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各级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制度管理制度

学术会议制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统一会议组织管理工作,提高学术会议组织水平,促进学术交流,根据学术会议的特点和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学术会议组委会:对学术会议的整体规划、组织、协调与管理负责。
2. 学术会议秘书处:对会议前期工作的准备、会议现场的组织与管理负责。
三、职责与权限1. 学术会议组委会(1)负责制定学术会议的具体策划方案,包括会议日期、地点、议题等。
(2)组织相关人员筹备学术会议,并明确工作分工、任务目标等。
(3)统筹协调学术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会务运行顺畅。
(4)负责对学术会议进行全面评估,及时总结会议经验,完善相关制度。
(5)具备对会议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的权利。
2. 学术会议秘书处(1)负责学术会议的日常组织和管理工作。
(2)收集整理会议相关资料,制定会议执行方案。
(3)组织会议筹备工作人员,分解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配合学术会议组委会对会议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四、会议筹备1. 制定学术会议策划方案,明确会议主题、议程、日程等。
2. 确定会议日期、地点、规模、经费预算等。
3. 筹备会议材料,包括会议通知、演讲材料、参会人员名单等。
4. 确保会议场地、设备、服务等工作的顺利安排。
五、会议管理1. 会议前期工作(1)确定会议的主题和议程,征集演讲、报告和论文等。
(2)发送会议通知,确定参会人员名单并进行邀请。
(3)组织会务工作人员进行会议场地、设备等的准备工作。
(4)确保会议经费的使用和报销符合规定,不得超出预算。
2. 会议现场管理(1)制定会议现场管理方案,确保会场、设备、服务等的有序进行。
(2)安排专人指导参会人员入场,协助安排座位。
(3)记录会议相关事项,包括会议过程中的问题、意见等。
(4)配合会务工作人员进行会议纪要、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3. 会议后期工作(1)充分记录会议过程,并及时整理资料,形成会议纪要。
(2)对会议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和总结经验。
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有哪些

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有哪些第一章 总则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旨在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提高会议效率,促进学术交流,加强组织纪律,保障会议质量。
以下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术会议的相关组织与实施。
一、会议目的1. 学术会议旨在为学者、研究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士提供一个交流学术成果、探讨学术前沿、激发创新思维的互动平台。
2. 会议应围绕特定主题,鼓励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二、会议组织1. 学术会议应由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主办,并负责会议的整体策划、组织与实施。
2.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学术伦理要求。
3. 会议组织者应设立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筹备、接待、宣传、现场布置等工作。
三、会议参与1. 参会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学术背景或研究兴趣,符合会议主题要求。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尊重其他参会者,积极参与学术讨论与交流。
3. 参会人员应按时提交论文、报告等学术成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缴费等手续。
四、会议纪律1.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禁止大声喧哗、随意走动等影响会议进程的行为。
2. 会议组织者应加强对参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会议有序进行。
3. 会议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五、会议保密1. 会议组织者应确保会议内容的保密性,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应签订保密协议。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保密规定,不得擅自泄露会议内容及相关资料。
六、会议反馈1. 会议组织者应在会议结束后,收集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提高会议质量。
2. 参会人员应积极反馈会议效果,为会议的改进提供宝贵意见。
本管理制度为学术会议的基本规范,会议组织者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以下章节将对会议流程、会议纪要的跟踪落实、会议室管理规定等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第二章 会议流程为确保学术会议的高效与规范,以下会议流程分为会前准备、会议进行和会后总结三个阶段。
医院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提高学术交流质量,促进医院学术水平的提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在职医务人员及医院职工,涉及外出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研讨会、学术年会等活动。
第三条组织管理1. 医院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审核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相关工作。
2. 科教科(护理部)负责具体实施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审批、经费报销等工作。
第四条申请与审批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提前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科教科(护理部)审批。
2. 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医务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1)学术会议通知或邀请函;(2)个人简历;(3)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必要性说明;(4)所在科室的意见。
3. 科教科(护理部)根据申请材料,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对申请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医务人员进行审批。
第五条经费管理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会议费等,由医院统一安排。
2. 医务人员应合理使用经费,不得超出预算。
3. 经费报销流程:(1)医务人员提交报销申请及相关凭证;(2)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3)科教科(护理部)审批;(4)财务部门审核报销。
第六条交流成果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后,应将所学知识、经验总结报告提交所在科室,并在科室内部进行交流。
2. 医务人员应积极撰写论文,将学术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提升医院学术影响力。
第七条考核与激励1. 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医院对在外出参加学术会议中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果的医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医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

