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职务任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10.26•【字号】桂政办[1995]113号•【施行日期】1995.10.26•【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实施办法(桂政办[1995]113号1995年10月26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管理,实现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任免国家公务员的职务,必须贯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和党管干部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公务员职务实行委任制,部分职务实行聘任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按照规定的任免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
各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承办本级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公务员职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任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按下列权限任免国家公务员:(一)自治区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厅的副主任、副厅长,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置由委、厅管理的机构的主任、局长,各行政公署的专员、副专员,上述机构中的巡视员、助理巡视员及相当职务;(二)地区行政公署任免各委、办、局的主任、副主任,局长、副局长,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相当职务;(三)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办、局的副主任、副局长,各直属机构、办事机构的局长、副局长,主任、副主任,调研员、助理调研员及相当职务;(四)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任免各委、办、局的副主任、副局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及相当职务和乡镇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五)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需要任免的其他国家公务员职务;(六)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任免本级人民政府任免以外的国家公务员职务;(七)自治区各级工作部门任免的处级领导职务和处级非领导职务,设区的市和地区行政公署各工作部门任免的科级领导职务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分别报本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人事部门备案。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十一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任免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本章重点问题 • 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任免制度的意义 • 公务员任用方式的种类 •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 •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11.1公务员职务任免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11.1.1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2014年,经中央批准,在全国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县以下机关公务 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1月,中办、 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 知,其核心内容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 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 的矛盾。该制度设置了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 建立了职级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构建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序列, 明确职级与职务是并行关系,二者共同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县以下机 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长、职务长期 得不到晋升的公务员产生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实施范围较窄、 职级晋升条件严格、制度实施偏离初衷、配套制度不尽完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考任制
考任制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方式。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或 其他方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任用人选。考任制的原型科举制是我国古 代官吏任用的一种主要方式,曾经为封建统治阶级输送了大量的人才,只是 其随着封建集权的逐步加强而逐步僵化。
考任制的最大意义是反对特权,实现公民在公职中的平等竞争,吸纳优 秀的公共管理人才。考任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容易产生徇私舞弊,特别是在面 试环节难以把关控制,结果违背了考任制的初衷;考任制的范围为主任科员 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就可能使得考任制公务员激励性不足; 由于各方面原因,考任制可能会选拔一些不适合公务员队伍而有可能在其他 工作领域做出贡献的人才,从而不利于人才的最优配置。
第十一章 公务员职务任免

[学习目的]:通过教学,学生应当掌握以下问题 1.职务任免是公务员任职和免职的统称,是指任免机关根据有关 法律法规,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任命(聘任) 公务员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免去公务员担任的一定职务,从而确立、 变更或解除公务员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职务关系的人事行政行为。 2.理解公务员职务任免及任免制度的含义,主要就是搞清两个问 题: 一是职务任免与录用、升降、转任调任等具体任用形式之间的关 系。从广义上讲,它们都属于任用的范畴,根据确立、变更、解 除公务员职务关系的原因、条件,以及带来的职责、权限、待遇 等法律后果的不同,在公务员制度中与任免制度并列,分为录用、 升降、交流等若干相对独立的单项制度。但这些具体的任用形式 (种类)都要通过职务的任和免来实现,在实际操作中是一体化 的连续性的过程,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如降职,就是免去现 任职务,任命较低一级职务。所以,公务员的职务任免制度,是 抛开各种具体任用形式(种类)的特殊性,对它们共性的东西, 即一般性的规则作出的规定和规范,回答的主要是由什么机关, 在什么情况下,采用什么方式,遵循哪些基本程序任命或免去公 务员的职务,是对公务员进行任用的一般法则。
3.选任制 即通过选举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选任制 比较适用于体现民意的工作人员的任用。 选任制分为由公民直接选任和由民选代表间接选任 两种。它的最大特点在于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 利于发扬民主,因此,比较适用于任用体现民意的工作 人员。我国公务员中的各级政府组成人员,均实行选任 制,即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产生或决定 任命。 在我国选任制公务员包括以下职务: 第一,中国共产党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 选举产生的职务,包括中央政治局委员、候补委员,中 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央纪律 检查委员会常委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务 委员会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地方各级纪律检查会常委 和书记、副书记;乡镇、街道党委书记、副书记,乡镇、 街道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和副书记;
公务员制度(第五章公务员职务任免与升降)

