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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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法基本原则

3、法律优先
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 在有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法律相抵 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 触,凡有抵触,都以法律为准,法律 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 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 法律尚无规定, 在法律尚无规定,又不属于法律保留 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 的事项,其他法律规范作了规定时, 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 一旦法律就此事项作了规定,法律优 先,其他法律规范的规定都必须服从 法律。 法律。
案例: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案例:某市工商局按《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的规定, 的规定,以授权书的形式授权市林业局实施对市场销 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某日, 售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查处。某日,某市林业局在某 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穿山甲, 4.4千克遂 大酒店查获了一只准备宰杀的穿山甲,重4.4千克遂 以该酒店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二级陆生野生动物为 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 35条第一款 条第一款、 由,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35条第一款、《陆生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37条 民法通则》 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37条、《民法通则》第61 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 条第2款之规定,作出三项处理决定: 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 千克活穿山甲一只; (1)没收酒店非法收购的重4、4千克活穿山甲一只; 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2380 2380元 (2)没收与购买穿山甲等值的价款2380元; 罚款11900 11900元 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 (3)罚款11900元。某大酒店以某市林业局无权处罚、 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给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 问:试根据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法的渊源,某市林 业局对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业局对某大酒店的行政处罚是否合法有效?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2
第二章 行政法的 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灵魂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一)含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指导和规制 行政法的立法、执法以及指导、规制行政行为的 实施和行政争议的处理的基础性规范。它贯穿于 行政法具体规范之中,同时又高于行政法具体规 范,体现行政法基本价值观念。 • 行政法基本原则是在行政法调控行政权的历史中 形成的,由行政法学者高度概括出来调整行政关 系的普遍性规范。
(七)民事基本制度;
(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 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九)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 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 《立法法》
吗?
• 妇女权益保障法§40:“禁止对妇女实施性 骚扰。” • 国务院能否制定反性骚扰的行政法规:性骚 扰? • 何为性骚扰,肢体的骚扰、语言的骚扰、还 是信息的骚扰?到什么程度叫骚扰? • 伊湖水《我爱上了王小丫》:小丫是个可爱 的女孩子/要是不去主持电视节目多好/最好 和我一起在山坡上放牛/我放牛的时候,她打 猪草/没人的时候就亲一亲/当然不用避开牛
• 如何理解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 “法”? • 行政合法性原则,指不仅要符合立法机关 的立法,也要符合行政机关的立法。这表 明,行政合法性原则中的法也在不断发展, 具有时代的内容和特征。 • 在我国现阶段,行政合法原则要求行政机 关进行行政活动时应遵循宪法、法律、行 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 例以及行政规章等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性文件。
考虑到对公民自由权和隐私的尊重,新修改的 《婚姻法》和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废止了原来 有关“强制婚检”的规定。但是,一些数据表明, 强制婚检的废止对控制传染病和防止新生儿畸形产 生了负面影响。于是,黑龙江省通过地方立法恢复 了强制婚检的要求,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 婴保健法》。于是对于是否需要强制婚检,《婚姻 法》、《婚姻登记条例》、《母婴保健法》、地方 法规的规定明显不一致。

行政法律行为分析案例(3篇)

行政法律行为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环保局在日常环境监管过程中,发现某化工企业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 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2. 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排放,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3. 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未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某市环保局依法对某化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取证,并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二、案件分析1. 违法行为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某化工企业的行为属于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擅自建设并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2)生产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废水排放,导致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的规定;(3)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未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监测数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2. 行政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法律依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有权对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某市环保局有权对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3. 行政处罚决定某市环保局根据调查取证结果,依法对某化工企业作出了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2)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3)责令企业进行整改,包括完善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规范环境监测等。

三、案例分析1. 案例特点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具有以下特点:(1)违法行为性质严重:某化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多个方面,包括未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未按规定进行环境监测等;(2)法律依据明确:本案中,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3)行政处罚力度较大:某市环保局对某化工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罚款等,体现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

行政指导法律案例(3篇)

行政指导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在取得某地块土地使用权后,开始进行房地产开发。

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某公司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建设,并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规划要求。

然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某公司未严格按照规划审批手续进行施工,擅自改变建筑风格和高度,违反了城市规划管理规定。

二、案件经过1. 初步调查:市规划局在接到市民举报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对某公司违规建设情况进行初步调查。

经查,某公司确实存在擅自改变建筑风格和高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 行政处罚:市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对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立即停止违规建设行为,恢复原状,并处以罚款人民币xx万元。

3. 行政指导: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同时,市规划局认为某公司虽然存在违规行为,但其项目整体质量较好,且对城市规划没有造成严重影响。

