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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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关于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篇一」第一章总则为了保证学生会工作正常顺利地开展、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组织建设,特制定本条例。

学生干部是学生中的先进分子和骨干,要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他人,主动维护广大同学的利益,在各方面做青年学生的表率。

第二章例会制度例会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通过会议可以及时的制定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校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通知精神。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一)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

(二)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三)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四)出席会议时全体到会成员必须自带笔记本和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五)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必须有主席团成员在场。

第三章工作制度(一)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时,拟一份本学期总体工作计划交办公室。

(二)各部在学期末,拟一式两份本学期工作总结交办公室存档。

(三)各部组织活动前两周交工作计划,活动结束后两天之内交工作总结。

(四)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制定的工作程序组织各项工作。

(五)各部门必须积极协助活动主负责部门开展活动,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必须认真负责的完成,不得拖延。

(六)办公室负责弄好电子档案制度,把一切书面文件进行电子存档,以便日后保存和调动。

(七)各部设置专职文书,司职起草工作计划、总结等文件。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合理、切实可行。

第四章财务制度(一)学生会经费在学院老师、团委的监督下独立支配。

(二)学生会是为同学服务的组织,经费和收入都要用在为同学服务这一目的上,学生会对财务实行统一管理。

(三)学生会日常开支由主管老师和主席团审核、批准、报销。

(四)学生会大型活动经费应当在活动前制作经费预算表交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活动期间由外联部统筹经费,活动结束后应将制作经费结算表并附发票或收据交由学生会办公室,由组织人员和指导老师进行审核。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是指导学生会工作的重要文件,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1.名称:学生会组织的名称、简称和成立时间。

2.性质:学生会组织的性质、宗旨和任务。

3.组织结构:学生会组织的组织架构、部门设置和职责范围。

二、会员
1.会员资格:学生会组织的会员资格、申请条件和入会程序。

2.会员权利:学生会组织会员享有的权利,如选举权、被选举权、
表决权等。

3.会员义务:学生会组织会员应履行的义务,如遵守章程、执行决
议、积极参加活动等。

三、组织机构
1.主席团:学生会组织的主席团成员、职责和产生方式。

2.部门设置:学生会组织的各个部门名称、职责和人员组成。

3.工作制度:学生会组织的工作制度,如例会制度、报告制度等。

四、工作职能
1.学生会组织的基本任务:如团结同学、服务同学、促进校园文化
建设等。

2.学生会组织的具体工作:如组织各类活动、维护学生权益、沟通
协调学校与学生之间的联系等。

五、经费管理
1.经费来源:学生会组织的经费来源,如学校拨款、社会赞助等。

2.经费使用:学生会组织经费的使用范围和使用程序。

3.财务管理:学生会组织的财务管理制度,如建立账目、定期审计
等。

六、附则
1.章程解释权:规定解释本章程的机构或人员。

2.章程修改权:规定修改本章程的程序和条件。

3.章程效力:规定本章程的生效时间和有效期。

以上是高校学生会组织章程的一般内容,具体章程可能因学校而异。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与性质本会定名为“XX高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领导下,校团委直接指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联系学校与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与繁荣校园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阵地。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XX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是全国学联和XX省学联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党委、校团委的领导,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XX省学生联合会的活动。

第二章会员与权利凡取得XX高校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会员的基本权利: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会员的基本义务: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参加本会活动,缴纳会费。

第三章权力机构与职责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每四年举行一次,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工作报告,讨论和决定本会工作方针和任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校学生会委员会执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学生会工作。

第四章组织机构设置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本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本会主席团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外联部、网络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五章基层组织建设各二级学院学生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各基层学生会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各基层学生会应定期向学生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学生会的监督。

第六章学生代表职责学生代表由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代表全校学生的利益,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参加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对学生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监督学生会工作,对学生会工作负责。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

学生会章程范本学生会章程范本是学生会组织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权利义务、活动内容、管理程序等方面的内容,是学生会正常运行和发展的重要文件。

下面是一个典型的学生会章程范本,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会的名称为***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由本校全体在校学生自愿组成的学生自治组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校章程和学生会章程的规定,开展自主、民主、平等、协作的活动。

第二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服务、进步,积极参与学校和社会的建设,维护学生的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三条学生会的任务是代表全体学生的利益,组织和开展各项学生活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增强学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团、部门和学生会代表大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部门是学生会的具体工作机构,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五条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核心,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具体事务,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学生会设综合部、宣传部、文艺部、体育部、生活部等部门,部门主要负责学生会的具体工作,部门部长和副部长由学生会主席团任命,部门成员由部长提名,经主席团审核通过后任命。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七条学生会会员有权参与学生会的各项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学生会的决策和管理,享受学生会的服务和资源。

第八条学生会会员应当遵守学生会的章程和纪律,积极参与学生会的活动,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发挥学生会的作用和作用。

