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释义

导论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52号国务院令,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第一部行政法规,《条例》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主要环节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其中,既包括对聘用制、公开招聘、岗位设置、纪律处分等既有改革成果的承认,也包括考核、奖励、申诉、监督等管理问题的创新性、原则性的规定。
《条例》的出台,填补了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法律法规空白,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一、《条例》的立法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我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改革也不断创新推进。
20世纪80年代,中央提出了实行干部分类管理的目标,打破按照党政干部管理方式来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传统模式成为重要的改革导向.1986年《民法通则》将事业单位作为我国四大单位法人之一。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管理体制的改革开始启动,事业单位行政首长负责制全面实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的自主权逐步扩大.国务院先后印发了《事业单位奖金税暂行规定》和《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等规范性政策文件,对事业单位收入分配、职称评审等重点管理环节进行了初步规范.其中,《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提出,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专门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工作岗位,不同于一次获得而终身拥有的学位、学衔等各种学术、技术称号,建立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和合理和任职条件;在定编定员的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结构比例;由行政领导在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定的、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有一定的任期,在任职期间领取专业技术职务工资。
这些规定对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具有重要意义,也为以后实施的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进行了先期准备.20世纪90年代,党的十四大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同时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人社部发〔2010〕92号__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人社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
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
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
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第十一章——公务员职务与职级任免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本章重点问题 • 我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任免制度的意义 • 公务员任用方式的种类 • 公务员任职手续的办理 • 公务员免职手续的办理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11.1公务员职务任免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11.1.1公务员职务任免的含义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公务员制度教程(第六版)
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2014年,经中央批准,在全国4个省选择了4个县进行了县以下机关公务 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5年1月,中办、 国办印发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的通 知,其核心内容是在《公务员法》的框架下,在保持原有领导职务晋升通道 不变的情况下,增加职级晋升的通道,解决基层公务员“晋升难、待遇低” 的矛盾。该制度设置了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5个职级, 建立了职级与级别之间的对应关系,构建了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级晋升序列, 明确职级与职务是并行关系,二者共同构成公务员职业发展通道。县以下机 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以来,对在基层工作时间较长、职务长期 得不到晋升的公务员产生了较好的激励作用。但是,仍然存在实施范围较窄、 职级晋升条件严格、制度实施偏离初衷、配套制度不尽完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
考任制
考任制即通过考试来选拔任用对象的方式。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或 其他方法,根据考试成绩择优确定任用人选。考任制的原型科举制是我国古 代官吏任用的一种主要方式,曾经为封建统治阶级输送了大量的人才,只是 其随着封建集权的逐步加强而逐步僵化。
考任制的最大意义是反对特权,实现公民在公职中的平等竞争,吸纳优 秀的公共管理人才。考任制的最大弊端就是容易产生徇私舞弊,特别是在面 试环节难以把关控制,结果违背了考任制的初衷;考任制的范围为主任科员 以下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就可能使得考任制公务员激励性不足; 由于各方面原因,考任制可能会选拔一些不适合公务员队伍而有可能在其他 工作领域做出贡献的人才,从而不利于人才的最优配置。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土资源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25•【文号】国土资党发[2010]51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国土资源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党发[2010]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国家人才规划纲要》),进一步做好国土资源人才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土资源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一)指导思想。
国土资源人才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按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人才规划纲要》的要求,把构建新机制、促进国土资源事业改革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国土资源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为引领,以实施高层次创新型国土资源科技人才培养工程、国土资源管理与国土资源经济人才培养工程、地质找矿一线紧缺人才培养工程为重点,统筹推进国土资源人才队伍建设,为国土资源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通过实施 3项重大人才工程和5项重大人才计划,使国土资源人才资源总量与国土资源事业发展需求基本相适应;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人才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分布和层次、类型等结构趋于合理;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才使用效能明显提高;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显增强,在国土资源重点领域建成一批人才高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及政策制度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
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的通知

