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救生艇艇钩系统的公约历史演变及新艇钩系统的PSC检查要点
psc检查主要项目

:驾驶台1、航海出版物航海通告检查船上收到的最近一期的航海通告,并是否在相关的海图、航标灯表中进行了修改和作出了修改记录。
航标灯表检查船舶是否配备了最新版本。
航海指南检查船舶是否配备了最新版本。
海图结合船舶近期的航线和将要进行的航行检查船舶是否备有有效的海图和按照航海通告中进行了修改。
潮汐表检查船舶配备的潮汐表是否齐全和最新有效。
国际通讯信号规则和救助方法图表检查驾驶台中张贴的是否是最新版本的图表。
2、标准磁罗经反射镜的读数。
1.检查反光镜的清晰度,检查与电罗经读数的差值(一般不应大于5度);2.检查磁罗经的自差校正曲线(要求每年一次),检查磁罗经误差检查记录簿;3、检查船用降落伞火箭信号的数量和有效期。
抛绳设备检查数量、存放位置和火箭有效期。
如果发射器是分离式的,还应进行发射试验;4、白昼信号灯(ALDISLAMP)用应急电源作效用试验;5、通用报警效用试验;6、货舱烟雾探测器效用试验;7、检查SART数量和电池有效期;8、检查双向无线电话数量;9、测深仪、计程仪、航程记录仪仅做一般检查;10、雷达和ARPA;11、驾驶台附加救生衣(两件),检查灯和哨子;12、雾笛效用实验;13、打开所有航行灯和法定信号灯;B:顶甲板及驾驶台甲板1、磁罗经检查刻度盘是否有气泡、移动后复原的稳定性、反光镜清洁度、磁铁的固定情况、底座的固紧情况;2、天线布置情况及其天线线端连接是否锈蚀、易破破断;3、查看桅灯及信号灯情况;4、通风筒关闭操作试验;5、甲板的一般检查;6、自浮式卫星EPRIB 检查静水压力释放器有效期. 检查EPRIB是否输入MMSI码及电池有效期. 将开关选择到试验位置,检查是否出现发讯信号。
C:救生圈及舷灯箱1、救生圈驾驶室两翼的快速投放救生圈的脱放插销的活络情况,救生圈的数量(要求不小于4公斤)和烟雾浮灯信号的有效期。
环绕索的状态和与救生圈的连接点。
救生圈标志反光带浮灯效用试验救生索的状态;2、舷灯箱灯泡和颜色遮光板的位置灯箱板的铰链锈蚀情况;D: 应急蓄电池室及报房1、应急蓄电池室外观检查电池间线路连接通风和防爆灯;2、报房应急灯效用试验时钟500KHZ手动报警试验,要求电报员演示应急电池的充电板无线电日志国际电联手册和出版物的有效性;E:救生艇及降落设备.对艇架根部、滑轮和艇架顶部滑轮部位、钢索端部眼板的腐蚀情况作详细检查,用工具敲去表面浮锈,检查结构腐蚀的实际情况滑轮、钢索、艇绞车的保养润滑情况救生艇内吊钩的卸扣、吊环、钩板等部件,钩板与艇底眼板腐蚀情况防荡索的系紧布置、悬顶索情况生艇浆叉和艇底塞的数量和系紧情况艇内物品的系紧情况救生艇环艇索的系紧质量和绳索本身质量,是否霉烂,舭部救生艇滑架完整性和系固情况救生艇舭部扶正杆及其与艇体的连接情况救生艇标志,特别是全封闭救生艇顶部的标志非自扶正救生艇的艇底附加反光带的张贴限位器的就地检查救生艇机的启动和正倒车离合试验要求将艇放到登乘甲板检查登乘梯的踏板和边绳状态。
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

标题:关于救生艇操作和检查相关规定的解释Title:内容:Contents:救生艇是船员在危难时刻的救星,是保证海上人命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但让船员莫名惶恐的是一个统计信息:在救生艇操作事故中伤亡的人比它从海上救起的人还多。
相当一部分船员对放艇操作谈虎色变,宁愿违反规定,也不冒放艇导致事故的危险。
这种思维方式可能导致的直接结果是船舶在港口国检查中被开具缺陷甚至被滞留,而其潜在危险在于救生艇的操作可靠性没法得到验证,船员不熟悉操作要领,以至于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予以使用,甚至导致事故。
公司曾就救生艇降落操作问题与大量船员进行过沟通,了解他们不按规定实施放艇操作的原因,结果发现超过半数人员并不知道如何进行操作和检查能符合SOLAS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规定,只是简单的认为:放艇危险。
