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商联角度看对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
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提案

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提案尊敬的主席,亲爱的各位代表:我今天在这里提交这份关于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提案,旨在加强我国法律体系对民营企业家的保护,为他们创造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营商环境。
众所周知,在我国的经济发展中,民营企业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他们是创新的推动者,是就业的主要来源,也是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现实中,我们也不得不承认,民营企业在法律保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首先,一些地方的法律法规对民营企业家权益的保护还不够完善。
有些地方政府机关和管理部门对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保护不力,存在一些不合理的执法行为。
民营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有时会面临政府部门的干预和不当限制,这严重地损害了他们的创业积极性。
其次,对于民营企业家的财产权保护,我们也需要加强。
目前,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对于财产权的保护力度还不够,尤其是民营企业的财产权。
一些非法的政府干预和不同尺度的执法行为,导致了一些企业家的财产权受到了侵害。
此外,我们还应该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在当前的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但是许多民营企业的知识产权依然面临侵犯和盗窃的风险,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我提出以下几点具体措施:首先,加强对地方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约束,确保他们在政策执行中不得干预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对于那些滥用职权、干预经营的行为,应该严肃追责,并建立有效的投诉和申诉机制,保障企业家及时维权。
其次,完善我国的财产权保护体系,加大对企业家财产权的保护力度。
鼓励民营企业家参与到财产权保护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通过多种方式提高其财产权的保护水平。
此外,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建立更加完善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制度。
提高对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和培训力度,提高企业家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最后,加强对民营企业家权益的法律宣传和普法教育。
通过多种方式,向民营企业家普及有关法律法规,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商联活动座谈会发言稿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召开工商联活动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我谨代表全体与会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民营企业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民营经济从小到大、由弱变强,发展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创新的重要主体、就业的重要渠道、税收的重要来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一、坚定信心,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们要充分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坚定信心,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 民营经济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数量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民营经济更是发挥着稳增长、调结构、促创新的重要作用。
2. 民营经济是创新的重要主体。
民营企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在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
民营企业的发展,为我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了强大动力。
3. 民营经济是扩大就业的重要渠道。
民营企业吸纳了大量劳动力,为解决就业问题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的背景下,民营经济的发展对于稳定就业具有重要意义。
二、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为了进一步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我们要强化政策支持,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1.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进一步降低企业税费负担,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盈利能力。
2. 优化金融环境。
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3. 深化“放管服”改革。
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便捷的办事环境。
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3篇

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精选3篇(一)各位同事:大家上午好!很高兴能够参加这次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
在我看来,这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总结过去一段时间的工作经验,评估当前形势,并制定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将结合我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做一个简要的总结发言。
首先,我想强调一点,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动力。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民营经济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为我国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了巨大的贡献。
当前,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
同时,我们也要正视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和困难。
一方面,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融资等方面仍面临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解决;另一方面,一些传统行业的转型和升级、新兴行业的发展壮大也需要我们有针对性地引导和支持。
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方面,我认为我们要着眼于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
首先,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执行力。
其次,我们要加强与各级政府的沟通合作,形成良好的工作合力。
最后,我们要利用好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总之,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和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迫切任务。
我们要认清形势,勇于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为民营经济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为工商界代言,为广大企业家服务。
感谢大家的聆听!谢谢!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 (2)精选3篇(二)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大家好!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关键之年。
在这个重要的节点上召开民营经济发展暨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会议,对于总结过去的经验、面对当前的挑战、展望未来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回顾过去的40年,我国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小到大,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

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司法部,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公布日期】2019.06.06•【文号】司发〔2019〕3号•【施行日期】2019.06.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司法行政其他规定正文司法部全国工商联关于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工商联、律师协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工商联、律师协会: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现就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推进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民营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坚定发展信心,促进两个健康,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和商会组织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职能作用,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帮助民营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加快纠纷解决,健全规章制度,将法律保护关口进一步前移,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定位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组织律师服务团队,联合当地工商联及所属商会,为有需要的民营企业提供形式多样的免费法律服务。
(一)广泛开展法治宣讲。
要在“法律三进”活动中,积极引进律师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通过举办讲座、座谈研讨、以案释法等形式,向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讲企业经营活动常用法律知识,宣讲涉民营企业典型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合规发展能力。
罗清泉同志在湖北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湖北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4年10月26-27日)罗清泉日期:2004-10-30 来源:湖北日报htt p://ww w.hube /wbdy/hbl d01/hbl d01b/200609/t20060921_1356.htm同志们:省委、省政府召开这次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主要是总结、交流各地发展民营经济的经验,分析当前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上,正声同志将作重要讲话,全面、深刻地阐述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意义,就进一步解放思想、强化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提出具体要求,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湖北率先在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近年来,全省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坚持县域经济民营为主的取向,在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同时,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有了长足发展。
2003年,全省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2343.5亿元,比上年增长12%,高于全省生产总值增幅2.7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42.2%。
其中,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民营经济所占份额分别为51.2%和48.6%。
全省64个县市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县域GDP比重48.8%,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
民营工业实现税金增长16.5%,高于增值税平均增幅 2.5个百分点,相当于同期增值税收入的45.3%。
民营经济在促进全省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民营经济发展还很不够,总量规模仍然偏小,产业、企业和产品结构还不够合理,整体素质以及运行质量和效益还不高;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还不够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还不够健全,环境还不够优化,还存在一些思想观念滞后和某些体制性障碍等等。
民营企业家对工商联工作的支持

