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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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58号(医疗体育类5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58号(医疗体育类529号)提案答复的函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58号(医疗体育类529号)提案答复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9.30•【文号】•【施行日期】2020.09.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卫生应急正文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58号(医疗体育类529号)提案答复的函委员您好: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提升我国医疗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检测能力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药监局,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织牢织密防护网、筑牢筑实隔离墙。

全面做好公共卫生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各项工作。

(一)印发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

我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实施《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重点加强以下方面建设:一是区分县、地市、省、国家疾控能力建设的不同侧重点,支持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现代化建设。

基本实现每个省都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三级(P3)水平的实验室,每个地级市都有一个达到生物安全二级(P2)水平的实验室,提升重大传染病检测“一锤定音”能力和突发传染病防控快速响应能力。

二是结合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建设,全面提升县级医院救治能力,筑牢疫情防控救治第一道关口。

综合考虑城镇化、交通条件、人口规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公共服务需要,强化县级医院(含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传染病区建设。

同时,突出平战转换能力,明确不同人口规模的县在疫情期间开放传染病床位数的要求,以及县级医院重症监护病区、床位扩增要求。

三是以“平战结合、分层分类、高效协作”为原则,构建分层分级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

按照不同规模城市人口,分类明确传染病床位数配置要求。

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管理

院前医疗急救建设与管理

2、依附医院型,如重庆、海南,依托辖区 内医院开展院前急救的模式,在全国占多数。
3、单纯调度指挥型,如广州、珠海,由市 急救指挥中心负责,以若干个医院急诊科成立一 个区域中心,实行分区域分科负责急救模式。
4、联合型,如苏州、镇江,与公安、消防 、交通等多部门联合设置模式,实行资源共享。
各设区市要结合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 医疗服务需求等实际情况,选择符合本地的 发展模式,制定中长期的发展规划,要有前 瞻性,如钦州、防城港、北海等将海上院前 医疗急救/搜救考虑进去,有条件的要规划直 升机停机坪以便空中院前医疗急救的需要。 统筹安排建设进度和建设经费,有计划、分 批次地安排急救中心(站)的建设。
统一调度系统:在实行“统一受理”基础上, 按照“先易后难、逐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 研究“统一调度”的工作机制,适时建立“统 一调度”模式。
统一指挥体系:建立各市统一的指挥体 系。在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和承担重大保 障活动时,各市院前医疗急救中心在当 地卫生计划委的授权下,及时统一指挥 和调度院前医疗急救资源,提高应急反 应能力,提升应急保障力度。
我国院前急救模式
因各地的经济实力、城市规模、急救意 识、服务区域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在设 立院前急救医疗机构时,所采取的院前急 救模式亦不相同。目前我国院前急救大体 上可分为如下模式: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1、独立型——其中有两种: (1)院前院内完善型,如北京120、北京 999,由院前急救科、急诊科、重症监护 室构成,与市政府卫生局、各大医院直接 联系。 (2)单纯院前型,如上海、天津,由急 救中心站及其分站与医院紧密协作模式, 属于集中指挥型。
4、建立院前急救医疗服务的全程监 管机制
县级以上卫生 行政部门要切 实加强监督管 理,落实工作 职责。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4.14•【文号】民发〔2020〕38号•【施行日期】2020.04.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的通知民发〔2020〕3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卫生健康委,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卫生健康委: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和常态化防控相结合的机制与措施,提高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水平,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我们编制了《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2020年4月14日附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精准化精细化指导方案为指导城乡社区根据区域风险等级和疫情实际精准精细开展社区防控与服务工作,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制定如下指导方案: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遵循“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和以县域为单位实施差异化防控的基本要求,根据县(市、区、旗)疫情风险等级和社区疫情划分,科学精准制定实施社区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新冠肺炎治愈患者和解除医学观察人员回归融入社区相关工作,助力全面推进复工复产,努力减少疫情防控对社区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

二、防控策略统筹推进社区疫情防控和服务群众工作,完善城乡社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群防群控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社区经济社会组织积极协同的社区防控组织机制,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社区医务人员为主体,派驻下沉人员、基层民警、其它社区工作人员、入境人员工作(接待)单位代表和入住酒店工作人员、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防控工作队伍,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家庭和个人责任,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供给,充分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引导和激励群众加强自我防护和自我服务,夯实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层基础。

