浅析夫妻忠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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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摘要】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关系中的一种约定,其涉及到法律问题备受关注。

本文从法律背景下的夫妻忠诚协议、法律效力、违约处理、法律法规分析以及不同国家立法情况等方面展开研究。

通过对夫妻忠诚协议在法律中的地位和影响、合法性和有效性的探讨,以及未来夫妻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进行分析,旨在深入探讨夫妻忠诚协议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和影响,为夫妻关系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本文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研究,旨在为相关法律实践提供理论支持和参考依据。

【关键词】夫妻忠诚协议、法律、法律背景、法律效力、违约处理、争议解决、法律法规、国家立法、地位、影响、合法性、有效性、发展方向、夫妻关系、法律制度。

1. 引言1.1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研究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之间自愿达成的一种约定,旨在加强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忠诚度。

在法律上,夫妻忠诚协议的出现引发了一系列讨论和争议,涉及到个人隐私权、自由意志等多个法律问题。

本文将就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展开研究,探讨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分析其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未来夫妻关系法律制度的发展方向。

通过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其在当代社会中的意义和作用,为夫妻关系法律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2. 正文2.1 法律背景下的夫妻忠诚协议夫妻忠诚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遵循特定原则和约定的协议。

在法律背景下,夫妻忠诚协议通常是以维护婚姻关系稳定、保障家庭利益为目的而设立的。

我国《婚姻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地位和效力,但在实际操作中,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或口头约定订立忠诚协议,以规范双方在婚姻中的行为。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背景主要源自个人自由意志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

在家庭关系中,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有利于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有效规范双方行为,有助于预防家庭纠纷和保障家庭稳定。

夫妻忠诚协议的制定也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倡导家庭和睦、相互尊重的社会风气。

夫妻相互忠诚协议7篇

夫妻相互忠诚协议7篇

夫妻相互忠诚协议7篇第1篇示例:夫妻之间的忠诚是维系婚姻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为了进一步强调双方的责任和使双方更加明确彼此的立场,有必要制定一份夫妻相互忠诚协议。

在这份协议中,双方约定在婚姻关系中保持忠诚、互相尊重、信任和支持,共同努力维护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一、信任与忠诚双方作为夫妻,在婚姻关系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信任和忠诚。

双方应该互相信任,不做对对方不利的事情,对婚姻必须保持纯洁,不与第三者发生不正当关系,严守夫妻信任底线。

双方在外出时应当保持联系,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猜疑和误会。

二、互相尊重夫妻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不做侮辱对方的行为。

在沟通时要以尊重对方的方式对待,共同解决问题,不得对对方使用暴力或语言伤害。

尊重是婚姻的基石,夫妻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和想法,共同创造和谐的家庭氛围。

三、支持与理解在婚姻生活中,双方应该互相支持和理解,共同面对生活的挑战和困难。

在对方面临困境时,另一方应该给予关心和支持,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夫妻之间要彼此理解,多沟通交流,不要存有障碍和误解,建立起相互信任的关系。

四、履行责任作为夫妻,双方应该履行各自的责任,共同承担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在经济方面要共同承担家庭开支,共同规划家庭生活。

在家务分工上要相互协调,共同分担家庭事务。

在子女教育上要共同商讨,共同培养子女的良好品德和习惯。

五、协商解决问题夫妻之间难免会有矛盾和分歧,双方应该以积极的态度协商解决问题,不要让矛盾扩大。

在分歧问题上要互相尊重对方的意见,不要一意孤行。

适当倾听对方的建议,共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维护家庭的和谐和幸福。

六、不得违反婚姻法双方在婚姻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法律和婚姻法规定,不得有不正当行为。

双方不得进行婚姻外的不正当行为,不得有婚外情等行为,保持夫妻之间的纯洁。

在遇到问题时要根据法律和法规规定来解决,不得采取非法手段来解决问题。

七、生活保障双方要共同努力提高生活质量,维持家庭的正常生活。

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7篇

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7篇

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7篇第1篇示例:夫妻之间的忠诚是婚姻关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是构建健康、稳定的家庭关系的基石。

