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移交标准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移交归档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移交归档制度1.档案移交的基本原则:a)移交规定:明确企业档案移交的具体规定和程序,明确哪些档案需要移交,移交内容应包括档案的清单、档案的保存时间、档案的去向等信息。
b)移交责任:明确档案移交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c)移交标准:制定档案移交的标准,包括移交的时间、形式、数量等指标,确保档案移交的质量。
2.档案移交的程序:a)移交准备:提前制定档案移交计划和详细的工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时间进度。
b)移交监督:设立专门的档案移交监督岗位和相关检查机制,确保档案移交的顺利进行。
d)移交接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流程,由接收单位对移交的档案进行验收。
3.档案移交的效果评估:a)组织档案移交后,应及时对其影响进行评估,收集反馈信息,以评估档案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效果。
b)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
1.档案管理的目标和原则:a)目标: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档案的利用价值。
b)原则:档案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遵循科学、规范的管理方法。
2.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明确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
3.档案管理的流程:a)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及时收集和整理产生的各类档案,分类归档,制定档案的编制规范。
b)档案的归档和保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档案的归档和保存,建立档案的登记备案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c)档案的检索和利用:建立档案检索和利用的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检索和利用服务。
4.档案管理的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实现档案的电子化管理和检索。
5.档案管理的监督和评估:a)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b)定期开展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估,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质量。
档案移交与处置工作方案

档案移交与处置工作方案摘要本文档是为了规范和管理机构的档案移交与处置工作,以保证机构管理档案的质量和规范性。
本文档包括档案交接的准备工作、档案的移交流程、档案处置的管理和规范等内容,旨在为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背景随着机构日益发展和规模的不断扩大,机构档案的管理工作变得愈加复杂和繁琐。
档案的移交与处置是档案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也是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对于机构来说,合理规范的档案移交与处置工作是确保档案管理质量和规范性的关键。
档案交接的准备工作1.档案移交与处置的工作要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的时间节点、参与人员、流程和技术标准等方面。
2.每个档案工作人员要清楚了解自己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及时补充和更新档案信息,保证档案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对需要移交和处置的档案进行分类整理,按照工作计划进行编号和标识,制定明确的档案移交和处置清单。
档案的移交流程1.所有需要移交的档案需经过鉴定、整理、归档等流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移交应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备案等环节,为档案资料提供保障和支持。
3.移交后的档案应在移交记录中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注明档案的存放位置。
档案处置的管理和规范1.机构应制定明确的档案处置管理规范,明确工作流程和档案处置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处置工作的质量和合规。
2.对于档案处置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情况,机构应当制定完善的机密档案管理规程,按照规范的程序进行处置工作,保证机构的机密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结论档案移交与处置是机构档案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对机构档案管理的质量和规范性影响深远。
通过制定明确的工作计划和规范,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有效提升机构档案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4篇)

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单位档案的管理和保护,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鉴定、销毁和移交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标是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保护单位利益和公民权益。
第四条档案鉴定、销毁和移交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证程序合法合规。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档案鉴定、档案销毁和档案移交三个方面,各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将在后续章节中详细阐述。
第二章档案鉴定第六条档案鉴定是指对档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和确认的程序。
第七条档案鉴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内容真实有效;(二)准确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内容准确无误;(三)保密性原则: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保密。
第八条档案鉴定的具体程序如下:(一)档案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是否符合鉴定要求;(二)对符合鉴定要求的档案材料进行深入审核,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三)编制档案鉴定报告,确认档案材料的鉴定结果。
第九条档案鉴定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档案鉴定的目的和依据;(二)鉴定过程和方法;(三)鉴定结果和结论;(四)鉴定人签字和日期。
第十条档案鉴定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按照程序进行档案的调整和归档。
第三章档案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销毁是指将不再需要保留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理和销毁的活动。
