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_两拓_合资案看我国_反垄断法_域外适用制度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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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及分析

反垄断法案例1、两拓结盟2009年6月5日,力拓宣布与竞争对手必和必拓达成合作协议,双方将合并各自的西澳大利亚矿石业务,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并各持股50%。

由于两者的铁矿石出口量之和占到了澳大利亚的80%以上,已构成了实质性的垄断。

而作为对进口澳矿依赖度超过40%的中国,如何应对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

国际钢协、中钢协、欧洲钢铁工业联盟、日本钢铁联盟对此表示强烈反对。

商务部称,至今未收到两拓的反垄断申报。

2、北京首起反垄断诉讼案宣判界定“相关市场”概念原告唐山人人公司诉称,由于其降低了对百度搜索竞价排名的投入,被告即对全民医药网在自然排名结果中进行了全面屏蔽,从而导致了全民医药网访问量的大幅度降低。

而被告这种利用中国搜索引擎市场的支配地位对原告的网站进行屏蔽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原告进行竞价排名交易的行为。

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106000元,解除对全民医药网的屏蔽并恢复全面收录。

被告百度公司辩称,被告确实对原告所拥有的全民医药网采取了减少收录的措施,实施该措施的原因是原告的网站设置了大量垃圾外链、搜索引擎自动对其进行了作弊处罚。

但是,该项处罚措施针对的仅仅是百度搜索中的自然排名结果,与原告所称的竞价排名的投入毫无关系,亦不会影响原告竞价排名的结果。

其次,原告称被告具有《反垄断法》所称的市场支配地位缺乏事实依据。

被告提供的搜索引擎服务对于广大网民来说是免费的,故与搜索引擎有关的服务不能构成《反垄断法》所称的相关市场。

因此,请求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审理认为,首先,认定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原则上应当根据《反垄断法》第十八条所规定的市场份额、竞争状况、控制销售市场和原材料市场的能力等因素进行判断。

当然,在经营者的市场份额能够予以准确确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市场支配地位的推定。

但当反垄断民事诉讼中的原告选择适用上述推定条款来证明被告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应当就其对被告市场份额的计算或者证明方式提供充分的证据予以支持。

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探讨

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探讨

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探讨目录诚信承诺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毕业论文.................................................................................................................. 2-11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2)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含义和基本原则 (3)(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含义3(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基本原则4二、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比较法分析 (6)(一)美国的相关立法实践 (6)(二)欧盟的相关立法实践 (7)(三)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立法规定 (8)(四)我国对外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立法借鉴 (10)三、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立法缺陷和完善建议 (10)(一)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立法缺陷 (10)(二)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完善建议 (12)结语 (14)参考文献14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探讨[摘要]反垄断法在各国以及国际之间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协调作用,是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利工具。

尤其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研究成为了热点课题。

本文首先明确了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含义和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借用比较分析法将美国、欧盟以及我国的反垄断法立法实践分别展开梳理,重点总结我国在相关立法方面存在的主要缺陷,针对这些缺陷给出了相应的解决建议。

[关键词]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立法缺陷;完善建议[Abstract]Anti-monopoly law between countries and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econom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coordinating, is to maintain the market competition. Especially after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extraterritorial applicable antitrust law in our country become the hot topics of research. At first, this paper clarify the meaning of the extraterritorial applicable antitrust law and the basic principle, on the basis of using comparative analysis to the United States, the European Union and China's anti-monopoly legislation practice, respectively, a comb, emphatically summarized themain flaw in the related legislation in our country, and gives the corresponding solution according to these defects.[Key words] Anti-monopoly law; Extraterritorial applicable; The legislative defects; Perfect suggestion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含义和基本原则(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的含义反垄断法,是指调整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

《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

《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研究》一、引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反垄断法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工具。

然而,完全的反垄断执法也可能导致一些特殊领域的运作受到影响,因此,适用除外制度应运而生。

适用除外制度是指在反垄断法中,对某些特定行业或特定行为不适用反垄断法的规定。

本文旨在研究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现状、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现状我国反垄断法在保护市场竞争的同时,也设立了适用除外制度。

这些例外主要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知识产权保护、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等领域的特定行为或行业。

这些规定体现了我国在维护市场秩序与保护特定领域利益之间的平衡。

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也开始显现。

例如,随着科技的发展,一些新的行业和商业模式开始涌现,如何将这些新的领域纳入或排除在反垄断法之外,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我国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的问题(一)制度不够完善当前,我国的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在具体操作上还存在一些不足。

