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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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法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法》解除条款劳动合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数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致使劳动合同一方或两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两边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份发生效劳,不涉及已履行的部份。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与的关系,致使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熟悉。

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的差异和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份,不仅表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表现了公法的理念。

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腕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与的统一,这是咱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给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该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

咱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第一,劳动者违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补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协议法2024版详细条款解析版B版

劳动协议法2024版详细条款解析版B版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劳动协议法2024版详细条款解析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2 劳动合同的种类1.3 劳动合同的订立程序1.4 劳动合同的生效条件2. 劳动合同的内容2.1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2.2 劳动合同可以载明的事项2.3 劳动合同的条款解释3. 劳动合同的履行3.1 劳动合同的履行原则3.2 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合同3.3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3.4 劳动合同的变更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4.1 劳动合同的解除4.1.1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1.2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4.1.3 经济补偿的支付4.2 劳动合同的终止4.2.1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4.2.2 劳动合同终止的经济补偿5.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限制5.1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5.2 劳动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5.3 劳动合同终止的限制6. 经济补偿6.1 经济补偿的计算6.2 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6.3 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7. 劳动合同的续签7.1 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7.2 劳动合同续签的程序7.3 劳动合同续签的期限8. 劳动争议的解决8.1 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8.2 劳动仲裁的程序8.3 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9.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9.1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9.2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10.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特殊情况10.1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处理10.2 女职工特殊保护10.3 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11.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例外情况11.1 劳动合同期满的例外情况11.2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例外情况11.3 其他例外情况12.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公示和报告12.1 公示的要求12.2 报告的要求13.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备案和登记13.1 备案的要求13.2 登记的要求14.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的其他规定14.1 劳动者的个人信息保护14.2 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14.3 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后的保密义务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劳动合同的订立1.1 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1.1.1 合法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释义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释义引言本文旨在对《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进行解释和说明,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该法条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第四十条是劳动法中一个关键的条款,涉及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和法律适用等方面。

第一节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包括以下情形:1.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自愿协商解除合同,达成一致意见;2.解除协议: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或者事由发生;3.解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的情况下解雇劳动者;4.合同期满: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终止合同;5.单方终止:一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对方可以随时终止合同。

第二节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提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与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劳动合同终止后的权益保障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包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和经济补偿等。

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款的规定,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权益。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等。

结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是一项重要的劳动法规定,涵盖了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法律适用和劳动者权益保障等方面。

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是劳动法的核心目标之一。

各方应当严格遵守该法条的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其落实。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摘要:1.引言2.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和意义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5.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6.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7.结语正文: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都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款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本文将详细解读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和意义,分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程序以及法律后果,并探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1.引言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了解这一条款的具体规定,对于指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具有重要意义。

2.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和意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二)未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劳动者不能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这一条款,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这有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对用人单位起到监督和约束作用。

3.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未履行合同约定、未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等。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行使单方解除权。

4.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劳动者在满足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应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程序为: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表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据。

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

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1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用人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一般在劳动合同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但这是需要用人单位满足一定条件的。

那,终止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请阅读下文详细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8.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劳动合同终止;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在《劳动合同法》已经将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由“约定”改为“法定”,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只有符合《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情形之一,才能终止。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到您。

终止劳动合同2兹有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居民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因下列第__________项原因与本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单位不续订□职工不续订□);二.退休终止劳动合同;三.企业转制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四.企业转制准离岗退养终止劳动合同;五.试用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六.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明确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七.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解除劳动合同;八.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九、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劳动合同;十、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十一.辞职、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十二.违法、违纪、违约解除劳动合同;十三.出境定居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十四.其他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特此证明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注:一.在填写本证明时请详细阅读关于本证明的说明,并按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3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按照以下合同条款之一( )原因,决定从年月日解除 / 终止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4篇)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4篇)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甲方:[公司名称]乙方:[员工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一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问题,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劳动合同的解除1. 双方同意自愿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即终止甲方与乙方的劳动关系。

二、解除条件1. 乙方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甲方同意乙方的解除申请。

三、解除时间1. 本协议自甲方与乙方签字盖章时生效,即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

四、解除后的权益和义务1. 甲乙双方在解除劳动合同后,相互解除原有的职责和义务。

2. 乙方放弃与甲方提起一切有关劳动争议的权利,不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赔偿,也不得再以此事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五、保密义务1. 甲方和乙方双方同意对于在合作期间获悉对方商业秘密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技术、文档以及数据等,互不向第三方透露及泄露,除非已经取得对方事先书面同意。