最典型的事例是救生艇的自由降落操作,当进一步问起辅助方式降落和模拟方式降落操作时,鲜有人能准确予以解释。
也就是说船员并不一定清楚,即使不必自由降落救生艇,也可以用其他方式的操作满足“公约”的相关要求,保证设备的可靠性,在此,把相关要求进一步予以解释。
一、 从存放位置做必要的移动按照“公约”第III章,第20条6.3的规定:“如果天气和海况允许,货船上除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外,应将救生艇在不载人的情况下从其存放位置作必要的移动,以证实降落设备可正常操作”。
这个操作应每周进行,并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
常见的问题是,没有真正进行检查,没有把检查结果记入“航海日志”,或对自由降落式救生艇记录了同样检查和试验。
这种检查是很容易验证的,因为吊艇钢丝的导向滑轮转动会留下痕迹,如果滑轮轴的润滑油表面干燥且被厚厚的灰尘覆盖,显然没有在近期进行过这种操作。
按规定这种检查的结果应记入“航海日志”重大记事栏,而这一栏只能由大副或船长填写。
如果船舶所配备的救生艇是自由降落式仍每周记录这种检查,很容易招致PSCO对记录真实性的质疑,并提出检查操作的细节问题,这显然给船舶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浅谈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操作原理和保养要点

浅谈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操作原理和保养要点发布时间:2021-05-13T08:50:01.522Z 来源:《中国科技人才》2021年第8期作者:王链升[导读] 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及其承载释放装置解决了传统吊艇架降落救生艇的缺点,具有操纵简单、施放速度快、安全性能好等特点,目前在船上得到越来越多的配置,但由于船员对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装置脱钩原理和维护保养的缺乏,日常保养检查、PSC/FSC检查时频频出现故障或未能达到求生演练脱钩应急效果中远海运散货运输有限公司一、引言自由降落式救生艇及其承载释放装置解决了传统吊艇架降落救生艇的缺点,具有操纵简单、施放速度快、安全性能好等特点,目前在船上得到越来越多的配置,但由于船员对于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装置脱钩原理和维护保养的缺乏,日常保养检查、PSC/FSC检查时频频出现故障或未能达到求生演练脱钩应急效果。
一般来说,救生艇设备事故除了个别人为或偶发性因素外,应该说是可以预防的;由此,设备主管人员对释放装置操作原理的了解和日常维护保养显得尤其重要。
现简单介绍释放装置的操作原理以及维护保养要点,为管理人员提供参考。
二、自由降落式救生艇系留方式自由降落式救生艇是一个独立救生设备,艇艏部向下艉部向上,利用一个艇钩与母船连接存放在母船艉部的抛投滑架上,滑架两侧各配备一组(7个)滑轮。
一般系留方式有四种(见图1),总体而言都离不开液压和芯线两种操作方法。
艇钩不但承载着艇自身和艇员的总重量,还要确保在应急应变时,迅速、安全、简单操作的脱离母船。
相对于传统的重力式救生艇释放,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装置操作比较简单方便安全,但艇钩能否成功快速脱离母船决定着求生成败的最关键步骤,而起决定作用的是救生艇的释放装置。
图1三、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装置操作原理自由降落式救生艇释放装置有液压和芯线(软轴)两种操作方式,是确保救生艇成功脱离母船和安全系留母船的唯一构件,它由两个独立的释放系统及油缸(或软轴)组成,都是通过操作油缸(或软轴)脱钩。
SOLAS公约关于登离船设施的要求及PSC检查要点

SOLAS公约关于登离船设施的要求及PSC检查要点摘要:登离船设施包括供船员、码头工人及其他人员上下船舶和转移引航员的两种装置,SOLAS公约第II-1章第3-9条和第V章第23条对此分别作出规定。
