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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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融资合同、对内制式委托贷款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外,集团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协议,且该协议所涉及事项均已事先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相关合同商约、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各级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与经费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维修、资产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由所属经费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实施所签订的合同,视同所属经费单位作为主体的合同,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及签订。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1-工作,必须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二是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致力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单位)是指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单位)。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对拟签署合同进行会签审查的部门。

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为合同审查必需会签部门,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科信设施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合同审查专业会签部门。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单位)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过程的组织、审查会签意见反馈、合同修改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等工作。

工程建设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如何加强合同管理制度(1)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2)责任分解制度。

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具体地了解。

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职尽责,共同实施合同;(3)每日工作报送制度。

信息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眼睛。

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其工作状况及将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使其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4)进度款审批制度。

目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通常都是由成本核算部门提出的,成本核算人员往往对现场及合同状况不很熟悉,不能将费用索赔的全部项目及时纳进当月付款要求中。

而能否及时要求索赔,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

2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1)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

〔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管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

(2)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

合同交底制度。

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

(3)提升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养。

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施行经验;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岗位责任制;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警醒持续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成都天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一)2014年11月可编辑目录合同管理办法 (2)工程量清单编制管理办法 (14)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19)材料、设备询价管理办法 (30)合同款项支付管理办法 (34)合同结算管理办法 (66)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程序,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我公司合同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合同分类公司的合同分为建设项目合同和非建设项目合同。

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造价合同、招标代理合同、招标技术协作合同、环评合同、工程咨询合同、图审合同、材料采购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检测检验合同等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合同。

非建设项目合同包括:办公管理合同、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合同、法律咨询、财务合同等合同。

第三条部门分工合约管理部:负责各类标准合同文本的编制、修订;参与非制式、标准合同的合同商洽;负责招标代理、招标技术协作、造价咨询合同的过程管理,参与其他所有合同的过程管理;所有合同的文本管理。

总工办: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的过程管理。

实施部门:负责非制式、非标准合同文本的合同商洽、合同拟定;参与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合同的过程管理,负责其他合同的过程管理。

第四条合同组成合同一般应采用我公司的标准文本,无标准合同文本的,选用行业通用文本。

合同主体、范围、内容、责任、争端的解决、签章等应清晰、准确、完整、合法。

合同主要由以下各部分组成:1. 合同协议书;2. 中标通知书或中选通知书(招标或比选工程);3. 合同专用条件;4. 合同通用条件;5. 招标文件、附件及补遗(招标工程);6. 投标文件及附件(招标工程);7. 其它。

第五条合同编制(一)合同编号由合约管理部负责统一编号。

(二)合同标准文本的编制1. 合同标准文本由合约管理部负责统一编制,在标准文本使用过程中,各部门应积极对标准文本进行评估、分析,提出与新出台政策法规有抵触、不适应公司和社会发展需要、合同中存在的隐患和漏洞等问题,合约管理部负责及时予以修正,更新合同标准文本。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一)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项目实施的基础性文件,对于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安全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当事人的权益,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涉及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环节。

三、合同管理职责1. 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公司所有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确保各个环节的流程顺畅。

2. 合同管理部门将根据各个工程项目的需要,制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 项目经理负责对所属项目的合同管理,并与合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顺利进行。

四、合同签订1. 合同签订的程序:合同管理部门会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合同模板、招投标文件等,由项目经理和法务部门协同起草合同。

经审查无误后,提交合同管理部门审批,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

2. 合同内容:合同应包括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各方权利义务、工程造价和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等内容。

五、合同履行1. 履行进度管理: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各个分包商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质量要求进行工程施工,并定期汇报合同履行进度与实际情况。

2. 付款管理: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应按期进行,并经过专门的财务人员核对和审批。

六、合同变更1. 变更申请: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项目经理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并提供合理的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变更审批:合同管理部门会评估申请的变更情况,经过审查和讨论后,决定是否同意变更,并将决定结果及时通知相关方。

七、索赔管理1. 索赔申请:如出现合同纠纷或需要索赔的情况,项目经理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索赔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索赔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2. 索赔审查:合同管理部门会评估索赔申请的合理性,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现场调查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做出决定。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1、为防范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减少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依据国家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公司职能部门和项目部各级人员应各司其职,共同维护公司和项目部“重合同、守信誉”的正面形象,凡违反规定操作造成公司和项目部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责任。

1.3、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对外签订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一律适用本制度。

1.4、公司行政部为公司的合同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能:1.4.1、负责组织修订完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制订合同格式文本;1.4.2、负责组织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讲座和培训并解答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法律问题;1.4.3、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对重大、重要合同进行评审并出具审查意见;1.4.4、监督、检查各部门合同签订、履行、管理情况,参与合同纠纷的调查处理,制定解决方案;1.4.5、负责公司合同文本的归档工作,指导各部门进行合同管理。