卫生院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5篇)

卫生院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5篇)

卫生院医疗救援应急预案(15篇)卫生院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精选15篇)卫生院医疗救援应急预案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保险健康安全运行,努力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风险,维护稳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工作原则(一)客观性。

在进行社会保险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时要深入了解和掌握情况,力求客观公正地反映事物全貌和事件产生、发展的整个过程,不得主观臆断和猜测。

(二)真实性。

要实事求是地进行风险状况的监测、预警和信息报送,如出现涉及社会保险风险的`情况不得瞒报、欺报,也不得夸大事实或虚报事实。

(三)及时性。

如突发重大事项,要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处理措施并上报。

(四)准确性。

对突发事件的情况上报应先简要说明情况,随后补报详细情况,准确说明事件产生的背景、原因、事态发展的程度及当前采取的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可能出现的状况和建议采取的应对方案。

(五)保密性。

要严格按照《保密守则》的要求,在处臵风险、报送风险信息时特别注意各类信息情况的保密,未经组织批准不得向外界透露风险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组织机构(一)成立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成员:(二)成立社会保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第四条职责由社会保险风险应急处臵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社会保险风险的处臵工作,切实维护稳定。

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充分认识维护社会保险稳定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做好对辖区社会保险风险的监测预警,及时报告突发风险情况,维护辖区稳定。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接收、整理、上报有关信息资料,向领导小组汇报风险突发事件的相关情况;2、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召集相关会议;3、向有关部门通报风险突发事件信息;4、对风险突发事件的处理提出具体的处理建议;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五条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例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分析辖内当期社会保险形势,研究风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制定下一步促进辖区社会保险工作的措施。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十项基本制度)2019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十项基本制度)2019

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十项基本制度)2019为了加强医疗机构的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中的十项基本制度。

这些制度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和严格执行的基本要求,具有“底线性”、“强制性”。

第一项制度是感控分级管理制度,第二项是感控监测及报告管理制度,第三项是感控标准预防措施执行管理制度,第四项是感控风险评估制度,第五项是多重耐药菌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第六项是侵入性器械/操作相关感染防控制度,第七项是感控培训教育制度,第八项是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报告及处置制度,第九项是医务人员感染性病原体职业暴露预防、处置及上报制度,第十项是医疗机构内传染病相关感染预防与控制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发布了《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

该通知提出了以下工作要求: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对感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感控工作是医疗机构开展诊疗活动中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责,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底线要求。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树立底线意识,重视并做好感控工作,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技术标准,提高感染性疾病诊疗防控能力,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传播,杜绝医源性感染发生,防范化解感染暴发风险,切实加强感控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其次,要强化责任意识,落实感控制度要求。

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感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要切实发挥本机构感控委员会的作用,明确感控管理部门、医务、药学、护理、临床检验以及各临床科室的职责分工,压实部门责任,并建立多学科、多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共同开展感控工作。

医疗机构要认真研究贯彻《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基本制度(试行)》,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细化具体制度措施,加强全过程管理。

医疗机构还要加强感控人才队伍建设,确保感控专(兼)职人员配备充足,感控队伍专业结构合理,健全感控人员职业发展路径和激励机制,加大投入倾斜力度,保持感控队伍的稳定性。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1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12号建议的答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12号建议的答复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6712号建议的答复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药品、医护用品供应保障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委工作职能,现答复如下: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建立健全基本药物、急(抢)救药、短缺药和原料药等常用药保供稳价长效机制,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是重大民生关切。

我委高度重视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近年来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国家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会商联动机制(以下简称国家联动机制)作用,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药品供给,切实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同时,我委着力加强卫生应急物资保障、基本药物和国家集采中选药品的配备和合理使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等工作,有效保障人民健康。

二、关于所提建议的答复(一)关于建立完善药品、医护用品清单管理制度,完善省级平台机制。

一是推进落实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按照《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7号)要求,国家实行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制度。

2020年4月,(国卫办药政发〔2020〕我委会同11个国家联动机制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管理办法(试行)》5号),明确国家短缺药品清单的制定原则、程序等工作内容,为国家短缺药品清单和临床必需易短缺药品重点监测清单的制定、发布、调整奠定基础。

