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XXX企业改革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格式)依据国家、省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市政府《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实施方案》(佳政办发(XX)18号)的文件及市人社局关于《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佳人社发(XX)238号)通知精神,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主要问题,不纠缠历史旧账;(二)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三者关系,充分考虑职工、企业和社会的承受能力;(三)坚持依法安置的原则,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做到程序规范,有情操作。
二、职工安置时点及人员构成情况职工安置时点。
按照—对本次厂办大集体改革时间要求,确定以XX年12月31日为本企业职工安置时点,既XX年12月31日与本企业保持劳动关系的职工为本次企业改制职工安置对象;职工工龄、社会保险及债务统计以此日期为截止日。
截止XX年12月31日,企业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工人,下岗职工人;男职工人,女职工人。
在册职工中XX年12月31日前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尚未办理退休手续人。
工伤(或职业病)职工人。
本次拟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人。
企业有离退休人员人。
三、职工安置办法(一)在册职工安置。
对于XX年12月31日前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为其补缴养老保险费,办理退休手续;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册职工,本企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签订《厂办大集体企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备案登记表》,支付经济补偿金,补缴社会保险费,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经济补偿金支付按《佳木斯市厂办大集体职工安置实施办法》执行。
(二)工伤(含患职业病)职工按照国家《工伤保险条例》及《黑龙江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黑政发(XX)8号)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等级的工伤保险待遇。
(三)职工再就业。
方式:存续企业招聘、职工自谋出路、纳入失业保险。
四、经济补偿金支付办法(一)经济补偿金标准经济补偿金标准,在岗职工按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下岗职工及上岗职工中平均工资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我市最低工资标准(1,050元)确定。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参考样本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原则和主要政策依据改制前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XX年XX月XX日经XX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部门以XX号文件(附后)批准改制为国有控股企业/非国有控股企业(国有持股比例,职工持股比例),改制后拟定企业名称、所有制性质。
(一)制定职工安置方案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其中原则部分应明确计算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和理顺劳动关系的基准日(经济补偿金等职工安置费用的计算,以有关部门批准企业改制方案之日为基准日;国家或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政策依据。
根据改制的具体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极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9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60号)、《广东省养老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粤发〔2005〕15号)、《广东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粤府〔1995〕22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我省国有企业改制或退出市场后离休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委办〔2003〕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分流安置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6〕25号)、省劳动保障厅《关于印发〈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服务后有关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劳社函〔2003〕396号)、《关于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移交工作的通知》(粤劳社函〔2006〕560号)、XX市政府《X x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XX〔XX〕XX号),以及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相关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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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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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对于企业职工的安置是一项重要的事项。
对于国有企业改制中职工的安置首先需要拟定一份安置方案,针对安置方案再进行完善。
下面,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的范本供您参考。
一、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XX公司在改制过程中,充分考虑职工的安置问题,在遵循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同时,结合职工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公司改制职工安置实施方案,并预留职工安置等费用元。
具体如下:
一、公司职工基本情况
原公司截至年月日在册职工人,其中:在岗职
工人,退休职工人,内部退养和即将退养的职工人。
二、职工安置总体思路和原则
1.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充分考虑公司、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确保稳定。
2.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依法进行,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改制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
为了促进企业改制的顺利进行,政府和企业需要拟定一系列的职工
安置方案,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因此,本文
拟就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做一探讨。
二、职工安置的原则和措施
1.原则
(1)依法依规
职工安置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超出国家法律法规的
范畴。
除法定福利外,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度增加职工安
置福利,但必须在法定福利之上,确保不影响职工合法权益。
(2)公正公平
职工安置必须保障公正公平原则,在考虑安置方案时要考虑职
工的职务、工作年限、个人素质、家庭情况等因素,不能因性别、
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不同而对职工产生歧视。
(3)讲求效益
职工安置必须讲求效益原则,安置的前提是企业不能承担的情
况下,保障职工福利和社会和谐稳定。
2.措施。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三篇)

2024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范本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实现国有企业的规范化、市场化运作。
为了确保国企混改顺利进行和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制定合理的职工安置方案是必不可少的。
以下是____年国企混改职工安置方案的一个范本,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标根据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要求和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我们制定本职工安置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混改过程中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引导职工转岗、创业、就业,提高职工整体素质,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二、安置方向1. 职工转岗安置:根据职工的专业特长、经验和能力,通过内部晋升、岗位调整等方式,实现职工的转岗安置。
2. 创业安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鼓励其创业,并提供相关支持。