通过分析SOLAS公约规定的演变,归纳对两种登离船设施的公约要求,总结PSC检查时需注意的重点内容。
关键词:登离船设施要求PSC检查要点0引言登离船设施是引航员、船员,以及码头工人上下船舶的根本通道。
很多空载特大型船舶从水面至甲板的高度达数十米,相当于五六层楼的高度。
上述人员在登离船时,一旦设施发生质量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据报告显示,澳大利亚引航员每年因登离船事故的致死率高达0.54%,而该国同期各行业平均工伤致死率仅为0.055%;在日本,登离船事故造成近8%的引航员受伤,约1%的引航员丧生。
为减少引航员伤亡,IMO自1973年的A.275〔VIII〕决议开始,已对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规定进行了5次修订。
而据不完全统计,船员和码头工人由于登离船设施故障导致的伤亡远高于引航员伤亡数据,但对这两类人员登离船设施的规定迟迟未能成文,直到SOLAS公约2021年修正案MSC.256〔84〕号决议在第II-1章新增第3-9条,才弥补了此项空白。
1SOLAS公约对登离船设施要求的演化IMO针对SOLAS公约中关于引航员登离船装置的规定先后通过了5项决议,分别为A.275〔VIII〕、A.426〔XI〕、A.667〔16〕、A.889〔21〕和A.1045〔27〕。
1973年11月20日,IMO 通过?关于引航员机械升降器性能标准的建议?[A.275〔VIII〕]。
该建议分为概述和构造两局部,概述局部列出了7点一般性要求〔例如,设计每人体重为150KG、保养手册和维修记录等〕,构造等局部从组成、机械动力装置、吊索、软梯局部、操作和实验等六局部,对引航员机械升降器的性能标准做出了规定。
1979年11月25日,IMO通过?超大型船舶引航员登离船设施的建议?[A.426〔XI〕],许多观点一直被沿用。
关于IMO通过的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的新要

关于IMO通过的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的新要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新要求救生艇是船只在遇险时的重要逃生工具,在保障船员和乘客生命安全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近年来频繁发生的救生艇事故却引发了人们对救生艇安全性的担忧。
为了确保救生艇的正常使用和乘坐安全,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一系列新的救生艇钩安全问题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IMO通过的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的新要求,以期提高救生艇的安全性。
一、背景救生艇事故频发给船员和乘客的生命安全带来了极大威胁。
旧有的救生艇钩设计存在一些安全隐患,如启动不顺畅、无法快速释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IMO通过了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的新要求,以确保救生艇在遇险时能够正常投放和顺利逃生。
二、救生艇艇钩新要求1. 钩口设计新要求要求救生艇的艇钩钩口必须独特设计,以避免与其他设备发生意外开启。
钩口应具备强大的抗打开能力,能够抵抗外界冲击力,确保艇钩不会在艇艏被浪冲击时意外打开。
2. 快速释放机制新要求还规定了救生艇艇钩必须具备快速释放机制,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将艇钩与救生艇分离。
快速释放机制的设计应简单实用,确保所有的船员和乘客都能够迅速掌握并操作。
3. 耐高温材料救生艇常常需要在火灾等高温环境中使用。
