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的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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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包装物的核算(2)

第一章包装物的核算(2)

借:委托加工物资 72800
贷:原材料
70000
材料成本差异
2800
(2)支付运杂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2200 贷:银行存款 2200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
【例1-56】承【例1-55】,甲公司以银行支付上述 量具的加工费用20000元。假如不考虑相关税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0000 20000
出借包装物-其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例:甲公司包装物按计划成本计价法进行 会计核算,材料成本差异率为1%,某月 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计划成本为10000元,
试做出领用包装物的会计分录。(对照 P33例1-51)
借:生产成本 10100
贷:周转材料-包装物 10000(计划成 本)
材料成本差异 100(超支差异)
库存商品具体包括哪些?
(1)商品入库的核算(教材P37例1-59)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2)销售商品(教材P37例1-60)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P38-39 毛利率法、售价金额核算法
• 七、存货清查 P39
• 存货清查是指通过对存货的实地盘点,确定存 货的实有数量,并与账面结存数核对,从而确定 存货实存数与账面结存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专门方 法。
周转材料-包装物的核算P33
(1)、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 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坛、 袋等。
(2)、核算内容包括:
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 部分的包装-其成本应计入;
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 成本应计入销售费用;
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成 本计入其他业务成本;
借:制造费用 4040
贷: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摊销 4040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存货(重点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1.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

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

2.注意的问题:(1)为建造固定资产等各项工程而储备的各种材料,不能作为企业存货(2)代制品和代修品,制造和修理完成验收入库后应视同企业的产成品(3)周转材料,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4)消耗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一一生物资产》;通过建造合同归集的存货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一一建造合同》。

二、存货的确认: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三、存货的初始计量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

(-)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购买价款:不包括按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额(2)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和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注意运输费, 可以按7%扣除进项税额,但必须是运费费,如果是运杂费,则不可以。

(3)其他:如采购过程中发生的仓储费、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直接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不能分清负担对象的,应选择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计入有关存货的采购成本。

分配方法通常按采购存货的数量或采购价格比例进行分配。

(4)短缺:从供货单位或外部运输机构收回的物资短缺或其他赔款,应冲减所购物资的采购成本。

(注意:自然损耗)(二)加工成本加工成本有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组成。

1.直接人工:指在生产产品过程中直接从事产品生产的工人的职工新酬。

直接人工和间接人工的划分依据通常是生产工人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直接相关,即是否直接确定其服务的产品对象。

2.制造费用: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第9章_样品、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总结

第9章_样品、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总结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包装物的核算,包括包装物的购进、领用,包装物的加工与修理,以及包装物的租借等内容的核算。 根据2006年会计准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 品”分别核算。 【例9.6·单选题】根据会计准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在( A.“库存商品”科目核算 B.“物料用品”科目核算 C.“原材料”科目核算 D.“周转材料”科目核算,也可单独设置“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科目分别核算 【答案】D )。[2010年5月真题]
第九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样展品的核算 包装物的核算 物料用品的核算
样品、展品、包装物、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低值易耗品的核算
【大纲要求】 (一)样展品的核算识记: 1.样展品的概念:概念和作用 2.样展品业务的账务处理 (二)包装物的核算识记: 1.包装物的概念:概念和核算范围 2.包装物的账务处理 (三)物料用品的核算识记: 1.物料用品的概念:概念和分类 2.物料用品的账务处理 (四)低值易耗品的核算识记: 1.低值易耗品的概念:概念和特点 2.低值易耗品的账务处理 3.低值易耗品的调拨和销售
【例9.1·判断题】商品样品是外贸企业经营 因此对客户应无偿提供。( 题] 【答案】× 花色、质量多样,样展品的规格相当复杂,形成样 展品的来源渠道不一。有的样品来自国外,有的来 自国内;或是由客商无偿提供,或是自行采购。 )[2007年12月真
进出口交易不可缺少的条件,是与客户洽谈的依据,
【解析】外贸企业进出口交易的商品品种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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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物料用品加工 (1)领用材料发外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物料用品 (2)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成验收入库,作分录: 借:包装物 贷:委托加工物资

销售BOM

销售BOM

一. 销售BOM和包装BOM销售BOM在MTO方式来说,才会产生销售订单BOM。

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要求,配置产生的成品特性,从而自动从标准的最大BOM中选择组件,销售订单BOM是在建立配置特性的基础上的,从最大化的标准BOM中选择相关特性限制的组件而产生的BOM。

