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
095-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

095-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吉建造…2008?1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转发《吉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各市,州,建委,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规划建设局:现将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505号,转发给你们~现结合我省实际知》,吉发改收管字…2008?情况~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凡已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具备从业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从事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公开、公正、诚实信用、公平竞争、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严格执行国家、省规定的收费原则和收费标准~禁止采取抬高或压低价格、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切实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重要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原省物价局吉省价经字…2003?9号规定的收费原则、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没有新的规定之前仍继续执行。
工程造价咨询收费根据不同咨询项目的性质、内容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三、咨询企业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与委托方签订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明确其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义务、收费标准、预付款比例、价款支付方式等~并按合同规定提供质量可靠的造价咨询服务。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对其提供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负经济、法律责任~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报告误差率须控制在?2%以内。
五、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须到当地物价部门办理《吉林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并在其经营场所、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财政、审计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
对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建设工程造价履行审核,查,监督手续的~一律不得收费。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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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
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
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
随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的拓展和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的增加,原省物价局《关于
一、?
二、?
三、?
四、计费基数以单项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五、表中的“xxx以内”均含“xxx”本身。
六、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1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计价规范”及施工图编制拟建工程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和相应数量明细清单。
2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编制: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费分析,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
3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对可提供的工程结算资料,特别是综合单价的分析,设。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11.18•【字号】•【施行日期】2022.11.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2020年3月和2021年8月,吉林市城市管理设施开发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投标取得吉林市部分公共道路(场地)临时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
依据《吉林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发改收费联规〔2021〕651号)及《吉林省定价目录(2018版)》等有关规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考虑停车设施建设、运营成本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规定程序,拟确定该公司申报的38个场区3576个停车泊位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如下,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价格管理形式。
对其申报的3693个停车位中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的3576个停车位实行政府定价;其他117个合作经营的停车位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经营者根据《价格法》等相关规定自主定价。
二、收费标准。
采取计时方式,每小时收费3元。
免费停车20分钟,超过20分钟按1小时收费;超过1小时不足2小时按2小时收费,以此类推,规定收费时段内最高收费20元;超过24小时停车,重新计费。
新能源汽车(绿牌照)在充电桩充电期间停车免费。
三、收费时段。
非封闭停车场收费时段:商贸区9:00—22:00时;医疗区7:00—19:00时;旅游景区(点)全天24小时;住宅区8:00—16:00时。
收费时段以外为免费时段,不得收费。
住宅区停车场法定节假日全天免费。
封闭停车场:住宅区封闭停车场按非封闭停车场收费时段执行,住宅区以外封闭停车场可以全天24小时收费。
四、优惠情形。
按国家相关要求,为推广新能源汽车的普及,悬挂公安部门核发的新能源汽车号牌(绿牌照)车辆,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计时收费停车场,每日免费停放时长为1小时(限1次)。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2.19•【字号】吉市政办发[2008]6号•【施行日期】2008.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8〕6号)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城市建设项目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八年二月十九日计划说明2008年城市建设安排建设项目208个,计划投资950000万元。
资金投向与项目分布如下:一、工业集中区道路建设安排17个项目,计划投资19933.3万元;二、城市市政设施新建工程7项,计划投资3045万元;三、城市市政设施维修改造工程18项,计划投资8575万元;四、小街小巷维修改造工程66项,计划投资525万元;五、棚户区改造配套道路工程1项,计划投资107万元;六、城市市政设施续建工程3项,计划投资1902万元;七、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工程31项,计划投资98673.7万元;八、城市道路软硬覆盖工程9项,计划投资2416万元;九、城市绿化工程46项,计划投资2808万元;十、城市亮化工程5项,计划投资1615万元;十一、城际铁路建设计划投资200000万元;十二、房地产开发计划开工17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440000万元;十三、棚户区(危旧房)改造计划拆迁100.2万平方米,开工123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60000万元;十四、住房保障计划投资14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应保尽保;十五、对全市103个住宅区进行环境整治,计划投资9000万元。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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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欢迎下载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关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补充通知各市(州)、县(市)发展改革局(物价局):随着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的拓展和建设工程复杂程度的增加,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正式标准的通知》(吉省价经字[2003]9号)在服务收费项目上,已经不能涵盖其主要服务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促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建设部令第149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和外省作法,我省亟需增补一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范畴,现将有关事宜一并通知如下:一、 原省物价局吉省价经字[2003]9号规定的收费原则、项目和标准在没有新的规定前继续执行。
二、 新增补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按附件执行。
三、 除上述规定之外发生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暂由建设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附件:吉林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补充项目收费标准精品文档。
2欢迎下载一、上表收费按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
按基本收费标准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计费。
二、“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项目的计费方式为(1)+(2)。