为了应对这种特殊情况,新要求要求救生艇艇钩必须采用耐高温材料制造,能够在高温环境下保持结构完整,确保救生艇与艇钩的连接稳固。
4. 抗腐蚀性能海洋环境中的海水和空气对金属材料有着极高的腐蚀性。
为了提高救生艇艇钩的耐用性和可靠性,新要求规定,艇钩的材料必须具备良好的抗腐蚀性能,能够抵御海水和空气的腐蚀,保证艇钩长期使用的可靠性。
三、实施与监管IMO通过的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新要求将在全球范围内实施和监管。
各国船检机构将对船只进行检查,确保其救生艇及其相关设备符合新要求。
同时,IMO还将建立相关标准和监测机制,对不符合要求的船只进行处罚,并促使其改正违规情况。
四、影响与挑战救生艇艇钩新要求的通过将对造船行业和船舶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与挑战。
救生艇检验要求

救生艇检验要求救生设备是船舶的重要安全设施之一,船舶发生海难事故时,救生设备是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将直接关系到船员的生命安全。
从目前对船舶救生设备的检查和海事局通报的船舶滞留项目统计情况看,救生设备缺陷所占比重相当高。
因此,对救生设备的检验绝对不能掉以轻心。
在日常的船舶检验工作中,必须保证救生设备检验质量和检验到位率。
今天,来和大家谈谈救生艇检验要求。
1)救生艇的稳性与干舷一切救生艇在载足全部乘员和属具时,应具有充裕的稳性和足够的干舷。
检验方法是,当额定乘员的一半坐在艇纵中线一侧的正常位置上时,救生艇的干舷应不小于艇型深的10%。
当艇内载足全部核定乘员和属具时,其干舷高度应不小于艇型深的44%。
2)救生艇的强度一切救生艇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在载足乘员和属具时,能安全降落水中。
并在超载25%的情况下,不致产生剩余变形。
3)艇的长度和重量一切救生艇的长度应不小于7.3米,因特殊原因经验船部门同意时,长度不得小于4.9米。
艇在满载状态下,其重量不得超过20.3吨。
4)救生艇的储备浮力救生艇及玻璃钢舢板应具有一定的内部储备浮力。
为此应采用空气箱或硬质泡沫塑料作为储备浮体,当艇倾覆后除应保持艇自身不沉外,尚能提供每个乘员7.5公斤的浮力。
5)救生艇的水密性每艘救生艇应在建造后未涂油漆之前,进行水密试验。
在艇内载足全部乘员及属具的重量,浮于水面2小时,木质艇渗入艇内的水不得超过内龙骨下边缘,塑料艇不得超过30毫米,金属艇不得有渗水。
6)救生艇的方形系数和舷弧高度救生艇的方形系数应不小于0.64。
木质艇应不小于0.60。
救生艇的平均舷弧高度至少等于艇长的4%,其舷弧的形状近似于抛物线。
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的缺陷及检验
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的缺陷及检验摘要:当前,救生艇事故频频发生,此外,救生艇释放装置的PSC检查缺陷率有增无减。
参照PSC检查项目和检查中常见的缺陷,从安全意识,机组操作技能,机组人员培训等方面分析了缺陷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改进措施。
关键词: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缺陷;检验前言:船舶安全救生主要工具就是救生艇,肩负着沉船的最后希望和使命。
然而,近些年,涉及船舶救生艇的事故,尤其是救生艇承载释放装置事故出现频率很高。
参照近年来GARD协会的统计分析,约80%的救生艇事故是由于救生艇搭载救生艇的故障和人员误操作造成的。
为了大幅度减少救生艇安全事故的频发,提升船员的实际操作技能,通过对装卸船的结构和工作原理的深入探究,详细分析了承载释放装置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
1. 救生艇释放装置的结构与运行原理救生艇艏、静水压力装置以及释放操作手柄等都属于救生艇释放装置。
利用实际操作操舵位置周边的释放手柄来实现救生艇的释放。