教师参加学术会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术交流,提高学术研究水平,扩大我院的学术影响力,进一步支持、鼓励我院教师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会议,规范学院教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院教职工申请公费(含行政事业费、学科建设费和专业建设费)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
凡用自有经费参加学术会议和学院指派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学术会议,是指在国内举办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全国性学术会议、地方性学术会议以及在国外举办的学术会议。
第四条学术会议的类型(一)科研型学术会议以提高学术研究水平为目的,由同行专家参加的以学术研讨为内容的学术交流活动。
(二)教研型学术会议以提高本学科、专业、课程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由同行专家参加的以教育教学目标、制度、技术与方法、效果评估等为内容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二章参会原则第五条参加学术会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参加由XX省数学学会、XX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XX省运筹学会等省级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由教师个人到学院科研秘书处报名登记,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者优先,学院统筹安排,确定参会人选。
(二)参加除(一)之外的国内学术会议,原则上要求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由教师个人提前1个月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供拟参加会议的通知、会议组织者有关论文录用的通知等材料。
(三)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要求在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
由教师个人提前3个月左右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参加教研型学术会议由教学院长或系主任提出适当参会人选。
经学院讨论通过方可参加学术会议。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
学术会议合规管理制度

(一)会议纪要执行结束后,责任部门或人员应提交执行报告,包括工作完成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二)会议主持人或相关部门应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类似会议提供参考;
(三)根据评估结果,对会议纪要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对执行不力的部门或个人提出改进要求;
(四)形成闭环管理,不断提升会议纪要的执行效率和效果。
第十九条会议纪要的归档与查阅
(一)会议纪要应作为重要文件进行归档,便于日后查阅;
(二)归档时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编号规则,确保文件管理的规范性和便捷性;
(三)会议纪要的查阅需遵循公司保密制度,确保信息安全;
(四)对于需要公开的会议纪要,应根据公司规定进行适当的公示或共享。
第四章会议室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会议室预订
(二)遵守会议纪律,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三)对会议内容负有保密义务。
第六条会议通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名称、时间、地点;
(二)会议主题及议程;
(三)参会人员名单及职责;
(四)会议准备工作及相关要求。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及与外部单位联合举办的各类学术会议。如有特殊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三条学术会议类型分为以下几种:
(一)定期会议:按照规定周期召开的学术会议;
(二)专题会议:针对特定主题或领域召开的学术会议;
(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的学术会议。
第四条学术会议的组织与管理应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相关人员的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参会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相关领域的学术背景或实践经验;
(三)会议主持人征求参会人员对会议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会议闭幕
学术会议(讲座)管理办法

