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电测听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
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一般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制定。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鉴定标准参考范例:
1. 噪声暴露史:患者必须有长期或慢性噪声暴露史,通常要求连续或累计暴露超过一定的时间,如五年以上。
2. 听力损失:受噪声聋影响的听力损失必须符合一定程度的要求。
常用的评价指标是纯音听力平均值(PTA)在中频
(500Hz、1000Hz、2000Hz)上超过一定的阈值,如PTA超过40dB。
3. 职业联系:患者必须能够证明其听力损失与职业噪声暴露有一定的联系。
这可以通过工作岗位和暴露程度的详细记录以及工作场所噪声水平的测量来证明。
4. 相关检查:除了纯音听力检查,还可以进行其他辅助检查,如耳鸣检查、听神经电图、听觉诱发电位等,以进一步确认噪声聋的诊断。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噪声聋职业病鉴定标准,具体的标准应参考当地的相关法规和行业标准来确定。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职业病耳聋鉴定标准
第一、鉴定原则
职业病耳聋的诊断标准是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进性听
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检查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
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第二、诊断及诊断分级
连续噪声作业工龄3年以上者,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听力损失呈高
频下降型,根据较好耳语频(5000 Hz,1000 Hz,2000 Hz)平均听阈作出诊断分级。
1、轻度噪声聋:25dB-40dB(HL)。
2、中度噪声聋:40dB-55dB(HL)。
3、重度噪声聋:≥56Db(HL)
4、噪声聋:71-90dB
第三、职业病耳聋鉴定需要的材料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鉴定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
的职业史证明等。
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
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
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
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
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岗前职业体检听力要求相关问答

岗前职业体检听力要求相关问答1.噪声对人体的影响?答:包括听觉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消化系统、生殖功能及胚胎发育、工作效率,其中主要损害听觉系统。
2.职业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答: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观察对象:双耳高频(3000 Hz、4000 Hz、6000 Hz)平均听阈≥40dB诊断分级:轻度噪声聋:26dB~40dB中度噪声聋:41dB~55dB重度噪声聋:≥56dB处理原则:1)观察对象不需要调离噪声工作场所,但同时患有耳鸣者例外。
2)轻度、中度、重度聋患者均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3)重度噪声聋患者应佩戴助听器(56dB)。
4)对噪声敏感者(即上岗前体检听力正常,在噪声环境下工作一年。
高频段3000、4000、6000任一频率,任一耳听阈达到65dB)应调离噪声工作场所。
3.岗前职业入职体检听力筛查主要法规依据?答:法规依据包括:《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49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4.职业听力筛查方法?答:纯音气导听阈测试(电测听检查),至少应测试受试者双耳对500赫兹、1000赫兹、2000赫兹、3000赫兹、4000赫兹、6000赫兹的纯音恰能听到的最轻声音的分贝(dB)。
5.申华及朗盛台橡需要实施岗前职业听力筛查的作业有哪些?答:噪声作业、压力容器作业、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包括成品课叉车作业、总务课/厂务课司机驾驶作业),故申华成品课、生产课、公用课及总务课司机岗位拟新入职人员,朗盛台橡生产课、厂务课司机岗位拟新入职人员均安排职业电测听入职筛查。
6.各种作业电测听筛查最低要求?1)噪声作业入职听力筛查职业禁忌症:a)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 Hz、1000 Hz和2000 Hz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 dB);b)中度以上传导性耳聋;c)双耳高频(3000 Hz、4000 Hz、6000 Hz)平均听阈≥40 dB;2)压力容器作业入职听力筛查职业禁忌症:双耳语频平均听力损失>25 dB;3)职业机动车驾驶作业入职听力筛查职业禁忌症:双耳语频纯音气导平均听阈>30dB;噪声对听力的损伤因个体基因对噪声的易感性不同、个体年龄相关的听觉衰退程度不同、个体不良的生活方式等不同而有明显差异,既往有基础听力损伤的患者在噪声作业环境中出现职业性听力损伤概率更高。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

