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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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

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

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生工作,加强毕业生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生档案的材料内容(一)学生高考档案(二)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三)泰州学院毕业生学习成绩单(四)泰州学院学生体格检查表(五)学生处分文件及评议材料(六)学生奖励材料(复印件)(七)泰州学院学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八)党、团材料(九)泰州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十)《报到证》下联(十一)其他二、毕业生档案的保管与接转(一)档案保管学生档案平时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部门保管。

学生毕业时,其档案由各院系负责按学校有关要求整理封装,并于毕业生离校后一周内交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

(二)档案整理要求1.档案材料必须真实、齐备,不得随意涂改、抽出或弄虚作假。

2.档案主要材料必须为原件,获奖情况、资格证书可提供复印件。

3.书写内容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并使用碳素或蓝黑墨水。

4.档案材料必须统一使用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印发的档案袋整理,并在封面上按规定填写档案编号、派遣就业单位的具体地址及档案接收部门。

(三)所有档案的转进、转出必须履行登记手续。

各院系不得扣留或暂存毕业生档案,不允许毕业生本人自带。

(四)各院系不得通过邮局邮寄档案,毕业生档案应在毕业生派遣后,按规定通过机要局寄送有关单位。

(五)考取本科的专科生由所在院系提供调档通知函和学生档案,由学工处就业指导中心通过机要局寄送。

(六)申请户口和档案留校的未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申请档案和户口留校的未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统一由各院系负责保管(保管期限为两年),档案保管期间,不收取管理费用。

两年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落实就业单位的或办理好人事代理手续的,学校为其办理《报到证》和档案转寄等手续。

两年逾期不办理户口档案转迁手续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口和档案关系派回生源所在地。

三、毕业生档案的查阅(一)用人单位查阅毕业生档案,必须出具单位介绍信,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查阅,同时做好查阅登记工作。

高等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工作程序

高等学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归档工作程序

二、归档重点:
本学院形成的不同载体、不同形式的 文件材料及上级针对本院的指令性、指导
性件和需要学院承办的文件材料。
三、归档范围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 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有十一大类。
1、党群类
2、行政类
3、学生类
4、教学类
6、基本建设类 8、产品生产类 10、外事类
4
5 6 7
学院仪器、设备购置计划、报告及经费分配方案
学院仪器、设备移交清册及设备仪器报废,调拨报告和批复
学院有关仪器、设备业务工作的综合性统计材料 重点实验室建设材料
外购仪器设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仪器设 备项目依据性材料、开箱验收、安装调试、 运行维修、全套随机技术文件、随机图样 等方面。 仪器设备类材料归档应注意:
实体分类号 类 目
CK11
CK12 CK13 CK14 CK15
综合
会计报表 会计账簿 会计凭证 工资清册
CK11(综合)归档范围
序号 1 2 3 4 5 归档范围 上级有关财务会计工作的文件材料 学院财务管理规定、计划、总结、请 示、批复等文件材料 财会档案移交清册 有关财务管理方面的其他文件材料 财会档案销毁清册
括有关编辑出版管理工作中形成的计划、总结、规章制度、
重要会议记录、统计报表等方面的全套材料。
8、外事类(WS)
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 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 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 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
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
5、科研类
7、仪器设备类 9、出版物类 11、财会类

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高等学校是各类人才的聚集之地,承担着知识创新、和服务社会的重要使命。

人事档案记载着个人的成长历史,是高等学校发现人才、管理人才、选用人才的重要依据,是稳定教职员工队伍的有力凭证,在人才预测、政策决策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档案管理的好与坏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随着高校人事制度的进一步深化,人事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人事档案的利用,已不适应高等教育发展的需要。

因此,探索人事档案管理的新模式、新体制、新方法成为当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高校人事档案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是高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和主要信息源,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

通过人事档案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教师资源,是提高高校教育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当前高校人事档案管理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序上制约了人事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一)重视不够整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1. 对档案及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

领导重视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前提,领导支持是做好档案工作的基础。

但不少高校领导没有从思想上真正认识到人事档案及其工作的重要性,对档案法规学习、重视不够,缺乏有效的制度和监管,甚至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盲点”。

