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责任险营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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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财险条款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太平财险条款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货物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二部分组成,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也可同时投保。

第三条货物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总则和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该两部分,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应部分责任限额、赔偿限额为限。

第四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合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四条 第一部分货物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列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毁损、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

(二)危险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等自身变化。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第八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第九条每次事故免赔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案例

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案例

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案例《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案例:那些路上的保障与风险》我有个朋友老王,是个跑公路货运的。

他呢,就像是公路上的“游牧民族”,开着他的大货车,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拉着各种各样的货物。

老王常说:“这货运的活儿啊,就像在走钢丝,虽然看起来刺激又来钱,但一不留神,摔下去可就惨了。

”他一开始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

有一次,他拉了一批贵重的电子产品。

路上突然遇到个大坑,他躲闪不及,车一颠,好多电子设备都损坏了。

哎呀,老王当时脸都绿了,这得赔多少钱啊!他就像热锅上的蚂蚁,急得团团转。

那货主可不是善茬儿,非得让老王照价赔偿,老王可没那么多钱啊,这可怎么办呢?就在老王觉得天都要塌了的时候,和他关系不错的同行老李听说了这件事。

老李拍着老王的肩膀说:“老王啊,你怎么没买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呢?有了这个,就像有个消防队随时待命,你这种意外就能得到保障啊!”老王瞪大了眼睛,就像听到了天方夜谭:“啥?还有这种保险呢?”这里要说明一下啊,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就像是货车司机运输路上的“保护伞”。

保险公司在承保这个险的时候啊,就会对像老王这种在运输过程中可能承担单独风险的情况做保障。

比如说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为车辆碰撞、恶劣天气,甚至是像老王遇到的路况问题而损坏,都有可能得到赔偿呢。

就拿另外一个司机老张来说吧。

他经常跑山路运输。

有一次下大雪,路滑得要命,他的车不小心滑出了道路,货物散落得到处都是,损毁不少。

但老张之前买了这个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

他当时就想:“哼,好歹我有这个‘后盾’,不至于像老王之前那么倒霉。

”他赶紧联系保险公司。

保险公司派人过来勘查,核实情况之后,按照合同进行了赔偿。

虽然不能完全弥补老张的所有损失,但这也像是黑暗中的一道光,让老张不至于陷入绝境。

从老王和老张的事儿不难看出,单方承运人公路货运责任险真的太重要了。

咱们当司机的,就像在战场上的士兵,货物就是我们要保护的“阵地”。

11.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11.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由货物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二部分组成,投保人可选择投保,也可同时投保。

第三条货物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适用于各自部分,总则和通用条款的约定适用于该两部分。

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下承担的保险责任以保险单明细表中载明的相应部分责任限额、赔偿限额为限。

第四条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批准合法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承运人,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一部分货物责任保险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使用的运输车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输和装卸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危险货物期间,因下列意外事故造成车辆上装载的危险货物的毁损、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自然灾害;本保险合同所称自然灾害是指雷击、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沙尘暴、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火山爆发、地面突然塌陷、地震、海啸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现象。

(二)危险货物设计错误、工艺不善、本质缺陷或特性、自然渗漏、自然损耗、自然磨损或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腐烂、变质等自身变化。

责任限额与免赔额第八条责任限额包括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

承运人责任险条款一、责任范围本保险单负责赔偿承运人或受托人在运输他人货物时所承担的对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项下货物的损失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不承保标的1、帐册、支票、契约、现金、钞票、邮政汇标、邮件、有价证券、宝石、有价文件;2、活牲畜,除非在保单明细表内另有特别约定。

二、除外责任:本保险单对下列责任,不负责赔偿1、延误、市价跌落、丧失市场、丧失使用价值及任何其他后果损失;2、被保险人在损失发生后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抢救财产;3、雇员盗窃行为所造成的损失(除非保单明细表内另有约定);4、自然磨损、鼠咬、虫咬、内在缺陷;5、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原因引起的损失;6、罢工、暴动、武装冲突、民众骚乱、或在这些行动中任何人或组织采取的行为;7、战争行为或敌对行为,包括恐怖行为(以中国新闻机构发布消息为准);8、政府或军、警机构采取的一切行动而导致财产损失;9、暴动、起义、内战、篡权、政府为组织、防止上述行为所采取的行动、根据海关或检疫部门的规定没收或销毁、公共当局占用、走私或非法贸易。

四、损失报告和施救(1)在损失发生时,被保险人需采取一切必要措施防止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并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保险公司将支付采取这些措施的合理费用。

被保险人在其能力范围内需向保险公司报告损失并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2)如是盗窃行为造成的损失,必须有公安机关报案记录。

五、损失条件1、针对保险公司的诉讼:被保险人发现引起索赔事故的12个月内可提起诉讼,12个月后不得在任何法庭以任何形式的诉讼要求获得赔偿。

2、权益转让:若发生本保险单项下的赔偿,被保险人应将向任何个人或团体追偿的权利转让给本公司,移交一切文件,尽一切可能使本公司获得此项权利。

损失发生后,被保险人不得行使任何事损害此项权利。

3、赔偿时效:所有赔款应扣除明细表列明的免赔额,并向本公司提交适当的损失和权益证明,本公司收到上述证明后30天内支付全部赔款。

紫金财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紫金财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条款