第四章活动内容第九条学生会的活动包括学生生活服务、学生学习辅导、学生社会实践、学生文体娱乐等方面,学生会的活动应当以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为中心,服务学生的全面发展。

第十条学生会的活动应当注重学生的参与和主体性,鼓励学生的创新和创意,促进学生的发展和进步,学生会的活动应当具有学生的特色和学生的需求。

第五章管理程序第十一条学生会的主席团和部门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和活动安排,总结学生会的工作和活动,解决学生会的问题和困难。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
2023年高校学生会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总则
1.性质:学生会是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学生会在学校党
委的领导和团委的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自己的章程开展工作。

2.宗旨: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全
面发展和学校优良学风的建设。

二、会员
1.凡取得某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承认本章程,均为学生会会员。

2.会员的权利和义务: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学生会的活动,接受学
生会的教育和培训;在学生会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通过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在学生会组织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受到本章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的保护;具有对学生会的批评和建议权。

三、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
1.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行使审议权、决定权和监
督权。

2.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学生
会的日常工作。

3.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常设机关,负责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4.学生会各部门:学生会各部门是学生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学生会的决议和完成
学生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四、附则
1.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学生会委员会。

2.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份高校学生会章程的示例,具体内容可能因学校而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校学生自治组织的建设,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维护学生学习权益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校学生会是高校内部学生自治组织,是校党委和校团委领导下的群众性组织,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

第三条高校学生会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按照党委和团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

第四条高校学生会的任务是:维护学生权益,提供服务,促进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推进学生自身的发展与进步。

第五条高校学生会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服务广大学生,促进学生自身素质的提高,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高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团结、公正、透明。

第七条高校学生会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广大学生通过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八条高校学生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部门制运行,设立常委会、秘书处、业务部门等,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九条高校学生会设立监察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察机构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证学生会工作的合法性、规范性。

第十条高校学生会的各级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会工作,指导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考核。

第十一条高校学生会参与学校制定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培养方案,接受学校委派的任务,主动为学生服务。

第十二条高校学生会要加强与党委、团委和学生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高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发展。

第十三条高校学生会工作的经费来源包括学校的资金拨款、社会捐赠等。

第二章学生代表第十四条学生代表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工作中的核心力量,是联系和服务广大学生的桥梁纽带。

第十五条学生代表具有参与学生会各项活动、诉求反映、服务学生和监督检查等权力和义务。

第十六条学生代表要积极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各项会议、活动,真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需求。

第十七条学生代表要加强自身的能力素质提升,不断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为学生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

学生会章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方式,提高学生自治意识,促进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生会是由全体学生自愿结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团结、教育和管理学生的组织。

第三条学生会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学生的权益,服务学生的利益,发扬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增进同学之间的友谊和团结。

第四条学生会的工作原则是民主、平等、自治、协商和团结。

第五条学生会遵守国家法律、校规、学校纪律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得组织和参与任何破坏性、暴力性活动,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学生会由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主席团和其它部门组成。

第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学生选举产生,代表全体学生行使最高权力。

第八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生会的其它部门包括宣传部、文体部、学习部、社团部等,各部门的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学生会设立监督机构,对学生会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保障学生会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学生享有加入学生会、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权利。

第十二条学生有向学生会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权利,学生会应当认真听取并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学生会有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的义务,有义务向学生传达学校的政策、信息和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会有积极参与学生组织的义务,有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的工作和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会干部要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生会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六条学生会所有成员要遵纪守法,遵守学生会章程和规定,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四章选举和换届第十七条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八条学生代表大会每三年换届一次,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干部。

第十九条选举方式采取无记名投票或代表投票的形式,确保选举公开、公平、公正。

第二十条选举结果经学校确认并公布后方可生效,选举结果若有异议,可提出申诉,由学校负责处理。

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清华大学学生会的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会工作,维护学生权益,促进学生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清华大学学生会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清华大学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清华大学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在清华大学党委领导下,全校学生自愿参加的学生自治组织,是联系学校和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团结全体同学,服务同学成长,发挥学生主体作用,推动校园文化建设,维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校发展。

第四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一)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合法权益,反映同学意见和要求;(二)组织开展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学术、文体、科技等活动;(三)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提高学生会工作水平;(四)促进学校与社会的联系,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学生会设主席团,负责学生会日常工作。

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组成。

第六条学生会设秘书处、宣传部、文体部、学术部、外联部、权益部、志愿者协会等职能部门。

第七条学生会各部门职责如下:(一)秘书处: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管理、文件起草、会议组织等工作;(二)宣传部:负责学生会宣传工作,包括新闻发布、海报制作、网络宣传等;(三)文体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四)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术竞赛等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学术素养;(五)外联部:负责学生会对外联络工作,争取社会资源,为学生会活动提供支持;(六)权益部:负责维护同学们的合法权益,处理同学们的投诉和建议;(七)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志愿者活动,培养同学们的奉献精神。

第三章学生代表第八条学生会代表由全校学生选举产生,代表人数和比例由校党委批准。

第九条学生会代表的基本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二)热爱学校,关心同学,热心学生会工作;(三)学习成绩良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四)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