为了预防救生艇进入水中之前,不会因为救生人员误操作,导致意外事故发生,使人丧失生命,救生艇配备了包括静水压力下的锁定装置的安全防脱钩系统。
1.1救生艇的艏和艉钩不但具有相同的结构,而且设置的方向是相反的。
1.2回收和释放吊艇钩当救生艇被释放时,需要拉动释放手柄,分离艇钩固定器与凸轮轴,艇钩由于受到艇体的自身重力影响,向后旋转,救生艇离开释放;当要收回救生艇时,其过程刚好与放艇操作相反。
在收回救生艇之前,最值得注意的是确定和检查复位杆是否完全达到复位状态。
因为,目前很多救生艇事故多与复位杆为复位有关联1.3救生艇空载和承载释放操作当救生艇被释放入海时,海水在静水压力下推动锁定装置中的浮体,浮体利用连杆打开游艇控制杆的内锁定杆。
根据上文操作,进行拉动前后艇钩的脱钩上的释放手柄,并且进入船舶水后的释放操作被视为空载释放。
但是当船只处于危险、或弃船状态时,有必要释放救生艇逃生。
可以想象,在大多数情况下,海况非常恶劣、糟糕的。
imo讨论救生艇艇钩问题的情况中国船级社
最终通过针对救生艇艇钩安全问题的一揽子新要求技术管理处年月日闭幕的国际海事组织第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正式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对救生艇钩技术要求的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
该两修正案关于新艇钩的要求将于年月日生效,并要求从年月日及以后建造船舶的救生艇必须配备符合新要求的艇钩。
修正后的要求具体如下(*号者为新增条文):同步脱钩;*虽然有的要求,但艇钩应该在艇完全浮于水上时才能打开。
如果艇没有到达水面,应通过有意的持续的多个动作(包括去除或绕过为防止意外或过早脱钩而设置的安全连锁)才能脱钩。
*不因磨损或错位或钩体及其操纵部分受到意外的力以及横倾至°纵倾至°而脱钩;*上述和所述功能性标准应在工作载荷由变化至时也适用;*除了采用载荷通过艇钩中心的设计(此时救生艇重力能够保持艇钩锁闭)外,艇钩应能在有意通过操纵系统打开前,通过锁定机构对钩子本体的锁定,承受不同条件下的安全工作负荷。
锁定范围,对凸轮轴式(即用凸轮轴对钩子的尾部进行直接或间接锁定的)的艇钩,当承受安全工作负荷时,应在凸轮轴从锁定位置向任意方向转动达°(或根据设计仅单方向转动达°)范围内保持锁定;*为使艇钩具备稳定性,当艇钩完全复位并锁闭时,救生艇的载荷不应导致任何力被传递到操纵系统;*锁定机构不应在艇钩载荷的作用下退转;*如设有静水连锁,该连锁应在救生艇被提升离开水面时自行复位;艇钩应具备两种释放能力,无载释放和有载释放:无载释放是当救生艇浮于水面或艇钩未承受载荷时的释放,不应通过手工从艇钩上摘除吊环或卸扣;有载释放是当艇钩承受载荷时进行的释放,应配备静水连锁或其他机构以确保在救生艇浮于水面前无法释放。
当出现故障或救生艇未到达水面时,如果需要紧急释放,应能超越静水连锁或相似的装置。
该超越功能应被适当保护以避免不当或过早使用。
适当保护包括无载释放不需要的特殊机械保护,以及一个危险标志。
该保护应能被一个有意施加的适当的不大的力破坏,如打破保护性玻璃或透明罩盖。
艇钩系统评估和更改导则
艇钩系统评估和更改导则 艇钩系统是船只起锚、停泊和係泊时使用的重要系统,直接关系到船只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因此,定期对艇钩系统进行评估和更改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将详细介绍艇钩系统评估和更改的导则,以确保艇钩系统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一、评估阶段 1.1 定期检查 定期检查是艇钩系统评估的第一步,可以发现和识别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在定期检查中,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检查艇钩部件的磨损和腐蚀情况; 2)检查索具、链条和绳子的完整性和结构强度; 3)检查锚链和锚桥的连接情况; 4)检查电动工具和手动杠杆的可靠性。 