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羊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6.同步检疫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6.4 结果处理 6.4.1 合格的,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加 施检疫标志。 6.4.2 不合格的, 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处理通知单》, 并按以下规定处理。 6.4.2.1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的,按5.4.2.1、5.4.2.2和有 关规定处理。 6.4.2.2 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其他疫病的,患病家禽屠 体及副产品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 程》(GB16548)的规定处理,污染的场所、器具等按规 定实施消毒,并做好《生物安全处理记录》。 6.4.3 监督场(厂、点)方做好检疫病害动物及废弃物无害 化处理。 6.5官方兽医在同步检疫过程中应做好卫生安全防护。
新城疫(ND)
病理学诊断
剖检病变 1、全身黏膜和浆膜出血,以呼吸道和消化道最为严重; 2 、腺胃黏膜水肿,乳头和乳头间有出血点;3、盲肠 扁桃体肿大、出血、坏死;4、十二指肠和直肠黏膜出 血,有的可见纤维素性坏死病变;5、脑膜充血和出血; 鼻道、喉、气管黏膜充血,偶有出血,肺可见淤血和 水肿。 组织学病变 1、多种脏器的血管充血、出血,消化道黏膜血管充血、 出血,喉气管、支气管黏膜纤毛脱落,血管充血、出 血,有大量淋巴细胞浸润; 2、 中枢神经系统可见非化脓性脑炎,神经元变性,血 管周围有淋巴细胞和胶质细胞浸润形成的血管套。
新城疫(ND)
临床症状
本病的潜伏期为21天。 临床症状差异较大,严重程度主要取决 于感染毒株的毒力、免疫状态、感染途 径、品种、日龄、其它病原混合感染情 况及环境因素等。根据病毒感染禽所表 现临床症状的不同,可将新城疫病毒分 为5种致病型:
新城疫(ND)
牛屠宰操作规程

牛屠宰操作规程牛屠宰操作规程是对进行牛屠宰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要求进行规范的文件,旨在确保屠宰过程安全、卫生,保证食品质量和人员安全。
一、前言与目的牛屠宰操作规程是为确保牛的屠宰过程安全、卫生和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保证食品质量的基础。
本规程的目的是规范牛屠宰过程的操作步骤和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的健康与安全,确保牛肉的质量安全,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二、屠宰场环境与设施要求1. 屠宰场应位于通风良好、无重污染源的地方,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
2. 屠宰场内应设置牲畜寄养场、屠宰区、冷却区、包装区和无害化处理区,并与生活区隔离。
3. 屠宰场应具备清洗、消毒和排放废物等设施,设备应定期维护保养。
4. 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滑、消防、电气安全等,应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查。
三、屠宰前准备工作1. 确保屠宰设施及设备的清洁消毒工作完成。
2. 进行人员健康检查,确保无传染性疾病。
3. 准备屠宰所需工具,如刀具、剪刀、吊架等,并保证其锋利和清洁。
4. 按照屠宰顺序准备好相关设备,如脱水机、去皮机、冷却槽等。
四、屠宰操作规程1. 牵引至屠宰间a. 牛只应由专业人员引导至屠宰间。
b. 牛只应逐个牵引进入屠宰间,禁止追逐和捕获。
c. 牛只进入屠宰间后,应根据需要进行短暂麻醉。
2. 屠宰准备a. 确保牛只安全稳定,使用吊具将其固定在屠宰台上。
b. 在屠宰台上为牛只按顺序进行编号,并记录相关信息。
c. 检查牛只身体状态,如有疾病或异常情况,应予以标记并报告。
3. 屠宰操作a. 麻醉和放血:确保牛只已经失去意识,使用专业工具切开颈部大动脉,进行放血。
b. 剥皮和去毛:将屠宰台上的牛只转移到去皮机上,使用去皮机剥去牛皮和毛。
c. 分割肉体:将剥完皮的牛只转移到脱水机上,对牛只进行脱水处理,然后将其进行分割。
d. 冷却和储存:将分割好的牛肉放入冷却槽中冷却,并储存在冷库中。
五、屠宰后处理工作1. 清洗和消毒a. 屠宰结束后,对屠宰区进行清洗和消毒,确保干净卫生。
羊屠宰操作规程

5.11.2扯到尾部时,减慢速度,用刀将牛尾的根部剥开。
5.11.3扯皮机均匀向下运动,边扯边用刀剁皮与脂肪,皮与肉的连接处。
5.11.4扯到腰部时适当增加速度。
5.11.5扯到头部时,把不易扯开的地方用刀剥开。
