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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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一、合同履约管理制度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并按时完成工程。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并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

5.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乙方应予以配合。

6.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工程进度报告和工程验收报告。

7.双方应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合同履约措施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施工通道等。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施工设备和工具。

4.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和噪音控制。

5.双方应建立工程变更和索赔制度,及时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事宜。

6.双方应建立工程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7.双方应建立合同违约责任制度,明确违约责任和处理方式。

三、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修改和补充1.双方同意,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可以对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2.修改和补充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四、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解释和争议解决1.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2.双方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合同履约管理制度的生效和终止1.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履约管理制度自合同终止之日起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代表(签名):_________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为项目业主,乙方为承包商,双方就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达成如下协议:一、和概述本协议书为“工程施工合同履约管理制度及措施”,旨在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施工合同管理制度一、总则1.1 目的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1.2 适用范围本施工合同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与施工相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1.3 定义1.3.1 施工合同:指由双方当事人在确定工程范围、价格、工期等基本条件的基础上,签订的确认服务提供和工程建设的协议。

1.3.2 双方当事人:指承包方和发包方。

1.3.3 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承担责任的单位或个人。

1.3.4 发包方:指需要工程建设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二、合同签订2.1 合同主体2.1.1 承包方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施工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

2.1.2 发包方应提供工程项目信息、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2.2 合同内容2.2.1 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规模、地点等基本信息。

2.2.2 合同价款:明确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2.2.3 工期要求:明确工程的起止时间及里程碑节点。

2.2.4 质量要求:明确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规范。

2.2.5 相关责任:明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2.6 纠纷处理:明确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和程序。

2.3 合同签订流程2.3.1 发包方起草施工合同草案。

2.3.2 发包方向承包方发送施工合同草案。

2.3.3 承包方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

2.3.4 双方当事人就合同草案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2.3.5 双方当事人签署正式的施工合同。

三、合同履行3.1 工程监督3.1.1 发包方应安排专业人员对工程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3.1.2 承包方应配合工程监督人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配合。

3.2 工期控制3.2.1 承包方应按照工期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3.2.2 发包方有权对工程进展进行检查,如发现进度延误,有权要求承包方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3.3 质量控制3.3.1 承包方应按照相关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进行施工。

二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二建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二建施工合同管理,保障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所属项目部的所有工程承建、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物资设备采购、服务、用工等各类合同,以及公司内部承包人部分或全额出资的内部承包协议,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应依法行使合同管理职责,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防范合同风险,提高合同履行质量。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审查第四条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充分的调查、评估和风险分析,确保合同相对方具备履约能力。

第五条合同内容应完整、明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标的、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限、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

第六条合同签订时,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合同管理机构应进行合同审查,主要包括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等方面。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监督第八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按照合同约定或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四章合同的风险控制与纠纷处理第十一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制定应对措施,防止合同风险的发生。

第十二条合同纠纷发生后,合同管理机构应立即介入调查,根据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合同纠纷的处理结果,应报合同管理机构备案,并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参考。

第五章合同管理的培训与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的培训,提高员工合同管理意识,增强合同管理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应建立合同管理考核制度,对合同管理的质量、效率、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项目部合同管理,提高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风险,保障项目部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所有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务合同等。

第三条项目部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二)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三)效益原则:提高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四)风险控制原则:加强对合同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降低合同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供应商评估,确保合同主体合法、合规。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清晰。

第六条合同签订前,项目部应与合同对方进行充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保合同条款公平合理。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项目部应及时将合同报相关部门备案,并进行合同登记。

第八条合同签订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存在重大风险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项目部有权拒绝签订。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九条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符合合同要求。

第十条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合同履约监督机制,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合同履行到位。

第十一条项目部应加强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变更、索赔等事项的管理,确保合同变更、索赔等事项合法、合理。

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合同对方存在违约行为,项目部应采取相应措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管理第十三条合同变更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变更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二)合同变更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三)合同变更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合同解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同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二)合同解除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三)合同解除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3篇)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篇1 1. 总则(1)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2. 合同签订的基本要求(1)经济合同是法人之间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经济合同法》及其相关规定,不搞违法活动。

(2)签订合同前,首先审查对方是否具备法人资格及其社会信誉,确认其具有履行合法的能力方可与其签订合同。

(3)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合法的原则。

(4)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为有关文件、资料、国家及各级政府批准的计划任务书、设计图纸及施工图预算书。

(5)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具备以下重要条款:① 工程名称和地点。

② 工程承包的性质、范围及内容。

③ 开、竣工的日期。

④ 工程造价。

⑤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竣工结算的方法。

⑥ 业主开工条件、设计图纸等有关资料提供的时间。

⑦ 材料和设备的价格结算方法。

⑧ 取费标准。

⑨ 质量承诺标准及保修条件。

⑩ 互相协作事宜。

○11 违约责任。

(6)合同条款的内容必须用语确切、责任明确、字迹工整。

3. 合同签订的工作签订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1)合同洽谈前,公司业务部必须对发包人的综合情况进行考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投标中标的项目,要审查业主的招标文件、我方的投标书、中标书、纪要、往来函等文书,召集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和方案。