例如,对于哪些行业或行为应该被排除在反垄断法之外,缺乏明确的界定和规定。

这可能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一些争议和模糊地带。

(二)不适应新经济形势随着新经济形势的发展,一些新的商业模式和行业开始涌现。

然而,现有的反垄断适用除外制度并没有对这些新的领域进行明确的规定。

这可能导致在这些新领域中出现垄断行为时,无法及时有效地进行监管和惩罚。

四、改进建议(一)完善立法规定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首先需要完善我国的反垄断法及其适用除外制度。

应明确规定哪些行业或行为应该被排除在反垄断法之外,以及排除的理由和条件。

同时,对于新的行业和商业模式,应及时进行研究和规定,确保其不会对市场竞争造成不良影响。

(二)加强执法力度除了完善立法规定外,还需要加强执法力度。

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加大对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适用除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对于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应依法进行处罚,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和公平竞争的环境。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美国和欧盟的经验启示

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制度——美国和欧盟的经验启示

同时 ,向我 国商 务部 和 国家工 商 行政 管 理 总局 报送 保 护伞 的作用 , 制跨 国企业 对我 国企业 的并 购 。 规
2 限制跨 国公 司并 购是保 护 国家安全 的 需要 . 并购方案。 随着《 反垄断法》 的颁布 , 国《 我 反垄断法》 的域外 适 用制 度 由此 正式 确 立 。 以美 国 、 欧盟 为首 的 随着 跨 国公 司 在 全 世 界 范 围 内的跨 国并 购 、 国 发 达 国家 均 已在其 各 自的 反垄 断 法 中确 立 起域 外适 际卡特尔 、 经营者集中等垄断行为垄断层出不穷 , 凭 用制度 。 可以预见 , 国《 我 反垄断法》 在适用过程 中与 借竞争优势跨 国公 司成为垄断力量 ,跨国公司成为 他 国反 垄 断 法 的 冲 突将 在 所 难 免 。】 此 , 们 必 须 了新殖 民主 义排 头兵 ,损 害 了发 展 中 国家 的经 济利 【 - 对 我
而在此之前 , 由商务部等六部委 于 2 0 年 8 06 月联合 度上 是 靠 国 内经济 立法 和 执 法 为后 盾 ,为 了应 对 跨
发 布 的《 于外 国投 资者并 购境 内企业 的规 定 》 5 国公 司的挑 战 , 国及 时 出 台 了《 垄 断法 》跨 国企 关 第 3 我 反 。
第3 2卷第 3期
2 1 年 9月 02
西 ̄ -业大学学报( tr - _ 社会科学版 )
J U N L O O T WE T R O Y E H 1A N V R I Y Sc lSi cs O R A F N R H S E N P L T C N C L U 1 E S T ( i c n e oa e
中图分类号 :F 1 D 4

文 献 标识 码 : A

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研究报告

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研究报告

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研究发根三联学院政法与公共管理系关键词: 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冲突与协调容提要: 伴随着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跨国垄断行为日益突出。

在国际反垄断统一规则缺位的情况下,作为权宜之计,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就成为似乎可行且合理的选择。

面对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立法普遍化的趋势所引起的矛盾和冲突,有关国家和组织积极寻求双边、区域和多边国际协调机制,以缓解和消除反垄断法域外适用所带来的消极影响。

入世后,我国应顺应这一趋势,通过主本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和抵制外国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来构建我国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同其他国家和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各国反垄断法的趋同,推动国际反垄断法的形成。

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近代以后出现的、旨在规制市场中各类垄断行为、恢复可持续的有效竞争,进而确立良好竞争秩序的法律部门,被人们形象称之为“经济宪法”。

根据属地管辖原则,一国国法的效力仅及于其主权围之,对域外的行为不产生规作用。

作为国法体系中的反垄断法,自然不具有域外适用的效力。

但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贸易与投资自由化浪潮的高涨,市场已超越主权空间向世界围扩展,跨国垄断行为对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日益突出,在国际反垄断法缺位的情况下,国反垄断法如何对其进行有效规制成为反垄断法所面临的重大挑战。

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国家开始突破传统管辖原则的限制,主本国反垄断法具有一定的域外效力。