同时,许多高校人事档案材料补充制度、移交转递制度、材料的鉴别审查制度以及查阅借阅等各项规章制度不健全,各部门档案分室保管,分散管理,许多档案材料经常处于堆放状态,部分档案材料散存于各部门个人手中,致使档案材料不齐全、不完整,造成了人事档案管理中的一些漏洞。

2. 收集整理不规范,材料缺失。

2009年7月,中组部下发了修订后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要求抓紧完善工作制度,规范材料收集归档范围,严肃工作纪律,以确保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但是,由于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对法规、政策的重视、执行理解程度参差不齐及管理人员的频繁更换,导致各自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没有标准化,不同单位或地区间的流动人员的档案整理标准不统一[1]。

新升本科院校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新升本科院校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2010年第11期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No 11,2010第26卷JOUR NAL O F EDUCAT I ONAL INST ITUTE OF J IL IN PROV INC EVo l 26(总251期)T ota l N o 251收稿日期3作者简介袁思本(6),女,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办公室主任,研究方向图书馆管理、图书情报。

新升本科院校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袁思本(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46)摘要:档案管理是图书馆信息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本科办学水平提高对图书馆档案管理提出新的要求。

本文分析了图书馆档案管理的意义,针对新升本科馆面临的挑战阐述了规范图书馆档案管理工作的方法。

关键词:新升本科;高校图书馆;档案管理中图分类号:G2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580(2010)11001502一、图书馆档案管理的意义边建芳认为图书馆档案能为领导决策和各级各类评估提供依据。

赵美认为图书馆档案为图书馆发展提供依据和参考,是图书馆科学管理的中介和载体、国家和民族文化建设的需要,是图书情报理论和图书馆建设的研究资料保障。

总体看来,高校图书馆的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在于:首先,能体现档案本身的历史价值,较真实地反映图书馆发展历史的轨迹,使读者或新员工迅速了解图书馆的变革及特点;其次,其原始性和静态信息积累性能为科学管理提供经验参考,为各种评价、评估、进人、规划及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第三,将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纳入馆藏体系,为图书馆及学校工作人员提供服务,也为图书馆相关学科的研究积累了一手资料,具备参考的可靠性。

二、新升本科图书馆面临的挑战1指导思想缺乏重视据了解,许多学校档案室会从图书馆抽取相关材料进行存档,而图书馆本身却不做档案管理的要求。

实际上,学校抽取的只是图书馆工作的一些部分,更多反应图书馆工作、变化、活动等内容的珍贵资料像普通办公文件一样存放。

2存档内容不够系统边建芳认为研究图书馆档案应该包括政文、业务、人事、科研、基建设备、党总支建设及其他七个方面,黄美英则将其分为上级机关主管部门的文件材料和本馆形成的文件材料两个大的方面。

某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某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进程,充分发挥学生档案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国家有关学生管理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学生工作处是学院学生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制订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

各系(院)、培训部具体管理本部门学生的档案,接受学生工作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学生工作处主要职责(一)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二)完成各类档案材料与各系(院)、培训部的交接工作,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三)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新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四)统一安排、具体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毕业生档案的整理、排序、密封和交接等工作。

(五)指导各系(院)、培训部完成学生档案材料的日常归档工作,协调处理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六)制作提供学生档案管理所需的档案袋、登记表、转递单等建档材料。

(七)协调处理完成学生离校后档案的相关事宜。

第四条各系(院)、培训部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接受学生工作处的指导和监督。

(二)落实专人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工作。

(三)负责接收、整理、分类、统计、保管本部门学生档案,建好学生档案登记簿。

(四)具体负责新生的建档工作。

根据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做好档案的重新分类归档工作。

(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档案的查阅工作。

(六)完成毕业生档案材料的整理、封装和交接工作。

第三章材料的收集和归档第五条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是学生档案工作的主要任务。

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不仅是学生管理部门的任务,也是各有关形成学生档案材料部门的任务。