二是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用物资保障。

我委在疫情防控工作之初,指导全国卫生健康系统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做好医用物资需求提报,及时汇总反馈给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组紧急调配参考。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1.27•【字号】吉卫基层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卫基层发〔2020〕1号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20〕72号)、《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肺炎机制发〔2020〕5号)、《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筛查等防控工作的通知》(吉防发〔2020〕2号),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安排部署,在上级医院和疾控机构专业指导下,发挥基层网底作用,积极应对和做好在城市社区和乡村的疫情防控工作。

现结合我省实际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合力打赢疫情防控战役。

一、进一步完善预案与相关保障措施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二版)》《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等技术规范,对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转诊要求、院感防控和个人防护等要做到应知应会,并切实用于实际工作。

近期国家将在基层卫生能力建设平台开通线上培训。

乡镇卫生院负责做好乡村医生必要知识的培训。

各地要在2020年1月30日前通过各种形式完成培训工作。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醒目处应有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相关防护措施知识宣传。

3.做好预检分诊工作,参照《加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要求,提前备好《发热门诊病人基本情况登记表》。

2022疫情考题100题

2022新冠疫情防控100题1.我国疫情防控的总策略、总方针和原则是什么?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

2.我国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是什么?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坚决防范境外疫情输入和境内疫情反弹。

3.疫情防控“五早”是什么?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4.如何坚持做到科学精准防控?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措施,进一步加强源头管控,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及时发现散发病例和聚集性疫情,有力、有序、有效处置疫情,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以最短时间、最低代价将疫情控制在最小范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5.哪些方法可以灭活新型冠状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乙醚、75%乙醇、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

6.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染源是什么?传染源主要是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人群普遍易感。

7.新型冠状病毒有哪些传染途径?主要传播途径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中经气溶胶传播,接触被病毒污染的物品后也可能造成感染。

8.奥密克戎变异株的特点是什么?奥密克戎变异株平均潜伏期缩短,多为2-4天,传播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感染剂量更低,致病力减弱,具有更强的免疫逃逸能力。

9.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的范围有哪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人群范围扩大至3岁以上,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原则,鼓励3岁以上适龄无接种禁忌人群应接尽接。

10.18岁以上目标人群如何加强免疫接种?对于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上目标人群进行1剂次同源或序贯加强免疫接种,不可同时接受同源加强免疫和序贯加强免疫接种。

11.如何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坚持预防为主,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突出农村、城乡接合部、公共聚集场所等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推进城乡环境整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设施。

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3篇

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3篇发热门诊,是正规医院门诊部在防控急性传染病期间根据上级指示设立的,专门用于排查疑似传染病人,治疗发热患者的专用诊室。

WTT今天心准备了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三篇,有所帮助!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诊室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1篇为了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对策,实行四早措施,补充短板、堵塞漏洞、强弱项,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对策的发热门诊等医疗工作的通知》(国卫事务所医信〔2021〕452号)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方案的通知》(粤卫计划书〔2021〕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实际,发行《医院发热门诊和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请认真执行。

一、发热门诊建设内容。

发热门诊建设遵循平战结合原则,在满足日常感染性疾病诊疗服务和医院自身发展需求的同时,经过具有应对重大疫情能力的前期工作,确定发热门诊在原感染科门诊区域扩建,路线方便,与普通门诊(急救)等区域有实际物理隔离屏障,远离儿科等区域,与其他建筑、公共场所保持一定距离,具有独立出入口,使患者运输变得容易。

满足三区两通道安装要求,科学合理安装医疗功能区,配备相应设备设施,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在发热门诊实现挂号、收费、检测、影像检测、医疗处置和取药等一体化服务。

配备符合数量和能力要求的医生、护士,建立24小时接受诊察的健全各规章制度、职场责任和相关诊疗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

发热门诊建设标准见配件。

二、发热诊室建设内容。

发热诊室应设在发热诊所相对独立的区域,通风良好空调通风系统独立安装,4间诊室和2间留观室,配备必要的诊疗设备和足够的医疗防护装备。

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高年资医师,接受传染病知识训练,负责诊断、鉴别诊断,满足发热患者的初步调查、运输需求。

