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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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安全绩效考核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安全生产职责和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及失职行为,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与业绩考评管理办法》(阿正矿〔2017〕45号)及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仅适用于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本着“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目标与考核奖惩相结合,达到实现安全目标管理的目的。

第四条安全生产目标

(一)无生产性工亡事故(包括初步认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伤事故)

(二)无重大交通事故(含负对等责任及以上。重大事故指一次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3人以上,或者直接经

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事故)。

(三)无重大生产性火灾及爆炸事故(重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事故)。

(四)无重大设备事故(重大事故指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五)无一般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公共安全事件。

(六)负伤率3‰以下;重伤率1‰以下。

(七)粉尘合格率达到95%以上;无新增职业病患者。

第二章绩效考核

第五条考核原则责权对等,坚持安全目标完成情况与收入挂钩的原则。

第六条安全绩效考核机构

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组长:周斌

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大明、葛斌、段旦、陈德勇、王军。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环保部主任兼任。

第七条考核办法

《阿勒泰正元国际矿业有限公司员工薪酬福利与业绩考评管理办法》(阿正矿〔2017〕45号)中的安全生产奖作为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实行月考核、月兑现。

考核分三部分内容:即安全指标、隐患排查治理和工

作纪律考核。

(一)安全指标考核及发放办法

1.经公司安全月度考核,分数在90分及以上的,且公司各部室、生产单位当月安全生产无事故,全员安全绩效考核工资按当月基数的100%兑现。考核分数低于90分,每降1分当月安全绩效金减少5%。

2.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减主(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全体员工(除炸药库人员)、主(分)管责任部门的总经理助理或副总工程师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30%,扣减责任部门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20%,扣减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10%。次月及以后月份责任部门所有人员(含部门负责人和副职)按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当月基数的80%计算发放。其它部门按当月安全绩效基数发放。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减主(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全体员工(除炸药库人员)、主(分)管责任部门的总经理助理或副总工程师及责任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70%,扣减责任部门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50%,扣减全矿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基数的30%。次月及以后月份责任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主(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或副总工程师及安全环保部全体人员(除炸药库人员)按当月安全绩效基

数的50%发放。其它部门按当月基数发放。发生两起重伤事故者,责任部门次月安全绩效奖按1月起重新计算发放。

4.发生一人及以上死亡事故,扣减全矿所有人员安全绩效奖基数的100%,给予事故部门负责人(含副职)、主(分)管责任部门的总经理助理或副总工程师、分管安全总经理助理、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含副职)工资降一级处分,当月开始执行。

(二)隐患排查治理考核

1.上级检查查出一条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管理漏洞,扣减责任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扣减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含副职)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3%,扣减责任部门及安全管理部门其他人员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2%。

2.因人为因素造成安全隐患整改不及时的,扣减责任部门负责人(含副职)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3.因部门人为因素造成安措工程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扣减责任部门负责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10%。

(三)工作纪律考核

1.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发生一次扣减个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2.当月累计请事假、病假超过10天及以上者,扣减个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3.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发生一次扣减个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4.当月旷工一天,扣减个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5.当月离职人员,扣减个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6.当月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扣减个人当月全部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7.新入职员工当月出勤未满7天者,不享受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

8.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执行不力或没有按时完成的,扣减本人当月安全绩效考核工资的5%。

第八条相关要求

该办法由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核,综合办审核,经安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副组长、组长审批后,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工资的发放。

第三章发放标准

第九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奖按员工岗位系数每月按比例进行发放(详见附件)。组长在原岗位基础上加0.1,班长在原岗位系数基础上加0.2(班组长加系数按实际任期计算);业务专办系数为1.5;业务主管系数为2.5;部门中层副职系数为4.5;部门中层正职及主持工作副职系数为5.2;生产车间副职系数为4.8;生产车间正职及主持工作副职系数为5.5;总经理助理及副总工程师系数为7.5,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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