六、争议解决1. 甲乙双方如果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七、其他约定1. 本协议的所有修改和补充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签署时生效。

甲方:乙方:公司名称:员工姓名:签字:签字:日期:日期: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二)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书甲方:(单位全称)乙方:(个人姓名)鉴于甲乙双方原订于(日期)签署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现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解除该劳动合同,以维护双方权益,特达成如下协议:一、解除原因及背景甲乙双方详细叙述此次劳动合同解除的原因及背景,并在协议书中附上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

二、解除方式1.协商一致解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不存在强制或非正当解除的情况。

2.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双方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经过确认,同意依据合同约定进行解除。

3.免予通知解除:甲乙双方确认,根据劳动法规定的情形,符合免予通知解除的条件。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解读

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解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解读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规定,其中第八十七条是该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进行解读,以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该法律条款。

第八十七条规定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具体来说,根据该条款,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包括:1)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2)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规定,导致劳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劳动者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者的工资;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在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方面,第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该条款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者能够在遇到特定情况下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对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保障。

然而,尽管该条款的制定意图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存在一些争议和困难。

首先,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

例如,当事人对于何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合同可能存在不同解释,需要依靠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其次,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也可能面临一些问题。

例如,用人单位在收到劳动者申请后是否会如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以及劳动者是否能够方便地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关注和改进的地方。

为了更好地贯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精神,提高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认识和理解,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健全劳动合同解除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法》解除条款劳动合同解除条款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劳动合同解除条款。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只对未履行的部分发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由于没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预的关系,导致司法实践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问题,尤其是劳动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纠纷更是困惑着司法实践,文章围绕此方面展开探讨。

审理解除劳动合同争议案件首先应当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正确认识。

劳动关系本质上是民事主体之间所产生的关系,因此其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私法自治原则,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地位的悬殊以及社会发展的利益衡量,对劳动关系又更多受公法律调整,所以是《劳动法》是公法与私法相融合而产生的法律,调整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作为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仅体现了私法性的内容,也体现了公法的理念。

当私法上的原则不能确保实质正义的时候,就要用公法的强制手段进行弥补,从而实现真正的公平和正义。

也就是说法院在审理劳动合同争议的案件中应当遵循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国家公法干预的统一,这是我们正确审理劳动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确理解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基础。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主要涉及到劳动合同解除条件和合同解除后涉及手续等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法规赋予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只要构成前述条件,便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因此劳动者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辞职权的行为,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也谈不上违约金的问题。

我们应当注意到下面情况:第一,劳动者违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持,因为此规定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

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修正。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38条是规定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能得到补偿金的情况,当劳动者具备其条款规定的内容,也可以不辞职,继续工作,这个规定是劳动者辞职(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并得到赔偿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简述如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只有在符合一定的条件下,用人单位才有权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但是,出于对新劳动法的不了解不重视和原用工观念的影响,很多单位在解除劳动者劳动关系中仍存在很大的随意性,仍仅依据个别领导的好恶或者公司经营需要随时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而新劳动法大大加强了宣传力度和加强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不要求恢复或者劳动关系恢复不能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因此,用人单位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将面临更大的违法成本和承担不必经营风险。

因此,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时,是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的,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不仅有法定理由,而且解除程序也应符合法律规定。

律师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只有在下列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行为是合法无瑕疵的:一、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经劳动者同意解除,并按照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的,该工作年限包括劳动者8年之前的工作年限。

二、劳动者犯罪行为合乎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通告中止劳动合同的:(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轻微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创建劳动关系,对顺利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导致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明确提出,欲不废止的;(五)因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在用人单位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其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符合该六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告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缴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中止劳动合同,但应当缴付经济补偿金,患病或者非因工身负重伤的,还应依据有关规定缴付医疗津贴:(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无法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无法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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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解除条件
1、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的条件
当条件符合时,合同解除。
2、工作交接
用人部门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
3、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在员工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时,财务部门应当结算并支付该员工的薪资
(如果有经济补偿的,应当支付)。

4、劳动合同解除
办理完毕工作交接并结清薪资、补偿,劳动合同即时解除。
5、出具离职证明
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人力资源科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
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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