为避免因行政处罚导致某公司破产,影响社会稳定,市规划局决定对某公司进行行政指导。

4. 行政指导措施:市规划局要求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按照以下措施进行整改:(1)立即停止违规建设行为,恢复原状;(2)按照规划审批手续重新设计,确保建筑风格和高度符合要求;(3)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今后项目建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5. 跟踪监督:市规划局对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其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三、案件处理结果经过市规划局的行政指导和某公司的积极整改,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任务。

市规划局对某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认其已符合规划审批手续,并同意其继续进行项目建设。

四、案例分析1. 行政指导的必要性:在本案中,市规划局对某公司进行行政指导,主要是考虑到其违规行为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通过行政指导,既能够维护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又能够避免因行政处罚导致某公司破产,影响社会稳定。

2. 行政指导的合法性:市规划局作为行政机关,有权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 3.行政行为实体合法。行政行为必须依照法 律规定的范围、手段、方式进行,任何一个行 政行为必须以法律规定的事实要件为基础,而 每一个事实要件必须由相应的事实佐证,每一 个事实佐证必须经得起审查和行政管理相对人 的反驳与质证。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 行政机关援引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是合法有效的 文件,不得与更高层次的规范性文件相抵触; • 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必须具有法律的明确授权; • 行政行为的各个方面(如处罚的种类、幅度等) 都要在法律所规定的范围之内,对行政管理相 对人的认定和对事件性质的判断应符合法律所 确定的要件等。
• 2.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一定 的余地,以便使行政机关根据具体情况 灵活处理。否则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 束手无策,无法适应行政管理的客观要 求。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 1.行政行为的动因应符合立法目的,应与法律 追求的价值取向和国家行政管理的根本目的相 一致。 • 任何行政法律规范的制定都是基于一定的社会 需 要,为达到某种社会目的。而行政法律规 范授予行政主体某种行政权力都是为了实现该 项立 法目的。即使没有成文法的规定,行政 主体在运用行政权力时也必须要符合立法目的。 特别是在行政主体被赋予自由裁量权时,立法 目的尤其要进行特别考虑。凡是有悖于立法目 的的 行为都是不合理的行为。
• 4.行政行为程序合法。行政主体必须 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行为。 • 如: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以及时限 等。 “先调查后裁决”
• 5.行政行为形式合法。指行政行为的表现形 式必须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行政行为形式合 法是作为的行政行为在形式上应当合法,不作 为的行政行为没有直观的外在的表现形式,因 而一般不纳入行政行为形式合法的范畴。行政 行为形式合法主要是表现为语言文字的行为形 式和表现为动作的行为形式要合乎法律规范的 规定。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行政法基本原则 (2)
《关于严格贯彻<计生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对刘某 处以罚款处罚。刘某不服提起行政诉讼。
● 问题: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处罚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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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3:
● 1995年7月,某市技术监督队得到该市彩虹电器(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和协助,到该市某彩印厂查封了未 经彩虹公司合法授权而印制的近2万个“彩虹”牌电热灭 蚊药片的商标标识(该种药片是彩虹公司的产品),同 时查封了有关的印刷设备和厂房。1995年10月,市技术 监督局对该彩印厂和厂长万某分别作出罚款5万元和4万 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彩印厂和万某对市技术监督局采取的行政强制措 施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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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平与效率相协调原则
概念:实质行政主体作出的行政行为,既 要追求公平,也要追求效率,应当 竭力协调公平与效率。
公平: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不歧视。 效率:成本投入和效益产生的关系
公共投入;特定相对人的投入 公平和效率的 “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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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其他归纳:
● 姜明安教授的归纳:
➢ 行政法治原则合法性原则源自➢ 行政公正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
合理性原则
➢ 行政效率原则
● 周佑勇教授的观点: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应当以行政法的根本价值
(正义)和基本矛盾(行政和法)为内在根据
羈束行政行为 —— 法定原则—— 形式正义
裁量行政行为 —— 均衡原则—— 实体正义
正当原则—— 程序正义
职权行使合法:依据法律、遵守法律 违法承担责任(行政负责原则、责任行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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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含义:行政主体作出行政行为内容要正当、 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

行政法案例.doc

行政法案例.doc

[案例]武汉市某区一中学生被违章小客车撞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死者的父母以该区公安分局出警太慢、导致其女得不到及时抢救为由向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请求国家赔偿。

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人民警察法》有关“立即救助”之规定和武汉市公安局《110接出警工作规范》中“城区出警民警必须5分钟赶到现场、郊区10分钟内赶到现场”的规定,区公安分局延迟出警的行政行为违法。