1.5、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部门的合同管理工作,或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

对合同中与本部门相关的技术和交易执行条款提出建议和意见。

2.1、合同的洽谈、审查、批准相对独立、互相制约。

经办、审查、批准各司其职,分工负责。

第3.3条界定的合同审批权限的适用于洽谈和经办。

任何合同均需经过职能部门评审,由总经理批准。

2.2、公司鼓励相关或不相关部门人员提供备选供方信息。

但涉及价格的洽谈必须至少两人参与。

2.3、所有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需要公司法律顾问风险审查的由总经理决定。

2.4、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委托人。

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

公司依法追究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的对外签约责任,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书的例外。

本制度 2.1条、3.3条约定的洽谈、审批权限视为法人的制度授权,除签约对方特别要求,不另出具法人委托书。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一、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应当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

合同内容应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基本情况、工程质量要求、工期安排、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违约责
任等关键条款。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建设方需提供必要的工程资料,并按时支
付工程款项;施工方则需保证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都
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因不可抗力或双方认可的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办理相关手续。

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应妥善处理已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四、合同的监督与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应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建设方可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
负责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结算等工作;施工方则应定期向建设方报告工程进展情况,接受建设方的监督检查。

五、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解决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
仍应继续履行。

六、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所有款项之日止。

合同的
任何修改、补充均需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确认后方为有效。

七、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执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版)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版)

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工程合同的管理,保证合同的有效履行,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建设项目工程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保密的原则,确保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循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生效。

第六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完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款、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七条合同签订前,应当对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对方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将合同副本送交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并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归档管理。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九条合同的履行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符合约定。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应当及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纠纷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公司内部审批程序进行。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并由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五章合同的归档和保密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及其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管理,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五条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对合同内容进行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合同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合同纠纷或者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交易合同管理制度一、合同准备阶段1. 项目需求分析在合同签订前,建设单位应对工程的需求进行详细分析,明确工程的规模、标准、功能及预算等关键信息。

2. 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发布建设单位应编制详细的招标文件,包括工程概况、投标要求、评标标准等,并公开发布招标公告,确保透明度。

3. 投标与资格审查对参与投标的承包商进行资格预审,评估其资质、经验、技术力量和财务状况,以选择合格的投标者。

二、合同签订阶段1. 合同条款的协商双方应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范围、质量标准、工期、价格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2. 合同文本的审定合同文本应详尽反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由法律专业人士进行审核,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3. 正式签订合同在双方确认无误后,正式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并办理相关的公证和备案手续。

三、合同执行阶段1. 工程进度管理建设单位应监督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计划实施。

同时,承包商需定期提交进度报告,及时反馈工程进展情况。

2. 质量控制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约定。

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3. 成本与支付管理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项。

同时,严格控制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4. 变更与索赔管理对于工程过程中的变更,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和影响。

对于合理的索赔,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

四、合同结束阶段1. 工程验收工程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标准。

2. 结算与支付根据验收结果和合同约定,完成最终的工程款项结算,并支付剩余的工程款。

3. 保修与维护承包商应根据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保修服务,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维护。

4. 档案管理双方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及相关工程资料,以备后续查询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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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首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建公司)合同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界定管理层面,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结合首建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首建公司本部、分支机构、其他直属单位及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合同包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贷款合同、投资及合作协议以及其它各类合同书或协议书、保证函等文件(以下统称“合同” )。

第四条首建公司合同管理遵循“事前防范,事后补救”的原则。

第五条首建公司合同实行专业集中管理原则和法律机构归口管理原则,并执行合同评审程序。

第六条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应对本专业合同统一编号并实行在线管理。

第七条合同管理是指对合同立项、意向接触、资信调查、商务谈判、合同条款拟定、审查会签、签字、备案审核、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纠纷处理、立卷归档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为合同归口管理机构;首建公司专业部门配备专业合同管理员负责本业务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分公司设臵法律事务员岗位(其职责范围与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相同),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和诉讼管理工作。

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法律事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为首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二)建立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监督、检查考核各部门及所属各单位合同管理情况;(三)参与各类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起草、评审、签订及合同纠纷的处理;(四)统一管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事宜;(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合同管理知识培训和讲座;二、市场开发部主要职责:输等工程承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四)负责建设工程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三、预算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加工承揽、加工定作合同、土石方运输等专业分包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分包合同进行监督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五)负责分包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四、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设备买卖及租赁合同、生产机具买卖及租赁合同及对物资分公司买卖合同的监督管理;(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组织首建公司大批量设备买卖及租赁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五、物资分公司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物资买卖合同;(二)负责首建公司内签订的物资买卖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组织首建公司大批量材料买卖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六、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劳动合同、相关协议及对恒信公司劳务合同监督管理;(二)负责首建公司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七、恒信公司(劳务公司)的主要职责:)负责首建公司劳务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首建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工作;(四)负责劳务合同履行、跟踪检查、变更直至合同终止;(五)负责劳务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八、财务管理部主要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借贷款合同;(二)负责首建公司借贷款合同的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九、投资管理部职责:(一)归口管理首建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合同,首建公司参股单位20 万元以上固定资产买卖合同(对外投资额度审批程序执行首建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十、办公室主要职责:买卖合同;(二)负责其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起草、组织评审及签订;(三)负责本专业合同档案管理,执行合同登记、录入、统计及报告。

