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服务贸易统计编制法介绍
海关总署解读服务贸易的统计法则

海关总署解读服务贸易的统计法则仍在逆差中的服务贸易将是中国外贸的增长点,精确统计才能为政策制定提供风向标。
服务贸易统计是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以及科学发展服务贸易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制定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是成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必要条件。
从成功开展服务贸易统计的国家或地区看,都是在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有效地开展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
美国国会于1985年通过了《国际投资和服务贸易调查法》(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and Trade in Services Survey),授权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为美国服务贸易的首要统计机构和首要发布机构,并授权BEA进行各行业服务交易的强制性调查以及国际直接投资的强制性调查,从而保障了美国服务贸易统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中国香港则根据《普查及统计条例》(第316章)及其附属法例搜集服务贸易统计数据,这是香港服务贸易统计领域最重要的立法。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缺乏服务贸易统计归口管理部门,中国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明显落后于发达国家(地区)。
“十一五”规划明确了中国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目标,对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也提出了迫切需求。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与国家统计局遵循国际标准,并结合近年来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情况和特点,联合制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于2007年11月联合发布(商服贸发[2007]464号),并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以科学、有效地组织中国的服务贸易统计工作,为国家制定服务贸易政策提供数据信息服务。
按照国际规范与标准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设定了中国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和内容。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采纳了联合国等六大国际组织共同编著的《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中所建议的服务贸易统计基本框架。
根据《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建议的基本原则,国际服务贸易统计遵循《服务贸易总协定》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定义,确定以四种供应模式,即跨境提供、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作为服务贸易统计的范围。
新加坡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具体承诺减让表

新加坡在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中的具体承诺减让表服务提供方式: (1)跨境交付 (2)境外消费 (3)商业存在 (4)自然人流动4 包括声音、数据和传真服务。
5 移动通信服务不包括公共移动宽带多媒体服务和公共固定无线宽带多媒体服务。
新加坡的减让表中不包括的社会服务种类1.针对以下人员、提供食宿的法定监护服务(CPC 9331)a)依据《妇女宪章》第160部分,居留在庇护所的妇女和女童(CPC 93312);b)依据《儿童与少年法》第8部分,居留在庇护所的儿童(CPC 93312);c)依据《儿童与少年法》第44部分(1)(f),受到拘禁的青少年或儿童,或依据《儿童与少年法》第44部分(1)(g),在“认可学校”1实行缓刑的青少年或儿童(CPC 93319);d)依据《儿童与少年法》第44部分第(ii)条,同意在获得认可的家庭接受法定监管的青少年或儿童(CPC 93312);e)依据《缓刑法》第12部分,应居民要求在获得认可的机构实行缓刑的人员(CPC 93319)。
2.针对以下人员、不提供食宿的法定监护服务(CPC 9332)a)依据《儿童与少年法》第49部分第(i)条,接收指定的福利官员监管的儿童和青年(CPC 93329);b)依据《缓刑法》第5部分,没有应居民要求而在获得认可的机构实行缓刑的人员(CPC 93329)。
减让表说明:1.本出价中对服务业部门的分类基于联合国统计署1991年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CPC)。
各部门的排序依据1991年7月10日发表的WTO文件MTN.GNS/W/120中所包含的“服务部门分类表”。
2.出价表中的“**”符号表示某个CPC编码下的具体承诺并不适用于该编码范畴内的所有服务。
3.“*”表示因缺乏技术上的可行性而不作承诺。
1《儿童与少年法》第44部分(1)(g)中的“认可学校”并不是主流教育机构,而是为青少年罪犯提供的羁留场所。
青少年罪犯被羁留在“认可学校”中进行改造,而不是接受正式教育。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是一套覆盖全球的规范化统计制度,旨在为服务贸易的数据收集、分析及政策制定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撑,进一步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国际货物贸易统计制度,20世纪70年代,为满足各国对服务贸易数据的需求,联合国和其他国际组织开始推动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建立。
1986年,第一次全球服务贸易统计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制定了《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CPC)》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此后,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不断完善和发展,补充了更多的服务贸易类别和统计项目。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的核心是CPC,它是指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分类,是唯一由联合国统一制定的服务贸易分类标准。
CPC将服务贸易分为12大类,包括旅游、运输、通信、建筑、金融、知识产权等。
每个大类下还有细分子类别,以便更准确地描述、统计和分析服务贸易。
通过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各国可以准确地测量和比较国际服务贸易的规模、增长和结构,评估服务贸易对经济增长、就业和国际竞争力的贡献,制订有关服务贸易政策和规划。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也为国际组织和学术界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来源,以研究服务贸易的趋势、模式和影响,从而制定更具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的政策。
然而,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一些服务贸易的界定存在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如跨境电商、云服务等,导致对这些服务贸易的统计存在困难。
其次,不同国家对服务贸易的数据收集、处理和报告方式不同,影响了数据的比较和合理性。
最后,一些服务贸易虽然很重要,但不存在统计项目,如创新服务、环保服务等,不能给出准确的数据支撑。
因此,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些问题和挑战,各国需要加强国际合作和协调,优化统计方法和技术,不断拓展统计项目和细分子类别,提高服务贸易数据的质量和可信度。
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促进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1)解析