1.2 功能性测试 定期进行功能性测试可以确保艇钩系统在操作时具有正常的工作性能。功能性测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起重杠杆和电锤的升降运动是否流畅; 2)电动工具是否正常启动、运行和停止; 3)电动工具和手动杠杆是否能够承受额定负荷。 1.3 超负荷测试 超负荷测试可以验证艇钩系统在临界条件下的稳定性和强度。在超负荷测试中,应该将系统工作负荷提高到额定负荷的1.5倍左右,并持续一段时间,观察系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和承受额外的压力。 二、更改阶段 2.1 系统调整 根据评估结果,如果发现艇钩系统存在不合理的设计或操作问题,可以进行系统调整。系统调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整电动工具和手动杠杆的安装和连接方式; 2)调整锚链和锚桥的长度和连接点; 3)调整起重杠杆和电锤的停靠位置和移动方式。 2.2 部件更换 如果在评估中发现艇钩系统的某些部件存在严重磨损或损坏,需要进行部件更换。部件更换应依照以下原则进行: 1)更换部件应符合原始设计和制造要求; 2)更换部件应使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替代品; 3)更换部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更换时间和更换原因。 2.3 系统升级 根据评估结果,如果发现艇钩系统已经过时或无法满足当前操作要求,可以进行系统升级。系统升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升级电动工具和手动杠杆的性能和控制系统; 2)升级锚链和锚桥的材质和结构; 3)升级起重杠杆和电锤的工作范围和承载能力。 结论: 艇钩系统评估和更改是船只运行和停泊的重要环节,可以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在评估阶段,应该定期检查、功能性测试和超负荷测试,以发现和识别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更改阶段,可以进行系统调整、部件更换和系统升级,以改善系统的设计和工作性能。通过这些导则的应用,艇钩系统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为船只的安全提供可靠的支持。
救生艇艇架检验方法
2 救生艇释放 2.1 若长时间没有放艇,应 先释放一次后收回,确保 一切正常.人员进入四名 左右,将牛油带上.坐好 后通知外部人员. 2.2 按平常演习要求,将救 生艇绑索解掉,拔出安全 插销. 2.3 开始放艇,直到WIRE 受力.
緊急釋放方法:(救生艇未釋放到水面上)
1.打開保險蓋,將止動桿A拉高,用附配的插銷將止動桿A鎖定。 2.在放低救生艇的同時,將止動桿B扳鬆(逆時針轉九十度),再將手 柄B朝逆時針方向扳動大約九十度。 3.將手柄A朝逆時針方向扳動大約九十度,既可使艇鉤(前、後)同時 脫掉。
图为脱钩后释放器的位置,同时应加牛油,平常不易啊!
5 救生艇收回绑定
救生艇复位好后,回座系好安全带,通知艇外人员.当 艇收回固定好后,人员可以离艇. 将WIRE解掉收 妥,做好记号,下次检查便于找寻.
切记不要堵住小孔(轴隧冷却用)
小孔
3 救生艇脱钩 3.1 当WIRE受力后,艇内 人员就起坐开始脱钩. 3.2 按照救生艇紧急脱 钩方法自动脱钩. 图为脱钩后杆的位置
手柄A
保險蓋
手柄B 止動桿B
止動桿A
插銷
正常釋放方法:(救生艇已釋放到水面上漂浮)
1.當小艇放到水面上漂浮時,將止動桿B扳鬆(逆時針轉九十度),再 將手柄B朝逆時 針方向扳動大約九十度。 2.確定釋放手柄A的推桿已經自動推高(大約要等小艇漂浮後再廿秒 鐘)。 3.將手柄A朝逆時針方向扳動大約九十度,既可使艇鉤(前、後)同時 脫掉。