十一、其他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及的合同管理工作职责。

十二、首建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资金使用、合同价款或酬金和结算等事宜进行审计监督。

十三、合同管理专业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合同评审工作。

十四、首建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由子公司内部自行评审,经首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首建公司办公室加盖合同专用章,并报首建公司财务管理部备案。

第十条合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协助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及依法签订;(二)提请有关部门、领导按规定对其经办的合同进行评审;(三)对所签合同有认真执行或监督执行的责任,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四)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协助主管领导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五)对本部门签订的各类合同统一登记并分类保管,对已履行的合同装订成册,整理归档;第三章授权制度第十一条首建公司对所属单位授权管理的职能部门为首建公司法律事务部。

第十二条委托代理制度:(一)授权委托采取书面形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发。

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代理人身份证号码,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代理人方可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

(二)授权委托采用长期授权和单项授权制度。

(三)授权委托书由法律事务部负责管理实施,并建立登记台帐。

第十三条长期授权委托制度:(一)首建公司采取两级授权管理制度;(二)首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总经理进行授权(取得一级授权人),授权范围为:首建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的洽谈及签订等事宜,总经理有转委托权;人),授权范围为:建设工程项目洽谈及投标;3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500 万元以下的专业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劳务合同及买卖合同的签订,200 万元以下的租赁合同及加工定作合同的签订;副总经理无权转委托他人签订合同。

首建公司市场开发部开发的3000 万元以下的工程承包合同由首建公司开发副总经理签订。

(四)首建公司副总经理经总经理授权后,按照首建公司领导分工方案的规定,对其分管单位对外洽谈、签订的合同履行审慎义务和行使签订权利。

(五)在副总经理权限范围以外的所有合同,由首建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第十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严禁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继续以首建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十五条如委托代理人不再代表首建公司与有关单位签约, 承办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并告知其原代理人不再有代理权。

第四章合同的订立第一节合同的谈判与起草第十六条合同谈判分阶段进行,前期以具体承办人员为主,后期以项目负责人为主。

前期主要是收集有关情报、资料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设计合作方案,商定合同的基本条款。

后期主要是对合同文本进行反复协商,形成正式合同文本。

第十七条合同谈判涉及重大财务、法律内容,应组成有公司财务、法律等专业人员参加的谈判小组进行谈判。

重要合同谈判应有谈判记录或会议纪要。

第十八条合同谈判小组应对对方的主体、资信等情况尽审慎义务,进行详细了解、调查,防止恶意磋商、合同诈骗、自始履行不能等情况发生。

第二节合同的审查、签订、分工及权限第十九条合同审查分工的原则是依据各职能部门的专业性质来划分,凡报送首建公司专业部门审查的合同应至少给予一个工作日的审查时间;因不及时或延期报送审查,导致合同不能签订,由承办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审查及签订:(一)对外合同在签订前要了解对方法人资格和履约能力等情况,且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明、法定资格及代理人证明等文件资料原件。

(二)签订合同时,要统一使用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示范文本,没有示范文本的可参照使用首建公司制订合同范本或双方协商文本;(三)合同签订前,须经有关专业部门进行评审;四)合同内容要合法、条款要齐全、用词要准确、手续要完备;(五)合同必须具备以下主要条款: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酬金;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7、违约责任;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六)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对方出示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如由代理人签订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并将法定代表人的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列为合同附件保存;(七)合同一经签订,承办单位应将合同或有关条款内容准确、及时地传递到相关部门备案(包括预算管理部、经营发展部、财务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管理部、质量管理部及项目经理部)并进行合同交底,各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学习、熟知合同条款并依据合同约定内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十一条1000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0万元以下(含100 万元)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由首建公司所属分公司合同分管部门组织评审,并由首建公司合同管理专业部门审查后报首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订;1000万元以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0 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加工承揽及定作合同、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必须由首建公司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组织评审,并由合同管理专业部门根据合同金额范围报首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或董事长签订。

第二十二条各种合同,除即时结清者外,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禁止合同履行在先,签约在后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合同签订时,应由对方先行或双方同时签字盖章。

第二十四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五条合同管理员应将协议书、合同书、各类票据、书面字据、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等与合同相关的资料及时归档,并认真保管;合同涉及资金往来的还应向公司财务部门备案。

第五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第二十六条各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应根据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定期检查监督;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汇报,情况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

首建公司两级财务管理部门应通过资金结算途径监督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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