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银饰品管理规定
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第一条为规范全省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办法》(以下简称《内保办法》)、《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系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营金银珠宝饰品的专营店(点),及其他商业场所内经营金辍珠宝饰品的专柜。
第三条金银珠宝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采取人防、物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可防性盗抢等案件发生。
第四条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分别是本系统、本营业场所治安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将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纳入单位内部管理目标,与经营活动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兑现奖惩。
(三)根据安全防范工作需要,配备专职、兼职保卫人员,保障所需经费和装备;其中治安保卫重点单位应设置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
(四)在规定期限内落实治安隐患整改要求;一时难以整改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及时处理涉及安全防范工作的其他问题。
第五条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上级主管部门(单位)和金银珠宝营业场所的专(兼)职保卫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落实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按照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二)负责物防、技防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三)负责单位员工安全防范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四)及时报告单位发生的各类案件、事故,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协助开展调查、处置工作。
(五)完成其他安全防范工作任务。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1. 贵重物品定义和范围:明确哪些物品属于贵重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珠宝、金银首饰、大额现金等。
2. 责任人:规定贵重物品的责任人,通常是经办人员或特定的保管人员。
3. 登记制度:制定贵重物品登记制度,要求对所有贵重物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物品名称、规格、数量、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建立相应的登记簿。
4. 存放要求:规定贵重物品的存放要求,确保存放地点安全可靠,例如使用防盗和防火设施,限制存放地点的人员进出等。
5. 存取权限管理:规定贵重物品的存取权限,明确存储、取用贵重物品的手续和权限,以及需要经过哪些程序,如填写申请表、经过多人核准等。
6. 盘点与审计:制定贵重物品的定期盘点制度,例如每季度或每年进行一次盘点,并对贵重物品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贵重物品的完整和准确性。
7. 使用规范:制定贵重物品的使用规范,明确贵重物品的使用目的和范围,禁止私自使用或转移贵重物品。
8. 报损和丢失处理:规定贵重物品报损和丢失的处理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要求及时上报上级领导并进行相应的调查和处理。
9. 培训与宣传:对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贵重物品管理意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宣传,加强员工的贵重物品安全意识。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贵重物品的安全和完整性,规范贵重物品的存放、使用和报损处理,保障组织财产的安全。
金店管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金店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金店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金店经营活动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经营主体。
第三条金店经营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金店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金店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经营许可与备案第五条从事金店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第六条设立金店,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二)有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检测设备;(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申请设立金店,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金店设立申请书;(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三)经营场所证明;(四)从业人员资格证明;(五)质量检测设备证明;(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营业执照;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营业执照,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金店经营者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金店经营者变更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经营规范第十一条金店经营商品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商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者行业标准;(二)商品标识真实、准确、完整;(三)商品价格公开、透明;(四)商品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完善;(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十二条金店经营商品,不得有下列行为:(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采取价格欺诈等不正当手段销售商品;(四)违反国家规定,进行虚假宣传;(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员工首饰佩戴管理规定

适用于我司生产车间员工。
三.职责:
3.1车间主管负责珠宝项链等装饰品的检查工作。
3.2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珠宝项链等装饰品催促卸戴工作。
四.执行式:
4.1员工进入生产车间工作禁止佩戴首饰饰品,员工在上班前应取下首饰,放在各自家中。
4.2各部门主管需对本部门所有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及传达,关于在工作时间佩戴珠宝项链等装饰品的严重性,特别是高频、充气车间、成品包装车间,以防产品被戒指等装饰物损伤;以及员工不留心将装饰品遗失在包装好的成品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客户的投诉。
4.3车间班组长要检查所有进入车间上班的员工是否佩戴项链、手镯及戒指等装饰品,如有,那么对员工进行劝解,令其取下放好,并告诫员工上班期间佩戴项链、手镯及戒指等装饰品的严重性。
4.4车间主管应注意车间有无首饰异常,注意追踪,做好相关监督。
五.质量记录
No.
