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山东省教育厅二OO八年五月目录1编制说明 (5)2. ........................................................................................ 山东省普通高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12)3. ........................................................................................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48)4. .........................................................................................................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 .. (80)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筑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文科专用教学设备2、理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馆设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各类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文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音乐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美术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卫生保健专用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8. 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图书资料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初级中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普通初级中学办学条件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

附件一: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 (5)二、学校设置与规划 (5)(一)学校设置 (5)(二)学校规模 (8)(三)校园规划设计 (8)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 (9)(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 (9)1.建设用地 (9)2.体育用地 (9)3.绿化用地 (10)(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 (10)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11)(一)校舍建筑组成 (11)(二)校舍建筑面积 (11)(三)校舍用房面积 (12)(四)校舍建筑标准 (12)(五)校舍安全标准 (12)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 (12)— 5 —(一)通用教学设备 (12)(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 (14)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 (15)4.体育科专用教学设备 (15)5.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 (15)6.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 (15)(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 (16)(四)图书馆藏书及设备配备 (16)(五)办公及生活设备 (17)六、师资配备标准 (18)七、公用经费标准 (18)附件:1. 江西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 (19)2. 江西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1)3. 江西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24)4. 江西省普通小学体育科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27)5. 江西省普通小学卫生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 (30)6. 江西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 (32)7. 江西省普通小学图书馆(室)配备标准 (33)— 6 —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赣府发[2010]15号),特制定《江西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最新浙江、杭州中小学幼建设标准

17550
13.00
21924
16.24
36
11437
7.05
14005
8.64
20104
12.41
25126
15.51
初中
11
18
7903
8.78
/
/
16533
18.37
/
/
50人/班
24
10052
8.38
12507
10.42
19764
16.47
24708
20.59
30
12227
8.15
15083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小学
18
24300
30
45人/班
容积率≥0.5
24
29160
27
30
36450
27
36
37260
23
初中
18
35100
39
50人/班
容积率≥0.5
24
44400
37
30
55500
37
36
59400
33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建设发[2007]293号)
杭州市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定额指标
学校类别
百户
指标
(生)
班级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用地面积(平方米)
备注
市中心区
新区
市中心区
新区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合计
生均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 .建设用地2 .体育用地3 .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 .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 .办公用房3 .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 .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 .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 .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 .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 .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2008 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相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 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10多年来教育的发展、社会的需求、国家规范的修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也应修订,以适应农村教育的发展。
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

关于试行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通知 填报时间: 2008-03-04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文号:签发单位:签发时间:生效时间:市级各有关部门,五城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城区配套中小学校的建设,构建标准化、均衡化的城区教育体系,按市政府的指示,我们编制了《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现将该标准转发给你们试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希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附件: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建设标准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建设委员会成都市规划局二OO三年八月十九日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为适应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加强配套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提高配套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建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城区配套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承担配套中小学建设的业主单位必须将项目规划设计报市规划局审定,经市规划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配套中小学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及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第一章配套中小学建设规模、建设用地与校舍用房的组成第一条学校规模一、配套中小学的建设规模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 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2、九年制学校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3、初级中学 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4、完全中学 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第二条学校用地。
配套中小学校的建设用地不宜小于表1-1的规定。
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制度

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制度一、引言教育是国家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
中小学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中小学教育用地受到前所未有的压力。
为了保障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中小学教育用地得到有效保护,我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制度。
本文从中小学教育用地的定义、保护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措施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中小学教育用地的定义中小学教育用地是指专门用于举办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成人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土地。
包括教育教学及辅助设施用地、体育用地、绿化用地、科研用地等。
中小学教育用地是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保障教育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重要条件。
三、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制度的内容1. 规划优先原则: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要将中小学教育用地纳入优先保障范围,确保教育用地需求得到满足。
2. 立法保护:通过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中小学教育用地的性质、用途和保护措施,为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提供法律依据。
3. 用地储备制度:地方政府要建立中小学教育用地储备制度,提前储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用地,以应对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
4. 用地置换制度:在符合城市规划和教育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用地置换的方式,优化中小学教育用地的布局和结构。
5. 用地审批制度:对中小学教育用地的审批要实行优先保障,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6. 用地保护措施: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用地的保护,禁止擅自改变教育用地的用途,禁止在教育用地上进行商业开发。
四、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制度的实施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地方政府要成立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加强对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工作的领导。
2.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中小学教育用地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山东省中小学基本办学标准

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目录一、总则二、学校设置与规划(一)学校设置(二)学校规模(三)校园规划设计三、学校建设用地标准(一)学校建设用地组成1.建设用地2.体育用地3.绿化用地(二)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四、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一)校舍建筑组成1.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2.办公用房3.生活用房(二)校舍建筑面积(三)校舍用房面积(四)校舍建筑标准五、学校装备条件标准(一)常规通用教学设备(二)学科专用教学设备1.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2.数学、科学学科专用教学设备3.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4.体育与健康教育专用教学设备5.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三)现代教育技术设备(四)图书资料配备(五)办公及生活设备六、师资配备标准七、公用经费标准附件:1. 山东省普通小学各类校舍用房使用面积标准2. 山东省普通小学语文、英语和品德学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3. 山东省普通小学艺术科专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4. 山东省普通小学卫生保健与健康教育专用设备配备标准5. 山东省普通小学综合实践活动教学设备配备标准6. 山东省普通小学现代教育技术设备配备标准7. 山东省普通小学图书(阅览)室配备标准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一、总则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适应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满足新课程实施对校园建设、师资、设施配备等办学条件的要求,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育人环境,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动小学办学条件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山东省普通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是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学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办学条件的标准。
《标准》所规定的各项办学条件是举办全日制普通小学教育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上,学校应逐步提高相关办学条件指标,以充分满足教育教学及学校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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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
建筑容积率最大0.8,楼层数最多为三层,生均建筑面积按15平米(各种用房)估计,需要的最少土地面积应满足:学生人数*15/2.0(平均楼层数)/0.7(容积率)。
如果学生人数是1000人,则建筑占地面积应不小于10714平方米(约合16亩)。
我国针对土地使用出台了许多政策,对于不同性质的土地,国家规定了它的使用标准。
教育用地与商业、娱乐用地等的标准必然是不同的。
中小学作为基础教育中重要的一环,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标准必然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
下面就由为您提供相关的内容供大家了解。
一、中小学建设规模和用地指标参考标准。
1、普通高中: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8个班,最大不宜超过60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30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2、初级中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12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50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4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3、小学:学校规模最小不宜小于6个班,最大不宜超过36个班,班额45人左右。
人均占地面积不宜小于22平方。
示范性高中学校和寄宿制学校可根据情况相应增加用地面积。
4、学校要有与规模性适应的体育运动场地。
高级中学一般应有400米标准环形跑道;初中一般应有300以上环形跑道;小学应有200米以上环形跑道。
条件不具备的现有初级中学最低应有不少于6道的100米直跑道。
有条件的学校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体育馆或风雨操场、游泳池等其他体育设施。
5、校园环境要有一定比例的绿地。
人均绿地面积应在1平方米以上。
二、各种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规定
1、土地使用年限最高70年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
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
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2、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3、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4、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5、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
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
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
特别是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
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
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对于中小学的学生来说,一个好的校园环境是十分必要的,在我国制定的小小学用地标准中,对学生的人均使用面积作了具体的规定,同时还规定了校园中必要的设施与绿地的占地面积。
教育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与商品房的使用年限不同,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