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信用体系建助力体制改革设盐业——-信用江苏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一、背景江苏省建筑市场一直备受关注,随着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的整合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与实施。
二、建设目的1.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2.建立诚信信息数据库,促进市场诚信建设。
3.优化建筑市场秩序,对规范市场行为发挥重要作用。
三、平台构建1.信息收集:整合各类建筑市场信息资源,包括企业信息、工程项目信息、监管数据等。
2.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和分析,形成全面的监管数据。
3.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使监管部门、企业和公众获得必要信息。
4.诚信评价:建立诚信评价体系,对企业和个人进行评级,激励守法诚信。
四、平台功能1.企业注册:企业可在平台注册信息,便于监管部门实时了解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
2.工程备案:建筑工程可通过平台进行备案,加强对施工质量和安全的监管。
3.实时监控:监管部门可实时监控工程进度、安全情况等信息。
4.信用查询:公众可通过平台查询企业信用记录,选择可靠的建筑公司。
5.培训资源:平台提供建筑行业相关的培训资源,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五、推广与应用1.政策支持:政府加大对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平台在建筑市场监管领域的全面应用。
2.行业协会合作:建立与建筑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共同维护市场秩序。
3.普及宣传: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培训班等方式,提升平台知名度和使用率。
六、未来展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建设是促进建筑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举措,未来将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提升监管水平,实现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 促进江苏盐业发展

深化“三项制度”改革促进江苏盐业发展
王岩
【期刊名称】《苏盐科技》
【年(卷),期】2002(000)003
【摘要】@@改革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分配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是企业管理创新工作的重要内容,是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的一个关键因素。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江苏盐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时期,……
【总页数】3页(P25-26,43)
【作者】王岩
【作者单位】江苏省盐业集团公司党委干部处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S3
【相关文献】
1.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增强企业发展活力——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项制度改革现状与对策建议 [J], 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学会、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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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信用体系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的重要部分,它涉及到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本文通过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调研,总结了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并提出了一些改进的思路和建议。
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现状在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调研时,我发现当前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存在以下几个问题:1.缺少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在当前工作中,信用体系建设缺少较为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一些信用问题难以应对。
例如,一些企业存在恶意拖欠工资、违反劳动法等问题,但相关部门在处罚时没有完善的制度规定,导致处罚力度不够,信用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2.缺少数据共享机制在当前工作中,信用体系建设缺少数据共享机制,不同部门之间数据无法互通,导致信用数据缺失和查找成本较高。
例如,一些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的部门和平台上,有些重要信息可能会被遗漏,降低了查重和评估的准确性。
3.鼓励模式多样但缺少标准在当前工作中,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多种模式的参与,但缺少一系列标准和评估机制来确保这些参与者的质量和价值。
例如,一些企业为了提高自己的信用评分,采用不当手段来提高自己的关键数据,导致信用评估系统失真,信用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4.信用概念方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在当前工作中,信用概念方面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虽然交通局、税务局、工商局等都有自己的信用评估系统,但不同机构之间的评分标准却不尽相同,存在诸多问题。
二、信用体系建设的改进之路针对上述问题,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改进,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加强制度保障应加强法规调研,建立更加具体和完善的制度,增加对违法企业或个人的惩罚力度,提高信用体系建设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2.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应该建立不同部门之间数据共享的机制,调动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并更新数据,并建立更加全面和客观的信用体系。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17.08.01 • 【字 号】市政发〔2017〕39号 • 【施行日期】2017.08.01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西安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日 西安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全面深化西安盐业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西安盐业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及核心内容 全面把握、深入领会中省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要求,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依法治盐,创新管理模式,健全食盐储备,严格市场监管,建立公平竞争、监管到位的市场环境,培育具有竞争力的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市场化食盐运营体系和新的盐业管理体制。按照“释放市场活力、强化依法监管、保障用盐安全”的原则,积极做到政策允许放开的坚决放开、要求加强监管的必须监管到位,确保我市盐业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二、重点任务 全面落实取消食盐经营性限制政策,积极转变观念,打破区域垄断、利益垄断,在改革中营造公平竞争、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一)取消食盐产销区域限制。 取消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只能销售给指定批发企业的规定,允许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和销售领域。取消食盐批发企业只能在指定范围销售的规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省经营,省级以下食盐批发企业可在本省范围内开展经营。我市现有市、县级食盐批发企业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食盐经营。 (二)规范物流配送方式、有序开展自建渠道销售。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改革过渡期间食盐专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消费〔2016〕211号)规定,食盐批发企业(含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下同)可通过自建物流系统或与第三方物流企业签订配送合同,委托其将食盐配送到商超、销售网点以及从事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的单位等食盐终端用户;可通过自建分公司进行食盐销售业务,自建的分公司不得委托没有食盐批发许可资质的单位、个人开展经营活动;可通过自建销售网点直接开展食盐销售业务;可通过现有渠道(已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省内食盐批发企业)开展食盐销售业务。 食盐批发企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与无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物流企业签订物流配送合同。自建物流系统或第三方物流企业应依法设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涵盖普通货物运输、仓储服务等经营范围;应拥有必要的运输工具和仓库;应履行配送合同做好食盐配送服务,不得转卖转批食盐。食盐批发企业应直接对食盐零售网点或终端用户开具增值税发票或符合规定的销售票据。 