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现金现金收付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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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收付管理办法

现金收付管理办法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现金收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打击防范和利用大额现金交易进行经济犯罪活动,规避金融风险,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银行转账结算业务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大额现金支付登记备案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大额现金支付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开户单位是指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办理人民币现金收付及相关业务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经营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账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金融期货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信用社办理存取款的单位和个人。

第二章单位账户的现金管理第四条开户单位可以通过在信用社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业务。

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通过在信用社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缴存业务,但不能从一般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第六条经信用社审查并报人民银行批准,开户单位可以通过在信用社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第七条经信用社审查并报人民银行批准,开户单位(除非银行金融机构处)可以通过在信用社开立的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经信用社核定的可以支取现金的专用存款账户只能用于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障支出、房屋折迁、破产清算、劳务报酬、农副产品采购等特定用途。

第八条经信用社审查批准,非银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在信用社开立的自有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支取现金。

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开立的受托管理客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可以办理现金解缴业务,但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受托管理客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业务,该账户由非银行金融机构选定并由信用社报当地人民银行审核,当地人民银行在确认该非银行金融机构尚无在其他开户银行申请开立的受托管理客户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办理现金支取业务后签署审核意见。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例文(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例文(4篇)

公司现金管理制度例文(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现金管理行为,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合理利用现金资源,提高经营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现金相关岗位和人员,在公司现金管理中具有指导和约束作用。

第三条公司现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

第四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由财务部门负责,报经董事会审核并公布,经批准后即为有效。

第五条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和岗位按照实际工作需要参与具体操作,予以配合。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六条公司现金收付应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收付款单位和金额应与相关单据相符。

第七条现金收付岗位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财务知识和业务能力,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现金收付单据应详细记录收付的内容、金额、时间等信息,必要时应有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收款人员在收到现金时应核对现金的真伪、数量和面额,并在收款凭证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付款人员在支付现金时应核对支付对象和金额,并在付款凭证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现金收付岗位的人员携带现金进出公司时,应按公司规定进行办理手续,确保现金安全。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十二条公司现金应设立专门的现金保管室,并配备专人进行管理。

第十三条现金保管室的门窗应加装防护措施,保持常年关闭状态。

进出现金保管室应实行双人操作,确保现金安全。

第十四条现金保管室应明示“禁止抽烟、明火”并设立明显标识。

第十五条现金保管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水等必要设施和设备。

第十六条现金保管室的现金应定期点存,并制作存款记录。

第十七条现金保管室应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保险投保,保障现金安全。

第十八条现金保管室应定期清理现金箱和现金柜,确保现金的完整和存放顺序。

第十九条现金保管室应备有紧急状况下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验。

第四章现金流量管理第二十条公司应建立合理的现金流量计划,确保现金流量充足,避免出现资金周转不畅的情况。

2024年现金管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现金管理实施细则(2篇)

2024年现金管理实施细则____年现金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和个人在____年的现金管理行为,合理利用和保护现金资产,维护经济秩序和金融安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的企业和个人。

第三条现金管理是指企业和个人以现金为媒介进行资金活动的整个过程,包括现金收付、使用、监控、保管、结算等环节。

第四条现金管理的原则是安全、高效、规范、透明。

第五条现金管理实施的目标是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提高现金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提升现金管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六条现金管理的核心任务是合理控制现金流动,降低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条各级财务部门要加强对现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建立健全现金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八条现金收付是现金管理的基础环节,企业和个人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合理的现金收付计划。

第九条企业和个人应建立健全现金收款制度,规范和规程现金收取环节,确保收款有效、及时、安全。

第十条企业和个人应建立现金付款制度,规范和规程现金支付环节,确保付款合法、准确、及时。

第十一条现金收付业务应当使用正式的收付凭证,明确相关事项,以便于核查和调账。

第十二条现金付款业务应当实行职责分离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支付权限,防止滥用职权和发生贪污等违法行为。

第十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应进行必要的记录和备份,确保现金流动的可追溯性。

第三章现金使用管理第十四条现金使用是指企业和个人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现金进行的支付、消费等行为。

第十五条企业和个人应建立现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现金使用额度和时间。

第十六条企业和个人的现金使用应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第十七条企业和个人应制定现金使用制度,规范和规程现金使用的流程和要求。

第十八条企业和个人应加强对现金使用的监控,及时发现异常现象,防止现金流失和造成经济损失。

第四章现金监控管理第十九条现金监控是指对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流动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银行现金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银行现金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银行现金管理规则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现金管理,规范现金收付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及其他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的现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银行现金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安全高效、预防风险、便利客户的原则。

第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收付、存储、运输、清分、销毁等环节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确保现金业务安全、顺畅运行。