在入口处设置明显的标记,引导发热患者到发热诊所就诊。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1.11•【文号】•【施行日期】2022.01.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标准化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委机关各司局,中国疾控中心、统计信息中心、医管中心,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各标准专业委员会,有关社会组织:现将《“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2022年1月11日“十四五”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规划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

卫生健康标准是实施卫生健康法律法规、落实卫生健康政策规划、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技术保障。

为了以标准化助力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根据《标准化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我国卫生健康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标准体系初步形成,标准管理体制逐步完善,标准质量持续提升,标准化领域不断扩展。

2019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成立第八届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下设卫生健康信息、医疗卫生建设装备、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营养、环境健康、学校卫生、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服务、医院感染控制、护理、临床检验、血液、基层卫生健康、消毒、老年健康、妇幼健康、职业健康、放射卫生等21个标准专业委员会。

先后印发《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章程》《卫生健康标准管理办法》等标准管理制度。

“十三五”时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共发布卫生健康标准597项,广泛应用于监督执法、业务指导、技术服务、安全保障各方面,同时启动了强制性标准及重要推荐性标准的实施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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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7.09
•【文号】国卫办医函〔2020〕557号
•【施行日期】2020.07.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传染病防控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进一步提高院前医疗急救应对能力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已进入常态化防控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做好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医疗服务保障,确保院前医疗急救转运安全高效,医疗机构接收迅速顺利,有效提升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能力,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院前医疗急救能力建设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强化政策协调衔接,统筹推进院前医疗急救事业健康发展。

结合城乡功能布局、人口规模、服务需求,科学规划院前医疗急救网络布局。

整合资源加大投入,提高救护车配置水平,特别是提高负压监护型救护车比例。

加强院前医疗急救人才培养,提高院前医疗急救质量与效率。

加强质量控制,确保院前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安全。

二、加强管理,确保转运工作高效安全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七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六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等文件要求,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整体安排和实际情况,制订辖区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院前医疗急救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转运流程、信息上报、个人防护要求、车辆装备洗消、医疗废物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监督急救中心和网络医院切实落实,在及时高效完成转运任务的同时,最大程度降低转运过程中的传播风险和医患交叉感染风险。

三、统筹安排,专车执行高风险任务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的转运指挥调度工作,指导辖区急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划拨一定数量的负压救护车辆和专业人员,成立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采取平战结合管理,“战时”全力承担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发热相关病例的转运任务,平时承担日常院前医疗急救任务。

在急救中心和定点收治医疗机构,设置专门区域停放新冠肺炎疫情转运救护车车辆,建立标准化洗消中心,严格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对转运车辆、医疗设备等进行终末消毒。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调度水平
国家卫生健康委建立院前急救工作信息上报机制,依托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建立全国院前急救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急救相关信息管理,健全急救系统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智能化预警多点触发能力。

各地要加强急救中心信息化建设,推动与通信、公安、交通、应急管理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的急救调度信息共享与联动,提高调度效率,探索居民健康档案与调度平台有效对接,提高调度水平,指导辖区急救中心制定相关调度原则和具体要求,有效提高指挥调度和信息分析处理能力。

各急救中心要加强调度人员培训,在调度环节加强问询,准确掌握有关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分类调派。

受理有发热、呼吸系统症状患者急救电话时,必须主动询问两周内旅行史、居住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相关情况,自述有相关流行病史且患者病情稳定的,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有相关流行病史且病情危急或不明的,或无相关流行病史的,就近派遣日常急救车组执行任务,并加强个人防护;受理无接诊高度疑似发热病人条件的医疗机构请求转运相关病人的急救电话时,派遣新冠肺炎疫情转运车组执行任务,迅速将患者转运至辖区指定定点医院。

五、院前院内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效率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按照有关要求加强医疗机构急诊、发热门诊管理,确保医疗机构与院前急救网络有效衔接,要求医疗机构间转接病人前必须做好信息对接,缩短院前院内交接时间。

对于新冠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发热相关病例等,提前预留接诊区域妥善安置,做好医护人员防护,入院立即进行相关检查尽快明确诊断,完善院内流程,整合呼吸、重症等相关科室,迅速开展救治,提高救治效率。

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指导职责,加强对辖区内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实施情况的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综合评价院前医疗急救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0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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