第三十二条 保险人依本保险条款第三十六条取得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保险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 三 十 三 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第四十三条的约定,认为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 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补充提供。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本保险合同所称第三者是指保险人、被保险人及其雇员、托运人和收货人及其雇员或者代理人以外的人。
第十五条 发生第十四条约定的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运输车辆发生碰撞、倾覆; (三)碰撞、挤压导致包装破裂或容器损坏。 第六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 同意支付的其它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以下简称“法律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也负责赔偿。
(二)在依据本条第(一)项计算的基础上,保险人在扣除对应的每次事故免赔额后进行赔偿, 但对于人身伤亡的赔偿不扣除每次事 故免赔额;
(三)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对多次事故损失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累计责任限额。
第二十三条 发生保险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对每次事故法律费用的赔偿金额,保险人在第二十二条计算的赔偿金额 以外按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数额另行计算,但不超过每次事故责任限额的20%。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定额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路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定额保险条款

第四章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第五条 除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当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交付保险费。
约定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在约定交费日后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对交费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保险责任。
约定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前保险人实际收取保险费总额与投保人应当交付的保险费的比例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 应当交付的保险费是指截至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按约定分期应该缴纳的保费总额。
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该行为无效;由于被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致使保险 人不能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可以扣减或者要求返还相应的保险金。
第 十 三 条 保险标的发生损失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经双方商定后进行处理,如折归被保险人的,由双方协商确定其价值,从赔款 中扣除。
使被保险人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被保险人已经从有关责任方取得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已从有关责任方取得的赔偿金额。 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向被
第六条
被保险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及交通运输部门关于安全运输的各项规定,还应当接受并协助保险人对承运货物进行查验和防损工
作。被保险人未履行其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本保险合同。
第七条 货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当地查勘代理机构,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 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但保险人通 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同时,被保险人还应迅速采取得力有效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尽一切可能减少 货物损失和防止货物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对因此扩大的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承运人责任险理赔流程

承运人责任险理赔流程

承运人责任险理赔流程承运人责任险是一种保险产品,主要是为了保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或损坏。

当出现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时,承运人责任险可以提供赔偿,但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来进行理赔。

1. 报案:在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下,首先需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报案时需要提供保险单号、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运输过程中的相关证据材料等。

保险公司会根据报案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并指导下一步的操作。

2. 调查:保险公司会派出专业的理赔调查员前往事故现场进行调查。

调查员会对货物损失或损坏的情况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记录,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调查笔录等。

调查员还会与承运人或物流公司进行沟通,了解运输过程中的细节信息。

3. 理赔申请:在调查完成后,保险公司会要求投保人填写理赔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理赔申请表需要填写详细的货物损失或损坏情况,包括货物价值、损失程度等。

同时,还需要提供运输合同、运单、装卸单、交接单等相关证据材料。

4.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会对理赔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保险合同的有效性、投保人的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准确、货物损失或损坏是否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等。

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有其他问题,保险公司会及时通知投保人。

5. 理赔决定:在审核完成后,保险公司会根据理赔申请的情况做出理赔决定。

如果理赔申请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将会给予赔偿,并通知投保人赔偿金额和赔偿方式。

如果理赔申请不符合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将会拒绝赔偿,并向投保人说明理由。

6. 赔款支付:在理赔决定达成后,保险公司会按照约定的赔偿方式向投保人支付赔款。

赔款支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票等方式进行。

投保人需要提供正确的支付账户信息,以便保险公司及时支付赔款。

7. 理赔结案:赔款支付后,理赔流程正式结束。

保险公司会出具理赔结案通知书,通知投保人理赔成功并结案。

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妥善保管相关理赔材料和通知书。

以上就是承运人责任险的理赔流程。

投保人在购买承运人责任险时,需要详细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和保险责任范围,以便在出现货物损失或损坏时能够及时申请理赔,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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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
附加司乘人员责任保险条款
〔适用于浙江省〕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了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以下简称“主险〞〕的根底上,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纳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附加险条款中的司乘人员是指被保险人雇佣的司机和乘务员及其他从事道路客运工作的雇员。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司乘人员在从事道路客运工作中,因发生主险条款中约定的保险事故,遭受人身伤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当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限额
第四条责任限额包含每人责任限额、累计责任限额。

每人责任限额由投保人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

累计责任限额为投保本附加险的全部司乘人员的每人责任限额之和。

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就每一司乘人员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每人责任限额;在保险期间内,保险人在本附加险项下的累计赔偿金额不超过保险单明细表列明的累计责任限额。

其他事项
第五条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以主险合同为准;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主险合同无效,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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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人责任险营销介绍
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所
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标的是被保险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保险受益人不同。

“承运人责任险”的保险受益人是旅客或者危险货物货主,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受益人是第三人,即本车驾驶人员和乘车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

(二)承运人责任险与车上人员(货物)责任险的区别
1、投保人不同。

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险的投保人是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机动车附加车上人员(货物)责任险的投保人是所有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管理人,范围比“承运人责任险”更广。

2、保障范围不同。

承运人责任险”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旅客遭受人身伤亡和直接财产损失或者危险货物遭受损失所应
承担的民事责任;车上人员(货物)责任险承保的是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上人员的人身伤亡(致使保险车辆所载货物遭受直接损毁),依
定,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时间为每年3-7月份,经营许可证办理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在年审时将要求出示至少一年期限的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单。

同时,交通部目前正在起草包括客运经营者、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法定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内容在内的相关实施细则。

为了抢占市场先机,迅速打开市场局面,总公司结合公司已有相关产品开发情况以及市场需求情况,对承运人责任保险产品进行了开发。

三、营销策略
采取对内强化政策导向,提供保障,对外细分目标市场,主动出击的策略。

(一)市场策略
定位于全面掌握市场现状,开展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二)产品策略
采取集中性产品策略,以差异化营销强势介入市场,主推《道路客运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同时兼顾原有的《承运人旅客责任保险》、《物流责任保险》及附加《危险货物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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