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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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xxxxx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发布日期:年月日1 目的为了规范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合法劳动关系,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下称本办法)。

2 范围2.1 本文件规定了公司与员工之间有关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变更、解除等相关要求。

2.2 本文件适用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3 管理职责3.1由人力资源部部负责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终止、变更、解除等相关手续。

3.2各部门负责配合人事行政部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3.3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

3.4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劳动合同管理台账》(附录1),定期核查劳动合同到期状况,及时做好更新工作。

4 内容4.1定义劳动合同中的甲方指公司名称,乙方指员工本人。

4.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办法中引用而构成为本办法的条文。

在本办法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文件都会被修订,使用本办法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文件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4.3劳动合同的订立4.3.1人力资源部门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组织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起始日为用工之日。

4.3.2建立劳动关系时,人力资源部应当如实告知员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与员工相关的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人力资源部有权要求员工提供健康状况、学历、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等与所从事岗位有关的情况的资料,员工须如实提交。

4.3.3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4.3.4劳动合同文本均采用宁波市劳动局印制的统一文本。

4.3.5公司可与员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4.3.6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由双方协商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期限。

4.3.7初次与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司有权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管理办法一、引言在现代企业管理中,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它们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也影响着员工的权益保障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与人事档案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管理(一)劳动合同的签订1、新员工入职时,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一个月内)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采用当地劳动部门规定的标准格式,并确保合同内容完整、准确、合法。

2、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员工本人当面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企业应向员工如实告知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等相关信息。

(二)劳动合同的期限1、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2、对于初次就业的员工,一般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为 1-3 年。

对于符合条件的员工,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的变更1、当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劳动报酬等,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变更协议。

2、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的内容、生效日期等事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

2、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通知员工,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企业。

3、劳动合同终止时,企业应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

三、人事档案管理(一)人事档案的建立1、新员工入职时,应及时建立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应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培训记录、奖惩记录等。

2、人事档案应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归档,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人事档案的保管1、人事档案应妥善保管,防止档案丢失、损坏、泄露。

2、人事档案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库房,并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

最新版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版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最新版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导语:1995年9月29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7号发布根据xx 年7月18日《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下面是小编收集的贵阳市劳动合同管理办法欢迎阅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立、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不愿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终止其劳动关系第四条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是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照职责管理劳动合同工商、城管等部门依照职责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理劳动合同各级工会组织依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实施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于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第一个工作日之前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一)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报酬;(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七)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九)劳动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第七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事项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三)无委托手续代签的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九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规定终止或解除的条件第十条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二)省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国家“五一”奖章获得者;(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满6个月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满3年及其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职业危害、工作要求、违约责任;劳动者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身份证明、失业证明、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和健康状况资料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强迫劳动者集资入股不得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保证金、抵押物品或其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有效证件第十四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劳动者双方签字、盖章注明签字日期劳动合同文本除存入职工个人档案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持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需要鉴证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订立之日起30日内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鉴证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文本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用人单位可根据其特点制定劳动合同附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确认第三章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终止和解除第十六条劳动合同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到期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第十八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并追究其经济责任);(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四)被处以劳动教养的;(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在征求本单位工会意见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照上述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第二十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四)未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费的依照前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追索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按规定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缴费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按国家有关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的规定进行企业法人主体发生变化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第二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职业病和职业病鉴定期间或者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三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当根据本人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对患特殊疾病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医疗期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36个月医疗期满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十九条、二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第二十五条劳动者因工致残和患有职业病或非因工致残和患有难治愈疾病被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同时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第二十七条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按规定办理档案移交和托管、社会保险变更和续接、失业保险申领等相关手续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予以办理第四章罚则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招(聘)用劳动者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继续使用不续订劳动合同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每名劳动者每月处以50元罚款;劳动合同应鉴证而未进行鉴证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按每名劳动者每月处以50元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依法赔偿第三十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二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三条集体合同的管理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劳动合同制度,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根据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3条合同签署权限1. 董事会负责与其直接任命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裁代表公司与除上条所列之外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3. 人力资源部组织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存档工作。

第2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4条公司招聘员工时,应当审查应聘者是否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了解应聘者的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信息,择优录取;同时向应聘者说明公司相关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第5条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用中文书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第6条劳动合同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内容包括法律规定的必备条款。

1. 劳动合同期限(含试用期限)。

2. 工作内容。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 劳动报酬。

5. 保险福利待遇。

6. 劳动纪律。

7.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8. 经济补偿与赔偿。

9.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10. 劳动争议处理。

11. 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内容,包括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约定的条款,如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本办法、有关专项协议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应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公司按相关法律统一缴纳社会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如本人已在其他地方缴纳,可以声明申请自行缴纳。

如聘用离、退休人员时,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国家离、退休人员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公司不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第7条对以下员工,应当与其约定服务期。

1. 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公司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员工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员工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公司用工行为,维护公司员工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分类(一)公司员工合同分为《聘用合同》和正式《劳动合同》两种。

