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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时管理规定(3篇)

公司工时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工时管理遵循公平、合理、高效的原则,确保员工休息休假权益,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

第二章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第四条公司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五条员工的工作时间应按照公司生产、经营和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具体工作时间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员工的工作时间应与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错开,避免影响员工休息。

第七条公司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员工每月实际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上限。

第八条员工的休息时间包括以下几种:1. 每日工作结束后,员工享有不少于1小时的休息时间;2. 每周至少安排1天休息日;3. 每年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九条公司鼓励员工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章加班与加班费第十条公司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十一条加班费的计算方法如下:1. 法定工作时间内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150%支付加班费;2. 法定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3. 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

第十二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第十三条公司对加班实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加班时间,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四章休息休假第十四条公司员工享有以下休息休假:1.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2. 带薪婚假:员工结婚,享有3天带薪婚假;3. 带薪产假:女员工生育,享有98天带薪产假;4. 带薪丧假:员工直系亲属去世,享有3天带薪丧假;5. 带薪病假: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享有相应天数的带薪病假。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

上海茂德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沪茂集字[2008]第006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制度(试行)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行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正常生产和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公司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除工程管理人员、销售、驾驶员、采购、售后服务、外协、高级管理人员外,其它所有人员均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二条公司所有人员工作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第三条工作期间,员工外出必须请假。

第四条公司员工加班执行如下规定:1、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员工协商后,可以适当延长劳动时间,工资按照《劳动法》规定执行。

2、员工应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完成任务;确需加班的员工,须提前8 小时填写《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主管和人事部门批准后实施,公司按规定给予计算加班工资或者安排补休时间;如紧急任务必须当天加班的,由部门主管填写《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门批准。

3、员工提出加班申请的,遇部门主管外出的,申请人应将填写好的《加班申请表》报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联系其部门主管确认后实施,待其部门主管返回后予以补签。

4、《加班申请表》上应注明预计需要加班的时间,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2020/3/27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应对其进行审核、监控。

5、计件员工在完成公司正常上班的工时定额之后,为增加收入要求延长劳动时间的,可以通过工会与公司协商,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延长劳动时间,公司给予计算加班费用,原则上,公司要求员工每周必须休息1天。

6、员工上班或者加班,均应如实考勤,记录上、下班时间。

7、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综合考虑其工作时间与工作需要确定薪酬,不额外计算加班。

8、员工个人工作之外在公司学习的,不视为上班。

9、未经公司加班程序核准的个人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广东休假管理规定(3篇)

广东休假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的权利,调动和发挥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休假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时间,保障劳动者享有法定的休息和休假权利。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劳动者的休息和休假管理,建立健全休假制度,提高劳动者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第二章休息时间第五条工作时间应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七条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取综合计算工时制,但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加班,确保加班时间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加班时间。

第三章假期种类及待遇第九条本规定规定的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年休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病假、事假、探亲假等。

第十条法定节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等。

第十一条年休假:(一)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二)年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自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起,每满一年增加一天,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三)劳动者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二条婚假:(一)劳动者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补办结婚登记的,可再享受三天婚假。

第十三条产假:(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九十天产假。

(二)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第十四条陪产假:(一)男职工享有七天的陪产假。

(二)陪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十五条丧假:(一)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可享受三天丧假。

(二)职工外祖父母、外孙子女、外孙子女的配偶死亡,可享受三天丧假。

考勤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公司名称]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三章 考勤管理第四章 考勤纪律第五章 附则

1. 为规范员工的工作时间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及实习生等。

1. 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时间为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下午18: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及休息时间。

2. 公司规定每月至少休息8天,国家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事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具体天数参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政策。

1. 公司采用电子打卡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员工需按时上下班打卡。2. 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视为旷工半天,连续迟到三次视为旷工一天。3. 请假需提前申请,由直接上级批准后生效,紧急情况下可先口头通知,事后补办手续。4. 旷工一天扣除当日工资,并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5. 加班需提前申请并经上级批准,加班费按国家规定支付。

1. 员工应遵守公司考勤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2. 员工应诚实守信,不得伪造考勤记录,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3. 对于连续旷工或严重违反考勤纪律的员工,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所有。示例:考勤管理细则2. 本制度如有修订,将及时通知全体员工。1. 打卡时间: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前5分钟内打卡,下班时间后5分钟内打卡。2. 请假流程:请假需提前至少一天通过公司OA系统提交请假申请。紧急情况下,需电话或微信通知直接上级,并于事后补办书面请假手续。3. 加班规定:加班需由直接上级批准,并通过OA系统提交加班申请。加班时间超过3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6小时按一天计算,加班费按国家规定支付。4. 考勤异常处理:忘记打卡需在次日中午12点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说明。无正当理由的考勤异常,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书面警告,第三次记过处分。