国际经济与贸易 吴飞霞
第二讲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
教学内容
BOP统计 FAT统计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手册》
(UN、EU、IMF、OECD、UNCTAD、WTO)
形成国际服务贸易统计基本框架。
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 ( Balance of Payments 简称BOP )
通过本国境内的外国附属机构所提供 的服务贸易(Foreign Affiliates Trade 简称FATS)
特许使用项目(许可证等) 其他私人服务
股息(包括利润) 利润
国外再投资的收益 其他资本净收益
说明:要素服务贸易专指资本服务收益流量的跨国转移。
非要素服务贸易项目=国际服务贸易项目-要素服务贸易项目
=(经常项目-商品贸易项目-单方面转移项目)-要素服务贸易项目
特点
国际服务贸易只是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性贸易, 以国境统计的分配
提供方式 BOP统计
FAT统计
运输(大部分)、通信、保险、金融、特许
跨境交付
使用费、版权许可费;(部分的)计算机和 信息服务,其他商业服务,个人文化和娱
乐服务
旅行(旅行者购物除外),在外国港口修理船 境外消费 只(货物),部分运输(在外国港口对船只
进行支持和辅助服务)
BOP统计
内含于国民经济核算的国际收支统计核算体系
国际标准
IMF 《国际收支手册(第五版)》BPM5
统计对象
一国居民与非居民之间的服务贸易
统计范围
跨境交付、境外消费方式的全部和商业存在、自然 人流动方式的一部分
中国的沃尔玛向中国公民提供的服务属于 服务贸易吗?
美国医生在新加坡为日本患者提供心脏移 植手术属于服务贸易?
浅析服务贸易统计制度

浅析服务贸易统计制度摘要:对于国际贸易而言,其所含增值税的中性属性主要是依据“消费地原则”得以体现的。
在货物贸易过程中,原则上应是消费地原则与出口退税以及进口征税相关政策之间相对应,可是因为一些服务贸易消费的所属地较难确定,使得对增值税的重复征收以及相关征税问题尤为明显。
本文将以服务贸易为基本点,对其统计制度的跨境服务增值税政策进行简要分析。
关键词:服务贸易统计制度;跨境服务;增值税政策1引言对于现阶段增值税理论及其实践而言,其主要将视线聚焦在服务“消费地”的有效识别机制建设上,在很大程度上将跨境服务以及“服务进出口”的有关概念及其范围进行模糊化。
单方面提出“服务出口零税率”这一内容化,这也恰恰违反了关于增值税的消费地准则。
积极汲取国际贸易相关统计制度的重要研究成果,能够为我国服务贸易领域中的增值税政策方面研究开辟全新的道路,也能为服务贸易增值税政策的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2简述我国服务贸易统计制度在两千零六年,服务贸易统计这一概念而言在我国产生,依据三年前进行修订的有关国际服务贸易中统计监测制度的相关规定,这一制度把我国服务贸易统计输出范围进行了如下划分:(1)将自然人移动划分为统计领域。
这一统计主要是针对我国境内居民借助自然人移动模式在境外对其提供相应服务,或是非居民自然人在我国境内通过自然人移动模式对其提供相应的服务。
经我国商务部门统计而发布有关数据显示,这些数据绝大多数体现在对服务进出口方面,主要涵盖了海陆运输服务、旅游服务等相关服务;(2)对国际附属机构提供的服务贸易进行统计。
其主要包含非居民以直接投资这一方法对我国境内企业在国内进行的服务销售进行控制;或是我国境内居民借助直接投资这一方法,控制跨国企业而在所处国以及相关地区的境内开展的服务销售活动;(3)对于服务进出口进行统计。
这一点主要涉及的是,我国居民对境内与境外非居民所提供的相关服务,也就是所谓的服务出口;而所谓的进口服务则是指,非居民境外以及境内的我国居民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统计与数据分析