食盐批发企业自建分公司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依法设立;自建的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违法责任由食盐批发企业承担。自建的分公司或者自建的销售网点应依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与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依法支付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三)改革食盐政府定价机制。 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市、区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预警,配合盐业主管机构采取措施,保持价格基本稳定,特殊情况下可依法采取价格干预或其他紧急措施,防止普通食盐价格异常波动。 (四)严格执行国家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政策。 取消两碱(烧碱、纯碱)工业盐备案制和准运证制度,取消对小工业盐及盐产品进入市场的各类限制,放开小工业盐及盐产品市场和价格。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保持现有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不变,坚持食盐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各区县(含相关开发区,下同)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本辖区内食盐安全及食盐市场的管理与监督。市盐务管理局是西安市盐业主管机构,主管全市盐业工作,制定全市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市食盐专营工作,保证行业稳定发展。各区县政府(含相关各开发区管委会,下同)要结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推进食盐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明确各自辖区内的盐业主管机构和职能;也可将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管职能移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在业务上接受市盐务局指导。 在盐业监管体制改革过渡期,各区县政府要积极做好职能调整相关工作,改革剥离食盐批发企业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确保监管体制平稳过渡。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严格按照现有体制履行盐业监管职责,防止出现监管空当。 (二)强化盐业市场监管。 1.健全盐业综合监管体系。积极配合做好陕西省盐业综合管理平台(包含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实现全市盐业市场运行管理动态监管,实现食盐来源可追溯、流向可查询、风险可防范、责任可追究,保障食盐市场有序竞争。各级盐业主管机构与当地公安、司法、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作,依法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依法打击制贩假盐或以工业盐假冒食盐等各类涉盐违法行为,全面排查食盐生产、运输、流通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不断净化盐业市场,保障食盐安全。 2.严格企业信息告知范围。外地食盐批发企业在进入陕西开展跨区域经营时应将规定相关信息主动告知陕西省盐务局。自建物流系统或委托第三方物流的食盐批发企业应向当地盐业主管机构提供物流企业资质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及其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第三方物流企业应提供委托配送食盐合同复印件以及自有运输工具和仓库等的证明材料;自建分公司的应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自建销售网点的应提供销售网点地址、名称及其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3.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盐业协会按照省盐务管理局关于我省盐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建立各级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陕西和各级政府网站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对拟进入食盐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要在准入前公示有关信息,并每年定期公示所有企业及其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各级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大监管力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要依法采取行业禁入和退出等机制。 4.做好工业盐市场监管。各区县政府要研究制定落实放开工业盐运销管制的落实细则和责任追究等管理办法,指导工业盐生产企业建立、保存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明显用途标注(所生产工业盐外包装袋标注“禁止食用”字样),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市、区县盐业主管机构依法负责本辖区工业用盐市场的管理监督;质监部门要督促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强工业盐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不合格产品;工商部门要依法查处涉盐虚假广告和侵权假冒行为。 四、制度建设 (一)完善食盐储备体系建设,建立西安市食盐储备。 按照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相结合原则,建立我市食盐储备体系,确保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发生时全市食盐的安全供应。市盐务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级储备盐管理办法,按全市一个月食盐平均消费量储备食盐。市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对市级食盐储备费用、轮换费用、贴息等给予支持。储备补贴资金依法进行审计,接受社会监督。 完善企业储备制度,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最低库存不得低于本企业正常情况下一个月的平均销售量,同时鼓励企业在最低库存基础上建立成本自担的社会责任储备。市、区县盐业主管机构要加强对企业库存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食盐市场供应短缺和企业囤积居奇。 (二)加强应急机制建设。 市、区县盐业主管机构要会同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各级《食盐供应应急预案》《重大食盐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同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要密切关注盐业市场动态,紧急突发情况下,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程序,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三)加强科学补碘工作。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划定的我市碘缺乏地区和食用碘盐含量平均水平,市卫计委组织开展市内碘缺乏病监测,做好动态监控。积极做好科学补碘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科学补碘意识;市盐务局要合理布局、有效引导碘盐非碘盐供应,确保全市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要会同市盐务局、市卫计委、市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按省上要求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措施,灵活采取政府补贴运销费用或直接补贴贫困人口等方式,保障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群众吃得上、吃得起合格碘盐。 (四)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 各区县盐业公司要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盘活企业资产,系统性处置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鼓励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兼并重组,在保持国有控股的基础上,允许各类投资主体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企业重组等方式,开展投资合作。各区县政府具体负责本级盐业公司改制、重组和职工安置等工作,落实盐业公司兼并重组整合涉及的资产评估、土地变更登记和相关支持扶持政策。 五、组织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政府对本辖区内盐业体制改革负总责,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盐业体制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切实将我市盐业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责任落实。 各区县政府要按照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确定的改革方向和主要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做好改革后盐业市场监管、食盐储备及科学补碘等各项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报道盐业体制的相关政策,增强市场信心,营造良好的盐业体制改革舆论氛围。
