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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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管理制度模板

水产管理制度模板

水产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水产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等活动,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水产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水产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的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管理1. 成立水产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2. 明确各成员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养殖管理、捕捞监管、质量控制、环境保护等。

三、养殖管理1. 养殖区域规划:合理规划养殖区域,避免过度密集养殖。

2. 种苗选择:使用健康、无病害的种苗。

3. 饲料管理:使用符合标准的饲料,禁止使用违禁药物。

4. 疾病预防:定期进行疾病检查,及时隔离和处理病患。

四、捕捞管理1. 捕捞许可:严格执行捕捞许可制度,禁止非法捕捞。

2. 捕捞工具:使用合规的捕捞工具,避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3. 捕捞量控制:实施捕捞量控制,防止资源枯竭。

五、加工与销售1. 加工环境:确保加工环境清洁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 产品检测:对加工后的水产品进行质量检测,确保无污染、无病害。

3. 销售记录:建立销售记录,包括产品来源、加工日期、销售去向等。

六、环境保护1. 污染控制:减少养殖和捕捞活动对环境的污染。

2. 生态修复: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如人工放流、植被恢复等。

3. 环保教育: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环保意识。

七、质量安全1. 质量标准: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

2. 安全监管:定期对水产品进行安全检测,确保产品安全。

3. 应急预案: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八、信息管理1. 建立信息档案:记录水产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的详细信息。

2. 数据分析:定期对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优化管理制度。

3. 信息公开:依法公开水产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九、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定期对养殖、捕捞、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检查。

2. 违规处罚:对违反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包括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

专业合作社规章制度专业合作社是协作经济的一个重要形式,在农业、渔业、畜牧业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保障合作社的稳定运行和成员的权益,制定一套完整的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会议管理、成员权益等方面进行规章制度的详细介绍。

一、组织形式(一)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

(二)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对合作社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的机构,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主要职责是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行为。

(三)合作社的执行机构是合作社的管理机构,由理事会委派产生,主要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二、会议管理(一)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15天通知全体成员,并公布会议议程。

(二)会议决议应由全体成员进行投票,决议结果以简明扼要的形式记录并公示。

(三)监事会对理事会的决策进行监督和评估,并报告给全体成员。

三、成员权益(一)成员权利包括参与合作社经营决策、享受合作社的分红和红利、以及按照规定享受其他权益。

(二)成员义务包括遵守合作社章程、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规定缴纳会费等。

(三)成员有权提出对合作社管理和运营的建议和意见,并得到及时回复和处理。

四、财务管理(一)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会计记录准确和真实。

(二)合作社应按照会计法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定期向全体成员公布财务状况。

(三)合作社应合理制定分红和红利政策,确保成员的利益最大化。

五、决策程序(一)重大决策事项必须由合作社理事会进行讨论和决策,涉及的事项包括合作社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资产管理等。

(二)日常经营决策事宜由执行机构负责,应经过充分协商和研究,并及时向全体成员进行报告。

六、违约与处罚(一)成员如违反合作社章程,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惩罚,包括罚款、扣除分红待遇等。

(二)成员如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理事会有权决定终止其成员资格。

七、章程修订(一)对合作社章程的修改需经过全体成员的讨论和决策,修改案应提前通知全体成员。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范文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提高合作社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作社的全体成员,包括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各级管理机构,以及合作社的工作人员。

第三条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互利、互信。

第四条合作社应当依法行使自主经营权,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依法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合作社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按照规范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成员应当自觉遵守合作社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合作社的统一和团结,共同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七条合作社的组织架构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等机构。

第八条合作社的董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计划和经营决策。

第九条合作社的董事会由合作社的全体成员组成,每届任期为三年,由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第十条合作社的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监事会由合作社的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二条合作社的理事会是合作社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合作社的理事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为三年。