为了进一步加强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忠诚,有些夫妻会选择签订《夫妻忠诚协议》,以约束双方在婚姻中的行为。

那么,《夫妻忠诚协议》到底有多大的效力?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忠诚协议》并非法律上的约束性文件,它无法取代婚姻法对夫妻关系的规范。

尽管《夫妻忠诚协议》在法律上缺乏约束力,但它在夫妻之间具有一定的道德和情感约束力。

通过签订协议,夫妻双方都表明了自己对婚姻的信念和承诺,并明确了自己在婚姻中的责任和义务,这有助于增强夫妻之间的信任和忠诚。

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约束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行为。

协议中可以规定双方在婚姻中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例如不违反忠诚、不出轨、不对对方进行家庭暴力等。

如果一方违反了协议中的规定,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或要求赔偿等要求。

虽然协议并非法律文件,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夫妻关系中的参考依据。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忠诚协议》也存在一些局限性。

协议的效力取决于双方的自觉遵守,如果一方选择不遵守协议,另一方也很难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执行。

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合理,不能侵犯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如果协议中包含违法、不道德或丧失平等协商基础的内容,可能导致协议失效。

需要强调的是,即使签订了《夫妻忠诚协议》,夫妻之间的忠诚和信任还是需要通过双方的理解、尊重和共同努力来维护。

协议只是一个形式,更重要的是双方能否在婚姻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互相支持,建立起健康、和睦的夫妻关系。

第2篇示例:夫妻关系是一种长久的亲密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忠诚的基础上。

在社会变革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的今天,夫妻之间的忠诚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

为了维护夫妻关系的稳定和美满,一些夫妻选择签订忠诚协议,明确双方在感情关系中所应遵守的规则和义务。

论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首先需要从法律层面来进行分析。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该 观 点 认 为 , 类 约 定 的履 行 与 制 裁 , 亲 情 问题 , 是 法 律 此 是 不 问题 。 为夫 妻 忠 诚 协 议涉 及 的 内容 多 为 夫妻 情 感 、 家 庭 子 女 的 认 对
婚 , 必 须 给 付 对 方一 定 数 额 的 赔偿 ” 则 。
( ) 遇 赔 偿 型 。双 方 约 定 ” 妻 双 方 要 互 敬 互 爱 , 家 庭 、 2外 夫 对 配 偶 和 子 女 负 责 , 果 一 方 有 外 遇 而 导 致 婚姻 破裂 , 有 外 遇 的 一 方 如 则
目前 在 法 学 理 论 界 ,关 于夫 妻 忠诚 协 议 是 否 有 效 的问 题 争 论 不休 , 至今 仍 未 有 定 论 , 体 形成 了肯 定 说 和 否定 说 两 种 观 点 。 大 ( ) 定说 一 肯 持 肯 定 说 者 认 为 法 律 应 当 承 认 夫妻 忠 诚协 议 的效 力 ,其 主 要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舒 颖
(湖 南师 范大 学法学 院
【 摘 要l 由于对夫妻忠诚协议的性 质及 效力的不同理 解, 导致 了法律适 用 上 的 困难和 混乱 。 法 学理 论 界 , 其 效 力 问题 也 引起 了极 大 的 争论 , 在 就 至今
未有定论. 大体 形 成 了肯 定说 和 否 定说 两种 观 点 。笔者 赞 成 肯 定说 的观 点 。
为 赔 偿 ”这 也 就 是 所谓 的空 床 费 的 约 定 。 ,
二 、 妻 忠 诚 协 议 的效 力 夫
2道 德义 务 说 该 观 点 认 为 , 妻 忠 诚 义 务 只 是 道 德 上 的 要 求 . 属 于 法 律 调 夫 不
整 的范 围 。婚 姻 法 规 定 的 ” 妻应 当相 互 忠 实 ” 只 是 一 种 价 值 提 夫 也 倡 , 非 说 夫 妻 必 须 相 互 忠 实 。道 德 的 问 题 自然 要 靠 道德 来 调整 , 并 法 律 无 法 干 预人 的思 想 感 情 。 3人 身 自由受 限 说 . 该 观 点 认 为 , 民 的人 身 自 由是 法 定 权 利 , 种 法 定 的人 身 自 公 这

