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工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5篇)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本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结案后及时归档。
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文件材料的收集管理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备案。
会议文件由行政收集。
三、归档范围1、重要的会议材料,包括会议____、报告、决议、总结、典型发言、会议记录等。
2、本公司对外的正式发文与有关单位来往的文书。
3、本公司的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
4、本公司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书等文件材料。
5、本公司职工劳动、工资、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四、归档要求1、档案质量总的要求是。
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归档的文件材料种数、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3、在归档的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不得分开,文电应合一归档。
4、不同年度的文件一般不得放在一起立卷;跨年度的总结放在针对的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的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
5、档案文件材料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其它文件材料依其形成规律或特点,应保持文件之间的密切联系并进行系统的排列。
6、案卷封面,应逐项按规定用钢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
五、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等工作。
2、按照归档范围、要求,将文件材料按时归档。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范文

交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工技术文件的管理,规范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复、备案和归档工作,提高工程交工质量,维护国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工程的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复、备案和归档工作。
第三条交工技术文件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方案、技术规范、工艺流程、检测报告等文件。
第四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复、备案和归档工作应当遵循合法、科学、严密、标准的原则。
第五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审查、批复、备案和归档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术能力的单位或个人负责。
第六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交工技术文件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二章编制和审查第七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应当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确保其合理、科学、可行。
第八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审查应当由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九条交工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审查过程中,应当注意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要求,防止出现浪费和污染。
第十条交工技术文件应当明确工程质量目标、施工工艺和安全措施,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和持久。
第三章批复和备案第十一条交工技术文件的批复应当由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确保其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交工技术文件的批复单位应当及时且准确地出具批复文件,明确批复的内容和要求。
第十三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备案应当及时进行,确保其保存完整、无遗失和损坏。
第十四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备案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备案管理制度,确保备案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四章归档和利用第十五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其保存和利用的安全、方便和可靠。
第十六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归档工作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第十七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单位应当加强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第十八条交工技术文件的归档单位应当根据需要提供档案查询和复制的便利条件,促进交工技术文件的利用。
档案管理制度移交时间

一、引言档案作为国家、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重要资料,对于维护历史真实、保障合法权益、促进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移交时间1.档案移交时间应遵循以下原则:(1)档案形成单位在档案形成后的次年6月30日前,将应移交的档案全部移交至档案管理部门。
(2)因特殊情况,确需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档案移交的,应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期移交。
2.具体移交时间如下:(1)年度档案:在次年6月30日前完成移交。
(2)月度档案:在次月5日前完成移交。
(3)临时性档案:在形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
三、档案移交程序1.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档案分类、整理、鉴定、归档等要求,将应移交的档案整理成册,编制《档案移交清册》。
2.档案形成单位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档案移交清册》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3.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移交手续,签署《档案移交书》。
4.档案管理部门将移交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上架,确保档案安全、完整。
四、档案移交注意事项1.档案移交过程中,档案形成单位应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不得随意删改、销毁档案。
2.档案移交过程中,档案形成单位应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档案的验收、登记、上架等工作。
3.档案移交过程中,如发现档案存在问题,应及时向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共同协商解决。
4.档案移交后,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定期对档案进行查阅、借阅、归还等工作。
五、档案移交责任1.档案形成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完成档案移交工作。
2.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移交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档案移交工作的顺利进行。
3.档案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移交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保密。
六、附则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制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