这就产生了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问题。

一、反垄断法域外适用制度的确立与发展所谓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是指当位于本国领土以外的外国企业在境外实施的行为,对本国相应市场的竞争产生恶劣影响时,在多大程度和围,本国的反垄断法可以适用于该外国企业的行为的国家管辖权问题。

[1]如前所述,反垄断法属于国法,其效力仅限于一国主权围之。

最初,世界各国的反垄断法也都严格遵循属地原则要求,但随着贸易障碍的减少,国际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跨国垄断日益突出和严重,在国际反垄断立法缺位的情况下,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就成为一种较为可行选择。

从美敦力案看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完善

从美敦力案看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完善
处理 , 也 更符 合 竞 争 法 的 立 法 目的 。 现 行 法律 法规 对 于垄 断 行 为 罚 款 基数 的 确 定 方 式较 为粗 糙 ,应 将 垄 断 行 为 持 续 期
间的 营业额作为罚款 的基数 ,以体现将违法程度和持续 时
间纳 入 处 罚 的要 求 。 执 法机 关要 充分 利 用行 政 权 力 , 积 极 查 处违 反 竞 争 原 则 的 案件 , 不 断 积 累反 垄 断执 法 经验 。
广 西 政 法 管理 干 部 学 院 学 报 第3 2卷 第 3期 2 0 1 7年 5月
J oURNAL oF GUANGXI ADM I NI S TRAT Ⅳ E
CADRE I NS TI TUTE oF PoLI TI CS AND LAW
V0L32 . N0. 3
Ma y . 2 0 1 7
从 美 敦 力 案 看 我 国 反 垄 断 法
实 施 机 制 的 完 善
罗凯 中
( 同济大学上海 国际知识产权学 院 , 上海 2 0 0 0 9 2 )
[ 摘
要] 反垄断法原则性较强 , 加之 垄断行 为较 为隐
舞 台 。对 于经济 法 的调整 对象及 其与 民法 、 行政 法
下 ,反 垄 断法 的 实施 过程 与 立法 之 间有 一定 的距
2 0 1 6年 1 2月 7 E t , 国家发 改委 公布 了对美 敦
力( 上海 ) 管 理 有 限公 司 的处 罚 决 定 , 国际 巨头 美 敦 力 公 司被 认 定 为 实 施 纵 向价 格 垄 断 并 处 以 罚 款。 案 是 我 国在 医疗 器 械 领 域 的反 垄 断 第 一 案, 也是 为数 不 多 的纵 向垄 断 协议 案 件 , 该 案 的研

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公司日益成为世界经济的主要参与者。

然而,跨国公司之间的垄断行为也日益成为全球市场竞争的主要障碍。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国纷纷制定反垄断法律法规。

然而,由于跨国公司的全球性特点,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各国政府和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从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背景、挑战和应对措施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背景1. 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垄断行为的增多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利用其强大的实力和资源优势,在全球范围内进行垄断行为,损害了市场竞争秩序。

为了打击跨国公司垄断行为,各国纷纷加强反垄断立法。

2. 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法律冲突由于各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不同,当跨国公司涉嫌垄断行为时,涉及到不同国家法律之间的冲突。

如何处理这些法律冲突,成为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关键问题。

三、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挑战1. 法律冲突由于各国反垄断法律制度的不同,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过程中容易产生法律冲突。

例如,美国反垄断法中的“效果原则”和欧洲反垄断法中的“实质原则”在处理跨国公司垄断行为时存在差异。

2. 跨国公司逃避法律监管跨国公司为了逃避法律监管,往往采取各种手段规避反垄断法律。

例如,跨国公司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转让资产等方式,将涉嫌垄断行为转移到其他国家。

3. 国际合作不足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需要各国政府、企业和国际组织之间的紧密合作。

然而,由于各国利益诉求不同,国际合作存在一定程度的困难。

四、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应对措施1. 加强国际合作为了解决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中的法律冲突和国际合作不足问题,各国应加强国际合作。

具体措施包括:(1)签订双边或多边反垄断合作协议,明确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原则和程序;(2)积极参与国际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制定,推动全球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完善;(3)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合作,提高跨国公司遵守反垄断法律的成本。

2. 完善国内反垄断法律制度各国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国内反垄断法律制度,提高反垄断域外法律适用的效果。