修订日期
修订内容
修订单位
核准
审查
制定
无
上海加利塑胶制品
文件编号:JLQM3813
版本:A0
制定:
员工饰品佩戴管理规定
修订次数:第0次
审核:
页数:2
核准:
一.目的:
为了健全公司的管理制度,对公司范围内车间员工的项链、手镯及戒指等饰品所造成的危害因素评价并判断,从而进行有效控制,并尽量减低伤害程度,保证所生产的产品不被损伤及遗失在包装好的成品中。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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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04月27日第一条为了规范金银饰品标识,引导金银饰品生产、经营企业正确标注和检查金银饰品标识,保护用户、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金银饰品质量检验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金银饰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国家法律、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金银饰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金银饰品是指由金、银、铂等贵金属材料及其合金制成的饰品。
第四条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全国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金银饷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本规定的金银饰品。
第六条每件金银饰品应当具有标识。
金银饰品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标识物。
第七条金银饰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金银饰品印记就当包括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
单件金银饰品重量小于0.5g或确难以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免除。
一件金银饰品由金、银、铂三种贵金属的两种或三种制作的,所用贵金属材料的名称和含金(银、铂)量均应作为印记内容。
第九条金银饰品印记应当由生产者打印在金银饰品上。
材料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可以用元素符合表示。
含金(银、铂)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应当包括金银饰品名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
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的内容由生产者进行标注,生产者与经营者对标注其他标识物的内容有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
第十一条金银饰品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注。
第十二条其他标识物标注的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按第九条第二款、第三款执行。
金银制品买卖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金银制品作为一种贵重商品,在市场上具有极高的价值。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银制品市场日益繁荣,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规范金银制品买卖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金银制品买卖的法律规定出发,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梳理和阐述。
二、金银制品的概念及种类1. 金银制品的概念金银制品是指以金、银为原料,经过加工、制造而成的各种装饰品、工艺品、生活用品等。
金银制品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保值增值功能和收藏价值。
2. 金银制品的种类(1)金制品:包括金条、金币、金首饰、金工艺品等。
(2)银制品:包括银条、银币、银首饰、银工艺品等。
三、金银制品买卖的法律规定1. 买卖合同(1)合同主体:买卖合同的主体包括卖方和买方。
卖方应为具有金银制品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买方为购买金银制品的个人或单位。
(2)合同内容:买卖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①金银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等。
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③付款方式、期限。
④违约责任。
⑤争议解决方式。
(3)合同签订:买卖双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
2. 金银制品的质量与检验(1)质量标准:金银制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检验机构:金银制品的检验应由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
(3)检验结果:检验机构应出具检验报告,明确金银制品的质量状况。
3. 金银制品的价格(1)定价原则:金银制品的价格应遵循市场供求关系,合理定价。
(2)价格公示:金银制品经营者应公示金银制品的价格,确保价格公开、透明。
(3)价格调整:金银制品的价格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调整。
4. 金银制品的进出口(1)进出口许可:金银制品的进出口需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2)进出口关税:金银制品的进出口应缴纳相应的关税。
(3)检验检疫:金银制品进出口前,应进行检验检疫。
5. 金银制品的税收政策(1)增值税:金银制品的销售额应依法缴纳增值税。
金银饰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金银饰品作为我国传统工艺品之一,历史悠久,深受人们喜爱。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金银饰品行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由于市场管理不规范、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原因,金银饰品市场存在诸多问题,如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
为了规范金银饰品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金银饰法律规定。
本文将从金银饰法律规定的历史背景、主要内容、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金银饰法律规定的历史背景1. 市场需求的增长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金银饰品的需求不断增长。
据统计,我国金银饰品市场规模逐年扩大,已成为全球最大的金银饰品市场之一。
2. 行业乱象的出现在金银饰品市场繁荣的同时,行业乱象也日益凸显。
一些不法商家利用消费者对金银饰品知识的匮乏,进行虚假宣传、以次充好、价格欺诈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3. 法律法规的缺失在金银饰品市场快速发展过程中,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针对金银饰品行业的专门法律,导致监管难度加大。
二、金银饰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该法明确了产品质量的基本要求,规定了产品质量责任,对金银饰品的生产、销售、检验等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该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明确了经营者的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救济途径。
3. 《金银饰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该办法明确了金银饰品的质量标准,规定了金银饰品的生产、销售、检验等环节的具体要求。
4.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要求金银饰品必须标明材质、含量、重量、生产日期等信息,以便消费者识别。
5. 《金银饰品鉴定与评估管理办法》该办法规定了金银饰品的鉴定与评估程序,为消费者提供了权威的鉴定服务。
三、金银饰法律规定的实施效果1. 市场秩序得到规范金银饰法律规定实施后,金银饰品市场秩序得到明显改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2. 消费者权益得到保护法律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维权途径,消费者在购买金银饰品时更加放心。
珠宝厂黄金仓库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确保黄金原材料的安全、有效管理,规范黄金库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厂黄金仓库的所有黄金原材料的管理工作。
三、职责1. 仓库管理员:负责黄金原材料的收发、保管、盘点及日常维护工作。
2. 财务部:负责黄金原材料的财务核算和出入库的审核工作。