第十四条合作社的工作人员由合作社的理事会聘用,根据合作社的需要和岗位要求进行合理的调配和安排。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合作社的董事会、监事会、理事会和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评价,激励和约束各级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第三章内部管理制度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保证各级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管理制度、会计政策、财务报告制度等,保证合作社的财务状况真实、准确、完整。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旨在促进成员间的经济合作,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2. 合作社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成员管理1. 成员资格:承认本社章程,自愿加入并按规定缴纳出资的个人或企业。

2. 成员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参加社员大会、投票表决、获取合作社服务、分享盈余等。

3. 成员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按时缴纳出资,维护合作社利益,参与合作社活动。

三、组织机构1. 社员大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成员组成,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理事会成员等。

2. 理事会: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合作社日常管理,执行社员大会决议。

3. 监事会:监督理事会工作,确保合作社运作透明、合规。

四、财务管理1. 财务制度: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体系,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2. 财务报告:定期向成员公布财务状况,接受成员监督。

3. 盈余分配:根据合作社盈余情况和成员贡献,合理分配盈余。

五、生产经营1. 生产计划:根据市场需求和成员意见,制定年度生产计划。

2. 技术培训:定期组织成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能。

3. 产品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六、市场与销售1. 市场调研:定期进行市场调研,了解市场动态,调整生产策略。

2. 品牌建设:建立合作社品牌,提升产品市场认知度。

3. 销售渠道: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拓展市场。

七、风险管理1. 风险评估:定期对合作社运营风险进行评估。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风险的预案。

3. 保险机制:为合作社资产和成员利益投保,降低风险。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理事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法律法规为准。

3. 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须经社员大会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相关专业人士,确保制度的合法性和实用性。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规范运作,提高合作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合作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合作社全体成员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确保合作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成员利益,促进合作社健康稳定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党支部等组织机构。

第五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大决策。

第六条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对合作社财务、经营等方面进行审计,保障成员利益。

第七条党支部负责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加强思想教育,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成员管理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遵守合作社章程;3. 按时缴纳股金和会费;4.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合作社的决策;2. 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会、监事会成员;3. 获取合作社的经营、分配、财务等信息;4. 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按时缴纳股金和会费;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合作社财务管理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原则。

第十二条合作社设立财务部,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合作社财务部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务收支合法、合规。

第十四条合作社财务收支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不得侵占、挪用合作社资金。

第五章生产、经营与管理第十五条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自愿、平等、互利、诚信;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3.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产品质量和竞争力;4. 保障成员利益,实现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生产、经营、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内部监督。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合作社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水平,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机构(一)合作社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合作社成员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审议和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二)合作社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成员代表组成。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进行监督,保障合作社利益不受损害。

(三)合作社设立经理部门,经理部门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执行理事会的决定。

三、成员权利和义务(一)成员有权按照合作社章程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有权按照章程享有与合作社有关的财产、劳动成果和其他利益。

(二)成员有义务遵守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决议,维护合作社利益,维护合作社的正常经营秩序。

(三)成员有权参与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并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担任合作社管理机构成员。

(四)成员有义务按时缴纳合作社规定的会费和其他费用。

四、合作社经营管理(一)合作社经营管理实行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勤俭节约的原则。

(二)合作社经营管理实行财务公开、经营公开的原则,合作社应及时向成员公开相关信息。

(三)合作社应根据经营情况定期向成员报告合作社经营情况和经济责任。

(四)合作社依法经营,依法报税,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

五、经营利润分配合作社的经营利润按照合作社章程规定的分配比例进行分配,分配比例应当公平、合理。

六、合作社的解散和清算(一)合作社解散应由理事会提出决议,并报监事会和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二)合作社解散时,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七、违约和处罚(一)合作社成员如有违反合作社章程和决议的行为,合作社有权对其进行劝诫、警告或处罚,并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合作社成员如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损害合作社利益的,合作社有权开除其成员,并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由理事会提出决议,并报监事会和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水产养殖业规章制度范本