各有关部门领导都要重视学生档案的建档工作。

第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该归档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学生高考档案材料;(二)录取通知书;(三)新生入学体检表;(四)学生学籍登记簿;(五)学生奖惩材料;(六)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七)学生学习成绩单;(八)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副本;(九)学生高考电子档案;(十)学生的党(团)组织材料;(十一)其它可供组织参考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更好地服务于高校学生就管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要求现将我省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高校学生学籍档案是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是维护高校学生权益的必然要求。

各高校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相互配合把高校学生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纳入高校学生就业工作整体规划。

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档案库房、人员编制、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严格管理规范服务努力提升高校学生档案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

二、增强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服务意识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档案接转的各项政策规定确保在校生档案的保管及时准确、顺畅有序。

一是严格把关明晰程序。

对要接受的学生档案做到认真查阅、校对、登记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人事代理管理档案数据库;对不符合接收条件的档案及时反馈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予以告知。

二是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加强日常管理时刻做好已入库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等工作。

三是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三、明确高校毕业生档案接转职责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和转出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各高校要增强责任意识为学生提供细致周到的跟踪服务。

毕业生就业单位能够管理人事档案的高校应将毕业生档案转至就业单位管理;毕业生就业单位不能管理人事档案的高校应将档案转至毕业生工作所在地或其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高校可根据毕业生意愿将其档案转至其户籍所在县(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暂时保管。

高校在转档前应征求接收档案单位和毕业生意见并将档案转出时间、档案接收单位、查档和报到期限、注意事项等告知毕业生。

山东大学档案管理规定

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和《高等院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山东大学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校档案,是指我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医疗、生产、基本建设、对外交流、服务社会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

学校将之纳入整体发展规划,纳入学校管理制度,纳入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目标责任制,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第四条学校档案工作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档案和利用开放档案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体制与机构、人员设置第六条学校档案工作由校长负责,由一名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学校档案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及省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学校设立档案管理委员会,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研究、解决档案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八条学校设立档案馆,直属学校领导,完成学校档案管理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各附属医院、校办产业设档案分馆室,受所属校区、医院等和档案馆双重领导。