三、以上工程预结算及清单编制与审核均不含钢筋抽样分析,凡要求做钢筋抽样分析的执行吉省价经字[2003]9号文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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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欢迎下载 四、计费基数以单项工程金额计算;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计费基数。
五、表中的“xxx 以内”均含“xxx ”本身。
六、咨询服务主要内容:1 工程量清单编制:根据“计价规范”及施工图编制拟建工程分部分项项目,措施项目,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和相应数量明细清单。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底编制:根据招标文件及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措施项目费分析,各项合价,总价等,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并出具相应报告。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吉林市2014年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公告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吉林市2014年经营服务性收费项
目目录》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林市物价局
•【公布日期】2014.08.25
•【字号】
•【施行日期】2014.08.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吉林市物价局关于《吉林市2014年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
录》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15个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彻底整治乱收费问题,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吉林市物价局对全市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吉林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将《吉林市2014年经营服务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目录》中的收费项目为 2014年8月20日前经国家和省、市批准设立的合法有效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带“▲”的为涉企收费项目。
除《目录》所列项目和国家、省明确规定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二、各执收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按《目录》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必须及时办理《收费许可证》注销、变更手续,并使用规定票据收费;必须公示并告知具体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欢迎社会各界对公布的收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除《目录》所列项
目和国家、省明确规定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的项目外,企业和群众有权拒绝支付,并向物价部门举报投诉,我们将依法严肃查处。
举报电话:12358。
附件:《吉林市2014年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
2014年8月25日附件。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的通知-吉市政发[2008]11号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的通知-吉市政发[2008]11号](https://img.taocdn.com/s3/m/29f4e52a3868011ca300a6c30c2259010202f38f.png)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的通知正文:----------------------------------------------------------------------------------------------------------------------------------------------------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08年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的通知(吉市政发〔2008〕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市政府十四届二次全体会议和6月16日市长办公会议精神,全力抓好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确保各项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和经济总量翻番目标的提前实现,市政府决定对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加强督促检查。
现对推进工作落实的责任分工以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市政府下半年重点经济工作的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工作由市长负总责。
副市长负责对分管的重点经济工作抓好落实并进行督促检查。
秘书长、市长助理、副秘书长按职责分工协助市长、副市长对相关重点经济工作抓好督促落实。
二、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业提速增效、招商引资等工作已成立领导组织的,以及已明确牵头部门的其他有关工作,各领导组办公室和牵头部门是实施督促检查的主体,要尽职尽责地承担起督促检查和推进落实职责,将指标任务按季度和月份分解到各责任单位,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调度、检查指导和定期通报,切实把负责牵头的工作抓实、抓细、抓好。
三、承担市政府重点经济工作任务的各责任部门,其主要领导为本部门督促检查工作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工作。
要将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部门和科室及具体责任人,并切实抓好对本单位、本系统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好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四、城市建设和管理、社会事业发展及为群众办实事等方面工作,按照市政府年初确定的1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切实加快推进工作落实和督促检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7.21•【字号】吉政明电[2008]9号•【施行日期】2008.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政明电〔2008〕9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二00八年七月二十一日吉林省2008年改革指导意见(省发展改革委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根据党的十七大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现就2008年深化改革提出以下意见: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推进吉林振兴的体制机制。
一、继续解放思想,进一步深化改革解放思想是改革开放的先导,改革开放的过程就是不断解放思想的过程。
深化改革是推动吉林发展振兴的根本动力,要把改革与开展解放思想活动结合起来,坚持以解放思想推动改革,以改革促进解放思想。
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历史性的重大成就,靠的是改革开放。
今后一个时期,要真正地转入科学发展轨道,走出一条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新型发展道路,关键还是要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体制和机制性障碍,要用发展的办法、改革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推动吉林振兴,不断增强发展动力。
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对深化改革开放提出了新挑战和新要求,必须认清改革的新形势、新特点,要以“继续解放思想、推动吉林振兴”大讨论活动为契机,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和思维方式,更加系统地谋划改革,敢于突破不适应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束缚,用思想大解放引领和推动各项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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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
导言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是指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国税局、
地税局于2008年联合发出的文件,是关于财政收入管理方面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文件。
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财政收入的规模越来越大,也带来了越来越复杂的
管理问题。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的颁布就是为了加强吉林省内各级政府部门财政收入的管理,提高财政收入的使用效率。
内容
这份文件的主要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必须认真履行收入管理职责,加
强对收入的监督和管理。
一旦发现有收入流失、虚增等情况,必须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财政收入的损失。
强化收支分离原则
财政收支分离是指政府收入与支出之间必须独立核算,收入只能用于规定的支
出用途。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在落实收支分离原则方面的职责,并强调了“用款为骨干、收支分离为纲”的管理思路。
健全预算制度
预算是政府管理财政的基本工具,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对预算制度进行
了进一步规定。
在这份文件里,吉林省要求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做到科学合理、分类管理,以确保财政收入的透明度和合法性。
吉发改收管字[2008]505号是吉林省政府进一步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的重要文件,是吉林省财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里程碑。
落实这份文件的内容,可以有效地推进吉林省财政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和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