第二章现金收付第五条银行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循国家规定的货币政策和支付结算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结算制度。

第六条银行收付现金,应当遵循客户自愿、公平交易、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强制要求客户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

第七条银行收付现金,应当依据合法、真实、完整的凭证办理。

没有凭证或者凭证不符合规定的,出纳不予付款。

第八条银行支付现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资金使用计划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或者提高支出标准。

第九条银行应当鼓励客户使用支票、汇票、本票、转账等非现金支付工具,减少现金收付业务。

第十条银行在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应当注意识别伪造、变造、损坏、盗窃、抢劫、诈骗等非法行为,确保现金安全。

第三章现金存储和运输第十一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存储和运输管理制度,明确现金存储和运输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银行存储现金,应当选择安全可靠的存储设施,严格执行存储现金的安全措施,防止现金被盗、被抢、被骗。

第十三条银行运输现金,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现金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运输现金的车辆、保险柜、安全包等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第四章现金清分和销毁第十四条银行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清分和销毁管理制度,明确现金清分和销毁的责任、权限和操作规程。

第十五条银行清分现金,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清分设备,严格执行清分操作规程,确保现金质量。

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现金收付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对人民币现金收付的柜面监督管理,规范柜面现金收付操作流程,防范现金收付风险,提高柜面服务水平,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省农村商业银行系统现金管理工作指引》相关规定,结合本行实际,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现金收付是指营业网点在柜面为客户办理的现金收入、现金付出、小面额兑换、残损兑换等各类现金业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

收入现金时,应鉴别是否为现行流通的货币;付出现金时,票面要符合人民银行规定的流通标准。

第四条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在有效监控和客户视线范围内,做到当面点准,一户一清。

不得将几笔款项混收,不得与其他款项混收或相互调换券别,不得与内部钞券混淆。

一笔款项未收妥时,柜员不得离岗。

复核柜员制的机构办理现金收付业务时,坚持“双人临柜、换人复核”的原则。

第五条现金收付坚持“五清”制度,做到凭证审清、钞券点清、金额问清、钞券交清、笔笔分清。

清点现金,必须做到逐张清点。

按照“三先三后”程序操作,即先卡大数、后点细数;先点主币、后点辅币;先点大额票币、后点小额票币。

对大面额人民币不论数量多少,一律进行正反票面机器清点与复点,对有疑问的人民币要进行手工复点,以辨别其真伪。

第六条严格执行现金收付“两条线”管理制度。

柜面收入的现金和对外支付的现金实行分开管理,不得坐收坐支。

回笼的现金必须经过清分整点后方可对外支付,对外支付的现金应符合XXX对人民币流通标准的相关规定。

运营管理部负责对营业网点现金收付“两条线”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办理现金业务人员必须经过反假货币知识与技能培训,具备判断和挑剔假币的专业能力。

第八条严禁柜员代客户、无客户时办理现金存取业务;柜员不得办理本人业务。

第九条严格执行“一日三碰库”制度,严格执行“三不留”规定,营业终了,日终所有柜员现金尾箱装箱(包)双人加锁(封)押运至总行业务库保管。

第二章货币资金规定之现金的使用范围

第二章货币资金规定之现金的使用范围

第二章货币资金规定之现金的使用范围第一篇:第二章货币资金规定之现金的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现金结算制度的规定,企业收支的各种款项,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指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指由于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装潢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咨询费,医疗费,技术服务费,经纪服务费,代办服务费,各种演出与表演费,以及其他劳务费用。

3、根据国家制度条例的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生活补助。

5、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如金银,工艺品,废旧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其他各项在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中,支付现金每人不得超过1000元,超过限额的部分根据提款人的要求,在指定的银行转存为储蓄存款或以支票,银行本票予以支付。

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规定的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二篇:现金使用范围规定的看法第五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工工资、津贴;(二)个人劳务报酬;(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2024年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例文(6篇)

2024年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例文(6篇)

2024年公司资金收支及账户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现金管理,结合公司实际状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执行与监管由财务部及各下属企业财务部负责。

设立专职稽核员,专项负责现金收支计划及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收入与支出范围第三条现金收入涵盖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所有现金流入,以及退还的支用款项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包括:1. 职工工资及各类工资性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如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业服务报酬。

3. 发放给个人的各类奖金,如科技、艺术、体育等国家规定的奖金。

4. 各类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出差人员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 单位间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第五条库存现金实施限额管理,公司将按照国家规定设定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满足日常零星开支约____天的需求。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出部分需于当日存入银行。

每日下班前,剩余现金应存入保险箱。

库存限额不足时,可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日常管理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专职出纳人员负责。

所有收付需基于合法凭证,由出纳人员仔细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出纳人员对违反规定的收支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或数字错误的凭证,应退回并要求补充手续或更正错误。