水产养殖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水产养殖业经营行为,推动水产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护水产资源,维护环境生态平衡,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水产养殖业是指以农业科学技术和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利用人工养殖设施和设备,进行水产动植物的养殖、繁育、培育、生产和加工的产业。

第三条水产养殖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依法经营,保护水产资源,维护环境生态平衡,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加强技术研发和示范推广,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促进水产养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政府应当加强水产养殖业监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体系,加强宣传教育,推动水产养殖业规范发展。

第六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养殖生产活动安全、高效、协调进行。

第二章养殖规划第七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制定养殖规划,明确养殖目标、规模、品种、投资、产值等方面的内容,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八条养殖规划应当根据水产资源和市场需求确定,兼顾生态环境和产业发展,合理布局、科学配置,确保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可持续性。

第九条在编制养殖规划时,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充分调查研究,综合考虑水域、土地、气候、水文、市场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养殖方案。

第十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按照养殖规划的要求统筹规划布局、选择适宜的养殖场址、养殖方式和技术措施,确保养殖活动顺利实施。

第三章养殖技术第十一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遵循科学原理,采用合适的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养殖效益和水产品品质。

第十二条养殖技术应当适应水产生长发育规律,合理投喂、合理密度、合理水温、合理养护、合理保洁,确保生长环境适宜、水质清洁、水产健康。

第十三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水产疫病监测和防控制度,加强病原体监测、消毒防疫、疫病防治,预防和控制水产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第十四条水产养殖企业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养殖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养殖操作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

水产公司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产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提高经营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公司的长期发展,制订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适用于水产公司的所有员工,包括高管、中层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

第三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公司的高级管理层,负责监督、检查和评估公司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四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权责分工、工作流程、绩效考核、奖惩制度等。

第五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应遵循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长期发展。

第六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一致,任何与本管理制度不符的行为应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七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高级管理层,必要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订。

第八条:水产公司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九条:水产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市场部、生产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职能部门。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直接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转。

第十二条:市场部负责公司产品销售和市场营销工作,及时调整销售策略,提高市场占有率。

第十三条:生产部负责公司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工作,确保产品质量和产量的稳定增长。

第十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培训和绩效考核工作,提升员工的能力和素质。

第十五条:技术部负责公司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第十六条:各部门之间应加强协作和沟通,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七条:水产公司应根据业务需求设立各个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和权利。

第十八条:水产公司的岗位设置应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避免职责交叉和重叠。

第十九条:水产公司应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潜力确定岗位,同时鼓励员工自我提升和发展。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制度范本的核心是确立清晰的组织架构。

合作社应设立理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个基本
机构,各司其职,相互制衡。

理事会负责制定合作社的基本方针和决策重大事项,监事会
则负责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及管理层的工作,而经理层则执行日常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是合作社管理的重点。

制度范本中应详细规定财务管理的原则、收支流程、审计
机制等。

确保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有明确的记录和合理的用途,同时定期对外公布财务报告,接受社员和监事会的监督。

社员管理也是不可忽视的一环。

制度范本需要明确社员的权利和义务,如参与决策、分享
利润、遵守规章制度等。

同时,应建立社员大会或代表大会制度,让社员能够直接参与到
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中来。

在业务运营方面,制度范本应包含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范。

例如,
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建立健全的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策略,以及完善的服务体系建
设等。

为了应对市场变化和内部挑战,制度范本还应包括风险管理和应急预案。

这涉及到市场风
险分析、自然灾害应对、疫情控制等多个方面,确保合作社能够在面对突发事件时迅速反应,最小化损失。

为了促进合作社的持续发展,制度范本还应鼓励创新和人才培养。

这包括建立研发基金、
提供培训机会、激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措施。

渔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渔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渔业合作社全体成员,包括理事会、监事会、各分支机构及各部门。