民营企业家对工商联工作的支持
民营企业家对工商联工作的支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经济利益保障:工商联作为一个为企业服务的组织,可以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各种服务和支持,帮助他们解决经营中的问题,维护企业利益。
2. 行业交流与联合:工商联组织经常举办各类会议、研讨会等活动,为民营企业家提供了一个交流与学习的平台,他们可以通过与其他企业家的交流,获取行业信息、分享经验,提高自身的经营水平。
3. 政策倡导与推动:工商联积极为民营企业家争取政策支持和利益保障,代表企业家们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政府对民营企业的关注和支持。
4. 培训与教育:工商联为民营企业家提供各种培训和教育机会,帮助他们提升经营管理能力,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总体来说,民营企业家对工商联的支持是基于对工商联组织和工作的认可和信任,相信工商联能够为他们解决问题、提供支持,促进他们的发展和壮大。
同时,民营企业家也通过参与工商联的活动和工作,积极建言献策,为工商联的发展和改革贡献力量。
关于对民营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诉求及解决思路的调研与思考.pptx

营造一个与国际接轨、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提升我国参与国际竞争的综合实力,培育对外开放 的新优势。
(二)研究设计与调研方法
政府发展经济的职能方式由招商引资过渡为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是一种制度创新,而营商环境作为一种公共 产品,其生产者为政府,消费者为市场主体,即企业。④本文将从政府营商环境供给端和企业营商环境需求端展开分 析。
最后,从国际形势看,优化营商环境是应对外部环境变化的客观需要。从国际环境来看,经济全球化仍在发展 ,但贸易保护主义愈演愈烈,逆全球化思潮不断发酵。当前,全球第四轮与第五轮产业转移正加速推进,全球产业 链供应链地理面临重塑。在全球化生产不可逆转的背景下,决定产业国内转移还是国际转移的核心原则,除了开放 和安全外,最重要的是效率。具体来说,主要取决于国内营商环境和国际营商环境的优劣比较,以及省域间营商环 境的差异。虽然从长期来看,全球化的大势不可逆转,但短期则可能会遭遇一些波折,要适应这一趋势,我国必须 提高国际竞争力,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未来的竞争,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营商环境的大比拼,国际竞争也是营 商环境的竞争。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要通过优良的营商环境展现出来,就必须解放、创造和保护先进的生 产力
(一)公平竞争诉求: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仍然面临很多隐性壁垒,企业呼吁“公平第一”经过多年的简政放 权改革,审批烦琐、吃拿卡要、胡乱收费等营商环境显性问题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重公轻私”“重大轻小”等营商环 境隐性问题依然存在。众多企业呼吁“公平第一,民营企业要的是公平竞争的机会,并非过度保护二
一是市场准入上遭遇“暗规则二当前,法律、法规、规章中歧视民营企业的“明规则”已基本清理,但在实践中,“ 非禁即入”式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难以执行到位,“暗规则”依然存在,民营企业感到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招投 标、投融资等领域依然遭受各种有形无形的限制。不少民营企业反映“一些地方在市场准入和招投标时通过资本、场 地、人员等条件设置隐性壁垒”,如有些地方甚至明文规定成立*年以下的企业不能参与项目,有企业反映“虽然文件 要求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但实际运行中还是偏向国企,或者国企先包再转包,虽然有政策但是得不到 落实”。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9.15•【文号】•【施行日期】2020.09.15•【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统一战线工作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2020年9月15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党的民营经济统战工作不断开拓创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指导和推动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同时也要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民营经济人士的价值观念和利益诉求日趋多样,民营经济统战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党对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领导,更好把民营经济人士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任务上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一)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实现党对民营经济领导的重要方式。
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
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充分认识民营经济存在和发展的长期性、必然性,推动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创新发展,有利于不断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把广大民营经济人士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
(二)加强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是发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
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做好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参与国家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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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商联角度看对民营经济的法律保护
法律部2011年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全国工商联-法律部] 发布日期:2011-01-27
2011年是全国工商联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
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精神的关键一年。法律部努力把握“十二五”期间工商联重
点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寻找、积极探索、深刻分析工商联法律工作的新特点、新方
法、新路径,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目标,按照新的标准、更高的要求,切实做好工商联
法律服务工作。主要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2010〕16号文件和全国工商联十届
四次执委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横向联合和纵向引导,创建工作载体,搭建
工作平台,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紧紧围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
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在构建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维护会员企业合法权益、完善商会职能、提