夫妻忠诚协议

夫妻忠诚协议

夫妻忠诚协议作为夫妻,我们之间的忠诚和信任是维系婚姻关系的基石,也是我们共同生活的保障。

为了建立更加稳固和健康的婚姻关系,我们在此达成以下忠诚协议:一、忠诚原则。

我们承诺在婚姻关系中绝对忠诚。

我们将始终对彼此保持忠诚,不会在任何情况下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关系,不会进行任何形式的出轨行为。

我们相互信任,相互尊重,不会做出伤害对方感情的行为。

二、诚实沟通。

我们将建立诚实和开放的沟通方式,坦诚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

在面对问题和矛盾时,我们将以成熟和理性的态度进行沟通,共同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不会隐瞒或撒谎。

三、相互支持。

在婚姻生活中,我们将相互支持,共同承担家庭和生活的责任。

无论是生活中的困难还是工作上的挑战,我们会携手共渡,相互鼓励,共同成长。

四、共同规划。

我们将共同规划未来,包括家庭、事业、财务等方面。

我们将共同商讨重大决策,不会擅自做出影响另一方的决定。

我们将携手共同努力,为我们的未来共同打造美好的生活。

五、尊重个人空间。

尊重个人空间是维系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

我们将相互尊重对方的个人空间和隐私,不会进行过度干涉和监视。

我们将给对方足够的自由和尊重,共同维护彼此的尊严和自尊。

六、共同成长。

我们将共同成长,相互鼓励和支持对方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我们将共同学习和进步,不断提升自己,为家庭的幸福和稳定共同努力。

七、维护婚姻关系。

我们将共同努力维护婚姻关系的稳定和幸福。

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挑战,我们都会坚定地站在一起,共同克服,不会轻易放弃。

八、信任和包容。

信任和包容是我们婚姻关系的重要支柱。

我们将相互信任,不会怀疑对方的忠诚和诚实。

同时,我们也将包容对方的不足,共同成长,共同进步。

最后,我们郑重承诺遵守以上忠诚协议,真诚地相互信任和支持,共同创造美满幸福的婚姻生活。

我们相信,在彼此的努力和坚持下,我们的婚姻将更加美好和幸福。

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书写属于我们的幸福故事。

夫妻忠诚协议的生活理解

夫妻忠诚协议的生活理解

夫妻忠诚协议的生活理解从现实角度出发,夫妻忠诚协议并没有出现在明文规定中。

换言之,这个名词还不是一个专业的法律术语。

有的学者甚至认为,“夫妻忠诚协议不是法律术语,是我们根据他的主要内容起的名字。

有什么用,婚前表忠心,出轨后表悔过,基本上就是一种表态而已,要的只是一种态度。

”上述观点有三点是错误的,第一,“就是一种表态而已”“要的只是一种态度”等话语显示的就是一种天然的偏见,而非客观判断;第二,“夫妻忠诚协议”不是法律术语的说法更是滑稽,这些名称自身就是对生活现象的一种描述或者分类;第三,另外这种说法是颠倒因果。

如果法律规定了“夫妻忠诚协议”,其才成为法律术语,如果没有规定,其就不是法律术语。

以其不是法律术语就否定其法律意义就是错误的。

而核心的问题是,这种现象有无具体规定的必要。

此类协议事实上就是存在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为了约束彼此,为了维护婚姻稳定,通过自由协商的方式签订的有关夫妻彼此忠诚的协议。