5.16.2将劈半锯插入羊的两腿之间,从耻骨连接处下锯,从上到下匀速地沿羊的脊柱中线将胴体劈成二分体,要求不得劈斜、断骨,应露出骨髓。
5.17胴体修整
5.17.1取出骨髓、腰油放入指定容器内。
5.17.2一手拿镊子,一手持刀,用镊子夹住所要修割的部位,修去胴体表面的淤血、淋巴、污物和浮毛等不洁物,注意保持肌膜和胴体的完整。
4.2活羊进厂(场)后停食,充分饮水休息,宰前3小时断水。
4.3送宰羊只应由兽医检疫人员签发《准宰证》后方可宰杀。
4.4待宰前羊体充分沐浴,体表无污垢。
4.5羊只通过赶羊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能用硬器驱打羊体。
5屠宰操作规程及要求
5.1致昏
5.2挂羊
5.2.1用高压水冲洗羊腹部,后腿部及肛门周围。
5.2.2用扣脚链扣紧羊的右后小退,匀速提升,使羊后腿部接近输送机轨道,然后挂至轨道链钩上。
5.20.4预冷后检查胴体PH值及深层温度,符合要求进行剔骨、分割、包装。
6烫毛
生产带毛羊肉的褪毛工序应设在5.5前。应采用浸烫或松香拔毛法褪毛,严禁用火碱烧或其他导致肉品污染的方法褪毛。烫毛时的水温应随季节调整,夏季水湿为64℃±1℃,冬季水温为68℃±1℃。机器褪毛后应修刮胴体的残毛。
羊屠宰技术要求(暂行)
1范围
本要求规定了羊屠宰各工序的操作要求。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

家禽屠宰检疫规程(2010年8月10日农业部农医发〔2010〕27号文发布)1. 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家禽的屠宰检疫申报、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鸡、鸭、鹅的屠宰检疫。
鹌鹑、鸽子等禽类的屠宰检疫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 检疫对象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禽白血病、鸭瘟、禽痘、小鹅瘟、马立克氏病、鸡球虫病、禽结核病。
3. 检疫合格标准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 检疫申报4.1 申报受理货主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
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
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4.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5.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和宰前检查5.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家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2 询问了解家禽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5.3 临床检查官方兽医应按照《家禽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其中,个体检查的对象包括群体检查时发现的异常禽只和随机抽取的禽只(每车抽60-100只)。
5.4 结果处理5.4.1 合格的,准予屠宰,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5.4.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5.4.2.1 发现有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等有关规定处理。
5.4.2.2 发现有鸭瘟、小鹅瘟、禽白血病、禽痘、马立克氏病、禽结核病等疫病症状的,患病家禽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2.3 怀疑患有本规程规定疫病及临床检查发现其他异常情况的,按相应疫病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肉牛屠宰品控现场工作内容及流程

肉牛屠宰品控现场工作内容及流程一、验收。
1、验证。
官方开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询问养殖情况(瘦肉精)、防疫情况、产地以及畜主姓名等。
2、卸车观察。
鉴别性别、畜龄(目测)、运动观察(跛行、皮伤、骨折、运动障碍、肿瘤等)、异常时测温并且记录。
3、检疫:(CCP1)(根据地方驻厂兽医的要求及疫情情况定检)A、布氏杆菌病。
症状:布氏杆菌侵入机体后,经过侵入附近的淋巴结中繁殖后进入血液引起菌血症,此时病畜体温升高,其时间长短不等,菌血症消失,经过间歇后,可再发生菌血症(俗称波浪热),测体温不准确。
侵入血中的布氏菌散布至各器官中,可在停留器官引起病理变化的同时,由粪尿向外排菌。