(2)合同洽谈过程中,对于涉足担保、预付款、各类保证金等费用较大的项目,要重新进行评审。

合同洽谈准备会,制定谈判的原则的方案。

(3)合同主要条款商定后,由业务部负责起草文本,交相关部门(项目部、合同管理部、财务部等)进行会审后,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济师、合同主审人员)认为已经基本没有异议的,提交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批准签字。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doc

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doc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制度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施工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等过程合法、合规,保护企业的利益。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与施工合同相关的活动。

3. 主要内容3.1 合同的订立3.1.1 合同需按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程序进行订立。

3.1.2 合同中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合同的有效期限、工程内容及要求、合同价款等内容。

3.1.3 合同的签订应由具备相应职权的人员进行,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3.1.4 合同一经签订,应保存在企业指定的档案室,并备案登记。

3.2 合同的履行3.2.1 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3.2.2 如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有效证明。

3.2.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变更需求,应通过书面形式提出,并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进行变更。

3.3 合同的验收3.3.1 工程完工后,应经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

3.3.2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应及时提出并要求整改。

4. 相关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有:4.1 施工合同样本4.2 合同备案登记表5. 法律名词及注释5.1 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等。

----------二: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1. 引言企业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提升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水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的施工合同管理活动。

3. 主要内容3.1 合同的订立3.1.1 合同的订立应遵循法律法规和企业规定的程序,包括招标、投标、协商等环节。

3.1.2 合同中应详细阐明双方的权责,包括工程内容、价款、施工期限等。

3.1.3 合同的签订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并由具备相应职权的人员进行。

3.2 合同的履行3.2.1 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

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制度

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制度一、前言为了推动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的规范化、规范化和高效化,确保项目能够按时按质完成,维护建设工程施工各方合法权益,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纠纷和争议,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范围1. 所有参与合同履约的各方,包括业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

2. 所有参与合同履约过程的各项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供应采购、质量检测等。

三、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合理合法履行合同义务。

2. 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各方,公正公平地处理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3. 透明公开原则:对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重要工作进行公开透明,确保信息对各方公开。

4. 诚实守信原则:诚实守信,信守承诺,保障合作关系的良好发展。

四、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责任人1. 业主代表:负责管理整个合同履约过程,协调各方利益关系,解决合同履约过程中的问题。

2.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工程施工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任务。

3. 监理单位负责人:负责对施工单位的工程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合同要求。

4. 设计单位负责人:负责合同设计工作,保障设计效果和设计质量。

五、施工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制度1. 合同签订阶段管理:(1)业主代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调查施工单位资信和施工能力,确保合同签订的可行性。

(2)在签订合同过程中,要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条款要清晰明确完整,防止产生歧义和争议。

(3)签订的合同要上传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和监管,保证合同的合法有效。

2. 工程设计阶段管理:(1)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确保设计结果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设计方案出炉后,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并与业主协商确定最终方案,明确设计目标和设计要求。

3. 施工管理阶段管理:(1)施工单位要按照合同要求和设计方案组织施工作业,确保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两份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两份

施工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目录1. 引言2. 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3. 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4. 合同的签订流程5.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6.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 合同的纠纷处理8. 合同的归档与保密9. 培训与考核10. 附件1. 引言为了规范施工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合同管理制度。

2. 合同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规范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流程;预防和解决合同纠纷。

2.2 原则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平原则:合同双方应平等自愿地签订合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保密原则:合同内容应保密,未经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3. 合同管理的组织结构3.1 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合同的全过程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纠纷处理等。

3.2 合同签订责任人合同签订责任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合同管理能力。

4. 合同的签订流程4.1 合同起草合同起草人应根据项目需求和法律法规要求,起草合同文本。

4.2 合同审核合同审核人应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完整性。

4.3 合同签订合同签订责任人应与对方签订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 合同的履行与监督5.1 合同履行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5.2 合同监督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6.1 合同变更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内容。

6.2 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应签订书面解除协议,明确解除原因和责任。

7. 合同的纠纷处理7.1 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7.2 调解解决如协商无果,可申请相关部门进行调解。

7.3 诉讼解决如调解无果,可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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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合同的管理防范于控制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订有约束,履行有检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合同签订和履行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等。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内部承包合同及重大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的批准签订。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宣传、学习贯彻《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公司经营部负责公司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洽谈与签订工作,具体职责是:负责合同示范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买卖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负责国家、省、市有关合同示范文本的推广使用工作;负责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工作,参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调查。

4、公司工程部负责公司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洽谈与签订工作。

5、公司采购部负责公司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6、项目部经理负责内部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的履行工作。

