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_职业计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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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章程(试行)_职业计划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适应改革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及中华全国总工会、浙江省关于建立职工互助补充保障制度的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宁波电气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互助基金是全体注册职工参加的群众性组织,公司工会负责职工互助。

第三条职工互助基金会的宗旨是依靠会员的集体努力。

量,发扬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互相帮助的优良传统,在发生突发事件、严重疾病、经济困难时,给予一定的补充资助,以缓解员工的暂时困难,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团队精神。

第四条职工互助基金会坚持以下四项原则:紧急情况下不救助穷人的原则;透明和公开的原则;分步申报和集体讨论的原则;国际收支和小额储蓄的原则。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本公司所有注册员工如认可本协会章程并按时缴纳会费,均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6条成员的权利

1.享受公司章程规定的待遇。

2.监督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7条成员的义务

1、按照基金会的要求和规定,按期缴纳会费。

2.互助基金会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至第五款有特殊困难的,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提出申请。

3.遵守互助基金会的章程,支持互助事业。

第三章组织

第八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是互助基金的管理机构。

负责人:公司工会主席

副主任:

任命33,360名成员代表3-5名。

第九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负责制定和修订互助基金会章程;

2.按时公布互助基金会的运行情况,讨论决定基金会的重大事项;

3、审查和监督基金管理团队的日常工作;

4.审批会员互助和互助补贴。

第十条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基金管理小组,负责基金的日常工作。

组长:副主任兼任。

副组长:公司司库

:会员,工会负责人,公司财务出纳。

第十一条基金管理团队的职责

1.办理员工参加或退出会议的手续;

2.按照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要求,落实协会章程,做好互助的日常补助工作。

3.负责受理和审核基层分行提交的员工申请补贴报告,并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4.对互助基金会产生的各种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5、负责每年向管理委员会报告基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第十二条各分厂为基层分厂,车间为分厂组。总公司以各部门为基本分支机构。支会是互助基金会的基层组织。每个支行负责管理自己的成员并申报其补贴。

第十三条基层分行的职责

1.申报会员申请;

2、申请会员补贴。

第四章互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第十四条互助基金的筹集

1.个人会员每月缴纳会费2元;

2.接受个人捐赠。

第十五条补贴程序

1.补贴申请的有效凭证

(1)住院成员住院费用清单,医院诊断证明

第十七条会员因故死亡,所在单位应当在10日内通知其家庭成员申请补助。

第十八条互助基金账户由公司财务部门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和账户的完整和安全。

第十九条互助基金账户应当按季公布。

第五章相互保险的期限和标准

第二十条会员资格自协会成立之日起生效,新员工自注册之日起工作一个月。

第二十一条会员的会员资格自公司停止缴费之日(无任何理由)起自动终止(不退还会员费),互助责任终止。

第二十二条享受补贴标准

1.因各种疾病住院且一次性自费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标准参照慈溪市农村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的成员,给予1000元至20元20%的补助;20__元至5000元,给予25%的补贴;金额超过5001元的,给予30%的互助,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2.会员因意外伤害致残,达到一至五级的,一次性补助20元至1万元。

3、成员死亡补助金10000元。

4、成员因遭遇来自

但是,灾害、突发事件、严重疾病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经调查属实,可以申请专项补助。5.如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危疾病等原因造成成员及家庭暂时资金短缺,可通过填写贷款申请表向本部门分支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员工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审批,由担保人担保办理贷款。累计借款限额为3000元。一年内不允

许借款超过三次,还款期为三个月。

第二十三条个人补贴应每年补足/-中国最强免费!最高救助金额为10,000元(年份指自然年)。

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互助基金会成员不得享受补贴。

1、申请补贴成员在申请补贴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和弄虚作假行为。

2.会员在任何情况下参加各类商业保险,或根据法律法规获得相应补偿或补贴的,不再享受公司的互助补贴。

3.因战斗、自杀、自残或犯罪行为致残或死亡的人,或因成员和受益人的故意行为致残或死亡的人。

4.互助基金无法承受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的重大伤亡时,应当暂停互助基金。

第六章补充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互助基金会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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