该协议通常约定夫妻双方不能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若任何一方违反此约定就要承担包含离婚或者少分以及不分财产的后果。

由此可见,“夫妻忠诚协议”的生活理解表现为男女双方自愿以书面形式确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相互忠实、保持专一,不应有婚外性行为的约定,如果违背了协议约定,应承担协议约定的违约或民事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夫妻忠诚协议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夫妻忠诚协议订立存在不同的时间节点。

根据夫妻忠诚协议的订立具有不同的时间节点,可以分为事前夫妻忠诚协议和事后夫妻忠诚协议。

前者是有正准备结婚或者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年轻夫妻为了互相表示忠诚而签订的此类协议。

后者则是在夫妻一方的不忠行为被发现时签订。

如果是在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忠诚协议,出轨者往往会为了息事宁人保全婚姻而签订由另一方主导的忠诚协议。

第二,夫妻忠诚协议可以规定不同性质的内容。

根据夫妻忠诚协议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可以划分为“人身关系型”“财产关系型”和“混合关系型”。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夫妻 忠诚协 议的 概念 和特 点
文 章编 号 :0 909 (090-9 —2 10 ・522 0)8O 20 存 在在社会 中就 已经引起 了广泛 的争论 , 有人认 为它损 害了婚姻


( ) 一 夫妻 忠诚协议 的概 念
本 身的美 好, 使婚姻 变得 更加 的利 益化 、 商业化 ; 人认 为它侵害 有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首先 , 夫妻 忠诚 协议 效力 开始 的时 间, 区别于普 通 的民 间协 姻对 于其直 接相 关的夫 妻双 方来 说, 有 明显 的契约本 质 。 具 由于
议在协 议签订 的时 即开 始发 生效力 。 的特 点在于 , 它 协议 常常是 承诺信 守是契约 关系 的本 质要 求 , 因此 婚姻 契约 的本质属性也 要 在婚前签订 的 , 是协议 的生效 常常是 以婚姻关 系的成立 为有效 求夫妻双 方遵 守婚姻关 系中形成 的契约 , 夫妻忠 实则是婚姻 关 但 而 要件 的, 也就是 说 , 只有 到 结婚 以后才 能发 生效力 : 果没 有结 系中 的必有 义务 。夫妻 忠 实协议 的 出现 十分 明确 的表现 出一项 如
20 .8(丘 ) 9 0
浅新夫麦忠诚协议的效力

摘 要

由于 当前社会 经济文化 的迅速 发展 , 人们 的价 值现 , 恋爱观和婚 姻观 也 不断在发 展和 变化 , 婚姻 不仅 仅只是 感情
的结果, 人们更多考虑的是经济等各方面的综合 。 同时随着离婚率的不断升高, 婚姻双方对婚姻的不安全感也在不断攀升, 此时夫妻忠实的重要性得到加强和重视, 而限制忠诚的条件却从感情发展到 了经济, 权利等方面.此时单纯的道德调整无 法满足 当事人对 于 夫妻 忠 实的要 求 , 忠诚协 议应运 而生 .本文 首先 明确 了夫妻 忠诚协议 的概 念和 特点 , 夫妻 然后 分别从 婚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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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夫妻 ‘ 诚协 ' 躲 的效力 问题

