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房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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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留物品管理制度
住店客人遗留物品的及时发现、领取,关系着酒店的信誉与形象,体现酒店的管理水平和员工的素质。订此制度,望严格执行。
1、酒店范围内发现任何遗留物品应立即上交客房部,交客房主
管登记保存。
2、如在客房内发现物品,应第一时间通知前台告知客人,让其
及时取回。
3、未清楚遗失物品失主时,需将物品交客房主管存放。
4、客房主管必须详细登记物品的特征、拾获时间和地点、拾获
者姓名,以备查询。
5、失主前来认领失物时,必须让其描述该物,核对无误后方可
认领。最后请失主在登记本上签名、确认。(如客人委托他人代领,
应由失物人书面或电话通知客房中心核实情况后,方可为代领人办理认领手
续。)
6、任何员工都无权私自处理、私分遗留物品,如有违反一经发
现严肃处理。
7、普通物品三个月后仍无人认领,经部门经理同意后,可由部
门内部处理。(食品、饮料等入口食物保存三天,到期无人认领,由客房部
自行销毁;各种违禁物品:淫秽书刊、杂志、图片、宣传品及管制刀具、烟花
爆竹、毒品等,发现后必须及时上交综合部处理)
8、对于在大堂、楼道、公共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拾到的客人遗失
物品同样按以上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