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莱州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莱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莱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莱州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莱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9.30•【字号】莱政发〔2018〕12号•【施行日期】2018.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卖、专营正文关于印发莱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莱州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现将《莱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莱州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莱州市人民政府2018年9月30日莱州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5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山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7〕35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烟台市食盐监管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18〕12号)精神,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盐业体制改革,实现盐业资源有效配置,调动盐业企业积极性,进一步释放市场活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和烟台市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部署,以保障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坚持依法治盐,坚持和完善食盐定点生产及批发专营制度,加强食盐生产批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鼓励企业自主经营、产销一体,不断做优做强,促进我市盐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总体目标立足我市实际,以充分释放市场活力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正确处理好盐业体制改革重大关系,打破食盐产销区域、市场价格、工业盐准运证许可等限制,不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拓展行业产业链,提高行业效益,推进盐业市场监管到位、竞争有序,确保食盐供应安全、储备充足,加快形成新的盐业管理体制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体制。
三、重点任务(一)理顺管理体制,明确监管责任。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很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汇报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进展情况。
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石,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全体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同时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接下来,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汇报。
一、工作进展1、制度建设我们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信用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了信用信息的采集、整理、存储、共享和应用等环节的标准和流程,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2、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投入大量资源搭建了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了信用信息的集中管理和共享。
目前,平台已整合了来自多个部门和领域的信用数据,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社会组织信用等。
通过数据清洗、整合和分析,为信用评估和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3、信用监管机制建立了信用分类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对市场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对于信用良好的主体,减少检查频次,提供便利服务;对于信用不良的主体,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检查频次,实施联合惩戒。
4、信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信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信用意识。
举办信用知识讲座、培训,发布信用典型案例,利用媒体、网络等平台广泛宣传信用政策和法规,营造了“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1、营商环境优化信用体系的建设使得企业在市场交易中的信用成本降低,守信企业更容易获得融资、招投标等机会,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优化了营商环境。
2、社会治理水平提升信用监管机制的实施,提高了政府部门的监管效率和精准度,有效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促进了社会治理水平的提升。
3、公众信用意识增强通过持续的宣传教育,社会公众对信用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诚实守信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为信用体系建设的深入推进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三、存在的问题1、数据质量和完整性有待提高部分信用数据存在准确性、完整性不足的问题,影响了信用评估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03•【字号】沪国资委综合[2012]417号•【施行日期】2012.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沪国资委综合[2012]417号)各委管单位:为大力践行“公正、包容、责任、诚信”的价值取向,着力打造“诚信国企”,根据本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安排,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沪委发[2012]13号)和《上海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13-2015年行动计划》(沪府发[2012]75号)文件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国资委委管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进一步认识信用体系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
社会信用是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坚实基础。
国有企业信用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树立良好的企业诚信形象对于建设“诚信上海”至关重要。
近年来,委管单位积极探索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一些单位初步形成诚信经营的管理制度和防范诚信风险的工作机制。
但在实际运行中,也暴露出思想认识有待提高、防范信用风险能力有待提升、信用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切实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十分紧迫和现实的重要任务。
进一步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是实现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树立诚信形象、防范信用风险的客观需要;是履行社会责任的有力保障。
各委管单位必须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用体系建设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统一思想、立足实际,将本市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与企业发展的内在需要有机结合,大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18.10.11•【字号】•【施行日期】201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印发《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民政局、信用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会组织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民政厅、省信用办对我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江苏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苏民规〔2016〕1号)同时废止。
附件: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10月11日附件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民政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组织,是指在全省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和基金会。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级登记管理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或者获取的与社会组织信用状况有关信息的管理。
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以及司法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与社会组织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依法依规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进行管理。
第三条省级民政部门指导全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负责在本机关登记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