中国劳动法下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案例分析

中国劳动法下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案例分析

中国劳动法下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案例分析一、中国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中国劳动法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其中对于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也有明确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员工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时不得超过四十四小时。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员工年度带薪休假制度,员工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有权享受带薪年假。

此外,《劳动法》还对特殊情况下的弹性工作时间、加班和补偿等进行了具体规定。

二、案例一:某外企公司加班问题引发纠纷某外企公司X从事软件开发行业,在项目紧张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完成任务。

然而,该公司多次无视《劳动法》关于最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并未提供适当的补偿措施。

因而,一名员工甲在多次长时间加班后感到疲惫不堪,并向公司提出要求调整加班安排。

根据《劳动法》规定,公司在临时加班时应当确保员工的工作条件和休息时间。

然而,在该案例中,公司明显违反了相关规定。

受到甲的投诉后,劳动监察部门对该公司进行了调查,并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案例二:电子制造业加班和年休假问题引发集体行动在中国的电子制造业中,加班常常是家常便饭。

某电子制造企业Y在忙碌的订单季节里频繁要求员工加班,并未提供适当的补偿措施。

此外,该企业还限制了员工的年度带薪休假天数,并要求员工随时待命。

针对这一情况,一些员工联合起来组成了一个自发性集体行动小组,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公司违反《劳动法》关于加班和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劳动监察部门随即展开调查,并责令企业Y改正不合规之处。

最终,企业被要求给予员工相应经济补偿并恢复他们应有的年度带薪休假。

四、案例三:快递行业弹性工作时间引发劳资纠纷快递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其工作时间由于业务量变化较大而较为灵活。

在某快递公司Z中,为了满足客户需求和保证快递的及时送达,员工常常需要加班工作。

然而,在面对频繁弹性加班和没有合理补偿措施的情况下,一些员工开始不满并要求公司改善劳动条件。

考勤及休息休假制度

考勤及休息休假制度

考勤及休息休假制度
考勤制度是企业对员工工作时间、工作日以及迟到早退等情况进行管理和记录的一种管理制度。

休息休假制度则是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可以享受的休息和休假的安排。

考勤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工作时间:规定员工每天需要上班的时间和下班的时间。

2. 工作日:规定员工每周需要工作的天数,一般是5天制。

3. 迟到早退:规定员工迟到早退的次数和惩罚措施。

4. 请假:规定员工如何请假以及请假需要提前多少天通知上级等具体规定。

休息休假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法定假日:规定员工可以享受的国家法定节假日,如新年、春节、劳动节等。

2. 年假:规定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带薪休假天数。

3. 病假:规定员工可以享受的带薪病假天数。

4. 事假:规定员工可以享受的带薪事假天数,如婚假、产假等。

5. 特殊假期: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享受的假期,如哺乳假、丧假等。

值得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考勤和休息休假制度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企业可以根据当地法规和自身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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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休假制度范本

休息休假制度合同范本甲方信息•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合同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甲方与其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在休息、休假方面的权益和义务,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双方基于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后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2.1 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因工作性质需要安排加班的,应事先征得乙方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费或调休补偿。

2.2 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乙方享有每周至少一天的连续休息时间。

第三条年休假规定3.1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乙方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确定其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如下: - 工龄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工龄满20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3.2 乙方申请年休假需提前向直接上级报告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特殊假期4.1 包括但不限于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等特殊假期的具体办法按以下方式实施:- 病假:凭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请假,享受医疗期内工资待遇; - 婚假: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乙方给予X天婚假; - 产假/陪产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方给予XX天产假,男方提供X天陪产假; - 丧假: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X天的带薪丧假。

第五条法定假日安排5.1 严格按照国务院发布的法定节假日放假通知进行休假安排,如需在节假日期间工作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给予相应的补贴或调休。

第六条福利待遇6.1 在乙方合法合规使用各类休假时,确保其薪酬待遇不受影响。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依据公司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第七条责任与义务7.1 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发放乙方在工作期间的薪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和加班费等。

国企工作时间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工作时间管理,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企业工作时间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确保工作时间安排合法合规。

