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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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能力.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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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总额是为公司设立和运营而投入公司 的全部财产的总额,包括股东出资形成的 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之外向公司的投入。
公司资本募集与发行1
• 广义的股份是公司资本的构成单位,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权。
• 狭义的股份发行仅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发行。
• 发行股份是公司资本的形成方式。通过股 份发行,股东取得公司股份,公司获得相 应财产。但公司法没有规定设立发行的具 体条件。
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停滞和浪费,不利于充分 发挥社会财富的经济效益。 • 3实现股利分配,保证股东利益。在“无盈不分” 的盈利分配原则下,公司的盈利必须首先用于弥 补亏损。如果公司亏损严重,将使股东长期得不 到股利的分配。通过减资可以尽快改变公司的亏 损状态,使公司具备向股东分配股利的条件。
减资的目的和意义2
增资的方式1
• 增资的方式一般可分为内部增资与外部增 资、同比增资与不同比增资、配股增资与 送股增资等类别。
• 不同的增资方式,公司法规定了不同的程 序和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具有封闭性, 增资一般不会涉及公众的利益,因此公司 法§44对有限公司增加资本没有强制性的 要求,只需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 通过即可。
• 另外,本案实践过程中,湖南建行在收到吴谢滨 先生出具的保函后并未向秀峰公司核实及做出是 否接受该担保的任何意思表示,也从未向秀峰公 司或者吴谢滨先生本人送达催收函或要求其承担 保证责任等主张权利的文书,且《债权转让协议》 明文约定湖南建行应通知担保人并负责收回回执, 但湖南建行亦未将秀峰公司作为担保人予以通知。 从而也可以推定,湖南建行是“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其超越权限”。
资本的减少§178
• 资本是公司经营和承担财产责任的物质条 件。在公司设立后,基于某种需要可以依 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资本。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

《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华为公司基本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华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运行,保障员工权益,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基本法。

第二条公司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条本基本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部人员。

第四条公司的使命是通过信息与通信技术的创新与应用,推动全球社会的信息化进程,为人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公司设有总部、分支机构、事业部等组织机构,具体设置由董事会决定。

第六条公司实施董事会领导下的经营管理模式,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公司设立了监事会,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稽核等进行监督。

第八条公司设立了工会组织,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权益与义务第九条公司重视员工的创新能力和创造力,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创新活动,并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障。

第十条公司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第十一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促进员工的职业成长和晋升。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履行员工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公司运营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制定了规范的业务流程和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的高效运营。

第十四条公司实行科学决策,注重风险管理,推动公司的稳定发展。

第十五条公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培养员工的团队精神和企业价值观。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解决第十六条公司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公司与员工、合作伙伴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当通过协商或者仲裁等方式进行解决。

附件:1、《华为公司章程》2、《华为公司组织架构图》3、《华为公司工会组织章程》4、《华为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5、《华为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民事权利能力:指个人或组织根据民事法律规定具有享受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司权利能力名词解释

公司权利能力名词解释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在法律上具有的进行民事行为、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下面是几个与公司权利能力相关的名词解释:
1. 公司法人地位: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

公司通过注册成立,取得法人地位后,有独立的财产、债权债务及各种权益,并能单独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2. 公司合同能力:作为法人实体,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公司可以作为合同当事人与其他自然人、法人或组织进行合同的订立,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3. 公司财产权:公司作为法人独立存在,拥有自己的财产权。

这意味着公司有权处置、使用和收益其所有的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金、知识产权等。

4. 公司股东权益: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享有相应的权益。

这些权益包括投票权、收益权和决策权等。

股东可以参与公司决策、分享公司利润,并对公司经营进行监督。

5. 公司诉讼能力:公司作为法人实体,可以作为原告或被告参与诉讼活动。

公司享有起诉权和被诉权,并能够通过法律程序维护自身的权益。

公司权利能力使得公司能够在商业活动中独立行事,参与市场经济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但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

具体的公司权利能力范围和限制可以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进行规定。

第二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第二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②借贷的限制
一般认为,董事、经理无权将公司资金借贷
给他人,除非该借贷行为系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或 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要,或公司章程有特别的 规定,或经股东会同意。
③担保的限制。
公司对外担保的额度与对象没有任何限制,章 程对担保的总额及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从 其规定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 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1)向某合伙企业投资100万元。
(2)与宏达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另一有限责任公司——实地有限 责任公司,专门生产运动鞋。
实地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
为达到控股目的,云衣公司决定出资
210万元。
(1)我国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 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 事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额有 限定的,不得超过对定的限额(第16条).云衣公司 章程中未对投资数额作出限定,三位股东协商决定 与宏达公司一起投资设立实地公司,并出资210万 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公司法〉的规定,可 以.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1、公司行为能力的含义 它是指公司在法理规定的范围内,以自己的意思独 立进行的民事活动,取得的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 能力。
2、公司行为能力的特点 (1)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并一 起消灭 (2)公司的行为能力是由公司的机关和负责人来 实现的 (3)公司的行为能力主要表现为公司机关及其负 责人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进行业务、行政 和诉讼活动等两个方面。
(2)公司不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权利义 务。公司由于自身性质而在能力上受到的 限制不享有生命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 等;但是公司可以享有非专属于自然人的 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人身权。