3. 生产部:根据生产需求向仓库提出黄金原材料的申请,并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使用监督。
4. 安全保卫部:负责黄金仓库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仓库安全无隐患。
四、黄金原材料的收发管理1. 入库管理:- 黄金原材料入库前,须由采购部门提供采购订单、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文件。
- 仓库管理员对入库黄金原材料进行验收,包括数量、质量、包装等方面,确认无误后办理入库手续。
- 入库后的黄金原材料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
2. 出库管理:- 生产部根据生产计划向仓库提出黄金原材料申请,经财务部审核后,由仓库管理员办理出库手续。
- 出库时,仓库管理员需核对生产部门提供的领料单,确保领料数量与实际出库数量一致。
- 出库后的黄金原材料应做好登记,及时更新库存信息。
五、黄金原材料的保管1. 黄金原材料应存放在专用保险库内,库内温度、湿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2.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检查黄金原材料的储存条件,确保其安全、完好。
3. 黄金原材料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品存放在一起。
六、黄金原材料的盘点1. 仓库管理员应定期对黄金原材料进行盘点,确保库存数量与实际库存相符。
2. 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差异,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相关部门处理。
七、奖惩1. 对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黄金原材料损失或安全隐患的员工,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旨在确保黄金原材料的安全、高效管理,为珠宝厂的生产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金店员工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金店正常运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店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员、收银员、店长、保安等。
第三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本制度,共同维护金店的形象和利益。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待顾客热情、耐心、周到。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一定的金饰品知识,能够为顾客提供专业的咨询服务。
第六条员工需保持仪容整洁,着装规范,佩戴工牌,维护金店形象。
第七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考勤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需遵守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和调休制度。
第十条员工如有请假需提前向店长请假,并说明请假原因及请假时间。
第十一条员工请事假、病假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四章岗位职责第十二条销售员:1. 负责接待顾客,了解顾客需求,提供合适的金饰品推荐;2. 保持销售区域的整洁,及时补充货品;3. 记录销售数据,按时上报;4. 协助店长处理顾客投诉。
第十三条收银员:1. 负责顾客的结账工作,确保账款准确无误;2. 保持收银台整洁,及时清理垃圾;3. 协助销售员处理顾客投诉。
第十四条店长:1. 负责金店的日常管理工作;2. 监督员工遵守规章制度;3. 负责店内安全、卫生;4. 定期检查销售数据,分析市场动态。
第十五条保安:1. 负责金店的安全保卫工作;2. 监控店内情况,防止盗窃事件发生;3. 维护店内秩序,确保顾客安全。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物质奖励、晋升机会等。
第十七条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降职或辞退等处分。
第十八条员工如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后,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制度贵重物品管理制度1. 引言贵重物品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企业贵重物品的安全、防止丢失和滥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贵重物品管理涉及各个部门和员工,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档旨在明确贵重物品管理的目的、职责、流程及控制措施等,以确保贵重物品得到妥善的保管和使用。
2. 贵重物品的定义贵重物品是指具有重要价值的物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金银首饰、重要文件、机器设备、电子产品等。
3. 贵重物品管理的目的与职责3.1 目的防止贵重物品丢失或损坏;防止贵重物品被盗窃、滥用或其他非法活动;提高贵重物品管理的效率。
3.2 职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贵重物品管理制度、监督实施以及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各部门负责做好贵重物品的登记、保管和使用,并定期进行盘点;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贵重物品管理制度,保管好自己手中的贵重物品,不得私自携带或外借。
4. 贵重物品管理流程4.1 贵重物品登记各部门负责对所有贵重物品进行登记,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登记表格;贵重物品购置入库时,应及时登记,并将登记信息与实际物品进行核对;责任人应对登记的贵重物品进行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与登记记录进行对比,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4.2 贵重物品保管贵重物品应存放在专门的保管室、保险柜或有监控设施的区域,并由专人负责保管;贵重物品保管室或保险柜的钥匙应由专人保管,定期更换密码或锁具;对于特殊贵重物品,应采取特殊的保管措施,如加密存储、严格监控等。
4.3 贵重物品使用员工需向上级领导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借用贵重物品;在使用贵重物品期间,员工应保持物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禁止私自携带或外借;使用完毕后,员工应及时归还贵重物品,并向上级领导进行报告。
5. 贵重物品管理的控制措施5.1 监控措施安装摄像头,对贵重物品存放地点进行监控,做到实时视频监控和记录;使用门禁系统,限制贵重物品存放地点的出入人员,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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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获得产品质量认证的金
银饰品,可以在认证有效期内生产 的该种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上标 注认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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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生产者按照合同为用户
业标准的规定执行,可以用元素符 号表示。 含金(银、铂)量应当按照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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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条 金银饰品的其他标识物可以是一个或
者数个,其他标识物的内容应当包括金银饰品名 称、材料名称、含金(银、铂)量、生产者名称、 地址、产品标准编号、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按重量销售的金银饰品还应当包括重量。 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的内容由生产者进行标 注,生产者与经营者对标注其他标识物的内容有 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金银饰品其他标识物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年3月29日)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金银饰品标识,引
导金银饰品生产、经营企业正确标 注和检查金银饰品标识,保护用户、 消费者、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有 关法律法规和《金银饰品质量检验 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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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国内生产并在国内销售