第十二条档案销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销毁;(二)真实准确:确保销毁的档案材料真实有效;(三)安全保密:确保销毁过程中档案材料的安全和保密。
第十三条档案销毁的具体程序如下:(一)制定档案销毁计划,明确销毁的范围和标准;(二)组织档案销毁工作,按照计划进行销毁;(三)编制档案销毁报告,记录销毁的档案材料和结果;(四)销毁后进行档案调整和归档。
档案移交实施细则

工程档案移交实施细则1总则1.1为了确保xxx建筑工程档案管理,统一竣工文件的编制和整理,实现工程档案管理达标移交,特制定本细则。
1.2本细则适用于xxxx区域建筑工程项目部的档案资料管理、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和验收,参建各方均应按照本细则执行。
1.3本细则的编制依据文件1.3.1业主竣工文件移交实施细则1.3.2业主档案管理制度1.3.3 项目部施工组织设计1.3.4 《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范》DL/T241-2012。
1.3.5 GB/T 10609.3-2009《技术复制图的折叠方法》1.3.6 GB/T11821-200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1.3.7 DA/T28-2002《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1.3.8DL-T 5229-2005 《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1.3.9《科学技术档案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1.3.10《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GB/T11894-20021.3.11《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1.3.12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的通知档发[2006]2号1.3.13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1.4管理原则1.4.1依据《档案法》的规定,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确保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范整理、安全保管和有效利用的原则。
1.4.2为了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档案管理工作,成立档案管理小组。
负责竣工档案管理工作,组织检查档案资料管理情况,参加竣工档案预审及竣工档案移交工作。
1.4.3施工期间冷却塔区域项目部档案管理小组统一管理各个档案负责人竣工档案的职能机构,负责制定《档管管理实施细则》,开展档案专业知识培训;负责对各档案负责人档案资料整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验收;负责统一组织、指导竣工文件的编制整理,同时定期对各档案负责人进行业务指导及例行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
建设项目档案文件移交归档方案

建设项目档案文件移交归档方案为了保证建设项目的档案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查阅性,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对项目的档案文件进行移交和归档工作。
本方案旨在规范和指导建设项目档案文件的移交归档工作,确保档案文件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
一、移交归档的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项目档案文件的安全、完整性和可用性,并能为以后的管理和利用提供支持。
2、原则:(1)移交归档工作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2)移交归档必须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确保档案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移交归档工作必须有明确的责任和任务分工,确保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4)移交档案文件必须按照合理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方便档案的管理和查阅。
(5)归档工作必须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确保档案文件的长期保存和安全利用。
二、移交归档的内容和程序1、移交内容:(1)项目建设报告、设计方案及变更说明。
(2)各类批准文件、审批文件和备案文件。
(3)各类合同和协议文件。
(4)施工、监理和验收文件。
(5)竣工图纸、测量成果和勘察报告。
(6)质量、安全和环保等相关资料。
(7)工程款支付记录和财务资料。
(8)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2、移交程序:(1)移交前准备:制定档案移交计划,明确各项工作任务和时间要求;配备专门的移交人员,并提供相关的培训。
(2)移交清单的编制:根据移交内容,编制详细的移交清单,对所需要移交的档案文件进行全面的清点。
(3)移交材料的整理和分类:对档案文件进行整理和分类,确保文件的有序性和统一性。
(4)归档编号和归档位置的确定:对移交的档案文件进行编码,并确定其归档的位置和存放方式。
(5)移交手续的办理: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移交手续,包括移交单、移交清单和移交材料的签字确认等。
(6)移交登记和档案入库:在移交完成后,将档案移交情况进行登记,并按照编码和归档位置将档案文件入库保管。
(7)移交归档验收:组织相关部门对移交的档案文件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移交归档验收报告。
档案移交进馆规范

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2015年12 月11公布施行)整理,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账簿、财务报告和会计档案保管和销毁清册。
公证档案:《公证档案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规定:
直辖市公证处列为永久保管的公证档案,在本处 保存二十年;其他公证处列为永久、长期保管的 公证档案,在本处保存十年,保存期满后,连同 案卷目录(一式三份)和有关检索工具、参考材 料,一并向同级地方档案馆移交。对移交的档案, 一律填写档案移出登记簿。
11、以上机构的下属单位和临时性机构形成的档案。
第五条 市档案馆依法接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某 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组织机构形成的档案:
1、某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国共产党组织、中国共产 主义青年团组织、革命政权、地方人民武装和革 命群众团体形成的革命历史档案;
2、某市行政区域内各个历史时期旧政权机构、党派、 社会组织、著名人物形成的档案。
档案移交进馆规范
课程内容提要
一 、到期档案的相关概念 二、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法律依据 三、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必要性 四、移交进馆到期档案的质量规范 五、到期档案移交进馆的相关手续
一、到期档案的相关概念
(一)档案的定义和基本涵义 1、定义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 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 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 2、基本涵义 (1)档案的形成主体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 (2)档案来源于社会实践活动。 (3)档案的基本形态是多种多样的。 (4)档案的本质属性——原始记录性。