(二)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地方相关劳动法规为基础,本办法未提及事项均遵照上述相关法规执行。

(三)所有员工用工合同均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双方经协商另立的条款可签订补充协议。

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分为一年、二年、三年、五年。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作为人事档案进行管理。

劳动合同属秘密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指定专人按照保密管理制度进行管理。

三、劳动合同签订(一)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各区域公司行政人力资源部是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二)员工入职时应签署集团统一格式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

(三)员工试用期表现合格,经所在公司相关负责人批准转正后,还应签定《补充合同》。

(四)《聘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统一的格式合同,员工应亲笔签署,员工所在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

(五)劳动合同续签: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公司与员工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予支付经济补偿:1、员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经济损失。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集团行政人力资源中心同意合征询员工委员会意见后,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1、员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被迫裁减人员。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劳动合同管理,规范劳动关系,依法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

第三条机构与职责(一)企业管理部是公司劳动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编制、修订劳动合同文本,办理劳动合同的签订、终止、解除等相关手续,建立、完善劳动合同档案等工作。

(二)各用工单位主要负责提出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终止意见,配合企业管理部做好所在单位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监督劳动合同履行情况,督促有关人员按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手续等。

第四条劳动合同制定(一)劳动合同制定程序企业管理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草拟统一格式的劳动合同文本,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工会审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登记备案后使用。

(二)劳动合同内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劳动合同文本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试用期无相关工作经验的,实习期为6个月;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试用期为3-6个月。

(四)劳动合同签订期限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首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三年。

2.第二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为五年。

3.第三次合同签订,除本人书面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依据实际情况确定签订期限。

第五条劳动合同签订(一)新进员工入职1个月内,由企业管理部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二)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2个月,企业管理部向所属单位及员工本人征集续签意见,由所属单位根据员工年度考核及整体表现情况提出续签建议,企业管理部依据使用单位建议及员工本人意见决定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

吉林省劳动合同备案管理办法最新(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备案管理,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备案管理。

第三条劳动合同备案应当遵循合法、及时、准确、完整的原则。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省劳动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备案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备案范围和内容第五条下列劳动合同应当备案:(一)初次签订的劳动合同;(二)劳动合同续签;(三)劳动合同变更;(四)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五)其他依法应当备案的劳动合同。

第六条劳动合同备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劳动者的基本情况;(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四)劳动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情况;(五)其他依法需要备案的内容。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下列情况下及时备案:(一)劳动合同签订后3日内;(二)劳动合同续签后3日内;(三)劳动合同变更后3日内;(四)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3日内。

第三章备案程序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劳动合同备案:(一)登录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定的备案系统进行网上备案;(二)提交书面备案材料至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第九条用人单位进行网上备案,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劳动者身份证明;(四)劳动合同文本;(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条用人单位提交书面备案材料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副本;(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劳动者身份证明;(四)劳动合同文本;(五)其他相关材料。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

劳动合同签订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指导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确立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所有员工均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办法适用于宇鑫货币总公司及各分支机构。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第四条总部员工的劳动合同统一由总部人事部组织签订并存档,分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由分公司负责人或综合管理员组织签订,并于签订后第二日通过快递送至总部存档。

第二章劳动合同类型第五条劳动合同有三种类型,分别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除了特殊人员(总裁、董事长、副总)以外,其他人员均须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六条签约年限指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合同可选择的年限。

除特殊申请人员以外所有人员合同签约年限均为三年。

第七条试用期包括在签约年限内,3年年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

续签合同无试用期。

第三章劳动合同签订第八条新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公司须于新员工入职1周内按规定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及附件,劳动合同及附件以书面形式订立。

不签订者立即停止试用。

主件为《劳动合同》,附件为《保密协议》、《培训协议》等。

第九条在职员工劳动合同签订在员工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人事部通过邮件告知用人部门负责人所属员工合同到期情况,2个工作日内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交流意见后,同意续签的通过邮件回复通知人事专员把《续签合同意向表》发给员工;员工应在收到意向表后3个工作日内填写好续签意向表,并交还给人事专员,人事专员于2个工作日内找相关领导签署完意见,公司确定不续签的提前15天通知员工;续签没有通过或员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经相关领导审批好的意向表交还到人事部的,视为个人不续签劳动合同,走辞职/辞退流程。

第十条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一)劳动合同为公司统一范本,定制内容不得随意更改;(二)合同内容应使用黑色墨水填写,不得采取复写或复印;(三)合同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生效,代签或冒签无效,划改处应当由当事人按手印认可;(四)多页合同必须盖骑缝章,以示唯一严密;(五)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公司、个人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1)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1)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是雇主与员工之间合法、合规性的关键,对于企业的运营、人力资源管理和政府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主要介绍关于劳动合同管理的办法和注意事项。