国际贸易中的贸易统计与数据分析在当今全球化的时代,国际贸易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准确的贸易统计和数据分析是指导政府决策、制定贸易政策以及评估贸易前景的关键因素。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的贸易统计方法以及数据分析的重要性。
一、贸易统计方法1. 出口和进口统计在国际贸易中,出口和进口统计是首要的数据来源。
各国的海关机构负责收集和编制贸易数据,记录商品的价值、数量、国别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国际贸易的统计数据可以根据商品的分类、国家/地区等进行归档,以便更好地进行数据管理和分析。
2. 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统计除了货物贸易的统计数据,服务贸易也是国际贸易中重要的一部分。
服务贸易包括旅游、金融、保险、咨询等方面的交易。
了解和记录服务贸易的数据对于评估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国际竞争力至关重要。
3. 跨境投资统计跨境投资也是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之间的直接投资(FDI)和证券投资(portfolio investment)都需要进行统计分析。
这些统计数据可以帮助政府和投资者评估外国直接投资的风险和回报,并制定相应政策。
二、贸易数据分析的重要性1. 经济增长评估贸易数据分析可以提供各国经济增长的指标。
通过分析国家的出口和进口数据,可以评估一个国家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和竞争力。
经济学家和政策制定者可以利用这些数据来预测和制定相关政策,以实现经济增长。
2. 贸易平衡评估贸易数据分析还可以用于评估国家的贸易平衡。
贸易顺差或逆差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分析贸易数据,政府可以了解其贸易平衡状况,并相应地进行调整。
3. 监测市场变化贸易数据分析还可以帮助企业监测市场变化。
通过分析进口和出口数据,企业可以了解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策略,以应对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
4. 贸易政策制定贸易数据分析对于制定贸易政策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通过分析贸易数据,了解本国和其他国家的贸易结构,判断贸易壁垒的影响以及优化贸易政策。
第四章 国际服务贸易法
第二节 国际货物运输法
• • • • 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二、班轮运输和租船运输 三、提单 四、承运人的责任
一、国际货物运输概述
(一) 国际货物运输 国际货物运输是承运人受托采用一种或多 种运输工具或运输方式将托运人或发货人托 运的货物从一国境内的某一地点运至另一国 境内的某一地点的运输。 (二) 国际货物运输方式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 *国 际航空货物运输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 *国际 货物多式联运 (三)国际货物运输法:指调整货物跨国境运输的 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题
• 设提单收货人栏填写的是“凭指示”的字样, 船名一栏写明“大洋号”,运费一栏写明“运 费到付”,请问关于此提单下列选项哪个是正 确的? • A.该提单是指示的、运费预付提单 • B.该提单是指示的、已装船、运费预付提单 • C.该提单是记名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 D.该提单是指示的、已装船、运费到付提单
二、 承保风险与损失
• (一)承保的风险 • (二)承保的损失
(一)承保的风险
• 1.海上风险(Perils of Sea) (1)自然灾害 (2)意外事故 • 2.外来风险(Extraneous Risks)
例题
• 1、下列哪些风险属于外来风险? • A.短量 B.锈蚀 C.台风 D.触礁
• 2、运输货物的船舶在海上航行时遭遇 飓风的袭击,属于什么风险? • A.海上风险 B.自然灾害 • C.外来风险 D.意外事故
(三)国际服务贸易法
国际服务贸易法是调整服务跨国交易的各 种法律规范的总和。
例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GATS中所列举的国际服 务贸易的是哪几项? A.美国留学生大卫在北京某小学讲授英 语课程 B.法国家乐福超市集团在中国各大城市 设立分店 C.美国某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 D.中国某旅游公司组团到澳大利亚14日 游
国际服务贸易统计方法
FAT统计
母国 东道国 其他第三国
商品与服务
商品与服务
的跨境交易 的跨境交易
居民
居民
居民
(核心是非跨境交易)
五、我国服务贸易统计的现状及研究进展
《服务贸易总协定》( GATS) 中将服务贸易界定为跨境 交付、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四种模式。在 国际双边和多边谈判中,各国也是围绕四种模式分行业 做出承诺并进行服务市场的开放。长期以来,我国服务 贸易统计数据来源仅依赖于国际收支平衡表中“经常项 目”中的“服务”项下的数据。由于 BOP 统计体系的 数据收集着眼于“属地”原则,而 GATS 中的服务贸 易则着眼于“属人”原则,两者概念上的差异使得依据 BOP 收集的服务贸易数据并没有真实有效地反映我国 服务贸易应有的内容。 我国对服务贸易统计的研究最早是从 20 世纪90 年代 末开始的。 围绕我国服务贸易统计方面的问题,我国 学者主要进行了如下研究。
1. 在对服务贸易数据的估算方面 王亚菲( 2006) 对 GATS 与各种统计框架概念、定义和 分类的协调一致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并估算出 1997 - 2004 年我国服务贸易四种模式的量值 2008 年; 研究 了模式 4 的统计范围和数据来源,提供了关于自然人数 统计的数据来源和初步列表。对于模式 4 提供服务的价 值,主要研究了模式 4 与 BOP 和 SNA 的对应性,并对 有关货币指标进行了改进来评估模式 4 的服务价值。 王丹丹( 2009) 运用 2004 年经济普查数据,运用分支机 构所处的行业、企业单位数、雇员人数和营业收入等指 标近似估算了我国内向 FATS 的规模。
BMP5把国际服务贸易界定为某一经济体中居民和非 居民之间进行的服务贸易。 界定是否是国际服务贸易的标准体现的是一种属地原 则 居民、非居民是以“经济中心所在地”为标准来确定 的 地——指某经济机构单位的“经济中心”所在的“经 济领地” 服务贸易的提供方、接受方(消费者)的经济中心地 在同一个经济领地(通常为主权国)内,该交易记录 为该主权国的国内服务贸易,如果不在同一国家内, 该服务交易应记录在交易各国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上, 而成为国际服务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