档案馆回行走廊
安全监控设备 自动报警系统
固定式EBM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
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
基本建设档案移交归档要求一、装订要求1、基建档案装订厚度不得超过4CM,档案盒一律采4CM厚度的盒子。
2、基本建设资料档案幅面一律采用A4纸标准。
装订采用三点一线装订方式。
孔距长度为16CM,,中孔到边孔的长度为8CM,卷脊装订结的垂直距离为1.5CM,结头放在案卷后面。
3、装订后的档案要整洁、美观。
如若出现油渍、打印偏斜,速速改正过来,否则将不予办理竣工结手续。
4、页码编写一律采用手工编制(2B铅笔)。
5、档案盒面填写一律采用铅笔手工填写。
6、组卷内容不得超过200页,5CM的档案盒可装两卷,页码连续编制。
7、图纸的折叠方式等其他要求参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进行编制。
二、卷内目录、备考表要求卷内目录和备考表要求二份,一份装订在案卷内,另一份放在档案盒里。
1.卷内目录的样表(A4)卷内目录(二号仿宋加黑)(1)字体:表格内的字体为宋体5号字。
(2)序号: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卷内档案材料的顺序号。
(3)文件编号:填写案卷材料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设备代号、项目代号。
(4)责任者:填写基建资料的形成部门或主要负责人。
(5)文件材料题名:填写资料的全称。
(6)日期:填写资料形成的日期(样式:20090102)(7)页号:填写卷内右下角或左下角编写的页码。
(8) 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科技文件材料首页之前。
2.备考表样表(A4)(1) 说明包括:案卷内科技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以及在组卷和案卷提供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
(2) 立卷人应由责任立卷人签名。
(3) 立卷日期应填写完成立卷的日期(4) 检查人应由案卷质量审核者签名。
(5)检查日期应填写审核的日期。
(6) 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材料之后。
三、矿土安三类工程整理、装订分类三类工程分类均按以下八项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1)施工管理资料;(2)施工技术资料;(3) 工程测量记录;(4) 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5) 施工记录;(6) 施工试验资料;(7)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8) 施工验收资料内业资料的组卷根据分类项的内容多少并参照土建的内容进行灵活整理附件1:土建工程资料详细分类施工资料一、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工程组织和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统称。
档案移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档案移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档案移交工作是指将已经归档的档案从一个部门或单位转移至另一个部门或单位的过程。
这项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正确、高效地进行档案移交可以确保档案的持续性、可访问性和安全性。
在进行档案移交工作时,有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1.提前规划: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应提前规划移交的内容、形式和时间,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
这样可以通过合作、协调和交流来减少移交过程中的误解和问题。
2.清晰记录:对于每个档案的移交,应该制定移交清单,详细记录移交的档案文件、数量、状态等信息。
这样有助于确保移交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且在后续的工作中可以追踪和核对。
3.遵循规范:在移交档案时,应严格遵循档案管理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例如,按照文件的分类、编号、归档、存储等要求进行操作,以确保档案可以被方便地查找和利用。
4.保密措施:在档案移交过程中,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应特别注意保密。
在移交之前,可以对这些档案进行脱敏或加密处理,以保护个人隐私。
5.培训和交流:移交档案的工作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档案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技巧。
此外,移交档案的双方应及时沟通和交流,解答疑问,共享经验,确保移交过程的顺利进行。
6.文件整理:在进行档案移交之前,应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整理和筛选。
将无用、重复或非法的档案剔除,以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移交成本。
同时,对于有需求的档案,可以对其进行数字化处理,以提高档案的存储和使用效率。
7.监督和评估:在移交完成之后,应对移交的档案进行监督和评估。
这有助于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并对移交过程的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价。
可以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档案移交工作的策略和方法。
总之,档案移交工作是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关系到档案的安全性、持续性和可访问性。
在进行档案移交时,应提前规划、清晰记录、遵循规范、保密处理、培训交流、文件整理以及监督评估等,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做到这些,我们才能够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档案资源,为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档案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重要历史记录,是维护国家权益、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
档案转移是指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将档案从一个单位、部门或者地区转移到另一个单位、部门或者地区的行为。
为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我国制定了相关法律规定,对档案转移进行规范。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档案转移的相关法律规定。
二、档案转移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法律,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档案的转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实施细则,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档案的转移,应当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并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提出档案转移申请;(二)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三)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四)接收档案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妥善保管档案。