其他特殊部门经学校档案管理委员会批准,可设立专门档案室,专人负责。

第九条学校档案馆具有档案行政管理和档案业务管理与服务双重职能。

其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校园档案管理规定

学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档案在教学、科研、管理和学校其他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学校档案是指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档案是师生员工智慧的结晶,是国家的宝贵财富,是学校历史的鉴证;第三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是维护学校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事业;学校把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有关人员职责范围,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第四条学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保管和开发利用;第二章领导体制、档案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我校档案工作受国家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的领导,业务上接受省、市档案局的指导、监督与检查;第六条学校由一名校长主管档案工作,实行全面领导;第七条学校设综合档案室,档案室为科级建制,隶属校务办公室;档案室是学校档案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又是永久保存和提供利用本校档案的机构;第八条档案室的基本任务如下:一贯彻执行档案政策、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二建立健全全校各类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三组织全校档案干部的业务培训;四负责各类档案和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编目、鉴定、保管、销毁和统计工作;五开展档案和资料的开放和利用工作;六参予学校档案信息工作整体化建设;七编辑档案参考资料和检索工具;八开展档案宣传和利用者教育活动,举办档案展览;第九条除主管校长外,学校其他校级领导干部也负有一定的档案工作领导责任,一方面要督促、检查、总结分管部门的档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另一方面分管人、财、物等的领导,在职权范围内应尽可能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第十条各院系、部门、校直单位,必须有一名负责人主管该部门的档案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工作等;第三章档案工作人员第十一条高校档案人员必须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理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水平较,具备一定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较强的工作能力;第十二条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编制人数根据学校规模及工作量情况确定;第十三条档案工作人员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按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例,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第四章经费、库房和设备第十四条档案工作经费,应单独立项,列入学校预算,统筹解决;基本满足档案室购置档案备品工具、培训人员、订购资料、举办展览、印制资料、维修设备、安全防范等开支需要;第十五条学校为档案室配置符合档案馆建设设计规范的库房、办公室、阅档室、微机室和展览室等;第十六条学校为档案室配置恒温、恒湿设施;尽快配备复印机、录音、照相、电子计算机等设备,并创造条件配置录像、档案缩微设备;第五章文件材料归档移交和接收工作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立卷归档制度,并把各种文件材料的归档纳入教学、科研、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做到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准确、系统地归档保存;不得分散存放在各业务部门,更不允许将职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资料据为已有,拒绝向档案室移交;第十八条学校应做到各项工作与档案工作实行“四同步”管理;即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时,要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1.本校在党、政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应严格遵照文书处理程序办理;文件办理告一段落或全部办理完毕后,承办人应该把原稿、正文及有关材料整理好,交本部门文书档案人员保存,以便立卷归档;2.本校教学管理部门和各院、系、所、部、中心应建立健全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立卷、归档的制度,确保每一个教学年度在进行教学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完整、准确、系统包括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专科生、成人教育、留学生等不同层次、不同学科的学生培养过程形成的全部教学文件材料;3.本校在科研工作中,应该做到各部门下达科研任务与提出科研文件材料的归档要求同步;检查计划进度与检查科研文件材料形成同步;验收、鉴定科研成果与验收、鉴定科研档案材料同步;上报登记和评审奖励科研成果与检查科技档案归档情况同步;4.在基建中,基建部门应该在项目申请立项中,就开始进行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工作;项目竣工验收时完成文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工作;5.学校出版社、学报、校刊等出版物,编辑人员在收稿、审稿、编辑、印制到归档整个过程中都要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积累、整理工作,确保应归档的材料齐全、完整、质量符合规范标准;第十九条文件材料归档范围1.党群类主要包括学校党委及各部、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党群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2.行政类主要包括学校及校务办公室、人事处、审计处、武装保卫处、后勤、离退休人员管理中心等部门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行政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3.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学生工作的文件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教学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4.科学研究类按辽宁师范大学科学研究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5.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类包括学校自行设计、试制、生产、经营和销售产品过程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载体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6.基本建设类按辽宁师范大学基本建设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7.仪器设备类包括各种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特别是价值5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接收、使用、维修和改造各环节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仪器设备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8.出版类包括学校在编辑出版报纸、刊物、图书、音像出版物活动中形成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按辽宁师范大学出版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9.