第三条渔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经营,合规管理;2. 自主经营,民主管理;3. 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4.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渔业合作社设立财务管理机构,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管理机构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成员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管理机构的职责:1. 负责编制和执行财务计划,进行财务核算;2. 负责财务收支的审批、核算和监督;3. 负责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4. 负责编制财务报表,定期向理事会、监事会和成员公布;5. 负责财务档案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完整、准确。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渔业合作社财务核算应遵循《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

第七条财务核算内容:1. 收入核算:包括销售收入、政府补贴收入、投资收益等;2. 支出核算:包括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等;3. 资产核算: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4. 负债核算: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账款等;5. 所有者权益核算:包括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等。

第八条财务核算要求:1. 及时、准确地记录、汇总各项经济业务;2. 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3.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完整。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九条渔业合作社资产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性:确保资产安全、完整;2. 效益性:提高资产利用效率,降低成本;3. 合理性: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资产结构。

第十条资产管理内容:1. 流动资产管理: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2. 固定资产管理:包括渔船、渔网、渔具等;3. 无形资产管理:包括专利、商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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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资料 水产专业合作社部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管理网络 (一)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本社设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3个决策管理监督机构。 (二)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本社设办公室(另挂财务部)、营销配送部(即县农渔产品营销配送中心)、水产育苗部、渔需物资部、基地生产部等5个中层管理服务机构。 (三)基层水产养殖片组 本社根据养殖社员分布情况设立 等9个基层水产养殖片组。 (四)管理网络图