的金银饰品,应当标明生产企业执 行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 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编号。
如:行业标准QB/T 2062 <<贵金属首饰>>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号Q/ZRY001-1999(明牌首 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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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金银饰品, 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2)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 产基地,对其生产的金银饰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 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3)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 其生产的金银饰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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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六条 每件金银饰品应当具有标
识。金银饰品标识包括印记和其他 标识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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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七条 金银饰
品标识应当清晰、 牢固、易于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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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八条 金银饰品印记应当包括材料名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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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饰品分类
发饰(簪、钗) 耳饰(耳环、耳钳、耳坠、耳插) 项饰(项链、项坠、孩儿锁、项圈) 手饰(戒指、手镯、手链) 足饰(脚镯、脚链) 铃镯 服饰(领花、领带夹、胸花、袖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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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 其他标识物标注的材料
名称、含金(银、铂)量,按第九 条第二款、第三款执行。
特制的金银饰品,其标识可以按照 合同的要求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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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八条 对金银饰品标识违法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技术监
督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1999年12月1日
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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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形式
合格证书 合格印章 合格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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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五条 其他标识物上可以标注金
银饰品的产地。生产者标注的金银饰品 的产地应当是真实的。金银饰品的产地 应当按照行政区域概念进行标注。
本规定所称产地,是指金银饰品的最 终制作地、加工地或者组装地。
称、含金(银、铂)量。 单件金银饰品重量小于0.5g或确难以
标注的,印记内容可以免除。 一件金银饰品由金、银、铂三种贵金
属的两种或三种制作的,所用贵金属材 料的名称和含金(银、铂)量均应作为 印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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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九条 金银饰品印记应当由生产
者打印在金银饰品上。 材料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
4)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的金银饰品,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 企业的名称、地址;
5)进口金银饰品可以不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 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 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地址。进口金银饰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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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四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全国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金银饰品标识的监督管理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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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经营无印记、
无标识物及标识内容不符合本规定 的金银饰品。
文;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和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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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金银饰品名称应当按照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标注。
QB/T1689—1993 贵金属饰品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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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饰品
首饰:贵金属材料制成供人佩戴的饰物。 摆件:贵金属材料制成的日用工艺摆设
材料名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的规定执行,可以用元素符号表示。
含金(银、铂)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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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
生产者名称、地址应当是具有金银饰品生产资格的依法登记注
册的法人名称、地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
经营的金银饰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 遵守本规定。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 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金银饰品标识的 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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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银饰品标识管理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中的金银饰品是指
由金、银、铂等贵金属材料及其合 金制成的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