外事类包括学校在与外国包括港、澳团体或个人开展学术研究、科技合作、人才交流、友好往来、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授予中外学者、着名社会活动家名誉职务的有关材料等;按辽宁师范大学外事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10.财会类按辽宁师范大学财会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11.声像载体类包括学校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的、以音响、画面形象方式记录的专门载体及其配套的文字材料;按辽宁师范大学声像载体类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执行;12.人物档案本校教职工中的科学院院士、工程院士、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正副校长、正副党委书记、正教授、兼任市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省级以上劳动模范、获省级以上科技发明、科技进步奖励的人员的生平、事迹、传记、回忆录、论文、专着、教材、录音、录像、照片、奖状、奖章、聘书、委任状、代表证、学历证明、学位证书、重大活动纪要、讲话、报告以及其人也有保存价值的材料;第二十条我校实行文件材料形成部门、课题组立卷制度;各系部门、单位的兼职档案人员要随时收集应当归档的材料,及时存放在专用袋夹、盒内;在年终或课题完成时,对积累的材料进行核查、整理、编目后向档案室移交;第二十一条对科研成果、基建工程等进行验收时,必须有档案人员参加;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档案室对归档的文件材料加以审查,签署意见,没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文件材料的项目,不予验收,不予盖章、不予上报成果、不予结算经费;第二十二条凡需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遵循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保管利用”的原则进行系统整理组卷后向档案室移交;第二十三条凡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应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不能用易褪色如铅笔、元珠笔、纯蓝墨水笔等、易变质的材料书写;不能有金属物装订;要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要求;第二十四条归档时间:1.党政部门和能按年度归档的部门,应在次年六月底前归档;2.科研、基建部门,应项目完成后两个月内归档;3.财会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由财务处保管一年,期满后于次年六月底前归档;4.特别珍贵的档案,从安全与保管条件等方面考虑,可以随时归档;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向档案室移交档案,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交接双方签字盖章;归档单位与档案室各一份分别保存;第二十六条学校各级分管档案工作的干部和专兼职档案人员有责任检查、督促和协助专业人员做好文材料的收集、积累、立卷和归档工作;第六章档案管理第二十七条档案室根据国家教委颁发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的要求管理档案,做到分类科学、整理系统、鉴定正确、保管安全、统计准确,利用方便、管理手段先进;第二十八条档案编号按辽宁师范大学各类档案档号表执行;第二十九条档案室档案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第三十条各类档案保管期限:每卷档案按其价值将确定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会计档案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管理期限分为十五年、二十五年两种;保管期限的划定按学校各类档案保管期限规定执行;第三十一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在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长领导下,由档案室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的鉴定小组,共同鉴定;对已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应写出销毁清册,经有关部门同意,报主管校长批准后,予以销毁;未经鉴定和批准,不得销毁任何档案;销毁时,应由档案室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派人监销;销毁清册应当永久保存;第三十二条档案密级划分,首先由立卷部门用铅笔标明在案卷封面上,然后由案室会同校保密委员会审定;第三十三条档案室应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包括平时的统计和年终统计报表工作;第三十四条档案室应有专人负责档案库房的技术管理,测定库房温度、湿度、清洁度、灭菌虫毒程度等技术指标,研究和改进档案保护技术,对已破损和字迹褪化的档案,应及时修复和复制;第三十五条档案室应有严密的防盗、防火、防晒、防虫、防鼠、防霉、防潮、防尘、防腐蚀等安全措施;定期检查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校有关领导汇报、及时处理;第七章档案的利用与开放第三十六条档案室藏档案首先要保证本校决策与管理工作查考的需要,服务对象主要是各级领导和机关工作人员;第二,要为教学、科研服务,对象主要是教师、学生;第三,要为校内人员个人需要服务,对象是师生员工及毕业生;第四,要逐步面向社会,为国内外人员服务;第一部分利用的是根据工作需要划分一定范围的室藏各类档案;后三部分利用的主要是开放的档案;第三十七条本校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查阅、借阅本部门归档的档案,如查阅非本部门归档的带有密级的或者限制使用的档案时,须持本部门介绍信,经档案主管领导同意方可查阅; 凡持有合法证明的单位或个人,在说明利用档案的目的和范围后,均可查阅利用属于开放范围的档案;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要求利用档案,须经有关主管部门介绍;外国机关和个人要求利用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八条室藏档案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开放:1.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2.涉及专利或技术秘密的;3.涉及个人隐私的;4.档案形成部门规定限制使用的;5.涉及学校内部秘密的;第三十九条重要的、珍贵的档案和资料,一般不提供原件使用;如特殊需要,须经主管档案工作的校长批准;凡摘抄、复制的档案须经校档案室核准并加盖档案室公章方能生效;复制档案一般由档案室负责;未经学校授权或上级主管机关批准,任何组织或个人无权公布档案;阅档者必须承担保密义务;第四十条查阅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阅档制度,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借出的档案不准带到公共场所或家中,不得遗失、污损、涂改、抽拆和转借;归还档案时应当面检查注销;如有损坏、丢失档案或泄密者,应及时报告档案室,以便采取补救措施;第四十一条为充分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档案室应创造条件开展更高层次的信息服务活动; 1.档案室要编制多种检索工具,如各目录、全宗指南、档案室指南、专题介绍等;2.档案室应积极开展编研工作,编印组织沿革、大事记、会议简介、基础数字汇集、专题概要等;3.开展参考咨询业务;利用档案和资料解答利用者提出的问题;4.举办档案展览;如专题性展览、人物档案展览、校史陈列等;5.传播档案学知识;为文秘专业学生授档案学课、接待学生实习等;第四十二条档案利用根据档案法的规定采取有偿服务和无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辽宁师范大学档案资料利用收费办法办理;第八章考核、奖励与处罚第四十三条学校应建立考查、考核和评估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对于在档案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应由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四条对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行为,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有关人员,应由学校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经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九章附则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档案室负责解释;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过去的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以本办法为准;</P< p>。