包装BOM有的公司,成品出货时需按客户的要求进行包装,因此即使是同一机种型号,由于客户不同,订单不同,批号不同,而要求不同的包装材料和不同的包装工序。

如果把这部份放在生产用BOM中,需要产生很多的成品物料代码。

因此把这部分分开,使用同一个成品物料代码,用不同的客户,订单,批号标志,可以减少很多成品物料代码。

注意:以下为转贴二.包装物的会计核算什么是包装物包装物是指为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用于储存和保管产品的材料。

包装物会计问题的由来包装物,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中把它作为企业存货中一类独立的资产,并单独设置“包装物”账户进行核算。

现行会计教科书中一般把“包装物”定义为:“为了包装本企业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可见,包装物的定义是从它的实物形状和功能来界定的,但本文认为这种界定并没有能真正把包装物与别的存货资产完全区别开来,它边界存在的模糊性和重叠性给包装物的确认带来了困难,同时给包装物的会计核算也带来了相关问题。

包装物现行核算中的有关问题现代会计理论认为,会计核算分为“确认、记量、记录和报告”四个环节,而“确认”是核算的第一个环节,确认影响会计的计量、记录和报告,乃至会计信息的质量。

本文仅探讨包装物的确认及相关核算问题。

(一)包装物的性质1、包装物的双重经济属性显而易见,包装物的会计属性是流动资产,是存货的一个部分。

一般来讲,根据存货的经济属性,可以把存货分为两类,一类为劳动对象,如原材料、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等,它们是企业生产和劳动价值的载体,也是企业资金运动的载体;而另一类为劳动手段,以低值易耗品为代表,低值易耗品作为劳动工具与固定资产一起为企业生产提供劳动条件,从物质上它本身并不形成产品实体,只是通过摊销方式将自身价值逐渐转移到劳动对象——“产品”中去。

存货(5)

存货(5)

第四节存货三、周转材料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不符合固定资产定义,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的材料物品。

企业的周转材料包括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

(一)包装物的内容包装物,是指为了包装商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如桶、箱、瓶、坛、袋等。

其具体内容包括:1.生产过程中用于包装产品作为产品组成部分的包装物;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3.随同商品出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4.出租(其他业务)或出借(促销)给购买单位使用的包装物。

(二)包装物的账务处理1.设置科目:企业应当设置“周转材料——包装物”科目进行核算,借方登记包装物的增加,贷方登记包装物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通常反映企业期末结存包装物的金额。

2.账务处理(1)对于生产领用的包装物,应根据领用包装物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相应的核算。

借:生产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或贷,计划成本核算时会涉及)【例2-55】甲公司对包装物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某月生产产品领用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10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节约差)。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生产成本 97000材料成本差异3000贷:周转材料——包装物100000(2)随同商品出售而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应于发出时,按其实际成本计入销售费用。

借:销售费用贷: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或贷,计划成本核算时会涉及)【例2-56】甲公司某月销售商品领用不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50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3%(超支差)。

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借:销售费用 51500贷:周转材料——包装物50000材料成本差异1500(3)随同商品出售而单独计价的包装物,一方面应反映销售收入,另一方面应反映其实际成本。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应收票据等贷: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成本贷:周转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或借或贷,计划成本核算时会涉及)【例2-57】甲公司某月销售商品领用单独计价包装物的计划成本为80000元,销售收入为100000元,增值税额为13000元,款项已存入银行。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金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

新准则下包装物押⾦的消费税会计如何处理对于应税包装物的押⾦是否计税,如何计税,何时计税,以及相关业务如何进⾏账务处理,更是困扰学员的⼀个难题,店铺⼩编结合注税答疑,按照新会计准则总结如下:⼀、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的,⽆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均应并⼊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其应缴纳的消费税均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其中:随同产品销售且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随同所销售的产品⼀起计⼊“主营业务收⼊”科⽬;随同产品销售但单独计价的包装物,其收⼊计⼊“其他业务收⼊”科⽬。

⼆、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待包装物到期未收回⽽将押⾦没收时,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其他业务收⼊”科⽬;这部分押⾦收⼊应缴纳的消费税应相应计⼊“营业税⾦及附加”科⽬。