摘 要
关键 词
诚并 不是可 以进行 这种 约定的标 的物 。

罗建 兴
从 民法法 理上讲 , 约定 夫妻忠诚 的协议 书是 没有 民法上 的法律效 力 的, 因为 情感是 无法预见 、 控制 的, 很难 夫妻 忠

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不违反约定的夫妻忠实义务为 目的, 以违约 成立 民事 法 律行 为 , 谈 不 上生 效 。故 对 该 理 由的 探 究 , 转 化 为 另 更 就 金或者赔偿金为责任形式 的有关人身关系的协议。 个 问题 : 妻忠 诚 协 议 是 否属 于 民法 的 调整 范 围 。 夫 2 夫 妻 忠诚 协 议 的 内容 不属 于 合 同 法 的调 整 对 象 而属 于 道 德调 . 夫妻忠诚协议是夫妻双方 自愿约定的, 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婚姻 其 关系的稳定, 在现 实生活 中多以违约金和赔偿金为主要责任形式。 整 的范 畴 夫 妻 忠诚 协 议 不 是 合 同 , 受 合 同法 的调 整 。 为合 同 应 该包 括 不 作 ( ) 二 夫妻 忠诚 协 议 的类 型 1按照夫妻忠诚协议的约定 的内容不同, . 可以分 为: 三个法律特征 : 一是平等主体 ; 二是 当事人合意; 三是合意内容为设 () 1离婚赔偿型。双方约定“ 双方都要努力维持婚姻 , 如果一方提 立、 变更、 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忠诚协议” 符合合同的前两 出离婚 , 则要给付对方一定数额 的赔偿” 。这种约定因为违反婚姻 自 个特征即平等主体和当事人合意, 但是此种协议却不符合合同的第三 由的法律原则是无效的。 个特征 , 即设立、 变更 、 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忠诚协议的内容并没 () 2外遇 赔 偿 型 。 双 方约 定 “ 夫妻 双 方 要互 敬 互 爱 , 家 庭 、 偶 有设立 、 对 配 变更、 终止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 因为其不是合同, 以也就不 所 和子 女 负 责 , 果 一 方 有外 遇 ( 外性 行 为 ) 导致 婚 姻破 裂 , 外 遇 存在 违 约 金 的 问题 。 如 婚 而 有 的一 方 要给 付 对 方 一定 的赔 偿 ” 。 3 夫妻忠诚协议不属于侵权法的调整范 围 . () 赔 偿 型 。双 方 约 定 “ 果一 方 夜 不 归宿 , 应该 按 时 间 实 3空床 如 就 侵 权行 为 是 指行 为人 由于过 错 侵犯 他 人 的财 产 或者 人 身 , 法应 依 际支付对方的一定金钱” 即所谓的空床费的约定。 当承担民事责任 的行为 , 以及依照法律特别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 其他致人损害 的行为。侵权行为的特 征是侵权行为是行为人侵 害他 2 按协议缔结 的时间先后进行分类 . 侵权行为是侵害他人人身权或者物权等绝对权的 夫妻忠诚协议按协议缔结的时间先后可分为两类: 婚前成立的夫 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妻忠诚协议和婚后成立的夫妻忠诚协议 行为, 侵权行为是基 于过错而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的行为, 侵权行为也 二、 夫妻忠诚协议的法律效力 是基于法律规定承担 民事责任 的行为 。 2 o 年上 海市 闵行 区法 院审 理 了我 国首 例 因婚 外情 而 引发 的“ 02 夫 侵权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 侵权责任的适用属于法律 的强制性规 妻不忠赔偿案”一审法 院支持了夫妻忠诚协议的效力, , 判令违反“ 忠诚 范, 不得预先通过约定予以排除适用, 因此 , 不得在侵权损害尚未发生 协议” 的男方对方违 约金 3 0万元人 民币, 最终当场一次性付清 2 5 时预先约定赔偿数额。 损害赔偿适用填补原则 , 数额上应依照法律规 万元人民币结案。 0 4年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和重庆市一 中院审理 定 的标准进行计算, 20 当事人有多大损失就赔偿多大损失, 而不是凭空 了我国首例夫妻 “ 空床 费” 索赔官司, 一审判决时, 未直接支持女方的 想象 。对 于违反夫妻忠诚协议的一方对 另一方造成的损害很难 以数 “ 空床 费” 诉讼请求, 而将其作为精神补偿范畴; 二审判决 明确单独地 据去计算。 