2. 公平合理:根据工作性质、岗位特点和工作量,合理确定工作时间。

3. 保障权益: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维护员工身心健康。

4. 高效务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二章工作时间安排第四条企业实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

第五条标准工作时间制:1.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八点至十二点,下午一点至五点三十分。

2. 休息日:周六、周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

第六条特殊岗位工作时间:1. 部分特殊岗位,如生产一线、运营保障等,可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2. 不定时工作制员工的工作时间由企业根据工作需要和员工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调整工作时间:1.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确需调整工作时间时,应提前与员工协商,并取得多数员工的同意。

2. 调整工作时间应提前一周通知员工,并依法支付加班费。

第三章加班制度第八条企业实行加班制度,员工加班应遵守以下规定:1. 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2. 加班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晚上、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

3. 加班工资计算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即加班工资不得低于本人工资的150%。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1. 部门负责人提出加班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

2.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加班申请,对加班工资进行核算,并通知员工。

3. 员工确认加班工资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加班工资发放手续。

第四章休息休假制度第十条企业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员工享有以下休息休假权利:1. 带薪年休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有带薪年休假,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确定。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法(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一、工作时间概述(一)概念工作时间是指法定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在一昼夜或一周之内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

工作时间一般以小时为计算单位,包括一昼夜内工作的小时数(日工作时间)和一周之内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周工作时间)。

(二)特征1、工作时间的长度是法定的。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995年修正)》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工作时间是法定的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的时间。

3、工作时间不限于实际劳动时间。

工作时间的范围不限于劳动者实际完成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时间,还包括部分劳动者没有直接进行生产和劳动的时间。

具体包括:1)生产或工作前从事必要的准备和工作结束时的整理时间;2)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的等待工作任务的时间3)参加与工作有直接联系并有法定义务性质的职业培训和教育时间;4)连续性有害于健康工作的时间的间隙时间;5)女职工哺乳的往返中时间、孕期检查时间以及未成年人工作中适当的工间休息时间等;6)法律规定的其他属于计算为工作时间的事项。

思考:就餐时间是否算工作时间?二、工作时间的种类(一)定时工作日制定时工作日制是指法律规定的,职工在每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固定的工时制度。

是我国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

1、标准工时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普遍实行的工时制度。

每个工作日8小时,每周5个工作日。

工作日的计算:年工作日:365天/年-104天/年(休息日)-11天/年(法定休假日)=250天/年季工作日:250天/年÷4季=62.5天月工作日:250天/年÷12月=20.83天工作小时的计算:以每周、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月工作时:20.83*8=166.6小时2、缩短工时制缩短工时制是指特殊情况下对劳动者适用的少于标准工作日时间长度的工时形式。

特殊劳动岗位。

从事矿山井下作业,高山作业,严重有毒有害作业,特别繁重或者过度紧张的体力劳动等岗位的职工,其每日工作时间应少于8小时。

考勤、休假与出差管理制度

考勤、休假与出差管理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作息时间,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理人员。

二、考勤(一)工时分类因公司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学校的学生,根据学生的作息时间,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工作时间分为三类:1、标准工时标准工时主要适用于公司职能部门员工。

具体的工作时间为:8:30—12:00,13:00—17:00。

每周工作五天,休息两天。

2、综合工时综合工时主要适用于一线业务部门,包含各区域职能部门员工。

实行综合工时的员工每周工作六天,寒暑假集中轮休。

具体考勤时间由各区域和项目根据学校特点制定。

3、不定时工时不定时工时主要针对公司管理层(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各区域经理、市场开发人员及驾驶员。

(二)考勤办法1、公司职能部门员工考勤由综合办负责记录,一线业务部门员工考勤由各区域、项目办公室负责。

公司总经理室成员无需考勤。

2、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含)以内考勤而又无正当理由者被视为迟到。

每迟到1次,扣除一小时月薪。

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以上考勤而又无正当理由者被视为旷工,按公司奖惩制度处理。

3、每月迟到次数超过3次者,每次迟到扣除2小时月薪。

4、每年年度考勤记录将被列入年终考评作为考评依据。

三、因公外出(一)短时外出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室到市区范围内公干的,需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综合办外出去向。

(二)因公出差员工因工作需要离开市区到外地公干的,需提前三天填写《出差申请表》(附件一),经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出差报分管总经理)同意,并报综合办备案后方可出差。