7、财务部:
四、合同的签订
1、合同主体的审查订立合同前,应当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要重点审查业主的项目立项文件、招标文件,以确定发包人的主体资格,审查项目资金落实程度及业主以往合同履行情况,以确定业主的履约能力,签订分包合同要重点审查承包人的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资质等级,管理能力和实际业绩。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同意。

2、合同的形式:订立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邮件等)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文本。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客观原因需要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须经双方协商,重新达成书面协议,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合同依然有效。

本方收到对方当事人要求解除或变更的通知书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书面答复。

变更或解除经济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包括书信、电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依法及时办理。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2.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双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2.3 对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 2.4 对方延误履行债务或其他违约的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变更或解除合同。

若需变更或解除时,由合同经办人查明原因,提出意见,经批准签订的部门或领导审核后,应提交公司审查并签发解除合同的函,对方没有违约,应同对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依法签署变更或解除合同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必须由原合同起草部门负责更改,办理书面的合同变更手续。

做好变更文件的整理,保存和归档工作。

变更后的合同与原合同的发放的范围相同。

4、对方提出合同变更引起索赔的,合同变更必须与索赔同步进行,索赔协议时合同变更的处理结果,是变更后合同一部分。

5、对于特殊情况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合同中止(包括停、缓建),必须及时办理中止手续,收集因中止合同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证据和资料,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

中止的合同又恢复继续履行时,依相同程序办理恢复手续,合同的恢复与中止都必须通知合同的审批部门或领导。

6、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定不用继续履行,合同履行部门应做好中
止记录,收集履行过程中所有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做好经济往来和工程结算工作,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

六、合同的履行
1、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并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的情况应建立合同履行执行情况台账。

2、有关合同履行中的书面签证、来往信函、文书、电报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经办人员应及时整理、妥善保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本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做好记录并经对方确认,向对方当事人交付重要资料、发票时应由当事人出具收条,履行合同付款时应由对方当事人出具收条。

公司原则上只开具限制性抬头的转账支票,
不允许以现金形式支付。

3、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情况或违反合同的干扰事件,合同履行单位、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查明原因,通过取证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合理、准确地向对方提出索赔(含违约)报告。

当本公司找到对方的索赔(含违约)报告后应认真研究并及时处理、解释或提出反索赔,公司员工不得擅自在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索赔报告、对账单等确认类文书上签字盖章,确需确认的,应视具体内容经公司领导或部门(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1、合同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首先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

2、合同双方在一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内无法就纠纷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或对方当事人无意协商解决的,经办人员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经理及公司办公室,由部门经理和办公室主任拟定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决定。

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公司办公室。

3、公司决定采用诉讼或仲裁处理的合同纠纷,以及获知对方当事人准备或已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相关部门应及时将合同的签订、履行、纠纷的产生及协商的情况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证据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委托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员办理。

八、合同日常整理
1、合同办公室、经营部、采购部、工程部、项目部设立合同管理员负责所在部门的合同管理,其他部门不设合同管理员。

2、公司的公章(即合同专用章)专人管理,签订合同时,合同各方应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签字并盖章,合同各页之间应当加盖公司骑缝章,公司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也有专人管理,业务人员不得随带公章或已盖章的空白授权委托书、空白合同出差。

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已签订的合同)遗失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

3、签订合同正本、副本份数按需要确定,正副本应区分清楚,合同签订后交公司经营部一份留存。

其余各职能部门或合同履行部门派专人保管与签发,所有合同复函均应做好发放记录。

4、已签订的合同以及与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纪要、业务往来
传真、信函、工程联系单、索赔报告、对账单、合同台帐等资料应集中有合同管理员保管,合同管理员应对上述材料分类登记成册,
业务人员与对方当事人结账时可以从合同管理员签领相关材料。

5、对于合同履行和竣工结算均已完成的工程,合同执行部门应向合同管理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管理部门审查后,连同合同、结算书以及一切往来文书、经济签证、变更记录、竣工验收证书等所有资料装订成册,存档保存。

6、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前应把有关材料及空白合同、名片、委托书移交完毕,经公司办公室和有关部门确认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合同经办人员与本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关系或因其他原因发生变更的,公司办公室应在情况发生后一周内书面告知各有关部门。

九、考核与奖惩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全体职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有效订立、履行合同,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考核。

2、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使本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以及在经济纠纷处理过程中,避免或挽回重大经济损失,予以奖励。

3、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责任人员追偿损失;
3.1 未经授权批准或超越职权签订合同;
3.2 为他人提供公章或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
3.3 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未签订书面合同。

4、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酌情向有关人员追偿损失:
4.1 因工作过失致使公司被诈骗;
4.2 公司履行合同未经对方当事人确认;
4.3 遗失重要证据;
4.4 发生纠纷隐瞒不报或私自了结或报告避重就轻,从而贻误时机的;
4.5 公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授权委托书遗失为及时报案和报告;
4.6 未履行规定手续擅自在对方出具的确认书、索赔报告上签字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4.7 其他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

5、公司职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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