学术会议及学术讲座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活跃学校学术气氛,繁荣学术交流,开阔学术视野,提高学术讲座质量,使学术活动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1、各学院、部门举(承)办学术会议(讲座)必须实行审批备案制度,未经审批不得举(承)办。
2、教师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讲座),须向科技处报备审批,否则财务处不以予审核报销。
3、若会议(讲座)涉及意识形态领域由科技处和宣传部共同负责审批备案,涉及国际会议的则由科技处和国际合作交流处共同负责审批备案。
二、关于学术会议管理(一)举(承)办学术会议1、会议申报各学院每年12月份集中申报下一年度举(承)办学术会议计划,经科技处审批、学校审核,确定会议是否纳入年度计划。
一旦纳入计划,学校根据会议的规格及规模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否则不予以资助。
2、会议经费资助标准举(承)办学术会议的经费,原则上由承办单位自行解决,学校不另行资助。
如因举(承)办单位经费困难且规模大、影响广的学术会议,学校将予以一定资助。
资助上限为:国际、港澳台学术会议,国内国家级学术会议资助最高人民币10000元(有院士、全国学会的主委等参加的学会,可以提高到15000元);省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5000元;市级学术会议最高资助3000元。
资助费用用于讲课费(专家讲学、讲座费发放的标准以学校出台的相关文件为准)、会议就餐、住宿及其它会务开支费用,会议结束后,票据经科技处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处核销。
3、举(承)办流程(1)会议申报流程:填写申报表(申请学校资助填附件1、自行承担经费填附件2)→学院(部门)签章→科技处签章(遇有涉及其他部门职权的事项,则转呈其他部门签审)→分管校领导→科技处备案。
(2)会议举(承)办前1周,举(承)办单位将会议日程安排报科技处审核,科技处报校党政办审核备案;(3)会议结束后一周内,举(承)办单位将以下材料交科技处存档:①会议通知(红章原件);②会议日程安排;③纸质专家讲义(以院外专家为主);④签到册复印件;⑤会议总结。
外出参加学术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单位职工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学术交流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职工(以下简称“参会人员”)参加国内外各类学术会议。
第三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应坚持以下原则:(一)有利于提高我单位职工的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二)有利于推动我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三)有利于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我单位设立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术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学术会议管理制度;(二)负责学术会议的申报、审批和监督;(三)负责学术会议经费的预算、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学术会议成果的收集、整理和推广;(五)组织开展学术会议交流活动。
第六条参会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申报参加学术会议:(一)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二)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三)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四)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参会人员可参加学术会议。
第七条学术会议管理办公室对参会人员申报的学术会议应进行以下审核:(一)会议主题是否符合我单位学科发展方向;(二)会议组织单位是否具有权威性;(三)会议内容是否具有学术价值和实用价值;(四)参会人员是否具备参会条件。
第三章经费管理第八条外出参加学术会议的经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管理:(一)国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二)国际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补助等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并需提供相关费用发票。
第九条学术会议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三)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四章学术成果管理第十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发言,展示我单位学术成果。
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在学术会议上提交论文、报告等成果,并积极争取获奖。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制度2.参加国内学术活动,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3.参加工作会议、评审会、鉴定会等,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4.参加研究班,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5.参加国家、省市级学术团体委员及以上职务和承担攻关课题的,由科室负责人审核并报院办公会备案。
七)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管理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人员应当提前报备,并报告出行时间、地点、参加活动名称、目的和内容等情况,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院办公会备案。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请假,确保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3.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不得从事与学术活动无关的商业活动。
4.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从事任何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八)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经费1.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经费,应当由参加人员所在科室承担。
如需医院统一安排经费,应当提前报院领导批准。
2.外出参加学术活动期间的差旅费、住宿费、交通费等费用,应当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制度的处理1.未按照规定报备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一律取消参加学术活动资格。
2.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一律取消参加学术活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违反经费管理规定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十)本制度由医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为了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和专业学术会议,需要持正式邀请函,并上报参会论文。
在审批过程中,科室正、副主任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审批,并上报请假审批报告表。
高级职称人员的审批程序与之略有不同,需要按照科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的程序进行审批。
而中、初级职称人员则需要按照科室主任、教学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程序进行审批。
3.对于护理人员外出参加学术活动,需要经过科室护士长、科主任、护理部的程序审批。
七)经费保障1.参加专业学术会议和研究班的差旅费和住宿费由所在科室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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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各级学术会议的管理制度
(1)在省内参加学术会议,须经科主任同意签批后,到教科办审批盖章,再由科研主管院长审批后、到院办开具介绍信,再到财务科办理旅差费手续。
(2)出省参加学术会议的人员需经科主任同意签批后,到教科办审批盖章,由主管院长审批同意,再由院长批准后,到院办开具介绍信,再到财务科办理差旅费手续。
(3)一般性学术会议,费用由科室支付,院里不负担。
可以给院里带来经济效益的学术活动(包括学习班、新技术应用等),费用由院里支付。
学习回院后由教科办负责监督,一年内没有开展与学习内容相关的工作,费用在科室创收中(纯收入)扣除。
(4)任省级以上各专业学术委员会的委员参加指定地点的本专业学术活动的费用,全部由院里承担。
(5)会议结束后持会议资料到教科办备案,统一安排相关内容的讲座,会后不能讲座的人员,严禁外出参加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