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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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

绵阳实验高级中学关于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办法一、评选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团支部的整体实力,增强团工作的生机与活力,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推进各团支部建设,激励更多的共青团干部和共青团员砺志进取、奋发团强,更好地为学校、为学生服务。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制定本评选办法。

二、评选时间参照评选办法每学年评选一次,由校团委统一组织,优秀团员和团干由班主任和团支书负责在各团支部内进行评选,优秀团支部由各年级团总支评选。

评选后上报校团委审核,经学校审批后于“五四”青年节统一表彰。

三、优秀团员评选条件1、思想健康向上,自觉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总成绩B1优以上,单科成绩B优以上;3、积极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素质;4、操行等级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

诚实守信,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能倡导正确的舆论导向;5、尊敬师长,关心他人,能助人为乐;具有环保意识,不乱扔果皮纸屑,爱护班级、校园环境;6、准时参加每一次组织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缺席;7、按时缴纳团费,及时认真地完成各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并有突出表现。

四、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全部评选,全面衡量。

2、工作勤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多干实事,敢于迎难而上,积极主动地在青年学生中开展工作。

3、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的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在支部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1、有一个健全而坚强的团支部班子,班子凝聚力强,能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并结合自身特点,能独立组织了有益团员青年身心健康、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的活动。

2、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在学校的量化考评处于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积极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第一篇: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管理工程系团总支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方案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树立远大理想,激励我校共青团员立志成才,争做“四有”新人,同时为更深入地贯彻我校“德技双馨、知行合一”的育人理念,进一步营造团组织积极健康向上的优良氛围,培养学生精诚协作,勤奋团结,求实创新,追求卓越,积极向上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把团组织缔造成一个铸就魅力人生的乐园,创建一条老师与学生直接交流的绿色纽带。

我系团总支决定每年在全系开展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评先创优活动,具体评选标准与办法如下:一、优秀团员评选标准:1、注重道德修养,思想品德高尚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觉悟上步断向党组织靠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助人为乐,团结协作,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表现良好。

2、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自觉遵守团的纪律,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刻苦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勤奋学习,遵守纪律,独立完成作业,各学科均能保持成绩优异,操行评定等级在90分以上。

4、积极参加课外活动,关心集体能够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种活动,发扬团队精神,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

5、坚持锻炼身体,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劳动积极。

6、学年内未受过通报批评和任何处分。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标准:除具备优秀团员条件外,还要求对所担任的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善于总结经验,能够认真组织同学学习,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能够协助学校及班主任老师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团的活动。

1、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威信,能被团员所依赖,并通过自身努力带动其他同学的积极性,勇于向团组织靠拢。

中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制度

中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制度

中学先进团支部评选制度
为了进一步了解总结学校各团支部的工作情况、交流开展团支部工作经验并推动各团支部工作有更大的发展,校团委于每年四月份开展“先进团支部”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团支部并给予表彰。

一、活动评选时间范围:
自9月1日至次年4月
二、评选内容
1、团支部(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青志委员和团员)班子健全,积极贯彻学校、团委对其的教育方针,在推进学校教育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2、按有关规定对本支部团员进行管理并促进其发展,常规工作规范。

3、积极配合学校、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围绕学校、团委的指导思想开展活动,效果明显,成绩显著。

三、评选方法
1、各班级支部书记如实填写《团支部工作考核表》,由班主任审阅、填写意见并签名后交到各年级总支部处。

2、年级团总支部委员会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总结评分表(团总支评)》,连同各支部的相关材料和《团支部工作考核
表》一并上交团委纪检部。

3、团委各部门填写《团支部工作总结评分表(团委评)》,交到团委纪检部。

4、纪检部根据上述各项材料进行评定,先进团支部(每年级6个),交由团委审核通过,再将结果上交学校并予以表彰。

5、召开高一、高二级团支书会议,各支部书记阐述本学年度团支部工作概况,并由各支部互相评分(初始总分100分,各支部书记不能为本支部评分)和团委干部评分(初始总分 100分)。

评分结束后,结果交到团委纪检部进行分数折算。

四、各项评分所占比例
支部互评分(占55%)
团总支评分(占15%)
团委评分(只需填写,不参与团支书阐述评分)(占30%)。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一、校级(先进班集体每年评定一次):
比例:按学校下发名额
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因违纪受处分者。

2、班风正、集体观念强。

班级学生关心班级、热爱集体、团结互助、积极
进取、精神风貌好。

3、班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优良、成绩突出,年度考试成绩不
及格人数少于20人次,无留级掉队学生。