简述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简述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简述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是指法律、道德、社会责任和经济因素等各种因素对公司行为和决策的限制。

这些限制旨在保护利益相关方,维护公共利益,防止滥用权力和不当行为。

本文将从法律、道德、社会责任和经济因素等多个角度来探讨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一、法律限制1. 公司法规定:根据各国不同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必须遵守一系列的法律要求和规定,包括注册登记、财务报告、股东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规定。

违反这些规定将面临处罚和法律责任。

2.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旨在防止企业通过垄断市场来滥用权力,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公司被禁止进行价格操纵、市场分割以及其他形式的反竞争行为。

3. 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了雇主与员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劳动合同签订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必须遵守劳动法,保障员工的权益。

4. 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法规定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责任,包括废物处理、排放标准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必须合法处理废物,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二、道德限制1. 诚信原则:公司应该遵守商业道德和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地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进行欺诈、虚假广告等不道德行为。

2. 社会公正:公司应该关注社会公正,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3. 尊重人权:公司应该尊重人权,不得侵犯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基本人权。

三、社会责任限制1. 社会责任理念:公司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并为社会作出贡献。

2. 公众利益优先:公司在决策和行为中应该考虑公众利益,并尽量避免对公众造成负面影响。

四、经济因素限制1. 资金限制:公司在进行投资和经营决策时,受到资金的限制。

公司需要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来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

2. 市场需求限制:公司的产品或服务需符合市场需求,否则将面临销售困难和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3. 竞争压力:市场竞争对公司行为和决策产生了一定的限制。

公司需要不断提高竞争力,以满足消费者需求并保持市场份额。

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

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

浅谈公司法人格否定制度【摘要】介绍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及其特征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区别。

通过对公司法人人格混同的概述和简要分析,以及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的适用条件的介绍,发现我国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根据自己的理解提出建议。

【关键词】公司;法定代表人;人格混同;法人格否认制度一、基础概念公司为法律意义上的人,是法律权利和义务人格化的主体。

公司在其成立之时就具有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公司的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是有所差别的,这是因为公司的权利能力受其固有性质的限制。

有的自然人拥有的权利能力公司就不具备的,如专属于自然人的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是公司所不具有的。

同时公司的权利能力受法律上的限制和公司章程的限制。

一切都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司的内部规章来行使权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能够以自己的意志和行为独立取得权利与承担义务之资格,同时这也体现了公司的独立性。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同时产生同时消亡的,在时间上具有一致性。

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实也是公司人格的一种表现形式。

在民法中,人格有三成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第二种含义是指作为权利主体法律资格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三种含义是指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即人格权的标的。

一般情况下,我们大多使用的是第二种含义。

而对于公司人格制度来说,在现实情况中是存在很多的滥用情况,其中人格混同则是滥用公司法人格的主要情形。

二、人格混同分析人格混同,是指在公司作为法人的人格要素与股东完全混同,使公司人格的独立性丧失,形成股东及公司、公司级股东的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是以其财产的意思独立于其出资认为前提条件的,并因而具有了自己的独立的组织机构、名称、住所、经营事业等。

因此,当公司与其股东在财产、利益、组织管理、所经营的事业上出现混同,不分彼此,就意味着公司的独立人格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以至于公司人格与其主要股东的人格难以区分,因而被法院认为应该忽略公司与股东各自的独立性。

公司法概述

公司法概述

四、公司的能力
2、公司的行为能力 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 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
公司的行为能力与权利能力范围和内容也与权利能 力相一致。
四、公司的能力
行为能力的两个阶段: 公司的意思能力通过公司的法人机关来形成和表示 股东会:意思形成机关(决策机关) 董事会:意思执行机关 监事会:监督机关(负责意思实现的监督工作) 公司的行为能力借助于公司的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来 实现。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执行董事或经理担任 ,并依法 登记。 法定代表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就是公司的法律行为, 该法律行为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就是公司的权利义务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权)
3. 选举管理权
●选举、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 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五、股东的权利与义务(股权)
4、知情权
了解公司基本经营状况的权利 查阅、复制公司章程 股东会会议记录 董事会会议记录 监事会会议记录 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账簿
分析: (1)我国《公司法》第15条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 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由普通合伙人 组成(自然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2)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 会或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章程对投资数额有限定的,不 得超过规定的限额(第16条)。云衣公司章程中未对投资数 额作出限定,三位股东协商决定与宏达公司一起投资设立实 地公司,并出资210万以达到控股目的,并不违反《公司法〉 的规定,可以。