抓住机遇,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四川建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为例

2013年3月15日,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顺利通过四川省档案局、省教育厅组织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评认定,达到四川省二级标准。

学院档案工作在组织管理上规范有序,制度健全,档案管理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基础业务建设规范,基础设施设备配备齐全,对档案保护措施有效,档案利用形式多样,检索工具配套齐全、信息开发成果累累,数字化建设初显成效,四川建院以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达标为契机,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全面促进了学院档案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谱出新篇章。

1对照标准,找出差距,分解任务,落实整改2010年6月开始,学院组织档案馆认真学习相关文件、法规、标准、规范,对照《四川省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考核标准》的36项考核内容、104个检测点,将对学院的档案工作进行初次打分,从而找出问题,明确目标。

将要整改的内容进行任务分解,落实责任,力争达标。

2领导重视,配备人员,保障资金、增加设备建院领导重视档案工作,以评促建。

目前全院形成了档案馆3名专职,35个系部共34名兼职档案员组成的档案机构和人员队伍,档案人员全部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占全部档案人员的比例高于50%,人员配备适应学校档案工作需要。

学院2011年3月以来,相继增加了4名劳力外派人员协助档案馆进行档案著录,数字化全文录入上传、档案整理等,增加了相应办公设备,并加大投入,增加了档案事业经费。

3档案管理,形成网络,层级领导,各司其职档案工作实行院长李辉领导,主管副院长吴明军协助负责的管理制度。

图书信息中心主任王陵茜为部门主管,档案馆设馆长一人,馆长王雅南,各部门、各院系正职领导为本部门档案工作直接责任人,各级档案工作职责明确。

在全校形成了档案馆、学生档案分室、人事档案分室、财务档案分室以及各部门配备的34名兼职档案员的档案工作系统,档案馆对全校档案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健全的制度保障了档案工作管理网络的有效畅通。

浅谈高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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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 科研, 基建 ,财务 , 设备 ,出版 , 人事 , 学生等 12 余类, 这些珍贵的档案资料是学校宝贵的财富 . 学 校各部门要按时移交反映本部门主要职能活动并 具有工作查考 ,科学研究价值的各种门类 , 不同载 体的档案. 档案工作者要明确档案的完整与安全是 档案工作的基本要求, 档案的完整收集是以后利用 多渠道 ,多层次收集学校各项工作中形成具有保存
2013 年第 1~2 期 ( 总第41- 42 期 )
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学院建设与管理
浅谈高校档案规范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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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档案馆 (室 ) 的协作, 有效整合档案资源, 共同推 动档案事业发展 .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 国家档案局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 [2]国家教委 国家档案局 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档
的前提 . 要树立 "大档案 " 意识, 加大档案接收力度,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27 号, 2008.8.20. � � 价值的文件材料,以及与档案有关的实物档案, 进 案工作的几点意见 87 . 教办字 016 号, 1987.4.23 . 一步优化档案室管藏结构 � . 并对馆藏档案摸清家 [3] 国家教育委员会 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 底, 建好账目, 做到整理规范 ,管理有序, 保管完好 , 利用方便. 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 6 号, 198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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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规范第一章编制说明一、为了适应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发展和管理现代化的需要,实现高校档案业务建设各个环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档案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加强对高校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

更好地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有效地为高校和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特编制本规范。

二、本规范以辩证唯物主义和档案学基本理论为指导,以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引入系统论的观点和现代化管理的方法,把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发展前景结合起来,充分吸取我国高校档案工作数十年发展的经验教训,源于实践,高于实践,既尊重历主,又有所创新;既突出共性,又照顾个性;既统一标准,又灵活运用。

三、本规范是一个较重大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熔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实施细则于一炉,把档案基础标准,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管理工作程序标准和现代化设施技术标准结合用到规范中,使之符合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

四、本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的某些重要原则的具体化。

上述法规属宏观、原则、概括的导向,偏重于“做什么”;规范则是根据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规律和特点,进行微观、具体、量化的落实,偏重于“怎样做”。