大学学生会章程

大学学生会章程标题:大学学生会章程引言概述:大学学生会章程是规范学生会运作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内容,是学生会活动的指导原则和准则。

一、组织架构1.1 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位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1.2 部门设置:学术部、文体部、外联部等各部门的设立和职责。

1.3 班级代表会:班级代表会的组织形式和职责。

二、职责分工2.1 学术部:负责组织学术讲座、学习活动等,提高学生学术水平。

2.2 文体部:负责组织体育赛事、文艺表演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2.3 外联部:负责与校外机构、社会团体等的联系,拓展学生会的社会影响力。

三、权利义务3.1 学生会成员权利:参与学生会活动、提出建议等权利。

3.2 学生会成员义务:积极参与学生会活动、遵守学生会章程等义务。

3.3 学生会监督机制:设立监督委员会等机构,监督学生会运作。

四、选举制度4.1 学生会主席团选举:选举程序、候选人资格等规定。

4.2 部门负责人选举:各部门负责人的选举方式和条件。

4.3 班级代表选举:班级代表的产生方式和职责。

五、章程修改5.1 修改程序:制定章程修改程序,规定修改条件和程序。

5.2 修改内容: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符合学生会宗旨和法律法规。

5.3 生效时间:修改后的章程应当明确生效时间和执行方式。

结语:大学学生会章程是学生会组织和运作的基本准则,它规定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权利义务等内容,为学生会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指导和保障。

学生会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章程规定,共同维护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

高校学生会章程

高校学生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校学生会是高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本会接受高校党委的领导,接受高校团委的指导。

第二条本会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的十八大精神,注重综合素质的培养,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活动,以促进同学成为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同学的创新意识、人文素质和科学精神,引导和带领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要求的合格人才。

以“勤奋,求实,进取”的学风为引导,培养具有“自强不息、独树一帜”兰大精神的优秀人才。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二)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锻炼同学的各种能力,引导和帮助同学全面成才;(三)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努力为同学服务;(四)发挥学校党政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学校的整体利益的同时,反映同学的合理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依法依章程表达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五)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校内团结,丰富校园文化生活,着力建设优美的校园环境;(六)立足校园,积极面向社会,引导和帮助同学参加各种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七)加大同各兄弟院校和省学联、全国学联的联系,积极宣传本会的各项工作;(八)增进各民族同学的团结,加强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同学的联系,促进中华民族的团结和伟大祖国的统一;(九)发展同各国、各地区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支持各国、各地区人民和学生的正义事业。

第四条本会聘请校团委干部任学生会专职秘书长,代表校团委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指导和帮助。

第五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凡取得本校学籍的本科生,均为本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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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宗旨
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是为了规范和管理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民主参与和服务学生群体,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第二条法律依据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团体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三条组织性质
高校学生会是在高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和服务全体学生的群众性组织,以学生为基本组成单位。

第四条组织原则
高校学生会遵循党的领导,坚持群众路线,民主集中制和依法治理原则,实行学生自治、全员参与、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学生会代表大会
学生会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会员组成。

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决定学生会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学生会主席团
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常设机构,由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主席团负责学生会的日常工作和决策,协调各部门的工作,代表学生会向外界发声。

第七条学生会部门
学生会设立各个部门,包括宣传部、组织部、文体部、学术部、社会实践部等,每个部门负责相应的工作领域,协助主席团完成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第八条学生会指导教师
学生会设有指导教师,由高校教职工中选派,负责指导学生会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三章组织运作
第九条选举制度
学生会代表大会通过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

选举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学生的意愿和选择。

第十条决策机制
学生会主席团通过会议、讨论等形式进行决策,重大决策事项应当提交学生会代表大会审议和决策。

第十一条工作计划和总结
学生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定期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向和方式。

第十二条组织活动
学生会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文艺演出、体育竞赛、学术讲座、社会实践等,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服务学生群体
学生会积极开展服务学生群体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咨询、协助解决问题、组织志愿服务等,关注学生权益,维护学生利益。

第十四条学生会经费
学生会经费由高校提供,用于学生会的正常运作和活动开展。

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经费使用透明、规范。

第四章权益保障
第十五条学生权益保障
学生会积极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向学校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诉求,为学生争取权益,促进学校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第十六条学生会干部权益保障
学生会干部享有合理的权益保障,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支持、培训机会、评优评先、实践锻炼等,鼓励和激励学生会干部积极参与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七条组织纪律
学生会应当建立健全的组织纪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干部的行为和言论,严禁违法乱纪、腐败行为和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章程修订
对本章程的修订应当经过学生会代表大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第十九条其他事项
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项,按照学校和学生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二十条生效日期
本章程自学校相关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高校学生会组织的章程,旨在规范学生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促进学生自治、民主参与和服务学生群体,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发展潜能。

希望学生会能够按照章程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为全体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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