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2007-06-13发布 2007-11-3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2《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Z 49—2002废止。
本标准与GBZ 49—2002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根据《职业病目录》,将原诊断名称修订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强调了职业性噪声聋发病的剂量—效应关系;――对观察对象的界定进行了修订,并取消了观察对象分级;――对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分级进行了修订,只分轻度、中度、中度噪声聋三级。
本标准的附录A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病诊断标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预防医学研究中心负责起草。
参加起草的单位有北京大学第三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同仁医院、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山东省淄博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辽宁省职业病防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建新、康庄、赵培青、高建华、贾莉、谢兰兰、徐希娴、张正华、吴萍、蒋轶文、马谷丰、许恕中。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
GBZ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职业噪声所致劳动者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生产过程中因压力容器、反应釜等爆炸导致的爆震聋的诊断及处理。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4854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GB/T7341 听力计GB/T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和性别的统计分布GB/T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GBZ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诊断原则根据明确的职业噪声接触史,有自觉的听力损失或耳鸣的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性聋,结合历年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和现场卫生学调查,并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GBZ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目录•1拼音•2前言•3 1 范围•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5 3 诊断原则•6 4 诊断分级•7 5 处理原则•8 6 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9附录A(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1拼音GBZ 49—2014 zhí yè xìng zào shēng lóng de zhěn duànICS 13.100C 6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Diagnosis of o 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代替GBZ 49—2007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9—2007《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 49—200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观察对象;——将4000 Hz听阈值纳入诊断分级指标中,进行加权计算;——将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列为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巡淼、章敏华、王建新、阮艳君、张巧耘、杨爱初、江志荣、马谷丰、陈嘉斌、袁伟民、谢兰兰、顾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2002:——GBZ 49—2007。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职业接触噪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噪音职业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噪⾳职业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10级:双⽿听⼒损失⼤于26db,或者⼀⽿⼤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听⼒损失≥31db或⼀⽿损失≥71db;8级:双⽿听⼒损失≥41db或⼀⽿≥91db;7级:双⽿听⼒损失≥56db;6级:双⽿听⼒损失≥71db;5级:双⽿听⼒损失≥81 db;4级:双⽿听⼒损失≥91db。
在⽣活当中,⼤家在⼯作的时候肯定⾯临的⼯作环境都是不⼀样的,某些情况下,如果⾃⼰的⼯作环境每天充满了⼤量的噪⾳的话,那么时间长的话肯定会对职⼯本⼈的听⼒造成⼀定的影响,甚⾄有可能会感染噪⾳。
下⾯⼩编就为⼤家介绍⼀下,噪⾳标准是怎样的?⼀、噪⾳职业病鉴定标准是怎样的?听⼒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鉴定的。
10级:双⽿听⼒损失⼤于26db,或者⼀⽿⼤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听⼒损失≥31db或⼀⽿损失≥71db;8级:双⽿听⼒损失≥41db或⼀⽿≥91db;7级:双⽿听⼒损失≥56db;6级:双⽿听⼒损失≥71db;5级:双⽿听⼒损失≥81 db;4级:双⽿听⼒损失≥91db。
⼆、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健康损害证明、⽤⼈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
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种、、接触噪声⽅式或操作特点、每⽇或每⽉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三、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单位不提供⼯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述、安全⽣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电测听年龄修正表

职业病电测听年龄修正表
摘要:
1.职业病电测听的定义和重要性
2.电测听年龄修正表的作用和意义
3.如何使用电测听年龄修正表
4.使用电测听年龄修正表的注意事项
正文:
职业病电测听是一种用于检测职业病患者听力损失情况的专业检测方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人们的工作环境逐渐恶化,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在逐年
上升。其中,听力损失是职业病患者常见的一种病症。为了准确评估职业病患
者的听力损失程度,电测听年龄修正表应运而生。
电测听年龄修正表是一种针对不同年龄层次的职业病患者进行听力检测的
工具。它可以帮助医生更加准确地判断患者的听力损失情况,为患者提供更为
合适的治疗方案。在使用电测听年龄修正表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年龄、职业和听力损失症状,选择合适的电测
听年龄修正表。不同的修正表适用于不同的年龄层次,选择不当可能会导致检
测结果的偏差。
其次,在进行电测听检测时,医生需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包括测试
仪器的调试、患者的正确引导等环节,都需要做到严谨、细致。
最后,在解读电测听年龄修正表的结果时,医生需要结合患者的具体情
况,综合判断患者的听力损失程度。此外,还需要向患者解释检测结果,告知
患者可能的原因和治疗方法。
总之,电测听年龄修正表是职业病检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正确使用
电测听年龄修正表,有助于医生准确评估患者的听力损失情况,为患者提供更
为合适的治疗方案。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

GBZ 49—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欧阳学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 49—《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Diagnosis of occupational noiseinduced deafness)代替GBZ 49—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10月13日(国卫通〔〕14号)发布,自03月01日起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第5章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Z 49—《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与GBZ 4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取消了观察对象;——将4000 Hz听阈值纳入诊断分级指标中,进行加权计算;——将双耳高频(3000Hz、4000Hz、6000Hz)平均听阈≥40dB列为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前提条件。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上海市职业病医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巡淼、章敏华、王建新、阮艳君、张巧耘、杨爱初、江志荣、马谷丰、陈嘉斌、袁伟民、谢兰兰、顾明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 16152—1996:——GBZ 49—:——GBZ 49—。
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长期职业接触噪声所致听力下降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T 4854.1 声学校准测听设备的基准零级第1部分:压耳式耳机纯音基准等效阈声压级GB/T 7341.1 电声学测听设备第1部分:纯音听力计GB/T 7582 声学听阈与年龄关系的统计分布GB/T 7583 声学纯音气导听阈测定听力保护用GB/T 16180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403 声学测听方法纯音气导和骨导听阈基本测听法3 诊断原则根据连续3年以上职业性噪声作业史,出现渐近性听力下降、耳鸣等症状,纯音测听为感音神经性聋,结合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原因所致听觉损害,方可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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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电测听标准
职业病电测听标准通常按照《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进行,该标准是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并发布。
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过程中,电测听是常用的测试方法之一,其频率范围通常为250 Hz至8000 Hz。
在电测听测试中,常用的响应类型包括自由场和插入式,测试结果通常以双耳的听力损伤程度进行分级,并以此为依据判断是否达到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
具体的诊断标准如下:
10级:双耳的听力损伤超过26分贝或单侧耳听力损伤超过56
分贝。
9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31分贝或单侧耳听力损伤超过71分贝。
8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41分贝或单侧耳听力损伤超过91分贝。
7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56分贝。
6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71分贝。
5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81分贝。
4级:双耳听力损伤超过91分贝。
达到以上分级中的任何一级且满足申请条件,即可申请职业病诊断。
申请时还需提供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