劳动合同的签订1. 签订前的准备工作在劳动合同签订前,企业应该做好以下准备工作:•制定劳动合同模板,明确企业的规章制度、职责和权利;•确定工资标准,了解行业内的工资水平,根据企业的财务状况定制工资标准;•针对不同岗位、工作内容,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细节。

2.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劳动合同签订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制定劳动合同,确认用人部门通过核对、评估等方式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双方确认相关条款,特别是工资水平、工作职责、劳动安全保护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为双方签字并加盖印章的正式文件。

劳动合同的管理1. 劳动合同管理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平等自愿原则;•注重法律法规的遵守,铁面执法;•关注工资合法合规与劳动保障保护;•把握企业社会责任和人文关怀。

2. 劳动合同管理的具体方案具体劳动合同管理的方案包括以下几点:•确保劳动合同签订符合相关法律要求;•加强对劳动合同内容的审核把关;•对于不同类型员工,配置不同周期的合同,及时处理到期、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对于员工离职或者解雇的处理事项,进行规范的管理;•建立客观、公正的考核和评估标准,完善员工考核机制。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应该符合民法通则、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与仲裁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具体变更应有以下要求:•双方自愿;•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协商、修改;•确保双方知情。

2. 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的解除应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解除应有以下要求:•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事由,应该从是否符合法规、是否符合劳动合同、员工的工作态度等不同角度考量;•对于员工的不良行为,应该按照内部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员工个人原因的解除,应该进行公平、公正、合理处理。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最新完整版)

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劳动合同管理,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维护企业和员工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员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1.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关于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事项。

2.已退休或女员工年满55周岁、男员工年满60周岁的返聘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应签订《返聘协议》或《劳务协议》,具体按《退休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三、劳动合同内容1.劳动合同类型和期限。

2.工作岗位和地点。

3.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5.劳动报酬6.保险福利待遇7.劳动纪律8.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9.违约责任10.劳动争议处理11.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含合同附件)四、劳动合同期限1.本公司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根据不同岗位和员工业绩考核情况,按以下原则与员工进行协商确定,保障队伍的相对稳定:其他一线员工统一续签,但10月至12月份入职的新员工,首签合同终止日期为次年的12月31日。

3.连续签订二次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第三次签订时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与公司签有培训协议的人员在续签劳动合同合同时,劳动合同期限不得短于培训协议尚未履行的期限。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新签订的培训协议规定的服务期超过劳动合同合期限的,应延长劳动合同期限至培训服务期满。

7.劳动合同期限包含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的订立1.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原则。

2.劳动合同一律以书面形式订立,均使用公司统一版本,包括专项协议。

3.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为新员工入职之日起一个月内,合同未明确的信息应补充完整;公司盖章,员工签名并在签字处加印食指指印,填写日期后合同即生效。

4.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具体内容,如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的,采取签订专项协议的形式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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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一、简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达成的双方约定的一种法律文书,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管理对于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和管理,确保公平合理,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国家最新制定了《劳动合同管理办法》。

二、劳动合同的签订
根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劳动合同的签订应符合条件:
1.双方当事人应当平等自愿地达成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
3.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持一份,双方自愿保留一份存档。

劳动合同的签订要注意几点:
1.当事人自愿达成
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基于劳动者自愿的原则,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双方应当平等协商,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意愿达成一致。

2.关键条款明确约定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定,需要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劳动报酬等关键条款,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3.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存档
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持一份,双方自愿保留一份存档。

这样可以确保合同内容的准确传达,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包括几种情况:
1.劳动合同期满;
2.劳动者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3.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4.用人单位依法解散或者破产;
5.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6.劳动合同有其他终止条件的约定。

劳动合同的终止应注意几点:
1.根据合同期满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是一种正常的终止方式,在合同期满之前,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可以商议是否续签合同。

2.根据法定终止条件
劳动合同的终止还可以基于劳动者的死亡、达到退休年龄等法定终止条件。

用人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劳动关系进行处理。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除事宜,并制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方案。

四、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
当劳动关系双方发生违约行为时,根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应当承担相
应的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内容包括几方面:
1.当事人应当履行相应义务;
2.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3.用人单位应
当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险费等应得的权益。

违约责任的执行应注意几点:
1.履行相应义务
劳动关系双方应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2.违约赔偿责任
违约方应当赔偿对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3.劳动者权益保障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保险费等应得的权益,确保劳动者的合
法权益得到保障。

五、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
当劳动关系双方发生争议时,应根据《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争议的处理方式包括几种:
1.自愿协商解决;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3.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争议处理的注意事项:
1.自愿协商解决
劳动关系双方应优先选择自愿协商解决方式,通过平等协商,达成互利共赢的结果。

2.劳动争议仲裁
如果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进行调解,并出具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

3.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双方还可以根据法定程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将争议提交法院处理。

六、总结
《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终止与违约责任、争议的处理都在新办法的指导下要求各方均遵守相应的规定。

企业和劳动者应严格按照新法律法规的要求,合法合规地开展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共同营造和谐稳定的劳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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