档案交接管理制度一、背景与目的在企业或组织中,档案交接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它关系到企业信息的安全、规范和连续性。
为了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高效交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档案交接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各类档案的交接和管理。
三、定义1. 档案:指企业生成和接收的各类文件、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
2. 档案交接:指原负责人将自己手中的档案交接给新负责人的过程。
3. 负责人:指档案的保管人员或相关人员。
四、档案交接的要求1. 新旧负责人应提前开展交接准备工作,明确档案种类和数量,并制定交接计划。
2. 档案交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记录交接时间、地点、人员和档案清单。
3. 新负责人在接收档案后,应核对档案清单,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4. 如发现档案有遗漏或损坏的情况,应及时与原负责人联系并记录。
5. 新负责人应熟悉档案的内容和使用方法,确保能够进行正常的档案管理工作。
6. 档案交接完成后,新旧负责人应签字确认,并归档记录,作为后续监督和评估的依据。
五、档案交接的程序1. 提前准备:新旧负责人应进行交接准备工作,包括制定交接计划,清点档案数量和种类等。
2. 确认交接地点和时间:新旧负责人共同确定交接地点和时间,以便进行交接工作。
3. 档案清点:新旧负责人一起核对档案清单,并比对实际档案,确保一致性。
4. 确认档案准确性和完整性:新负责人对档案内容进行核对,确保档案的准确和完整。
5. 档案交接记录:交接过程中应有专门的人员记录交接情况,并由新旧负责人签字确认。
6. 完成档案交接:新负责人接收档案后,原负责人退出,并做好档案交接记录的归档工作。
六、档案交接的责任和义务1. 原负责人的责任:原负责人应按照交接计划和程序,及时、准确地交接档案,并向新负责人提供必要的档案使用指导。
2. 新负责人的责任:新负责人应认真核对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及时向原负责人汇报档案交接情况,确保顺利交接。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导读:规章制度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档案管理制度】目的对项目资料和竣工档案资料进行有效的管理和利用,确保公司在任何场合使用的工程图书资料为完整、系统的现行有效版本。
范围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所有工程档案资料的采集、归档、保管、借阅和销毁。
职责项目部的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的采集、整理和管理,工程完工后,负责把项目资料和竣工资料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项目经理负责对移交总裁办的档案进行审核。
内容4、1 项目资料的控制4、1、1 采集、进库和保管4、1、1、1 做好收文发文登记4、1、1、2 工程项目过程中,总裁办统一采集的所涉及该项目的上级批文、政府批文、土地合同、报建资料、工程合同以及各类证书在产生后,及时把复印件送至项目档案管理员保管,工程竣工前,再把相关资料的原件移交项目部,准备办理竣工验收。
4、1、1、3 工程项目竣工后,项目部应将施工过程中的重要文件、数据以及具有参考价值的资料和电子文档,归纳、整理、附上移交文件清单,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移交总裁办统一管理。
2 归档工程项目过程中,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应按不同专业和文件类别进行分类、编号、装盒标识,并分别存放。
4、1、2、1 公司所开辟的项目均有项目名称,且档案盒使用统一的标识。
4、1、2、2 文件类别: 1 土地合同类,包括上级批文、合作协议、土地合同等, 2 政府批文类,如计划批文,3 “五证”,包括用地许可证、规划许可证、投资许可证、预售许可证、开工许可证, 4 合同类,包括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等, 5 项目发展类文件,包括项目进行过程中的各种中间报建报批文件等, 6 施工资料和监理资料,包括真实、准确地反映工程建设活动和工程实际状况的文件, 7 竣工验收类,包括专项验收 8 证, 8 图纸类,包括项目的各专业图纸及 CAD 电子文件、设计变更、签证、洽商等。
4、1、2、3 编号项目档案管理员对所接收的项目资料,在专业不同的基础上分类后按接收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并在首页打印出目录表。
档案管理人员制度

档案管理人员制度•相关推荐档案管理人员制度(通用15篇)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档案管理人员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管理人员制度篇1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宣传、贯彻国家颁发的《档案法》、《保密法》的规定,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严守机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二、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档案的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
三、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搞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编目、统计工作,千方百计地维护档案的完整齐全,延长使用寿命。
四、档案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对所属机构档案的管理,并进行监督指导。
五、档案工作人员必须维护档案的安全,落实好安全措施,必须严格履行档案的利用审批、登记和档案接收、移出、交接手续。
六、档案工作人员必须搞好档案上架排放,分类编目、编制检索工具和资料汇编,热情、周到地为利用者服务。
七、对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丢失、失密、泄密的档案工作人员,要追究政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者要追究法律责任。
档案管理人员制度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
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二章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第五条归档范围(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交通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交通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我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涉及档案管理的部门、岗位和个人。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2. 完整性、准确性原则;3. 安全性、保密性原则;4. 有效性、利用性原则;5. 规范化、制度化原则。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1. 按内容分类:分为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等;2. 按保管期限分类:分为永久、长期、短期;3. 按载体形式分类: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缩微档案等。
第五条归档范围:1. 企业的各种文件、报告、总结、计划、决议、会议记录等文书档案;2. 企业的设计文件、技术标准、试验报告、工艺规程等科技档案;3. 企业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档案;4. 企业的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档案等人事档案;5. 企业的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等声像档案。
第六条归档程序:1. 归档材料必须经过整理、鉴定、编号、登记、装订等程序;2. 归档材料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规范要求;3. 归档材料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送交档案管理部门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档案保管: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2. 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种类、保管期限、载体形式等进行分类存放;3. 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火、防盗;4.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八条档案利用:1.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a. 需要优先;b. 符合法律法规;c. 保密原则;d. 不得随意借阅、复制、泄露;2. 档案利用应办理借阅手续,借阅人应按规定时间归还;3. 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档案查询、复制等服务。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九条档案鉴定:1. 档案鉴定应定期进行,一般每年进行一次;2. 档案鉴定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专家参与;3. 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a. 实事求是;b. 科学合理;c. 依法依规。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