支持女方的“ 空床费” 诉讼请求, 男方支付 女方“ 空床 费” 0 0 。 4 0 元 夫妻 4确认夫妻忠诚协议有效 , . 将严重损害部分公民的基本人身自由 忠诚协议在司法实务中经常遇到, 其法律效力引起极大的争议, 至今 应当说, 夫妻双方在订立夫妻诚协议时, 绝大部分是 自愿的, 在订 在法学界没有定论。 立的当时, 也看不出有什么不妥的地方 , 也许双方 当时的本意都是想 有认定“ 夫妻忠诚 协议” 具有法律效力 的“ 有效派” 和认为不具有 要维护家庭稳定, 同时促使双方保持高尚的情操, 这种协议的订立, 是 法律效力的“ 无效派” 。 与当时双方的感情状况和道德素养分不开的, 在当时, 双方都想当然 “ 有效派” 认为夫妻忠诚协议合法 , 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其认为该 地 认 为 自 己能很 好 地 按 协议 办 事 。然 而 , 物 是 发 展变 化 的 , 事 随着 时 协议符合契约 自由的原则 , 并且具备合 同的有效要件 。无效派” “ 认为 间的推移, 双方 的感情状况和道德素养难免会发生变化 , 如果双方 的 夫妻忠诚协议限制 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而违法 。 笔者认 为, 夫妻忠诚 感情恶化了, 或者一方的道德素养降低 了, 甚至说一方 的性能力 降低 协 议 是无 效 的 。 无法满足对方了, 难免就会有一方移情别恋, 这时, 夫妻忠诚协议就成 ( ) 一 离婚赔偿型的夫妻 忠诚协议 了个人追求幸福和 自由的牢笼。 如果这种协议有效, 这种人就将生活 这种类型的协议双方一般都会约定要努力维持婚姻, 如果一方提 在 极度 痛 苦 之 中 。 出离婚, 则要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赔偿 , 它可 以是婚前约定的也可 以 如果 用 法 律对 “ 外 恋 ” 以惩 罚 , 种无 区别 的 强 制性 调 整 , 婚 予 这 是 是婚后约定 的, 此种类 型的协议在法律上很明显是无效的。 众所周知 不符合客观现实的, 夸大了道德在法律领域的渗透力, 而且也极易禁 公 民有婚姻 自由, 结婚的 自由, 有 有离婚的 自由, 夫妻双方所订立 的此 锢个人对幸福以及 自由的追求 , 轻视个人应有 的基本权利 , 这样的法 种类型的协议违背了法律 , 因此是无效的。 律本身是不道德 的。同时, 法律也不能过分地涉足人们 的内心世界 , ( ) 二 外遇赔偿型 的夫妻忠诚协议 、 空床赔偿型的忠诚协议 用法律去束缚人们的感情未免太牵强了。 笔者认为这些类型的忠诚协议亦是无效的, 只是这种无效的理由 通过上述分析, 我们可以把实际生活 中的“ 夫妻忠诚协议” 视为 自 不同于上述的离婚赔偿型的夫妻忠诚协议 。理由如下 : 然债, 如果夫妻一方 自愿履行的话, 收取违约金的一方可以不予退还, 1从 民法 法 理上 讲 , . 约定 夫妻 忠 诚 的协 议 书是 没有 民法 上 的法律 但当一方不履行时, 能赋予忠诚协议 以强制力, 不 这样才能更好的维 效力 的。 护当事人 以及第三人 的合法权 益。 因为情感是无法预见、 很难控制的, 夫妻忠诚并不是可以进行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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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完善我国夫妻忠诚协议制度的建议 4.1 实体法的规定进一步完善 4.1.1 夫妻忠诚协议主体规定的完善 签署夫妻忠诚协定最终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婚姻的长久与 稳固,所以说,签订忠诚协议的主体只能是登记结婚的合法夫妻 本人。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没有结婚的男女,在没有结婚时 就签署了一份夫妻忠诚协议,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具体看协议主 要规定的是婚前的义务还是婚后的义务,如果说是为了保障婚 后的稳定生活而签署的,那么就可将该协定认定为附生效条件 的协议,协议从夫妻关系确立之日起生效。其次是意思表示自 愿、真实。 4.1.2 夫妻忠诚协议内容规定的完善 宽泛来讲内容必须合乎法律之规定,或禁止性规定,不得签 订强制性条款。