五、本规范与《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配套使用,互为补充。

引人、采用“高等学校档案”这一综合概念,编制了偏重于业务工作组织标准的总体规范《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同时,根据档案产生的领域范畴,结合档案记述的内容性质,按党群、行政管理、教学、科学研究、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个一级类目设10个具体工作规范。

声像载体档案由于其载体和幅面尺寸不同,有特殊的形成规律、内容特点和特殊的管理要求,我们为它单独列出工作规范。

六、本规范的体例。

除总体的业务建设规范外,每个门类的工作规范均包括九个大项、四个附件。

九个大项是:1.引言2.主题内容3.引用标准4.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5.归档范围的确定6.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7.档案的管理8.档案开发利用的主要内容和方法9.档案工作的各级岗位责任制四个附件是;1.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2.二级类目代号简表3.案卷(装具)规格4.常用表格、卡片本规范依据的是己发布的国家标准,同时又考虑高校的实际,九大项中,归档范围、文件材料的部门立卷和归档流程两大项最能体现高校该门类档案的特色,其余有的部分如“档案的管理”等属于共性的,或《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己有明确规定的,则从简、标明见该规范的某条某款。

七、本规范编写中,我们对一些重大的技术问题是这样处理的:1、关于交叉问题的处理:我们的原则是,各门类档案关系密切的管理文件,除涉及全校、全局的外,一般归人相应门类档案保存;各门类档案中,除密不可分配套的声像材料外,其余均归入声像档案单独保存,在编号上用参见号的方式相互呼应,以方便查找利用。

这样一来,行政管理类档案中,除综合性的外,教学(包括教务、研究生、成人教育)、科研、产品生产与科技开发、基建、设备、出版、外事、财会等方面管理工作的文件材料就归入了相应各类,保持各类的相对的完整、准确、系统,显得更加科学,更便于管理和查找利用。

对不设分室而对部分门类档案实行二级管理问题,尚需实践,宜慎重处理。

2、分类编号问题的处理:分类编号一是检索分类号,一是实体分类号,前者主要供分类标引,后者主要供组织馆藏。

从理论上讲,二者应该有联系,也有区别。

检索(信息)分类号,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中国档案分类法——教育档案分类表》,已作了规定。

实体(排架)分类号,按国家教委组织编制的《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处理。

充分考虑高校档案工作的历史、现状和未来,考虑这些年来档案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考虑到国家标准的新要求,既科学又实在,既简明又概括。

归纳起来,主要是这么几层意思:A、根据各类档案的领域范畴、形成规律和内容特点,溶类目体系和归档范围为一体,分别编制用于档号的二级类目代号简表;B分类号由一级类目代号和二级类目代号组成;C从一个学校档案部门最好用统一的档号模式的认识出发,在比较了国内通行的“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的档号内涵之后,确定档号=年度号+分类号+案卷号。

这只是一般而言,如一个档案部门有多个全宗的,原则上还应在前后加上“全宗号”和“件号”。

3.关于排架问题的处理:在编定档号之后,一律按档号排架,而不是通常的按保管期限排架。

《规范》在考虑了高等学校档案的归宿,它的成套性特点,它们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之后,大胆在一个卷内把文件材料划定不同的保管期限,在不影响自然形成规律的情况下按永久、长期、短期顺序排列,将来鉴定时,只需把该销毁的部分清出来即可,这样既方便插卷调整,又不缺号、不空档。

4.关于常用表格、卡片和案卷(装具)规格问题的处理:我们的原则是少而精,各类档案的案卷(装具)、表格、卡片、从通用、节约、方便、易懂考虑,其规格尺寸都应既符合国家标准,又能体现高校特点。

能通用者尽量通用,有特殊要求者从严控制。

本规范所列的这些案卷(装具)、表格、卡片,由高校档案部门自行决定采用。

第二章高等学校档案部门业务建设规范1.引言1.1为了加强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业务建设,做到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管理科学,有效服务,必须实行目标管理,使档案工作各个环节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更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学校和社会服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国家教委《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为评估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1.3本规范适用于高等学校档案部门。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参照执行。