档案移交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档案移交工作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移交的范围和内容1. 档案移交的范围包括: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人事档案、财务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2. 档案移交的内容包括: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三、档案移交的责任和义务1. 档案移交工作由单位档案部门负责,档案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移交岗位,并配备相应的档案移交人员。
2.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具备档案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负责档案的归档、借阅、复制、销毁、鉴定、整理、装订、保护、利用等工作。
3. 档案移交人员应当对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四、档案移交的程序和流程1. 档案归档: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范围和归档时间,将形成的档案材料分门别类,移交档案部门,并办理交接手续。
2. 档案借阅: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借阅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3. 档案复制: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复制程序和权限,办理档案复制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和安全。
4. 档案销毁: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销毁程序和权限,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5. 档案鉴定: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鉴定程序和权限,对档案的价值和保管期限进行鉴定,确保档案的保存价值和保管期限的正确性。
6. 档案整理: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整理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7. 档案装订: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装订程序和标准,对档案进行装订,确保档案的耐久性和美观性。
8. 档案保护: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保护措施,对档案进行保护,确保档案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9. 档案利用:档案移交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利用程序和权限,对档案进行利用,确保档案的服务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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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健全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规范交工档案管理制度,提高档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切实保护和利用企业交工档案,现制定本《交工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相关交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档案保管人员
1.档案室管理员需具备相关档案管理专业知识,熟悉企业业务,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
调能力。
2. 档案室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工作职责,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3. 档案室管理员有义务不断提升自己的档案管理水平,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四、档案保管要求
1. 档案室管理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档案室的位置,经过规划布局,保持干净整洁,
保持通风透气。
2. 按照档案种类合理摆放档案件,并严格控制档案室出入口,加强保密教育。
3. 对于重要的档案件,应加以密封及标记,严格保密,做到堵塞一切可能泄密的渠道。
4. 每个档案室都应设置防火、防潮等设备,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五、档案采集
1. 档案室管理员应对企业每一份交工档案进行定期收集整理,并建立档案库。
2. 对于档案的收集,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不得简单粗糙地收集整理。
3. 对于已经所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归档工作。
六、档案检索
1. 档案室管理员应对已经归档的交工档案进行设置有效的检索方法。
2. 检索的时候,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检索,并将检索结果如实记录。
3. 对于检索中所涉及到的档案,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提供,做到保密,确保档案的
安全性。
七、档案利用
1. 档案室管理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档案利用,不得擅自利用档案。
2. 对于档案利用的申请,应及时作出答复,并进行记录。
3. 对于档案利用所涉及到的档案,必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
八、档案保管期限
1. 档案室管理员应在档案被确定保管期限时,及时对档案进行设置有效的保管期限。
2. 对于档案的保管期限,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设置,不得擅自修改。
3. 对于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九、档案借阅
1. 对于有借阅需求的档案,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借阅。
2. 对于档案借阅,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不得擅自处理。
3. 对于档案借阅的时限,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设置。
十、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
1. 档案室管理员在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进行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2. 对于档案管理中的一切问题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按照领导的指示进行处理。
3. 档案室管理员有权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对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
十一、惩罚措施
1. 对于严重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人员,应根据相关制度进行惩罚。
2. 对于档案管理中的违规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
3. 对于档案管理中的主要责任人,存在严重违规行为的,应根据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十二、附则
1.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企业领导。
2.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交工档案管理制度》,此制度未尽事宜,由企业领导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