发现伪造、涂改凭证等行为,应及时上报管理层。

第十条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第十一条现金收入应于当日存入银行,如有困难,需按银行规定时间存入。

第十二条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提取,不得直接从现金收入中支付。

第十三条提取现金需注明用途,经有效审批后,出纳人员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对于外地采购,应通过银行签发汇票或汇款至采购专户。

第十五条严禁挪用现金、利用银行账户代存代取、白条抵库、套取库存现金、保留账外公款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根据会计人员编制并经稽核员审核的有效记账凭证办理收付款,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结束时盘点现金并与现金日记账余额核对,确保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7篇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7篇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7篇1.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等组织在现金管理方面的实际操作。

第二章现金收付管理第二条:各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现金管理部门,负责现金收付的统一管理。

现金管理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

第三条:现金收付应遵循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

各单位应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现金收付计划,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现金安全。

第四条:现金收付应当使用正规的票据,如收据、付款凭证等,以确保现金流入流出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明确票据的使用和保管流程。

第三章现金存储和保管第五条:现金存储应选择安全可靠的银行或金融机构,存入指定账户,并及时办理存款证明手续。

各单位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存款,确保现金的安全。

第六条:现金保管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电子监控设备、建立安全保卫机构等,防止现金的丢失、损毁和被盗。

各单位应定期对现金存储和保管情况进行检查和核查。

第四章现金利用和支付第七条:现金利用和支付应按照实际需求进行,严格控制现金收支的流动,防止现金的滥发、虚报和挪用。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现金利用和支付的审批制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现金支付应使用正规的支付工具,如银行转账、现金支票等,减少现金支付的频率和金额,提高支付的电子化程度。

各单位应加强对现金支付的监督和审计,防止支付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第五章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九条: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加强对现金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重大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和处理。

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工作,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条:对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虚报、挪用公款等违法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如未按规定存款、支付等行为,将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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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题:工业企业的销售产品收入。

一般情况下它的顺序是先开发票。

图示八
图示九
第三题:出租房屋给个人,收押金3000元,收租金20000元。

图示十
押金要出三联的内部收据租金要开发票单位没则取税务局开第四题:投资者甲和乙每个人都交了10万元存入银行。

(实际上是两张银行存款单)
图示十一
图示十二
银行盖方章——现金存三角章——转账
这两张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
第五题:残料变现是42元。

在一般情况下,直接给它做单联收据
图示十三
第六题:现金长款10元。

图示十四
根据以上情况:没有查明原因,实际上单据应该有原始单据。

原始单据:是一个库存盘点表。

它会发生现金长款。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就要写明原因,并且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作为现金长款收入凭单的说明。

第七题:收到出纳的赔偿12元,不用这种收入单子。

收入的单子只跟收入有关。

如果是非收入,或者预收款项、代收款项,我们就不用这种单子。

第八题同第七题。

根据资料:我们要做一个单联收款凭证,或者单联的内部收据。

这种赔款一定要出示收据,作证明。

总结:这八道题说明,只要是收入我们就用收入凭单。

如果不是收入,就不必用收入凭单。

就用相应的处理。

第一题、第二题是收入,我们就用收入凭单。

第四题-第八题不是收入。

一个是属于非业务收入,另外一个是属于预收或代收。

这个就叫做相应的内部处理。

根据原始凭据来做记账凭证:
第一题是说商业企业收到销售商品款5600元。

我们是以专用记账凭证为例。

图示十五
根据这八道题的分录来做会计凭证:
图示二十二
现金业务第三点付款业务:
如果有退货发生,不得以退货发票作为记账凭证的附件。

而是要有收款单位的证明或者是收款单位开户银行的证明作为原始凭证。

或者说作为记账凭证的原始单据。

可以代替原始凭证使用的有:
1.如果原始凭证丢失,但开据原始凭证单位有记录,那么需要开据单位出示它的记账联复印,盖上开据单位的公章,并由本单位的领导人签字之后可以代替原始凭证使用。

2.如果出据单位没有办法给你出据证明。

(例如:车票)这个时候就需要叫经办人员写
出详细说明,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字之后可以代用。

3.分割单
例题1:购买办公用品400元,但报销发票丢失。

注意:买办公用品回来以后,要注意一个是实物资产验收。

一个是在发票背面还要经手人签
例题2:王某借款5000元出差,报销4800元,退回200元现金。

但是4800元报销单据里1400元的车票全丢失了。

例题3:给李某报销医药费1500元,其实责任单位已经报销了3000元。

而且分割单是
由责任单位出据。

例题4:支付广告费1000元。

第三题:支付李某医药费1500元。

图示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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