刍议我国《反垄断法》中的域外适用制度—从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案说起


而 且还适 用 于 国外 产 生但 对本 国市 场具 有不利 影响所采纳,进而规制市场竞争行
为, 保护 正当有 序 的竞争 。 其二 , 域外适 用制 度 的理论 依据 上看 , 国《 从 我 反垄 断法》 确
影 响到 国 内利 益 的行为 行使域 外 管辖 权 的制度 。我 国 《 反垄 断 立域 外适用 效 力是基 于 国际法 上被广 泛认 可的“ 效果原 则” 。 法》 在总则第 二条 中明确规 定 ,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境外 的垄 断行 为, 我 国反 垄断法 第二 条的实施 也受 到国 际法 的制约 , 即执 行反
。 烟 草公 司案” 时确立 了其 反托拉斯 的域 外适 用 , 我 国直 至 2 0 给 东道 国的经济 和 技术全 面均 衡发 展带来 不利 影响 。 为 了扼制 而 08 维护 本 国市场 有效竞 争 , 市场 经济 国家不 年 8月实施 《 垄断法》 反 才确 立 了这 一 制度 。域外 适用 制度在 我 跨 国公 司的垄 断势 力 , 国从制 定到执 行上 , 不成 熟 , 还 需要在 借鉴 各国立 法实 践的基 础 仅都 无一例 外地将 反垄 断法适 用于本 国市场上 的所有 国际企业 , 上 进一步完善 , 本文 即对 这一制度 在我 国的施 行进行深一 步探讨 。 二 、 外 适用制度 在 我国 《 域 反垄 断法》 中的 法律定 位 ( ) 一 域外 适用制度 的概 念 界定 域外 适用 制度 是指 一 国的反 垄 断法对 当事 人在 国外 的某 些
住所 , 也不论 限制 竞争行 为 的策源 地在哪个 国家 , 只注重 行为 据可 口可 乐公 司与 中 国汇源 果汁 集 团有 限公 司在香港 联 交 籍 、
所 联合公 布的信息披 露 , 口可 乐公 司是一家在 美 国特 拉华州 注 人在 相关 市场 中所行 使 的竞争 行为 的结果 。 可 册成立 的有 限公 司, 而中 国汇源 果汁集 团有 限公司则 是一家在 开 曼群 岛注 册成 立的获 豁免 有限 公司 。 。 ( ) 外适 用制度 制 定的价 值 二 域 其一 , 从域 外适用 制度 产生 的经济 史背 景看 , 垄断法 确立 反

试论我国《反垄断法》的域外适用


美 国法 院在一 系列 案件 中 , 此原 则作 了“ 对 考虑 周延 ” 的修 正和 完 在 欧盟 市场 内的支 配地 位 , 反 了《 违 欧共体 条 约》 8 第 6条 的规定 ,
但这 一 原则 本 身 固有 的缺 点仍 然 是不 可 能改 掉 的。效 果 原则 充 是 否对 其它 实体拥 有并 且实 际行使 了控 制权 , 来确 定母 公 司是 否 分体 现 了美 国的霸 权主 义思 想 , 意指 一个 限制竞 争 的行 为只 要 它 对美 国有 影 响 , 就有 权进 行 管辖 。在 10 年 美 国香蕉 公 司诉 它 99 美 国水 果公 司一 案 中 , 国最 高法 院 的法 官 H me 认 为 , 一个 美 d s “ 行 为是合 法还 是违 法 , 只能 依据行 为地 国家 的法律 来判 断 。这 即 ”
而 维护 了本 国 的经济 利 益 , 进 了贸 易与 投资 自由化 , 同时 效 业 溶 剂案, 促 但 欧盟 委员 会把 C m ri S le t 和 I 两 者 分别 为 o mec lovns C( a 果主 义 原则 正是 因 为这 种宽 泛 的管辖 权而 遭 到非议 。 在这 之后 , 善。 尽管 这些 修 正和 完善 在一 定程 度 上纠 正 了效果 原则 的缺 陷 ,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e A d S c y S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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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 论我国《 垄断 莹》 反 的域外 遣用
杨 美 荣
摘 要 《 反垄断法》 的域外适用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上都存在着严重的矛盾和冲突, 但是世界经济的发展不会 因此 而放 慢脚步。 我国必须确立 反垄断法》 的域外适用制度 , 并且应该积极的促进双边、 区域 内合作机制, 致力于国际反 垄断统一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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