布氏杆菌在妊娠的母畜的子宫中最适宜生存繁殖,其次是乳腺组织、淋巴结、睾丸和关节等。
主要的病症是公畜睾丸和附睾发炎,急性的则睾丸和附睾肿大,触之坚硬。
母畜最显著的症状是流产。
临床常见的有关节炎的症状(血清鉴定)。
B、口蹄疫病。
症状:病毒在水泡皮内和淋巴液中含量最高,在水泡发展过程中,病毒进入血流,分布到全身各种组织和体液。
在发热期血液内含毒量最高,退热后在乳、尿、唾液、泪液、精液、粪便等体液中都含一定量的毒素。
病毒的致病力很强,1克重新鲜的病牛舌皮,捣成糊状,作107-108稀释后取1毫升接种健康牛舌表面可使其发病。
潜伏期1-14天.病牛体温升高40-41℃,精神沉郁,食欲减退,闭口,流涎。
含有白色泡沫,呈丝缕状挂满嘴边,水泡一般一昼夜破裂,形成边缘整齐的红色烂斑。
体征跛行,脱壳现象,口流涎白色泡沫状体温升高。
宰后心脏呈花纹状,俗称虎斑心。
牲畜定桩。
(疑似病畜可以测体温判定拒收或隔离。
)C、结核病。
症状:以肺结核最为常见。
牲畜常伴有短处的干咳,易疲劳、盗汗。
随着病情的发展,咳嗽增重,变为痛苦在湿咳,尤其是在早晨饮水后易发咳嗽。
并伴有湿性锣音。
主要症状体态消瘦、贫血体表淋巴结肿大有黄豆样硬结。
,常见在有颌下、肩前、股后淋巴结肿大。
肺结核主要是“珍珠”样胸膜炎症,鼻镜发甘。
肉牛屠宰加工操作规程

《肉牛屠宰加工操作规程》1、宰前检验宰前检验包括验收检验、待宰检验和送宰检验,应采用看、听、摸、检等方法。
1.1验收检验1.1.1卸车前应索取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开具的检疫合格证明,证明文件上必须明确“无疫病、未使用违禁药物”等方面的内容,若证明文件不全或证明内容不确切退还畜主。
证明文件齐全确切的临车观察,未见异常,证货相符时准予卸车。
1.1.2卸车后应观察牛的健康状况,按检查结果进行分圈管理。
合格的牛送待宰圈;可疑病畜送隔离圈观察,通过饮水、休息后,恢复正常的,并入待宰圈;病畜和伤残的牛只送急宰间处理。
1.2待宰检验1.2.1待宰期间检验人员应定时观察,发现病畜送急宰间处理。
1.2.2待宰的牛只宰前应停食静养12h-24h、宰前3h停止饮水。
1.3送宰检验1.3.1牛送宰前,应进行一次群检。
1.3.2牛送宰前进行全体体温检测(牛的正常体温是37一39℃)。
1.3.3经检验合格的牛由宰前检验人员签发《准宰通知单》,注明畜种、送宰头数和产地,屠宰车间凭证屠宰。
1.3.4体温高、无病态的,可最后送宰。
1.3.5病畜由检验人员签发急宰证明,送急宰间处理。
1.4、急宰牛的处理1.4.1急宰间凭宰前检验人员签发的急宰证明,及时屠宰检验。
在检验过程中发现难于确认的病变时,应请检验负责人会诊处理。
1.4.2死畜不得屠宰,应送非食品处理间处理。
2、赶挂2.1屠宰车间负责人接到兽医人员出据的准宰通知单后准备屠宰,赶牛人员要在屠畜进入待宰圈之前,按准宰通知单的头数进行核对无误,方可在准宰通知单上签字。
2.2赶牛人员及时把牛驱赶进屠宰车间,在躯赶过程中,严禁用棍棒驱赶,乱打,以免出现淤血或损伤,避免使屠畜受到强烈的刺激,造成屠畜的过度紧张,影响屠畜放血,造成产品的质量下降。
3、吊挂屠宰放血:3.1宰牛人员把牛用缰绳及时准确系挂在牵牛机下端链轨挂钩上,启动牵牛机将屠牛送至放血轨道上,挂牛间距不应小于1.2米,3.2采用伊斯兰教方式屠宰。
肉牛检疫程序

肉牛检疫程序
肉牛检疫程序是指在肉牛生长、屠宰和加工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检测和监管程序来确保肉牛产品的安全和质量。
以下是肉牛检疫程序的主要步骤:
1. 入场检查:肉牛进入屠宰场之前,必须接受检查,包括身体状况、疫苗注射记录和动物标识等。
2. 检疫检查:屠宰前,肉牛需要接受动物卫生检疫,包括体温、精神状态、呼吸道和消化道疾病等方面的检查。
3. 屠宰检查:在屠宰过程中,需要进行肉牛脑、脊髓、胃肠道等器官的检查,以确保其安全。
4. 病理检查:对屠宰后的肉牛进行病理学检查,以确定是否存在潜在的食品安全问题。
5. 质量检查:对肉牛肉品进行外观、气味、颜色、质地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在上述步骤中,如果发现任何问题,肉牛将被隔离或退回到养殖场。
通过这些检测和监管程序,肉牛的安全和质量得到了保障,从而为消费者提供了安全可靠的肉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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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屠宰场管理制度范文无害化处理。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屠宰场动物检疫申报制度一、屠宰加工企业应履行《动物防疫法》所规定的义务,与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合作,对拟屠宰、拟加工的动物及动物产品,以及拟调运、拟出售的动物产品执行申报检疫制度。