4 自动释放装置复位 4.1 將手柄A朝順時針 方向扳大約三十度。 4.2 將艇鉤A裝回原來的 位置。 4.3 將手柄A扳回原始 位置(如果是緊急釋 放方式,要將插銷拔 出釋放止動桿A)。 4.4 將手柄B扳回原始 位置,並用止動桿B 鎖定。 4.5 将艇钩B复位,挂在 艇钩A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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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救生艇艇钩系统的公约历史演变及新艇钩系统的PSC检查要点
作者:栾晶晶
来源:《科技视界》 2014年第18期
栾晶晶
(杭州市港航管理局钱江管理处,浙江杭州 310000)
2011年5月20日,国际海事组织第89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闭幕,正式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对救生艇钩技术要求的SOLAS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即MSC.317(89)和MSC.320(89)决议)。
至此,争论了十年之久的救生艇钩技术问题终告一段落,然而,这十年之争究竟缘起何处,我们有必要首先对救生艇艇钩系统的公约历史演变进行回顾和梳理。
1 救生艇艇钩系统的发展历史和公约演变过程
回顾救生艇艇钩系统的公约历史,自SOLAS 1974公约生效以来,主要经历了5代的历史演变过程:
1.1 满足SOLAS 1974公约的第一代艇钩系统
SOLAS 1974公约适用于1974年11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该公约生效后满足要求的救生艇以开敞式救生艇为主。
此种开敞式救生艇的艇钩系统只能在无负荷的情况下首尾方能同步脱钩,其释放装置是靠救生艇重力保持释放装置的锁闭。
此时的救生艇艇钩是一种“呆钩”,即在救生艇降落后完全浮于水面,当绳索已处于不再受力时,船员才可以手动将艇钩摘下。
然而,随着“全封闭式救生艇”的出现以及海难意外情况的突发,常常导致救生艇悬于半空中不上不下,难以用人力进行脱钩。
“呆钩”的危害性备受关注,技术改进在所难免,于是出现了符合1983修正案(MSC.6(48))的新的艇钩系统。
1.2 符合1983修正案(MSC.6(48))的第二代艇钩系统
1983修正案适用于1986年6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本次修改对SOLAS 1974公约附则第Ⅲ章作了全面改写。
符合1983修正案的第二代艇钩系统,可以带负荷并通过联动转杆实现首尾同步释放,这是一个救生艇释放原理的重大革新。
然而,这种救生艇没有静水连锁、复位连锁等保护装置,仅设有一个卸载状况下的保护装置(即安全销),在救生艇回收、放艇、维护、保养过程中,一旦船员发生误操作或安全销蚀穿,很容易发生艇钩系统意外脱开的事故,对于船员生命构成了严重威胁。
1.3 符合1998年生效的LSA规定的第三代艇钩系统
LSA适用于1998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
符合1998年生效的LSA规定的第三代艇钩系统在第二代的基础上最明显的变化是,引入了静水压力释放装置和复位联锁,市场上比较典型的是JX-1型艇钩系统。
然而,即便引入了静水连锁、复位连锁等保护装置,由于船员在释放救生艇后回收过程中,对救生艇回收前锁定机构复位不到位,在演习中发生坠落的情形。
救生艇本来是用以保障人命
安全,但因为此类事故的时有发生,一些船员对救生艇放艇演习胆战心惊。
至此,2008年对
LSA进行了相应修改,也就相应出现了第四代艇钩系统。
1.4 符合2008年生效的LSA修正案的第四代艇钩系统
2008年生效的LSA修正案(MSC.218(82))适用于2008年7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
相应建造阶段的船舶,对原LSAC/N4.4.7.6的内容进行了替换,仔细对比替换前后的内容可见,2008年生效的LSA修正案对原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细化,着重强调了在进行回收救生艇操作时,对船员在救生艇就绪提升前连锁装置复位情况的清楚提醒和准确操作、对于脱开装置状态的清