出差结束后一周内,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出差报告》(附件二)。

出差期间,员工按照80元/人·天的标准安排双人间住宿;管理层出差,按照150元/人·天的标准双人间住宿。

单人出差的,按照双人间标准住宿。

(三)驻点工作员工需要在项目工作一周及以上的,其考勤由该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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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管理制度(修订)

为规范公司管理,调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国家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四川XX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 工作时间规定
第一条 公司规定每周周一至周五5天为工作日,每天工作时间
为:夏季(当年4月~9月)9:00~12:00、13:00~17:30;冬季(当年
10月~次年3月)9:00~12:00、13:00~17:00。
第二条 每周星期六、星期日为职工周休日。公司各部门根据实
际情况,需加班的,可以灵活安排职工周休日,但加班必须执行,加
班员工可以予以调休。
第三条 对突发性工作,由于工作量较大,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不
能按时完成的;或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发生突发性事件,须立即予以
处理的;或超过岗位职责以外的工作情况的,视为公司安排的加班。
由于职工的工作任务未完成,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属于加班。对
于加班,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加班工资报酬或安排
补休。
第四条 因工作确需安排上述加班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加
班申请单”并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确认,并将“加班申请单”报综合
办备案。
第二章 请假休假规定
第六条 事假
(一)事假指职工有正当理由且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经批准在工
作时间离岗处理个人或家庭私事而请假(以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名义开标,每次计半天事假)。
(二)职工请事假应事先写好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
职工请事假1天以内由部门领导批准,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公司
部门领导及除总经理以外的管理层领导请事假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
请事假由董事长批准。
(三)职工因紧急事情无法上班和办理请假手续的,须于当天上
班两小时内,委托他人或打电话报告领导,事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如有欺骗行为,将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并不给予任
何经济补偿。
(四)请事假天数原则上每次最长不得超过3天,全年累计不得
超过15天,特殊情况应报总经理批准。零星事假当月累计达4小时
的按半天计算。
第七条 病假
(一)病假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的
休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计算,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劳动
法规和规定。
(二)职工请病假应出具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病假证明,需住
院治疗的,须提供住院证明。
(三)职工请病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请病假由董事长
批准。
(四)职工突发急性病不能上班的,可先行电话报告综合办,事
后(患病之日起5日内)补办请假手续,或由他人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第八条 工伤停工留薪期
(一)工伤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而停止工
作接受治疗或修养的停工医疗期。
(二)职工发生工伤需经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方可按工
伤停工留薪办理。
(三)职工因工负伤旧病复发,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同时经医
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所指定的医疗和修养时间,可比照工伤停工
留薪期处理。
(四)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停工留薪期按照伤
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
个月。职工停工留薪期,根据其实际情况,由董事长审批确认。
第九条 婚假
(一)婚假指符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结婚按有关规定给予
的假期。
(二)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
年3月20日生效)的规定,除国家规定的婚假3天外,实行晚婚的,
增加20天,共计23天(晚婚:女23周岁,男25周岁)。再婚的可
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不享受晚婚假的职工,结婚时男女
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视路程远近,另给予2~5天路程假。婚假和路
程假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2016年四川省人大常委将修订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的婚假执行新政。
(三)职工请婚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条 产假
(一)产假指在职女职工产期前后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假期。
(二)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18
日生效)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
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
假15天。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
年3月20日生效)规定,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
15天(晚育:已婚妇女24周岁及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产假98
天包括双休日和国定假日,晚育假30天包括双休日,但不包括国定
假日。2016年四川省人大常委将修订《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修订后的产假执行新政。
(三)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给予15
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含人工流产)的,给予42天的产假。
流产假期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四)职工请产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其中流产请假的,应提
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
第十一条 丧假
(一)丧假指职工处理直系亲属的丧事按有关规定给予的假期。
(二)职工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在职工工作所
在地死亡,给予3天的丧假;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在职工
工作所在地死亡的,给予1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办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路程假最多不超过5天。丧假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三)职工请丧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 年休假
(一)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员工集中休年休假:公司全
体员工的年休假均统一安排至同春节假期一并休假。
(二)公司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
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公司按照国务院《职工带薪休假条例》
的规定支付职工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职工由于个人原因不休年休
假的,不能享受上述工资报酬。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全年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全年累计旷工5天及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全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
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全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
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全年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四)职工年休假的假期,根据其实际情况,由董事长审批确认。
第十三条 法定节假日
(一)全体职工放假的节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
午节、国庆节、中秋节。
以上节日的放假天数及具体时间,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具体通知
执行。
(二)部分职工放假的节日: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青年节:
14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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