民法典的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

民法典的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是什么

民法典的法⼈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是什么法⼈有独⽴的民事⾏为能⼒,法⼈也享有相应的民事权利。

法⼈民事⾏为能⼒,由法定代表⼈履⾏,法定代表⼈是⾃然⼈,那么民法典的法⼈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是怎样的?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的法⼈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是什么法⼈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从法⼈成⽴时产⽣,到法⼈终⽌时消灭。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法⼈成⽴的条件】法⼈应当依法成⽴。

法⼈应当有⾃⼰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法⼈成⽴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政法规的规定。

设⽴法⼈,法律、⾏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九条【法⼈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法⼈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从法⼈成⽴时产⽣,到法⼈终⽌时消灭。

⼆、法⼈设⽴的原则1、放任主义。

放任主义也称⾃由设⽴主义,即法⼈的设⽴完全听凭当事⼈的⾃由,国家不加以⼲涉或限制。

2、特许主义。

特许主义是指法⼈的设⽴需要有专门的法令或国家的特别许可,在特许主义下设⽴的法⼈称为“特许法⼈”。

3、⾏政许可主义。

⾏政许可主义⼜称为核准主义,指法⼈设⽴时除了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外,还要经过⾏政主管部门的批准。

4、准则主义。

准则主义也称为登记主义,指由法律规定法⼈的条件,法⼈设⽴时,如果其章程具备规定的要件,⽆须主管部门批准,就可以直接向登记机关登记,法⼈即告成⽴。

5、严格准则主义。

严格准则主义是指法⼈设⽴时,除了具备法律规定的要件外,还必须符合法律中明确规定的其他⼀些限制性条款。

6、强制主义。

强制主义也称为命令主义,是指国家对于法⼈的设⽴、实⾏强制设⽴,即在⼀定⾏业或⼀定条件下,必须设⽴某种法⼈。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法⼈组织具有民事⾏为能⼒,可以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可以独⽴实施民事法律活动,法⼈的民事权利能⼒和民事⾏为能⼒,从法⼈成⽴时产⽣,到法⼈终⽌时消灭。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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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是指什么
公司的权利能力
1.公司权利能力的涵义。

私法上的权利能力是指一种主体性资格,是法律赋予私法主体从事私法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般法律前提。

公司权利能力是指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这种资格是由法律赋予的,它是公司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具体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前提。

公司权利能力的起始时间与自然人有所不同。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而公司的权利能力于公司成立时产生,至公司终止时消灭。

那么,公司何时成立、何时终止,就是确定公司权利能力产生和消灭的关键。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企业应自其依法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自其解散并注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终止其民事权利能力。

具体而言,依照我国公司法第7条的规定,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因此,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权利能力取得之时。

同样,依照公司法第189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因此,公司注销登记之日,即为公司权利能力丧失之时。

2.公司权利能力的限制。

公司的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有较大不同。

公司权利能力多属于特别的民事权利能力,往往受到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自身性质的限制。

主要有:
(1)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毕竟为拟制人格,其本身并非为具有新陈代谢功能的生命体,故凡与自然人自身性质相关的权利义务,公司均不可能享有。

如前所述,专属于自然人的生命权、、婚姻权、继承权、隐私权、名誉权等,公司都不享有。

(2)目的范围的限制。

公司作为营利性法人,其所持续经营的事业或业务记载于公司章程,登记于公司营业执照,称为经营范围,亦即公司设立的宗旨和目的,其意义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公司章程未规定的,公司不得经营;其二,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依法登记,经依法登记的,才产生公示的效力;其三,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还必须依法进行批准,否则,公司不得经营。

如经营银行业、保险业、证券业,须经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的批准;其四,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其五,公司需要变更其经营范围的,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修改公司章程,并经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才可以变更其经营范围。

公司法第12条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

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由此可知,公司法人的权利能力是有差异性的,即不同的公司具有不同的主体性资格,亦即具有不同的权利能力,这是由公司的目的事业或者说经营范围所决定的,所以一个服装公司与一个房地产公司的权利能力是不同的,一个与一个保险公司的权利能力也是不同的。

公司的行为能力
1.公司行为能力的涵义。

公司的行为能力是指公司基于自己的意思表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依照通说,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具有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不仅表现在公司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而且表现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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