二、屠宰加工企业在开始屠宰加工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屠宰加工数量、加工时间、动物(原料)来源、所需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开始生产加工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临栏)检疫及屠宰加工过程检疫。
三、屠宰加工企业在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具体时间需提前申报)应向所属区域的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并提供当日调运、出售动物产品的数量、种类、流向、调运(出售)时间等基本信息。
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申请后,应在企业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到达现场,实施现场检疫。
四、若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人员在屠宰加工企业预定的申报检疫时限内未能到场,屠宰加工企业可向其所属机构或上级领导机构提出投诉,但不得私自进行生产加工或调运(出售),否则将按照《动物防疫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五、屠宰加工企业在生产加工动物产品或调运(出售)动物产品前,若未向动物卫生检疫机构申报检疫,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有权不对其动物及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并可报由辖区内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根据《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动物卫生检疫人员在接到申报检疫后,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屠宰加工企业动物产品检疫报检记录》,并携带至现场,经企业申报检疫人员签字确认后,归档保存。
古尔图镇福利牛羊肉冷库维修工、电工岗位责任制一、维修工和电工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相关作业。
二、负责对生产、检验、测量和实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
三、应熟悉车间生产流程及机械电器设备的工作原理、操作方式及注意事项,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操作规程执行,确保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到“四懂”(懂性能、懂原理、懂作用、懂构造)和“三好”(管好、用好、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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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羊屠宰检疫规程是指在屠宰牛羊的过程中,进行检疫工作的规程和程序。
这样可以确保肉类产品的卫生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
下面是牛羊屠宰检疫规程的一般流程:
1. 准备阶段:
a) 检查屠宰场的环境卫生条件,确保场内设施设备完好,符合卫生要求。
b) 检查屠宰刀具和器械的清洁状况,做好消毒和备用。
2. 动物检疫:
a) 检查待宰牛羊的健康状况,包括体温、呼吸、精神状态等。
b) 检查是否有患病、受伤、濒死或残疾的牛羊,及时排除。
3. 预宰检验:
a) 对将要屠宰的牛羊进行预宰检验,主要涉及肉品安全和防止传染病的扩散。
b) 对皮肤、眼睛、内脏、淋巴结等进行检查,排除有疫病和其他异常情况的动物。
4. 屠宰过程:
a) 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宰杀,确保屠宰操作符合卫生标准。
b) 剥皮、分割、包装等操作也需要符合卫生要求,以防止交叉污染。
5. 屠宰后处理:
a) 对屠宰完毕的肉类进行检验,包括观察色泽、气味,触摸质地等。
b) 针对检验结果,进行分类、分级和包装,保证肉类质量和卫生安全。
总之,牛羊屠宰检疫规程的目的是确保屠宰牛羊和相关肉类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这需要屠宰场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规程和要求,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屠宰过程符合卫生要求,从而提供安全可靠的肉类产品给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