楚观察和准确判断。
实际上目前很多承载释放钩虽然满足相应的规范的要求,但仍具有潜在的危险,是事故发
生的根本原因。
鉴于此,2011年5月20日闭幕的国际海事组织第 89届海上安全委员会会议正式通过了酝酿已久的对救生艇钩技术要求的SOLAS公约和救生设备规则修正案,并随之出现了
第五代的艇钩系统。
1.5 符合2013年生效的LSA修正案的第五代艇钩系统
2013年生效的LSA修正案(MSC320(89))适用于2013年1月1日以后安放龙骨或处于相
应建造阶段的船舶,而2013年生效的MSC.317(89)决议,在对SOLAS 1974 CIII的修订中,对2014年7月1日之前建造的船舶上的现有艇钩提出3条追溯性要求,要求各国主管机关尽早依
据专门制订的并经MSC89批准的“现有救生艇释放及回收装置评估和更换导则(即
MSC.1/Circ1392)进行按型号的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经各国主管机关上报IMO公示。
对于评估
未通过的艇钩,要求在2014年7月1日后2019年7月1日前的第一次进坞期间,完成对现有
艇钩的改装或更换。
与此同时,我国于2010年初向IMO提案,主张不论在起草新艇钩标准时还是在重新评估现有艇钩时,都可以引入安全冗余的概念。
建议在艇钩的靠近执行机构的位置(如凸轮轴)增加
一套独立于主控制的安全锁定机构。
有了这种技术基础,我国进一步建议可以对不合格的现有
艇钩采用改装方式进行升级,使之满足现有艇钩的自锁性能的追溯性的要求。
在我国代表团的
努力下,2013年对SOLAS及LSA的两个修正案及“现有救生艇释放及回收装置评估和更换导则”保留了对现有艇钩的改装选择,并得到更多的代表团的理解和支持。
按照这样的条款,我国的
救生艇就可以在不用拆下并运回岸上的情况下,在船上进行技术升级就可以符合公约新要求。
2 救生艇新艇钩系统PSC检查的关注要点和常见缺陷
如上所述,救生艇艇钩系统经历了五代的演变,SOLAS公约和LSA都经历了数次的修正案
修正,PSC检查官在检查具体船舶时一定要关注其相应适用的公约、规则和修正案,如果引用
条款不当,容易引发争议和投诉。
针对符合2013年生效的LSA修正案的第五代艇钩系统,笔者认为可以关注的检查要点如下:
2.1 救生艇艇钩系统是否能实现如下功能:当艇钩未复位时,艇钩应不能承受载荷或手柄或安全插销不能恢复到正常位置,且任何指示器不应指示为已经正常复位。
2.2 救生艇钩锁部件能否实现“不能由于活动钩体载荷引起的力而导致开启”。
目前,我国的大部分救生艇生产厂家增加一套独立于主控制的安全锁定机构,相当于第二保险。
也就是说,即便救生艇已经被释放完全浮于水面,通过操作手柄也不能直接脱钩。
还需要先扳动第二
套安全锁定机构,才能扳动艇钩的操作手柄。
2.3 静水压力释放器能否正常工作并在提升离开水面时自动复位。
在检查中,时有出现静水压力装置直通舷外进水管堵死或与艇体脱离从而导致该装置失去功效,静水压力装置与艇体
脱离这一缺陷本身并没有违反公约的规定,只要脱钩装置进行了正确的复位,即使静水压力装
置与艇体脱离,保护装置角可通可手动的形式强制打开,此即说明脱开装置的保护仍然有效,
只是保护装置的打开方式发生了变化而已。
但是,静水压力装置本身是与艇体紧密相连的,这
样便构成了艇体的水密完整性,如果静水压力装置与艇体脱离,则说明艇体的水密完整性受到
了破坏,缺陷性质发生了改变。
如有船员因为不懂静水压力释放器原理,擅自用木塞将艇底连
接口塞住,则属此种情况。
2.4 机械保护(联锁装置)是否进行正确复位。
根据SOLAS公约的要求,每艘船舶都要定期施放救生艇并进行脱钩演示,但部分船舶在回收救生艇前,往往由于疏忽而没有对联锁装置
进行正确复位,这就很有可能导致救生艇在回收过程中会意外脱开事故的发生。
2.5 检查艇员是否能在艇内清楚的看到艇钩钩体或锁定机构已经完全适当的复位,是否有指示器显示和确认锁定机构已经完全适当的复位,并提供具有适当的文字警告,使用彩色标志,图示和/或符号的操作须知。
[责任编辑:汤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