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延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延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通辽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4.12•【字号】通政任字〔2023〕12号•【施行日期】2023.04.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通辽市人民政府关于刘延华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刘延华等同志任职试用期已满,经市政府党组研究决定:刘延华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8月22日起算。
韩丽娟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王永军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包国庆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
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1月8日起算。
戴勤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吉洪刚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庆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姜军正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张品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包红梅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洪鹏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白树昌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史蕾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于晓慧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张晶超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以上11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1年12月20日起算。
刘宝权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杜晨辉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赵林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厉洪刚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赖福全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周海航同志任市审计局副局长;包百顺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莹莹同志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梁宏利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黄蕾同志任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卜繁强同志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白吉祥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李向峰同志任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孙国辉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初玉华同志任市能源局副局长。
以上15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2年1月25日起算。
2023年4月12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内司通[2016]7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6.02.06
【实施日期】2016.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调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内司通〔2016〕7号)
各盟市司法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司法局,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现对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周黎明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
副组长:宝山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尤俊成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张德成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党委书记。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明亮等6人任免职务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明亮等6人任免职务的通知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2.06.07
•【字号】晋政任〔2022〕28号
•【施行日期】2022.06.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明亮等6人任免职务的通知
晋政任〔2022〕28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忻州师范学院、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山西省人民政府决定任命:
李明亮为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级干部(试用期一年);
崔巍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赵青杉为忻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宋志平为山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瑞平为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决定免去:
李肇伟的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22年6月7日。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联系点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
导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0.11.01
【实施日期】2010.1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建立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领导联系点制度的通知
各盟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有关部署和要求,推动自治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根据《全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方案》(内司党〔2010〕34号)有关建立联系点制度的要求,自治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决定建立领导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我区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深入调查研究。
各盟市律师行业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要在不同类型的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中确定2个律师事务所基层党组织作为联系点。
每季度一般要到联系点开展1次工作调研,采取实地查看、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律师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查找和剖析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
问题。
二、认真督查指导。
参与联系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检查和督促联系点按照创先争优活动的阶段性要求推进各项工作,特别是认真督查承诺事项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对联系点的重点活动提出指导意见,并进行点评。
三、切实解决问题。
参与联系的领导干部应结合律师工作实际帮助联系点找准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公布日期】2021.01.28•【字号】•【施行日期】2021.0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审计厅关于2020年依法治区工作情况的报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你办《关于印发〈2020年度全面依法治区考核评审工作〉的通知》(内依法治区办发〔2021〕1号)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具体要求,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靳素平作为审计厅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筹领导审计厅依法治区各项工作。
全区审计机关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审计署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审计队伍建设、依法审计建设、审计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在促进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促进反腐倡廉中的重要作用。
厅长靳素平同志除定期听取依法治区工作汇报外,还亲自部署有关重要工作事项、亲自协调重点工作环节、亲自督办重要任务进展,对审计厅依法治区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文明审计等方面均作出重要指示,使得审计厅在依法治区和各项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得到了国家审计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肯定。
(二)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审计厅党组高度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能不能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并要求审计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依法处理各种问题,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
关于年发苗等六十八名同志晋升职级公示的公告

关于年发苗等六十八名同志晋升职级公示的公告现将省司法厅党委研究拟晋升职级的年发苗等68名同志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如发现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如不存在影响晋升职级的问题,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一、公示对象情况(一)省司法厅机关晋升职级32人1、晋升一级调研员职级2人年发苗、王建萍。
2、晋升二级调研员职级10人李荣、彭永东、魏晓琴、刘玉英、苏秋成、张维武、刘应杰、杨兰河、罗备战、陈佳云。
3、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11人许峰、谢志君、董克林、刘炳、魏麟懿、郭立敏、黄伟波、汉随心、白迎春、孙琳军、李玮。
4、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1人王莉。
5、晋升二级主任科员职级6人邓兴胜、贾鑫、李飞龙、张涛、冯永帆、康文礼。
6、晋升三级主任科员职级2人王青、万紫新。
(二)省国家司法考试中心晋升职级4人1、晋升二级调研员职级1人王小兵。
2、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2人令续梅、马兰。
3、晋升一级主任科员职级1人李莹莹。
(三)省监狱管理局机关及其直属单位晋升职级29人1、省监狱管理局机关晋升职级21人(1)晋升二级调研员职级8人杨文彪、张永红、张鸿喜、任明、王霭山、高永红、张国礼、张玉英。
(2)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13人杨晓斌、孙杰、苏保仕、刘海燕、王晓平、王巧艳、谢兆鑫、李伟玲、樊蓉、石岳、车晨、李虹、辛建军。
2、省监狱管理局警官培训中心晋升职级5人(1)晋升一级调研员职级1人张玉琮。
(2)晋升三级调研员职级1人何少鸿。
(3)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3人马松伟、陈晨、杨虹。
3、省监狱管理局物资站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2人徐海荣、陈向珲。
4、省监狱管理局警官接待站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1人汪志建。
(四)省戒毒管理局机关晋升职级3人1、晋升二级调研员职级1人张建东。
2、晋升四级调研员职级2人罗盘山、冯天河。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关于调整加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关于调整加强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及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违法作弊活动协调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法规类别】司法考试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发布日期】2016.07.04
【实施日期】2016.07.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公安厅关于调整加强防范和打击利用互联网及无线电设备在国家司法考试中违法作弊活动协调工作组成员的通知
各盟市司法局、无线电管理处、公安局:
根据工作需要,现对自治区国家司法考试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互联网及无线电设备作弊活动协调工作组成员作如下调整:
组长:尤俊成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副组长:刘兴志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闫广林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队长
成员:门德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司法考试处处长
李英勇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办公室主任
王平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信息监控指挥中心主任
索全宏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处长宗家进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治安。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8.10•【字号】内政办字〔2022〕79号•【施行日期】202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组长:奇巴图自治区副主席副组长:孙利剑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且国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赵剑南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徐天平自治区药监局局长成员:尤占永自治区党委宣传部二级巡视员李培燕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副主任胡瑞芬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XXX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侯燕会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隋晓杰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杨林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浩蒙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王莉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副局长肖万岐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李建军满洲里海关副关长那澜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树林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二、工作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区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全区各地办理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进行督办;总结、推广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药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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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
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内司党[2015]8号
【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5.02.05
【实施日期】2015.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关于李永青等2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内司党〔2015〕8号)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党委:
经司法厅党委2014年12月31日研究决定,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批复(内党政法干备字〔2015〕3号):
李永青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洪军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职务;
陈宏杰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内侦查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狱政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史喜莲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计划财务处副处长(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内蒙古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计划财务处调研员职务;
李祥同志任内蒙古自治区恒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