社员(代表)大会 理事会 监事会 营销配送部 水产育苗部 渔需物资部

基地生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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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 .. 专业资料 二、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或职责) (一)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1、社员(代表)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由社员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为社员人数的五分之一。代表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2、社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四分之一以上社员或三分之一以上社员代表提议; (2)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认为有必要的。 3、社员(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出席可召开。 4、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与股金额相结合的一人多票式,但单个社员不得超过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 5、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到会,可书面委托其他社员(代表)代理,一个社员(代表)最多只能代理2名社员(代表)。各项决议须有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同意,可生效。 6、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前,理事会须提前5天向社员(代表)书面报告会议容,否则社员(代表)有权拒绝参加。 .. 专业资料 7、社员(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修改章程; (2)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3)决定增减注册资金和股金转让; (4)决定合并、分立、终止、清算; (5)审议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6)决定生产经营针和投资计划; (7)决定社员认购的股金总额、每股金额、单个社员认购股金最高份额和生产的社员认购股金的最低份额;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 (9)决定盈余分配和弥补亏损案; (10)需要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决定的其它重大事项。 (二)理事会制度 1、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理事7人组成,理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1人。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 2、理事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能召开,参加理事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可形成决定。召开理事会议由理事长主持,应邀请监事长(或监事代表)列席,必要时可邀请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3、理事会负责经营本社业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如有渎职失职、营私舞弊等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理事会应格执行各种报告制度,按期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本社生产、经营、服务和部管理、财务等情况。 4、理事会的职权: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向社员(代表)大会提交需讨论审议的章程、制度、工作计划等有关事项; (3)讨论决定部业务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任免; .. 专业资料 (4)讨论决定入社、退社、除名和继承; (5)讨论决定对社员与职员的工资、奖励和处分; (6)根据本社发展需要为社员提供各项服务; (7)聘用或解雇本社职员; (8)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 (9)履行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5、理事长的职权: (1)主持本社的日常工作,负责召开理事会议; (2)根据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 (3)组织拟订本社部业务机构和各项制度; (4)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合同、协议和契约; (5)提请聘请或者解聘本社财务人员和其他管理人员; (6)组织落实本社的各项任务; (7)履行本社章程和理事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6、副理事长、理事的职权。协助理事长工作,并对分管工作负责。 (三)监事会制度 1、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由监事3人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长1人。 2、监事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每次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能召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监事通过,能作出决议。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须将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 3、监事会议由监事长主持,会议决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应在接到通知10日作出响应,否则为理事会失职。 4、本社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监事。 5、监事会的职权: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 (3)监督社员履行义务情况; .. 专业资料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工作报告; (5)派代表列席理事会议,向理事会提出工作建议; (6)提议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7)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责。 (四)办公室(财务部)工作职责 1、协助理事会搞好策划与管理,处理日常工作,协调外关系,制订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起草和修改重要文件、报告;负责本社主要会议会务、人事、文秘、印信、档案、信息、学习等工作;协助基地生产部做好无公害、绿色水产品基地及其产品的申报工作。 2、负责组织编制本社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本社财务和资产管理、会计核算和收益分配;准确、及时、完整地编制月份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责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定期向社员公布财务状况及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有关财务、会计和统计报表。 3、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营销配送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社的营销队伍建设,不断拓展和健全市场营销网络。 2、负责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工作,指导社员按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参与流通。 3、负责本社社员产品销售服务工作,并适当返利于社员。 4、负责本社品牌建设及各类农博会、推介会、交易会的参展工作,不断提升本社产品的知名度,打响“象山港”品牌。 5、负责“名优农产品配送一条街”及“农渔产品营销配送中心”的管理工作,确保“一条街”及“配送中心”的正常健康运作。 6、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水产育苗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社水产苗种的生产和供应工作,确保品种符合市场需求,质量符合标准,数量满足需要。 2、在保证水产苗种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适当让利于社员,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水产苗种供应登记工作。 3、负责本社水产养殖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和推广工作。 .. 专业资料 4、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渔需物资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社水产养殖饲料、兽药等渔需物资的批量采购和供应工作,确保渔需物资的品种和质量符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标准,数量满足社员生产需要。 2、在保证渔需物资质量和数量的基础上,适当让利于社员,并及时、准确地做好渔需物资供应登记工作。 3、负责本社水产养殖饲料、兽药等渔需物资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和推广工作。 4、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基地生产部工作职责 1、负责本社高标准生态养殖示基地和无公害、绿色水产品基地建设,会同办公室做好无公害、绿色水产品基地及其产品的申报工作。 2、负责本社水产养殖技术培训工作,指导社员建立水产养殖档案,格按、行业、地标准进行养殖生产,确保水产养殖产品符合质量安全要求。 3、负责本社水产养殖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和推广工作。 4、承办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片组长工作职责 1、组织召开组员会议,传达贯彻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组织组员学习交流,听取组社员意见和要求,及时向理事会反馈重要信息。 3、指导组员制订生产经营计划,督促社员按标准化组织生产。 4、协助理事会做好社员思想教育工作,提高社员履行社员义务的自觉性。 5、协调组社员关系,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社员的权利 1、有权参加本社社员(代表)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享有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产品优先交易权; 3、享有按股金额和交易额参加盈余分配权; .. 专业资料 4、享有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有权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5、有权建议本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6、有权拒绝本社不合法的负担; 7、有权申请退出本社; 8、享有本社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权。 (二)社员的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及各项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定,支持理事会、监事会履行职责; 2、按本社规定认购股金,承担相应责任; 3、格履行与本社签订的各项协议或合同,按规定的生产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生产、提供产品; 4、积极参加本社组织的学习、培训等各项活动,积极向本社反映情况,提供信息; 5、根据社工作分工,发扬互助协作精神,积极开展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6、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7、承担本社认为需要承担的其它责任。

四、社务、财务公开制度 (一)本社根据《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及本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实行社务、财务公开,接受社员(代表)的监督。 (二)每年公开2次,时间为7月25日及次年1月25日左右。 (三)公开的容:一是本社的重大经营决策及实施情况;二是本社的财务收支、盈余分配情况及经监事会审核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利润分配表和报表附注等。 (四)公开的形式:以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向社员(代表)公开。 (五)本社社务、财务公开工作由理事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财务部)操作,并接受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检查。

五、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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