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完成年度内公益劳动指标。

5、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明显。

6、班级至少有一个校级“优秀宿舍”。

7、有校级以上获奖纪录的班级优先评选。

二、系级(优秀班集体每学期评定一次)
比例:按系部班级总数的30%
标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遵守大学生行为准责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无因违纪受处分者。

2、班风正、集体观念强。

班级学生关心班级、热爱集体、团结互助、积极
进取、精神风貌好。

3、班级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风优良、成绩突出,学期考试成绩不
及格人数少于20人次,无留级掉队学生。

4、积极参加公益劳动或活动,完成学期内公益劳动指标。

5、认真落实上级组织布置的工作,班级工作有创新,成绩明显。

6、班级至少有一个系级“优秀宿舍”。

注:有系级以上获奖纪录的班级优先评选。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了贯彻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引导学生全面发展,提高综合素质,确保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一)初中和高中优秀学生评选条件1.初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关心时事政治,了解国情。

(2)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主动为集体服务,在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4)人际关系和谐,主动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性社会实践活动,保护环境,文明上网。

2.高中优秀学生思想品德要求(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注意理论联系实际,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关心时事政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加国防教育活动。

(3)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业余党校学习,踊跃参加公益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公民道德基本规范》,遵纪守法,行为自律,文明上网,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

(5)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同时具有良好的环保意识与可持续发展理念。

3.中学优秀学生综合素质要求(1)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

初中学生自信自强,不怕困难,有较强的耐挫折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高中学生有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2)学习成绩属于班级良好水平以上。

(3)践行体育、艺术“2+1”项目活动的学生榜样,即必须掌握二项体育锻炼方法,学会一项艺术表现手段,并达到良好以上的水平。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方法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集体主义观念和团队精神,建设优良校风、学风、班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学习气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开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选范围:我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在校学习期满一年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班级。

二、评选条件及有关规定(一)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那么,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社会公德;政治上要求进步,积极开展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

2、班委会、团支部团结协作,干部以身作那么、有奉献精神,在学生中具有较强号召力。

3、学风优良。

评奖学年,全班学年课程加权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平均成绩到达75分以上,全班奖学金获奖率不低于全校平均获奖率。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

同等条件下,班集体或者学生获得校级或者校级以上奖励者优先。

5、积极开展班级文体活动和园区文化建设,学年班级活动不少于5次。

6、老实守信,自觉缴纳相关费用。

(二)有关规定参评学年,班级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申报,已评上的追回所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受到通报批评或者受到纪律处分。

2、考试有违纪、违规记录。

3、受到学习警示的学生超过全班学生数的5虬4、有不合格宿舍。

5、有无故欠费记录。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学院学生数500人以下的推荐1个,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推荐2个,1000人以上的推荐3个。

奖励金额依据班级学生人数确定,学生人数在50人以下(含50人)的班级奖励1000元;学生人数超过50人的班级,奖励金额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四、评选时间和程序(一)评选时间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时间与XX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同时进行。

(二)评选程序学院在全院公布评审信息;符合评选条件的班级提出申请,向学院报送自荐意见和总结材料;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本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推荐,并在全院内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材料后,提请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定。

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积极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促进学生健康和谐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学院成立先进班集体评选领导小组,组长由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组织人事处、院办公室、教务处、学生处、院团委、后勤处、财务处等职能部门负责人。

各系科成立相应的组织。

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由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实施。

二、荣誉称号先进班集体(省级、市级、院级三级)三、评选原则1.实事求是。

2,公开、公平、公正。

四、评选时间先进班集体评选每学年评选一次,学年末或下学年初评选,院级以上先进班集体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时间评选。

五、评选比例1.院级以上先进班集体名额以上级文件分配为准。

2,院级先进班集体名额占全院班级总数的20%。

六、参评资格1.学院批准设立的自然班。

2.自然班设立期限满一年以上。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1)因管理、教育不严而发生的罢课、罢餐等聚集事件。

(2)有考试作弊、打架、夜不归宿等严重违纪事件。

七、评选条件1.班级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班委会、团支部等组织健全。

3.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

4.能出色地完成学院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5.积极参加学院举办的各项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

八、评选程序1.院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1)由学生处统组织实施。

(2)系科成立评选领导小组,评选领导小组依据本方案和系科制定的具体评选实施规范,分别对各班级进行量化考评,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要求评出班级,并填写《XX学院先进班集体表》。

(3)系科评选结束,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所班级的相关材料报学生处进行审核。

(4)学生处审核无异议后,在院内公示5天。

(5)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审批。

2,院级以上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1)由学生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

(2)原则上要在院级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3)各系科评选领导小组要先进行初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把最优秀的班集体及获奖荣誉证书原件、成绩表等相关材料报学生处评选。