是合理选拔使用公务员的重要制度保障。
是提高公务员素质的必要手段,能够提高公务 质量和民众的满意度。
公务员职务任免 的意义
是管理公务员队伍的有效手段,是公务员接受 监督的重要凭证,是实现公务员职务管理制度化 的重要措施。
有利于明确公务员的岗位职责,使得公务员 更好地履行并实现公共职能。
是加强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保障,将改善我国 的政治环境,推动民主政治及政治现代化的发 展。
4.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按照法律选举产生的职务。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地方各级人民法 院院长,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5.政协机关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选举 产生的职务。
包括(1)政协全国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2)政协 各级地方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县级地方委员会根据 具体情况也可不设秘书长)。
6.民主党派按照各民主党派章程选举产生的职务。
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主席(主任)、副主席(副主任)、秘 书长。
还有部分“准选任制公务员”:其职务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国 家权力机关通过或决定任命。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免
选任制公务员的任职
1.通过选举方式任职。按照有关法律、章程完 成选举后,选举结果生效,当选者即担任所选 职务。选举结果产生效力后,通常采用公告的 方式向社会宣示。 2.有部分选举产生的公务员职务(如副省长、 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 区长),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决定任命。 两个 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一是代表大会处于闭会期 间;二是职务任免是个别的或者是认为有必要 的。
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应 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 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 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 (三)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由副职提任正职的,应当 在副职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由下级正职提任上级副职的,应当在 下级正职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四)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地(厅)、司 (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五)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 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三个月以上的培训,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 前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 (六)身体健康。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段红伟、王善元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段红伟、王善元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新乡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4.03.25
•【字号】新政干〔2024〕 2号
•【施行日期】2024.03.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家公务员管理
正文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段红伟、王善元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新乡市委组织部新组干〔2024〕55号文件通知,经研究,决定任命:
段红伟同志为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
免去:
王善元同志的新乡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2024年3月25日。
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单击此处添加副标题
第六章 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单击此处添加正文,文字是您思想的提炼,请言简意赅地阐述您的观点。
PART ONE
本章涉及到的是《公务员法》第六章“职务任免” 、第七章“职务升降”的内容,共10条。
01
添加标题
第六章 职务任免与升降制度
02
添加标题
职务任免制度
03
添加标题
职务升降制度
B、地方政府公务员的选任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领导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十人以上代 表联名提名,选举产生。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闭会期间,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 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 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从本级人民政府副职领导人中决定代理的人选;根 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 的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科长的任免。
我国公务员的 任职形式
01 添加标题 我国公务员的任职形式
02 添加标题 公务员的任免机关和任免权限
03 添加标题 聘任制、委任制、选任制的比较
第一章节
公务员法第38条: 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 制。
添加标题
公务员的任职形 式
添加标题 选任制
添加标题 聘任制
添加标题 委任制
第一章节
选任制是指由人大通过 选举确定任用对象担任 一定的职务。
1、职务任免的法律法规
一.职务任免的法律法规主要有:1951年制定的《中央人民政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 员暂行条例》;1957年制定的《国务院任免行政人员办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 《县级以上人民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1983年中央组织部颁布的《关 于任免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领导职务必须按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办理的通知》; 1984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任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理的通 知》;1995年人事部颁发了《国家公务员职务任免暂行规定》、2006年人大通过的 《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任用方式、任免机关、任免权限、任免程序、办理任免手 续的条件等作了的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
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
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二章任职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
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
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
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
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第三章免职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二)降低职务的;(三)转任的;(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六)退休的;(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
第六章 职务任免、升降制度

• 2.公务员免职的含义
• 公务员免职是指有任免权的机关依照法律规定 和免职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和手续,免除公务 员所担任的职务的管理活动。 • 免职包括程序性免职和单纯性免职两种;程序 性免职是指委任或聘任在职公务员担任新职务 之前或同时,免去其原来所担任的职务;单纯 性免职是指免除其现任职务。
• 3.公务员职务晋升的含义 •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指公务员管理机关,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 机关工作的需要和公务员本人的工作表 现与业绩情况,提高公务员原有的职务, 由较低的职务升任至较高职务的管理活 动。
• • • • •
(三)关干公务员的任期制与兼职 1.任期制 《党政领导干部任期暂行规定》 对领导成员职务实行任期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实现领导职务的能上能下,形成正 常的新老交替机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 人机制。 • 二是有利于加强对领导成员的监督管理,增强 领导班子的整体能力。 • 三是有利于保持领导班子相对稳定。
(1)委任制方式的优缺点 优点:一是体现治事与用人相统一。 二是保证公务员队伍相对稳定。 三是操作简便。 委任制也存在一些缺点:
• 在用人上主要根据上级领导的意志,容易滋生 主观随意性,缺乏透明度;对委任制公务员中 不胜任职务者不易调整,容易造成能上不能下、 能进不能出的弊端等。
• (2)委任制的任免机关和权限 • 我国委任制公务员分布在中国共产党机关、人 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等机 关,其职务任免权相应地由这些机关承担。这 里需要把握几点: • ①各类机关任免权专有。上述七类机关之间, 各类机关公务员职务任免权由本类机关专有, 任何一类机关对他类机关的委任制职务不拥有 任免权。 • ②任免权分级享有。根据职务不同,任免权也 不完全相同。 • ③任免权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