公安局不服一审判决,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市中院审理本案后认为:武汉公安局《110接出警工作规范》所规定的出警时间是公安机关内部对干警工作要求的规范,没有证据证实该规范对外公布,所以不具有法律效力。

基于这样的认识,武汉市中院撤销原判,驳回了一审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例]王某与其父在某县某镇居住,有私房一间。

69年文革时王某被当作反革命分子押送劳改农场。

76年其父病故,该私房一直无人居住,后被镇政府作为仓库使用。

80年王某的冤案平反,92年王某返家,向乡镇政府提出退还其所占用的私房,镇政府一直以该仓库属于政府财产为由未予归还。

93年6月2日,王某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认定镇政府侵占房屋的行政行为违法,并判决镇政府退还所占的房屋。

问:王某与镇政府之间法律关系的性质是民事法律关系,还是行政法律关系?分析要点:法院审理后认为,镇政府占用王某的房屋是事实,但这种占用行为并不是镇政府运用行政职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是民事侵权行为,王某与镇政府之间的法律关系属于民事侵权人与被侵权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案例: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蛋糕未经有关部门进行检验。

这一行为被某工商所查获。

根据《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应予以警告、没收违禁食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营业执照。

行政法案例一则

行政法案例一则

●案例一则——宿海燕不服劳动教养决定案原告宿海燕与被害人王国平曾经在广西北海合作开办了一家美食城,后王未经宿同意私自将合作项目转让给他人,自己到海口开办公司。

1997年2月16日,宿海燕带着其子李山来到海口,约上王公司被拖欠工资的员工邱光富、王先养找到王国平,双方在谈论债权债务时发生冲突,继而相互殴打。

李山用菜刀将王砍伤。

宿将其送往海南医院诊治并交付了入院费,在守护伤者时被当地派出所抓走。

1997年3月14日,海口市劳动教养委员会认定宿海燕纠集他人将王国平砍伤,遂决定对宿劳动教养3年。

宿不服该决定,以劳动教养委员会为被告向海口市新华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被告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时也未指出具体条款,属适用法律不当,于1998年4月23日判决,撤销劳动教养决定。

被告不服上诉至海口市中院。

中院认为被上诉人是到海口与被害人谈论债务问题,另三人殴打王不能证明是由宿授意或纠集。

故上诉人的处理决定证据不足。

且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结合案例谈谈对劳动教养处罚的评价(参考文章第八章案例.doc)劳动教养(属于人身自由罚)的条件:第一、处罚机关合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大中城市的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查决定;第二、处罚对象合法:有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第三、处罚程序合法:由公安机关初步决定,征求本人所在单位或街道组织意见后,报请劳教管委会审批,期限为1至3年,必要时可延长1年。

一、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弊端(一)、劳教制度的确立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劳动教养制度没有宪法依据。

劳动教养制度与《立法法》的规定有明显抵触。

(二)、劳动教养制度程序上的缺陷1、劳动教养制度缺乏程序规定。

2、劳动教养的运作程序存在严重弊端。

具体表现为:劳动教养审批权的行使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三)、劳动教养制度与国际刑事司法准则不符。

二、对现行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构想(一)、修改《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将劳动教养作为一种行政处罚形式,以明确其法律性质,确立其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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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案例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案例
行政合理性原则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应当具备合理性,即在行使行政
权力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合理、公正、适当地行使权力,并经过
充分的调查研究和论证,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下面是一些
关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案例:
案例1:城市规划合理性
在城市发展规划中,行政机关需要依法行使规划权力,制定合理、科学的城市规划方案。

例如,某市区规划局就需要充分考虑到
城市人口增长、土地利用等各种因素,合理安排住宅、商业、交通、公共设施等各类功能区的布局,保障城市规划的合理性,确保城市
的可持续发展。

案例2:环境保护合理性
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行政行为也要符合合理性原则。

例如,某地政府要对一处环境受损严重的工业园区进行整治,行政机
关需要充分调查研究,确保环境整治方案的合理性。

为此,行政机
关可能需要进行环保设施改造、污染治理等措施,以确保该工业园
区重新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行政合法性的原则
行政合法性的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应当依法行使,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各项要求。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必须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法乱纪。

以下是一些关于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案例:
案例1:行政许可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在对某项活动进行许可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进行。

例如,某餐饮企业申请开设新分店,行政机关在审批许可时需要核实相关资质、安全卫生等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

案例2: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行政机关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必须依法行使行政处罚权力,并符合法定程序。

例如,某个企业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处罚,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

,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保障行政行为公正、合理、合法的重要原则。

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确保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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