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中国政法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我校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努力成才,引导广大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我校近年来学生评优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如下:一、“三好”学生评选办法1.评选范围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学习期满一年的研究生、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应为奖学金获得者;(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有较强的运用知识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3.评选比例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3%,市级三好学生从校级三好学生中产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1.评选范围凡具有中国政法大学正式学籍,担任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包括校系学生会干部、校系团委干部、班干部、党、团支部委员)均可参加评选。

2.评选标准(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行为;(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成绩平均70分以上,选修课无不及格);(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现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骨干带头作用;(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体育成绩达标。

3.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有参评资格学生总数的3%,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从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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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初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树立良好的学风和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能安心、能吃苦、能创业的“三能”人才,根据教育部、团中央、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我院大一、大二、大三本科生班集体及团支部。

第三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符合评选条件的我院普通本科生班集体及团支部,均可申报评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学院成立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我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

分管本科生工作院团委书记担任组长,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担任副组长,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门部长、各班级代表1名任成员。

第六条各班级班长、团支书组成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的申报小组,负责申报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的工作。

第七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原则,实事求是,民主评议。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八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评选的基本条件:(一)该班没有因违反校纪校规、法规而受到学校纪律处分;(二)该班两人以上(包括两人)受党、团行政警告或处分不得申报;(三)该班同学在评比学年内没有考试作弊现象,没有因成绩不合格而受到学籍处理;(四)评选中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

第九条先进班集体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全班同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表现良好;(二)班委会制度健全,分工明确,班干部团结合作,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三)具有积极上进、团结协作、勤学尊师、乐于助人、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强、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四)全班同学学习目的明确,专业思想稳定,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开拓进取的优良学风,无考试作弊现象,学习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且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30%及以上;(五)积极开展第二课堂活动,组织同学积极参加校、院举行的科技竞赛、技能训练、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在校风、学风建设中成绩显著;(六)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举止文明,组织纪律性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十条先进团支部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支部全体团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关心国家大事,思想品德表现良好;(二)班子健全且分工明确,团干部团结协作、以身作则、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号召力;(三)团支部每月组织全体团员过好团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团费,带领团员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学习,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活动,积极引导优秀团员向党组织靠拢;(四)团的活动形式多样,团支部有战斗力、凝聚力,能积极带领广大团员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学习平均成绩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且获得奖学金的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30%及以上;(五)支部团员组织纪律性强,能做到尊师爱校,团结友爱,爱护公物,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集体观念强,无违法违纪现象。

第四章测评指标第十一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测评的综合评分由申报材料分(先进班集体100分;先进团支部120分)和现场演示分(30分)两部分组成。

第十二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测评的考察指标:思想政治(5分)、学习成绩(35分)、社会实践(30分)、组织管理(30分),先进团支部除以上指标外还有20分的额外指标,具体评选指标见附录一。

第十三条思想政治考察(5分)包括: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5分)。

班级成员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占全班总人数的比例在全级进行排名,根据排名加相应考核分数。

第十四条学习成绩考察(35分)包括:(一)综合测评成绩。

(16分)⒈优秀率(8分):人均成绩(只计补考前成绩)达78分以上(包括78分)者占全班学生比例。

按比例高低在全级范围进行排名,按排名先后加相应分数。

⒉不及格率(8分):不及格率=各门功课不及格学生总人次/(人数×考试门次)。

按不及格比例高低在全级范围进行排名,按排名先后加相应分数。

(二)四级通过率(10分)。

按通过四级的人数占全班人数比例高低在全级进行排名,依排名先后加相应分数。

(三)征文发表及获奖情况。

(上限为9分)1.班级成员撰文积极宣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发表在公开媒体上,如《法苑》等,每篇加2分;2.班级成员在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征文比赛中获奖。

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第十五条社会实践考察(30分)包括:(一)班级获得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表彰的(5分)。

省级表彰加5分;市级加4分;校级表彰加3分;院级表彰加2分;并在先进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中具有优先资格,上限为5分;(二)班级成员获得省级、市级、校级个人表彰的(3分)。

省级个人表彰加3分;市级个人表彰加2分;校级个人表彰加1分,上限为3分;(三)以班级为团体参加省级、市级、校级、院级活动获奖情况(6分)。

如:活力在基层、篮球赛、辩论赛等。

获省级奖项加6分;市级奖项加5分;校级奖项加4分;院级奖项加3分,加分上限为6分;(四)校运会获奖情况(8分)。

班级成员在校运会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5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分。