可以通过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等方式,帮助职工顺利开展创业项目。
3. 外部就业安置:对于没有岗位可供职工转岗或创业的,提供就业推荐和就业培训等帮助,积极为职工提供外部就业机会。
三、安置措施1. 转岗安置(1)内部晋升: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评估,通过内部晋升,实现职工的转岗安置。
(2)岗位调整:根据职工的专业特长和能力,进行合理的岗位调整,确保职工能够在新岗位上发挥其优势。
(3)培训提升:针对转岗需要的技能和知识,加强相应培训,提升职工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2. 创业安置(1)创业培训: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职工,提供创业培训,包括创业理念、市场分析、财务管理等方面的指导。
(2)创业支持:为创业职工提供一定程度的创业支持,包括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场地租金减免等。
(3)创业孵化:与相关创业孵化机构合作,为创业职工提供创业孵化服务,提供包括办公场地、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3. 外部就业安置(1)就业推荐:与相关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作,为职工提供就业推荐服务,协助职工顺利找到合适的外部就业机会。
(2)就业培训:对于需要提升职业技能的职工,提供相关的就业培训,增加其就业竞争力。
国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

国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国企职工的分流安置问题日益引起关注。
为了保障国企职工的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分流安置方案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国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进行探讨,旨在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一、背景分析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转型升级,国有企业遇到了诸多困难和挑战。
不少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出现了产能过剩和效益下滑的问题,迫使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和人员优化。
然而,由于国企职工数量庞大且多为中高龄员工,重新就业难度较大,需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分流安置方案。
二、原则和目标1. 公平公正原则:分流安置方案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位国企职工享有同等的机会和权益。
2. 差异化安置原则:根据国企职工的不同情况,采取差异化的分流安置方式,满足个体需求。
3. 就业优先原则:鼓励国企职工通过就业实现再就业安置,尽量减少经济上的负担。
4. 多元化安置原则:除了就业安置外,还应提供创业、培训、转岗等多元化的安置途径,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5. 综合施策原则:采取综合施策,结合就业扶持、社会保障等政策措施,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
三、具体措施1. 就业安置:加强与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开发就业岗位,对国企职工进行就业推荐和介绍,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机会。
2. 创业扶持:对于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国企职工,设立创业基金和创业扶持政策,提供资金支持、创业培训和市场拓展等服务。
3. 职业培训:建立职业培训机构,为国企职工提供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多种培训方式,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4. 转岗安置:对于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国企职工,提供转岗安置机会,协助其完成职业转型。
5. 福利保障:建立国企职工分流安置基金,用于提供失业补偿、社会保险补贴和医疗救助等福利保障措施,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权益。
四、实施方式和机制1. 政府引导:相关部门加强政策引导和协调,加大力度推动分流安置方案的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能够落地生根。
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

企业改制员工安置方案不属于职工安置范围,由企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于离退休人员和职工遗属,企业应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补偿。
三)安置的形式1、就业安置。
新企业应优先安排原企业职工就业,对于原企业职工中未能进入新企业的,应协助其就业,提供相关信息和技能培训。
2、内部退养。
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实行内部退养,给予相应的养老、医疗等福利待遇。
3、经济补偿。
对于未能进入新企业的职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
四、职工安置的实施措施1、新企业应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报太原市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新企业应与原企业职工签订新的劳动合同,负责续接各种保险,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鉴证。
3、新企业应对原企业职工进行岗位安排和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和适应能力。
4、新企业应及时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或一次性安置费,并按照规定为离退休人员和职工遗属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和补偿。
5、新企业应在职工安置过程中,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做到公开、公正、公平,避免出现不合理的安置情况。
经过以上的安置方案,___的国有企业改制得以顺利进行,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或工龄满30年以上的职工可以申请内退,内退职工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与改制后的企业存续内退关系。
内退期间,企业按照内退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实际月份乘以职工本基本工资的80%从企业净资产中计提生活费,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可以选择每满一年工龄发放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或一次性发放太原市企业职工上年平均工资收入3倍的安置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合同制职工每满一年工作年限发放相当于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期届满的职工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发放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病退职工可按规定办理病退,不符合条件的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1.内部转岗:根据企业内部岗位需求,结合职工个人能力和意愿,合理安排职工转岗。
2.外部推荐:通过企业合作单位、人才市场等渠道,为职工提供外部就业机会。
3.自主创业:鼓励有创业意愿的职工自主创业,并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4.职业培训: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
5.经济补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4.购买服务:为职工提供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帮助职工提高就业竞争力。
5.经济补偿: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
五、安置程序
1.制定方案:企业根据改制方案,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并提交职代会审议。
2.公示公告:将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公示,征求职工意见。
3.职代会审议:召开职代会,对职工安置方案进行审议。
1.合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职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职工在安置过程中享有平等权益。
3.人性化原则: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关注职工需求,为职工提供合理、合适的安置方案。
4.稳定有序原则:确保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安置范围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第1篇
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背景与目的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改制成为提升企业竞争力、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在此过程中,确保职工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职工,是实现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本方案旨在规范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与社会和谐稳定。