其次为了提高忠诚协议的信任度,我国法律应将 该协议提到立法议程上来,各个国家相关部门应当增加对此协 议的关注度,写入立法,被法律规制和调整,减少因为协议而引 发的纠纷。 4.1.3 违反夫妻忠诚协议的赔偿方式的完善 夫妻忠诚协议赔偿方式的完善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赔偿 金额应该有范围控制。签订协定的过程中,虽然赔偿金的数额是 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但是也应该给予赔偿金数额一定的标准, 如果夫妻双方商定的赔偿金数额严重高于正常情理数额,既不 能保障案件的顺利执行,又会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其次,以私有 财产去支付违约的后果。 4.2 相关程序制度的完善 4.2.1 夫妻忠诚协议公证制度的完善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签订的协议各式各样,其中约定内容也 有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由于形式的不规范导致诉讼过程中产 生很大的争议。那么公证制度在家庭领域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 被公证过的协议将具有很强的证明力,可以减少争议。将协议引 入公证制度中,对司法诉讼的稳定起到很好的保障。 4.2.2 证据收集与采信制度的完善 在证据收集方面,可以适当规制,首先要求目的合法,就是 说当事人收集证据最终是为了解决什么,如果目的不纯,则证据 当然不适用。其次调查的证据内容也要合法,最后调查的方法也 要合法,不允许采用侵犯别人隐私或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 式获得。在证据采集方面,搜集的证据是否合法和可信,最终要 经过法院的审查。在其形式上、获取方式上以及整个诉讼过程中 对证据的采用和认定等过程上进行全方位审查,对涉及个人隐 私的证据不予在开庭时公开质证,以确保每个证据来源的真实 性,最大限度地的去保护受害方的合法权益。 5 结论 基于民法中意思自治的精神,夫妻可以自由协商签订协议
双方商定任何一方不得有婚外性行为,如果发生了这种不忠的
主张无效性的理由如下:第一,这种协议的内容是严重不合
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该协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第 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害。
一,协定签署的主体必须是合法夫妻二人。只有夫妻双方签署的 第二,协议中对财产的约定并不是一种有效的处置方法,只是一
二是当事人商定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赔偿请求权的,但随后又
作者简介:杨倩,1994 年出生,河北邯郸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 究方向:法律。
后悔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3 夫妻忠诚协议的举证标准如何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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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第 6 期
河北
HEBEINONGJI 农 机
普法·交流
在实际案例过程中,判定任何事实都需要证据。因为这种事 情都比较隐晦,证据不好收集,取证手段五花八门,因为产生不 忠的这些事实从本质上说都比较隐晦,当事人一般想尽办法将 这些事实证据隐藏起来,所以想要找到这些证据并不是一件很 容易的事情,进而会导致采集证据的许多手段来源都不正规,不 服法,而且证明力也很弱。
3.1 申请履行夫妻忠诚协议,是否以离婚为前提
好用书面的方式对具体内容加以固定。
申请夫妻忠诚协定,不应该以是否离婚为前提,原因是:第
夫妻忠诚协议主要包含三个功能:第一,夫妻忠诚协议将法 一,夫妻忠诚协定规范的大多是夫妻一方的不忠诚行为,而依据
律规定的忠实义务细致化。第二,夫妻忠诚协定能够在很大程度 《婚姻法》第 32 条规定能够看出来只有达到重婚、有配偶者与别
普法·交流
河北
农 机HEBEINONGJI