升素质上着力,为非公有制企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自身素质方
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服务。根据《全国工商联2011年工作要点》,结合工商联法律服务工
作实际,法律部2011年工作要点是:
一、进一步做好参与国家立法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市场环境、政策环境、
法律环境、社会环境的改善。继续做好非公有制经济法治环境调研,为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营
造适宜的外部环境。一是就车船税法、增值税法等若干税法,开展中小企业税赋状况调查研
究,了解企业税负情况,推动政府加大财税优惠支持力度。二是根据新时期工商联发展需要,
开展商会立法的前期研究,积极参与制定行业协会商会政策法律有关工作。三是加强劳动立
法研究,参与制定和修改有关配套法律法规工作。四是逐步建立民营企业家和法律专家征集
意见数据库,密切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联系,深入了解他们的意愿和诉求。
二、积极参与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工商联在非公
有制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积极作用,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一是积极
推进参与国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非公有制企业中普遍性和敏感性的
重大劳动关系问题。二是对各地工商联参与三方机制现状进行调研,进行商会调解劳动关系
争议试点工作,探索工商联参与调解、仲裁劳动争议的有效方式。三是积极参与厂务公开、
班组建设等工作,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与工会组织就职工工资、生活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
问题进行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推动形成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企
业科学发展。
三、积极参与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发挥工商联协调作用,完善商会“调解与仲裁”
职能。积极参与社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将商会调解工作与仲裁调解、诉讼调解相结
合,在国家司法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的指导下,努力增强工商联工作的权威性与影响力,
为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新平台与提供依托。一是在全国范围内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
纠纷仲裁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拓展工作领域,将商会调解与人民法院的“诉讼调解”相衔接,
通过典型推介和联系机制的建立探索性的开展工作。二是以巩固试点工作成果,加大宣传和
培育仲裁文化作为重点,在全国宣传推广试点工作经验及工作模式。三是继续深入基层和企
业调研,重点了解非公有制经济专业人士参与仲裁情况、地区民商事仲裁发展差异等制约仲
裁发展的问题。
四、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发挥案例警示作用,努力做好非公有制企业风险管理和危机处置
工作。做好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
律法规,合法经营,防范风险。一是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广泛开展普法教育活动,加强对非公
有制经济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法律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地方工商联因地制宜做好法
制宣传,增加针对性,以求实效。二是要在“提炼案例”上着力,分析维权案例,总结企业
风险特征,发出预防警示,引导更多的企业防范风险,避免危机,健康发展。三是按照《关
于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风险管理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逐步建立民营企业
风险管理信息提供制度、培训制度、风险评估报告和风险管理信息交流制度,建立危机化解
机制等。四是举办民营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培训班,邀请政府有关部门、非公有制企业、专家
学者、法律工作者授课,针对现实问题展开讨论,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法。
五、召开全国工商联法律工作座谈会,研究部署2011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商联法律工作。
拟于第二季度召开全国工商联法律工作座谈会,主要是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中发〔2010〕16号)精神,分析研究当前和今后
一个时期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重点;交流各地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的
不足和问题,讨论落实中发〔2010〕16号文件关于法律工作的措施办法,推动新形势下工
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创新发展。
六、充分发挥法律委员会在全国工商联重点工作中的优势作用。要继续做好法律委员会为工
商联履行法律服务职能发挥的积极作用。一是认真研究制定法律委员会2011年工作安排计
划,结合全国工商联2011年重点工作,发挥法律委员会委员优势,围绕促进非公有制企业
法治环境建设,开展中小企业税负状况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二是拟于第三季度召开法
律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0〕16号文件精神、按照黄孟复主席、
全哲洙书记在全国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在委员们调研基础上,以“促进
民营企业税收法治环境建设”为主题,对调研中的情况和问题进行交流探讨,为营造非公有
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税收法治环境建言献策。
七、加强部门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增强干部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能力和
水平。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的意见》和
黄孟复主席、全哲洙书记在全国工商联十届四次执委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政治强、业
务精、作风正”的要求,全面提升干部政治把握能力、谋划工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不断
提高干部使命感和责任心。二是认真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积极参加机关党委(人
事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对干部形势政策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激发干部做
好本职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
相结合,学校学习与工作学习相衔接,提倡业务工作研究,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中思索,
不断提高学习能力和工作能力。四是提高以“强化素质、争创佳绩”为活动载体,按照党支
部“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要求,把创先争优活动内容与法律服务工作有机结合,不
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创新性和执行力,在实际工作中创先争优,争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