(五)暑期社会实践比例(8分)。

按参加社会实践的人数占全班比例的高低在全级进行排名,依排名的先后加相应分数。

第十五条组织管理考察(30分)包括:(一)早读情况(5分)。

根据纪检部提供的各班早读情况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其他班无加分;(二)早检情况(5分)。

早检期间违纪扣班级考察分数1分/人次;(三)草坪劳动出席情况(5分)。

草坪劳动每班出席人数不足时扣2分/次;(四)大检情况(5分)。

大检中被评为“优秀宿舍”加3分/次,加分上限为5分;被评为“较差宿舍”扣3分/次;(五)班长例会出勤率(5分)。

缺席扣2分/次;(六)班级成员参加讲座及各类活动的出勤率(5分)。

各类讲座及活动缺席扣0.5分/人次;注:以上扣分均没有下限。

第十六条先进团支部除上述测评指标外,还包括(20分):(一)团组织生活排名情况(10分)。

在团组织生活中排名第一的团支部加10分/次;第二名加7分/次;第三名加4分/次;加分上限为10分;(二)团支书考核排名情况(8分)。

在团支书的考核中排名第一的团支部加8分;第二名加5分;第三名加2分;(三)支部团员获得校党政通报表彰的,加2分/人次。

第十七条现场演示评分。

(30分)主要考察内容为以上四部分考察指标所反映的班级工作质量。

各参评班级班长配合电子文档演示参评学年度班级工作成绩和特色。

演示不超过5分钟,每超时1分钟扣5分。

评委由院学生会主席团、各部部长、各班代表1名组成,对各班的现场演示进行打分。

第五章评选程序第十八条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每学年评选一次,于每年11月中旬奖学金评定工作之后进行评选。

第十九条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按学院班级(团支部)总数的10%评选,即每年级评选出1个班级(团支部),共3个班级(团支部);第二十条符合评选条件的班集体(团支部),应在全面总结本班(本支部)参评学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在规定时间提交申报材料。

材料包括:(一)书面和电子版的《法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获奖测评表》(见附件二)(二)提交各测评项目的原始材料、相关证书、证明等支撑材料,上报的所有获奖均要上交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后会将证书原件返还至各班。

第二十一条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小组根据本办法第三章,对申报班级(团支部)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候选班级(团支部)后进行评分。

学院先进班集体及先进团支部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法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获奖测评表》,并结合各部门上交材料进行评选,并组织召开先进班集体评选现场演示会。

届时,各申报班级需派班长或团支书就本班工作进行交流演示。

第二十二条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在先进班集体(团支部)评选现场演示会结束后,当场公布各参评班级(团支部)的现场演示分。

拟定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名单,并予以公示(三天以上)。

经公示无异议后送学生工作处(学校团委)审核,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第六章表彰奖励第二十三条被评为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的班级(团支部),择优推荐申报当年度校级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荣誉称号。

第二十四条根据规定,荣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学校将向该班级奖励两百元人民币。

第二十五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名额向曾获得校级或院级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倾斜。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学院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一先进班级体及先进团支部测评指标指标内容量化考核分值二级指标(基准分)评分标准思想政治考察 5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5分) 根据比例排名情况: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5分;第三名加4分名加3.5分;第五名加3分;第六名加2.5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分。

学习成绩考察35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率(8分)根据比例排名情况: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6分;加5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综合测评成绩不及格率(8分)跟据比例排名情况: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6分;加5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四级英语通过率(10分)根据比例排名情况: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9分;第三名加8分;加7分;第五名加6分;第六名加5分;第七名加4分;第八名加3征文发表及获奖情况(9分)班级成员撰文积极宣传学校、学院、班级活动,发表在公开媒体上,苑》等,每篇加2分;班级成员在学校、学院举办的各类征文比赛中获奖。

一等奖加4分;加3分;三等奖加2分;优秀奖加1分。

社会实践考察30 班级获得省级、市级、校级、院级表彰(5分)省级表彰加5分;市级加4分;校级表彰加3分;院级表彰加2分。

班级成员获得省级、市级、校级个人表彰(3分)省级个人表彰加3分;市级个人表彰加2分;校级个人表彰加1分。

以班级为团体参加省获省级奖项加6分;市级奖项加5分;校级奖项加4分;院级奖项加附录二法学院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获奖测评表 级、市级、校级、院级活动获奖情况(6分)校运会获奖情况(8分) 班级成员在校运会比赛中获得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第四名5分;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 暑期社会实践比例 (8分) 根据比例排名:第一名加8分;第二名加7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第五名加4分;第六名加3分;第七名加2分;第八名加1分。

组织管理考察 30 早读情况(5分)根据纪检部提供的各班早读情况排名: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名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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