摘 要:伴随着当下经济和社会的一步步急速发展,人们对家庭婚姻道德观念的看法也在不断的发生着改变。为了能 够让自己的婚姻长久地存续下去,更好地预防或者防止夫妻双方婚外情的出现,更多的夫妻开始选用一种新颖的方式来保 障自己的婚姻稳固和持久,那就是签署婚姻忠诚协议。本文从理论出发,分析了忠诚协议的效力,分析了忠诚协议在实践中 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2.2 无效说
凶杀案,也从侧面说明了忠诚对于一个家庭的和谐稳定起着至
无效说学者认为,我国法律不应当承认夫妻忠诚协议。这种
关重要的作用。
协议的出现其本身就是对婚姻的不信任,对他人的不尊重,如果
1 夫妻忠诚协议的理论分析
在婚前或者婚后就要被一张协议束缚,则更不利于婚姻的健康
夫妻忠诚协议实际上指的是夫妻婚姻是合法的,在此期间 发展。
夫妻忠诚协议请求权的行使期限应区分不签署夫妻忠诚协议。第二,协议离婚后申
主张有效性的理由如下:第一,忠诚协定的内容完完全全符 请执行夫妻忠诚协议:一是双方协议离婚时未提出赔偿请求,那
合《婚姻法》的立法主旨。《婚姻法》存在的价值主要是维护婚姻 么在协定离婚后一年之内仍然有权利提出违约损害赔偿请求;
关键词:夫妻忠诚协议;忠实;效力;公证
浅析夫妻忠诚协议
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 杨倩
引言
家庭的和谐稳固,任何一个有益于保护婚姻家庭社会和谐稳定
受西方思想的影响,人们现在的婚姻价值观念错综复杂。闪 的协定都应当被提倡和肯定。第二,夫妻忠诚协定满足法律行为
婚闪离现象屡见不鲜,许多人的婚姻正在面临着严重的危机。对 的有效条件。第三,在实际的司法活动中,如果不承认协议的有
下还要强烈要求坚持以夫妻忠诚协议为由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有效说研究者认为,夫妻忠诚协议的存在是有现实意义的。 请求赔偿,受害方的权益将不会得到有效保障。
忠诚协议在现行法律下还没有明确的解释和说明,但是任何维
3.2 夫妻忠诚协议请求权的行使期限如何解决
护社会稳定的行为都应该被提倡,进一步完善当事人的基本权
上限制夫妻双方的不忠行为。第三,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可以在 人同居这种严重不忠行为才能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才会准
夫妻双方发生不忠行为的时候有效地解决纠纷。
许离婚。仅有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一般不忠行为不足以达到
2 妻忠诚协议的效力分析
“婚姻破裂”,法院很有可能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如果在这种情况
2.1 有效说
忠诚协定才能够具备法律效力。第二,当事人在签订忠诚协议时 种侵权赔偿的事前约定,法律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根本就不
的主观状态必须是自愿的。如果当事人是在危难关头或者是在 能以侵权为由提起诉讼,而且侵权损害赔偿数额是不能提前进
被逼迫的情况下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签订了忠诚协议,此时这 行约定的,只能根据实际损害进行赔偿。第三,《合同法》是不调
样的协议因为缺乏真实意思的表达而被认定为无效的协议。第 整这种行为的。其中明确规定人身性质的法律关系是不能通过
三,协议规制的时间必须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第四,协议的内 契约来调整的。
容必须合法、形式必须要正确。在内容上严格遵守我国现行法律
3 夫妻忠诚协议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的强制性规定并且符合我国当前公序良俗的要求。在形式上最
于绝大多数夫妻来说,婚姻关系保持长久最重要的因素无非性 效性,则人们想要签订这种协议的需求就会越来越强烈,而且在
生活的忠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了彼此婚姻生命的基础。如 一定程度上能够抚平精神上受到重创的人们,弥补现行法律的
果夫妻一方有婚外恋情或者发生此类情形,另一方难以忍受和 不足。
宽容,婚姻便会陷入危机。在实际生活中,婚外情往往容易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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