二、安置原则
4.扶持自主创业:为有创业意愿的职工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资金支持等。
七、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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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公司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
一、前言
国企改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人员安置是最难的一环。
人员安置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公司国有产权整体转让是市国企改制的又一次尝试,通过国有资产转让,进一步盘活公司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同时,通过引进外来优势资本和现金技术,使新企业成为本地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为地方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在转让过程中,妥善安置职工,实现职工身份的转换和平稳过渡,稳定职工队伍,为新公司的发展创造条件。
二、职工安置的基本原则
1、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国企改革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接受、妥善安置现有职工。
2、职工安置以维护职工利益为原则,坚持效率与公平兼
顾的原则,按需设岗、任人唯贤、竞争上岗。
3、按照政策对不能上岗的职工分类进行妥善安置。
对愿
意自谋职业者,兑现按政策应享受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经济补偿。
对有困难的职工,按政策尽可能予以各种帮助。
4、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宣传政策、解释方案,稳定职
工情绪,维护社会安定。
5、职工安置方案要经职代会讨论,票决通过。
三、公司的职工基本情况
一)改制前企业现有人员基本情况。
1、在册职工名,其中离岗退养人员名。
2、离休人员名、退休人员名。
3、工伤(职业病)职工名。
4、其他人员情况及人数等。
二)改制后企业接收安置职工情况。
1、接收安置的职工名。
2、其中办理离岗退养职工名、工伤(职业病)职工名等。
四、职工安置办法及安置费用
一)职工安置。
1、改制企业依据《劳动法》及省等文件的规定,对符合
条件的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经济补偿金。
解除职工人数为名,其中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名,分流到社会的名。
2、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办法。
企业应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和省级文件的规定,向解除劳动关系的
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按单位正常生产(工作)情况下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计算。
如果职工月
平均工资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则按本企业月平均工资计发,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职工月平均工资或企业月平均工资高于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则按单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
如果劳动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
同的,则除经济补偿金外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例如,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为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分流到社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解除劳动关系并安置到改制后企业的职工人总工龄为年,经济补偿金平均月工资为元,经济补偿金总额为万元,医疗补助费为万元。
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原企业与职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时可将经济补偿金转为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以及一次性计发生活费,不足部分由原企业与职工协商解决。
一次性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以所在地级以上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及年递增5%的幅度为缴费基数,按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年限和缴费时的费率计算。
一次性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按所在地级以上市的规定执行。
一次性计发的生活费,按不低于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月标准和距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月数计算。
例如,实行此办法安置的职工名,总工龄为年,费用万元。
改制后的企业原则上应接收安置原企业的名职工,占改制后企业职工人数的%。
离岗退养人员安置应遵循以下规定:1、改制前原已办理
离岗退养人员名。
2、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职工,经
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办理离岗退养的职工名。
离岗退养期间,企业依法发放生活费,企业和离岗退养人员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达到退休年龄后企业为离岗退养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养老保险待遇。
三)退休人员安置
本企业将按规定要求办理退休人员的移交属地管理手续,并按接收方文件规定项目标准计算相关资金费用预提及支付办法。
退管活动经费为万元,支付退管机构。
此外,每名退休人员需支付计划生育奖励XXX,共计万元。
总费用为万元。
四)离休人员安置
经同意,离休人员将移交管理。
离休人员的各项安置费用总额为元。
五)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和社会保险关系接续
原企业职工在XXX参加了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保费情况详见《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表》。
欠缴社保费万元将从企业转让的国有产权收益中支付。
企业改制过程中将积极做好职工社会保险关系的理顺和接续工作,并为分流人员办理停保及申请有关待遇手续,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改制后将继续为职工参加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六)参加医疗保险
改制前,名职工已参加了医疗保险。
距退休年龄年(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年限)且解除劳动关系的名职工需计缴过渡性基本医疗保险金元,及其他医疗保险费用元。
名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需一次性缴交过渡性医疗保险XXX,重大疾病补助XXX,共计元。
七)工伤(职业病)职工安置
工伤(职业病)职工共名,安置总费用为万元。
其中1-4级工伤职工人数为(附花名册)、预留费用;5-6级工伤职工人数为(附花名册)、预留费用;7-10级工伤职工人数为(附花名册)、预留费用。
八)拖欠职工的劳动保障费用
经确认,拖欠职工工资万元、集资款万元、医疗费万元、住房公积金万元,在改制前将一次性付清。
九)总费用及资金来源
职工安置所需总费用为万元,由企业支付。
五、关于改制后企业对劳动合同的管理
本次改制是资产整体出售,原企业全部在册职工需变更劳动合同并与新公司重新签订。
职工工龄连续计算。
新公司在登记注册后日,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2、原先签订的长期、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将保持期限不变。
对于签订中短期合同且合同剩余期限不足3年的员工,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低于3年。
如果员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或者工作年限较长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
年,或者是军转干部、复员军人且在原企业初次就业的,改制后他们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改制后的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三年内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
4、改制后,职工养老金将一次性补齐,同时员工身份也将转换为改制后企业的员工身份。
5、改制后企业将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承诺内容
1、改制后,企业将保证在职职工的工资不低于现有职工的待遇。
2、内退职工的工资不低于现有平均工资的水平。
3、企业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劳保用品、降温费、取暖费、保健费等劳保费用,以及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加班等规定。
对于新公司中的热、脏、累、尘、毒等有害工种,企业将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定期检查和防护措施。
4、企业将切实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女职工的“三期”保护措施,并按规定发放女职工生育住院补助费和独生子女费。
七、方案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