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宝茶6(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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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宝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八宝茶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绿茶、红枣、葡萄干、桂圆、枸杞、金橘、柠檬、杏干、杭白菊、玫瑰花、贡菊、冰糖为主要原料,经净选、清洗、烘干、包装等工序制成的八宝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27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 478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计数

GB 478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 4789.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 4789.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3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二氧化硫的测定

GB/T 5835 干制红枣

GB 77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310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糖

GB/T 14456.2 绿茶第二部分:大叶种绿茶

GB 1488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16325 干果食品卫生标准

GB/T 18672 枸杞

GB/T 18862 地理标志产品杭白菊

GB/T 20359 地理标志产品黄山贡菊

GB 2805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T 28118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

QB/T 1173 单晶体冰糖

QB/T 1174 多晶体冰糖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23号《食品标识管理规定》

3 产品分类

按配方不同分为菊花八宝茶、玫瑰八宝茶、柠檬八宝茶、银花八宝茶、金橘八宝茶5种。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4.1.1 绿茶:应符合GB/T 14456.2的要求。

4.1.2 红枣:应符合GB/T 5835的要求。

4.1.3 桂圆、杏干、金橘、柠檬、葡萄干:应符合GB 16325的要求。

4.1.4 枸杞:应符合GB/T 18672的要求。

4.1.5 杭白菊:应符合GB/T 18862的要求。

4.1.6 冰糖:应符合GB 13104和QB/T 1173及QB/T 1174的要求。

4.1.7 贡菊:应符合GB/T 20359的要求。

4.1.8 玫瑰花: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一部的要求。

4.2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有害物质限量

应符合表3的规定。

4.5 微生物限量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微生物限量指标

4.6 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按JJF 1070 规定的方法测定。

5 食品添加剂

5.1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和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有关规定。

6 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卫生要求

应符合GB 14881规定。

7检验规则

7.1 组批

同一班次、同一条生产线、同一品种、同一规格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7.2 抽样

从同一批次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用样品和备用样品,出厂检验每批随机抽取20盒,10盒做检验 10盒留样。

7.3 出厂检验

7.3.1产品出厂前,应由公司的检验部门按本标准逐批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检验合格证(或成品放行单),方可出厂。

7.3.2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净含量、水分、二氧化硫、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为每批必检项目。

7.4 型式检验

7.4.1 在正常生产时,每6个月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 新产品投入生产时;

b) 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主要设备或关键工艺发生变化时;

d)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2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4.2~4.6全部项目。

7.5 判定规则

7.5.1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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