第四条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公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原则。
第五条登记管理机关开展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2.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结合,注重实效。
3.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4.坚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改革措施
1.完善盐业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1)根据国家盐业法律法规,结合江西省实际,修订和完善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明确盐业监管部门职责,强化食盐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市县两级对应设置盐业监管机构,强化基层监管力量。
3.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
-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建立食盐追溯体系,实现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监管。
4.规范盐业市场秩序
-加大对非法经营、假冒伪劣盐产品的打击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建立盐业市场监测预警机制,及时处理市场突发事件。
江西省盐业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本方案进行解释。
完。
第2篇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一、引言
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深化盐业体制改革,提高江西省盐业监管效能,确保食盐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改革方案。
二、现状分析
江西省盐业市场目前存在监管体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市场秩序混乱等问题,导致食盐质量安全隐患和市场不公平竞争。为此,必须对现行盐业监管体制进行改革,以提升监管水平和服务质量。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第1篇
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改革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盐业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江西省盐业监管体制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为贯彻落实国家盐业监管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江西省盐业市场监管,保障盐业市场安全和消费者利益,提高盐业监管效率,现制定本方案。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XX市XX区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部署,加快推进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XX〔2014〕45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XX〔2014〕64号)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结合XX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守信受益、失信惩戒、诚信自律为导向,以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披露、应用为主线,以信用制度建设为核心,以信用管理为支撑,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提升社会信用意识,加快形成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工作原则(一)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强化政府在信用建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组织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鼓励和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力。
(二)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建立完善信用制度、标准、规范,强化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信用管理;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应用和共享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夯实基础。
(三)强化应用,突出成效信用建设的核心在于应用,加快推进信用信息、信用产品在区域和行业内广泛应用,有效实现信用惠民便企。
(四)突出重点,树立标杆围绕信用建设各重点领域,以信用示范项目为抓手,树立XX信用标杆,打造诚信XX新高地。
三、工作目标以XX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为契机,构建XX特色的信用格局。
第一阶段(信用筑基年):到2019年底,基本建立适应XX 区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制度和标准规范体系,不断夯实工作基础。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形成常态化信息归集报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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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信用体系建 助力体制改革
设盐业——省局信用工作提盐务汇报纲
2018年2月6日
省局 克盐务郑清
1一、全面贯彻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全省盐行业信
用制度建设
2二、加强第三方信用资质运用,推进盐政案件办理
3三、加强信用分类管理,促进依法依规经营
汇报目录
4四、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促进食盐安全消费
五、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盐行业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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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省经信委、省信用办在全国率先制定了《江苏省食盐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国盐行业信用管理工作中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的肯定。
一、全面贯彻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全省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意见》《江苏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
一、全面贯彻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全省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四是企业重大风险得到有效处置
配合完成了《江苏省盐务局失信信用行为分类指导目录调研表》,切实加强了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一、全面贯彻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加强全省盐行业信用制度建设
二、加强第三方信用资质运用,推进盐政案件办理
2017年,省外食盐企业在江苏开展食盐跨区经
营,设立分公司63家、直销处10多家。
为推进盐政案件办理省盐务局在全国盐业系统率先应用第三方信用资质,通过到工商部门查询分公司、直销处注册信息,确认行政相对人主体情况,从而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证据。
三、加强信用分类管理,促进依法依规经营
建立信息报备制度和诚信
承诺报告制度。
建立了省食盐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食盐生产经营企业惩戒机制。
对信用信息进行公示、建档和备案。
注重发挥省盐业协会的作用
,不断加强行业信用自律。
及时推送行政处罚信息、资质信息推送行政处罚信息2条资质信息109条
行政许可信息5条
三、加强信用分类管理,促进依法依规经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三、加强信用分类管理,促进依法依规经营
四、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促进食盐安全消费
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开展信用主题宣传活动
“5.15防治碘缺乏病日”宣传活动
无锡市盐务局在新闻广播频道普及食盐安全消费知识泰州盐务局走进新闻广播市政府“12345政风行风热
线”频道普及食盐安全消费知识
开展食盐安全进社区活动开展食盐安全进学校活动
“食品安全周”活动
“食品安全周”南京活动现场
五、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盐行业市场
环境
组织全省6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申报全国盐行业信用等级评审,均获得3A
级盐业信用企业。
五、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盐行业市场环境组织省盐业集团提升主体长期信用等级至AA+,为全国盐行业最高等级
五、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盐行业市场环境
组织全省盐业生产经营企业争创江苏省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五、强化三项措施,着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盐行业市场环境
组织所属30多家盐务管理局完成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申请、换领,促进政企分开,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信用办有关要求,继续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以上汇报,敬请各位领导、专家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