三、包装物已作价随同产品销售,但为了购货⼈将包装物退回⽽加收的押⾦,借记“银⾏存款”科⽬,贷记“其他应付款”科⽬;包装物逾期未收回时,押⾦没收,没收的押⾦应缴纳的消费税应先⾃“其他应付款”科⽬冲抵,即借记“其他应付款”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冲抵后“其他应付款”科⽬的余额转⼊“营业外收⼊”科⽬。

四、包装物逾期的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包装物押⾦逾期期限审批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827号)对纳税⼈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是否征税的问题重新作出了规定:纳税⼈为销售货物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论包装物周转使⽤的期限长短,只要超过⼀年以上仍未退还的,均应并⼊销售额征收税款。

五、关于酒类包装物的相关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字[1995]53号《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押⾦征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酒类产品⽣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押⾦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需并⼊酒类产品销售额中依酒类产品的适⽤税率征收消费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92号《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具体问题的通知》第三条关于酒类产品包装物的征税问题规定,从1995年6⽉1⽇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收取的包装物押⾦,⽆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销售额征税。

税务会计1.7 包装物销售、出租、出借的核算

税务会计1.7 包装物销售、出租、出借的核算

(1)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4 520.00
贷:其他应付款—红星公司(存入保证金)4 520.00
(2)没收押金。
借:其他应付款—红星公司(存入保证金)4 5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4 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20.00
【例】星源酒业公司销售1 000kg白酒给华润商场,同 时因出借包装物而向华润商场收取押金6780元,该批包 装物的实际成本为5 000元,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 为13%。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赤海公司销售产品(非酒类),产品不含税售价
30 000元,另向客户收取随同产品一起出售的包装物不 含税价格3 000元,公司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货物 已发出,款项已收存银行。
借:银行存款
37 29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00
1.7 包装物销售、出租、出借的核算
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正常销售计税 随同产品出售而出租——价外费用计税 单独出租——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计税 出借——不计税,成本记“销售费用” 押金——按期归还,不计税
——逾期不归还,计税 ——啤酒、黄酒外酒类产品,并入销售额计税
一、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 包装物随同产品出售单独计价,应按销售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由于是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应征收增值税。 (注:此处不讨论消费税,有关消费税的处理,在项目 二中会有详细介绍)
(1)收取押金。
借:银行存款
6 780.00
贷:其他应付款——华润商场
(存入保证金) 6 780.00
(2)计税。
借:其他应付款——华润商场

[税务筹划]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税务筹划]包装物及其押金的税务筹划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的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要区分不同情况计算应纳税额:(1)包装物随同应税消费品作价出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不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按其所包装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例如,某企业销售1 000个汽车轮胎,每个价值2 000元,其另有包装物价值200元,如采取随同包装物一并销售,销售额为2 200元/个×1 000个=2 200 0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因此应纳汽车轮胎消费税为220万元×10%=22万元。

如果企业采用收取包装物押金的形式进行销售,将1 000个汽车轮胎的包装物单独收取押金,则可暂时少纳2万元税款。

(3)包装物作价销售又收取押金,此项押金暂不并入销售额征税,只对作价销售的包装物征收消费税。

(4)对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而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并在规定的期限内未予退还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包装物的租金应视为价外费用。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未归还包装物的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在计征消费税时应首先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再并入销售额计税。

例:某酒厂2002年5月销售酒精450吨,使用包装桶1 350个,酒精的销售价格为每公斤5元。

其中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出售,包装桶不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销售价格50元;有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销售,但包装桶不作价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每个包装桶收取押金50元;另外450个包装桶随同150吨酒精作价销售,同时每个包装桶另外收10元押金。

酒精消费税税率为5%。

确定该厂当月销售酒精的应纳消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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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物的核算和相关税务处理
一、包装物的核算
二、包装物相关税务处理
(一)出租包装物
增值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计入销售额。

价外费用包括包装物租金。

(二)包装物押金
1.增值税相关规定
(1)收取的一年以内的押金并且未超过合同规定期限(未逾期),不并入销售额;逾期时并入销售额征税。

(2)收取的一年以上的押金,无论是否退还均并入销售额征税。

(3)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中征税。

即:啤酒黄酒,收取时不并入销售额,逾期时并入销售额。

其他酒,收取时并入销售额征税
2.消费税相关规定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销售,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以及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2)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对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3)对包装物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的押金,凡纳税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退还的,均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_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缴纳消费税。

(4)酒类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啤酒、黄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否返还及会
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酒类产品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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