”3.《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是我国档案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其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档案的转移,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档案的转移应当由档案管理部门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二)档案的转移应当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和保密;(三)档案的转移应当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四)档案的转移应当经档案管理部门批准。
”三、档案转移的适用范围1.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的转移;2.个人档案的转移;3.跨地区、跨部门档案的转移;4.国家重点档案的转移。
四、档案转移的程序1.提出档案转移申请档案转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档案转移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档案转移申请表;(2)档案目录;(3)档案鉴定意见;(4)档案保管状况说明。
2.档案管理部门审查批准档案管理部门在收到档案转移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3.办理档案转移手续档案管理部门批准档案转移后,档案转移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与接收单位或者个人签订档案转移协议,并办理以下手续:(1)档案移交清单;(2)档案保管责任书;(3)档案保密协议。
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方案
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方案一、背景档案是组织或个人工作生活的记录和载体。
随着时间的推移,档案的价值和意义不断增加,可以对历史事件和时代特点进行反映和研究,对组织和个人的工作生活提供参考和证明。
同时,档案也是组织和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得到妥善保护和管理。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一部分档案无法继续保管,需要进行处置和移交工作。
这个时候,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方案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方案的基本原则档案处置移交工作方案应当以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依据,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合理性原则。
档案处置移交应当根据档案本身的价值和合法权益的需要,经过评估和鉴定,确定合理的处置方式。
2. 安全性原则。
档案处置移交应当保障档案的安全,避免遗失、损坏和泄露。
3. 公开性原则。
档案处置移交应当符合公开、透明的原则,遵循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依法移交的标准。
4. 责任性原则。
档案处置移交应当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保证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三、档案处置移交工作的具体步骤1. 评估和鉴定对待处置移交的档案进行评估和鉴定,确定其值得保留的程度和合理的处置方式。
评估和鉴定的方法需要根据档案的种类和价值而定。
2. 制定档案处置移交计划根据评估和鉴定结果,制定档案处置移交计划,确定具体的处置方式和时间节点,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
3. 公告和征询意见在较大范围内公告处置移交计划,并征询意见,依据意见综合考虑调整计划。
4. 处置和移交按照计划进行档案的处置和移交,必要的档案要进行转移,避免丢失或者毁损,同时进行档案移交。
5. 审核和验收接受档案的单位应对移交档案进行审核和验收,检查档案的数量、品质、完整性等,并签订移交单据。
6. 档案管理接受档案的单位应当进行档案的管理,保障档案的安全,逐渐转入档案馆的保管。
四、档案处置移交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1.档案处置移交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上级机构的文件和要求。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档案移交标准
1.档案移交的目的:档案移交是指将机构或个人保管的档案交接给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以便长期保存、利用和传承。
档案移交的目的是保护历史记忆、促进学术研究、服务社会发展。
2. 档案移交的原则:档案移交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移交:档案移交应遵循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规和规定;
(2)全面移交:机构或个人应将其保管的有关本单位或个人历史、业务、文化和社会活动的全部档案移交给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
(3)及时移交:档案移交应及时进行,防止档案遗失、毁损或流失;
(4)有序移交:档案移交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保证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5)保密移交:档案移交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规和规定,保护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
3. 档案移交的程序:档案移交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准备工作:机构或个人应对待移交的档案进行清点、整理、鉴定和编目工作;
(2)移交申请:机构或个人应向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提交移交申请,并提供有关档案的基本情况和移交意见书;
(3)移交协议: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应依法组织鉴定、审核,与机构或个人签订移交协议;
(4)档案移交:机构或个人应按照移交协议的要求将档案交接
给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并填写移交清单和档案移交登记表;
(5)移交验收: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应进行档案移交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
4. 档案移交的标准:档案移交应符合以下标准:
(1)档案鉴定标准:档案应经过鉴定,确定其历史价值、知识价值和审美价值;
(2)档案整理标准: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清点、整理、编目、装订和标识;
(3)档案描述标准:档案描述应具有准确性、完整性、清晰性和规范性,包括档案名称、档号、题名、日期、责任者、关键词等信息;
(4)档案保护标准:档案应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进行酸性纸转制、杀虫灭菌、防火、防震、防盗等保护措施;
(5)档案服务标准:档案馆或档案管理机构应依法为公众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研究等服务,促进档案利用和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