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14•【字号】鄂办发[2011]27号•【施行日期】2011.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1〕27号)各市、州、县委,省军区党委,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已经省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湖北省贯彻实施《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的意见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中办发(2010318号,以下简称《改革纲要》),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提高全省干部教育培训科学化水平,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现结合湖北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把握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央颁布的《改革纲要》,对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作出全面部署,是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摆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突出位置,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初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干部教育培训新路子。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干部教育培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不强,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重视不够,重选拔、轻培训,重复培训与多年不训并存,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相对薄弱,培训资源整合不够,培训机构体系的开放度不高,培训内容与需求脱节、学用脱节、学风不正、激励约束不力等问题,需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深入研究,采取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对竞争上岗的认识

试析竞争上岗工作竞争上岗是在本单位或者本系统内部进行的一种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主要特征的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是对传统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改革与完善,是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创造,是构建干部竞争激励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竞争上岗一般要经过制定并公布实施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和组织考察、党委讨论决定、办理任职手续等六个程序.通俗地讲,竞争上岗就是一部分人竞争同一个工作岗位,以实力说话,只要符合竞聘条件,都可以报名参与角逐,都可能得到提拔使用。
竞争上岗的特点是公平性、公开性,体现在只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人人都可以参加竞争。
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选拔领导干部,对于促进干部能上能下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的透明度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竞争上岗的缘起竞争上岗最初是在1994年国家机构改革及推行公务员制度入轨阶段作为选配和分流人员的手段而运用的,由于效果明显,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肯定,并逐步在全国各地得到推广。
1998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组通字[1998]33号),并召开了全国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会议, 对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工作做出了部署。
1999年底,中组部、人事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做好人员定岗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抓住机构改革的机遇,积极在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
2002年7月中央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竞争上岗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之一,并且规范了竞争上岗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2004年4月,中办印发了《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对竞争上岗的六个程序进一步细化,增强了可操作性,标志着竞争上岗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2005年4月颁布的《公务员法》第45条则在法律层面规定:“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
多措并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

多措并举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党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
推进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加强和改进干部培训,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之前党在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也提到了这一点:必须全面贯彻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大力培养选拔担负起领导重任的优秀年轻干部进入领导班子,改善和优化领导班子群体结构,全面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
因此,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是具有紧迫性的,这能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行政效能。
一个队伍的整体效能并不是所有人能力的简单叠加,而是要看他们之间的合理搭配。
合理的结构,可以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中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转化、相互补充,其发挥出来的能量是任何一个单独要素的简单组合所不能替代的。
反之,结构不合理,势必破坏群体结构的优化,削弱单位行政效能。
为探讨如何最大限度地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笔者以十八大报告为立足点,根据党提出的做法要求,分六个措施详细展开进行论述。
一、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
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同时还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这说明,基层工作经验得到了党的充分重视。
我们党一向提倡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关注群众的所思所想,解决群众所忧所虑。
只有真正下到基层,入村入户体验群众生活的干部,才能真正了解群众的所想所感。
在走进领导岗位后,才能明白如何正确地运用手中的权力;才会坚持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才能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从人民队伍中汲取伟大的智慧和力量。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四项干部监督制度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是指中央办公厅在2010年4月份颁布实施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以及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四项干部监督制度颁布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
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
"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
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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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0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兰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
基本目标是:——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谿。
2001年至2005年牛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斗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
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一一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
以兰个代表”和兰个有利于”作为衡景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
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
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
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
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
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
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律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
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景。
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
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
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
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 (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
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
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
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
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
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
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
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
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
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
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
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
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
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
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
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
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
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细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谿。
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
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
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
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
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
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
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
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
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
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
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
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弓I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
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
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
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
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 实行依法监督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
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
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
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
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
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
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
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谿职位,规范职位管理。
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景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
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
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景。
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
建立培训考核档案。
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
改善工资结构。
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障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
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
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