2.高等学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2.1高等学校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和其他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均属高等学校档案。

2.2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是办好学校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档案工作应是学校评估的重要内容之一。

2.3高等学校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开发利用。

2.4高等学校应严格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逐步做到“三纳入”、“四同步”:纳入学校计划和规划,纳入管理制度,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在布置、检查、总结、验收各项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

2.5高等学校应有一位校领导分管档案工作,各立卷部门要有一位负责人分管本单位的档案工作,并确定适当的专(兼)职档案干部具体承办。

2.6高等学校要把档案工作列入学校计划,在人员、经费、库房、设备各方面给予保证。

2.7高等学校档案工作要努力从经验管理转向科学管理,逐步采用先进技术,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满足学校和社会的需要。

3.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任务3.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政策法规,规划全校档案工作。

3.2制订本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指导、检查执行情况。

3.3负责收集、征集、整理、分类、鉴定、保管、统计全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3.4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3.5参加信息工作的整体化建设,负责编辑档案参考资料,编制检索工具,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3.6参加档案工作协作、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3.7培训全校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

3.8开展档案宣传工作和利用者教育活动。

3.9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高等学校档案部门的制度建设4.1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包括各种综合性的实施办法、细则、规定。

4.2立卷归档制度,包括校内各部门立卷要求,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归档范围、归档时间和归档办法。

4.3档案保管制度,包括档案的安全保护和库房、设备管理措施。

4.4档案的保密、保卫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密、保卫措施和对档案人员的相应要求。

4.5档案统计制度,包括统计时间、项目、内容、办法。

4.6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确定档案开放与控制使用的具体范围和开放档案的管理办法等。

4.7未开放档案的利用制度,包括利用手续、方式、要求、批准权限和管理办法等。

4.8档案的鉴定制度,包括鉴定范围、组织、办法、程序、手续等。

4.9档案部门及下属科室负责人、全体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包括目标、职责、权限、任务、考核、奖惩措施等。

5.高等学校档案干部素质要求5.1高等学校档案部门应配备政治上可靠、具有高中以上(大部分应为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数量足够的档案干部。

5.2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正廉洁、严守党和国家机密。

5.3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热爱档案专业,忠于职守、埋头苦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5.4高等学校档案干部要认真学习档案专业知识,管理科学知识,还要学习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刻苦钻研业务,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5.5各级领导应为档案干部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经济待遇创造条件,关心他们的思想、工作、生活。

档案干部应相对稳定,一般不要轻易调离档案部门。

6.档案的收集6.1收集范围6.1.1学校在教学、科研、管理各项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载体的文件材料:6.1.1.1《高等学校档案实体分类法》规定应归档的党群、行政、教学、科研、产品生产和科技开发、基本建设、仪器设备、出版、外事、财会十大类文件材料;6.1.1.2反映学校工作和活动的有保存价值的声像载体材料;6.1.1.3征集国内外与学校有关的各种具有保存价值的其他材料;6.1.1.4校内个人在其非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可按征集、代管、捐赠的方式处理。

6.1.2建国前学校的各类档案。

6.1.3并入学校的单位的档案。

6.1.4上级决定由本馆(室)保管的撤销单位的档案。

6.2立卷归档分工6.2.1部门、课题组立卷归档是高校档案工作的基本制度和基础,各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协同配合。

6.2.2学校分管某个方面工作的校领导,各部门分管档案工作的负责人,都应把涉及相应的范围的档案工作列入自己的职责范围,督促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认真做好工作。

6.2.3全校性、综合性的由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立卷归档。

其余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相应门类的立卷归档。

6.2.4立卷归档涉及多个部门的大类,由一个或几个主要职能部门归口,其他部门可向它们集中或靠拢。

6.3案卷的质量要求6.3.1各门类档案的质量要求,总的是: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彼此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6.3.2卷内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反映高等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活动的真实内容,手续完备,制作和书写材料利于长期保存。

6.3.3管理内容的档案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要注意密不可分的材料排列顺序: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定稿在前,历次重要讨论稿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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