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2025年什么是小产权房

什么是小产权房1. 什么是产权?在介绍小产权房之前,首先需要了解产权的概念。
产权是指物品或财产权利的所有权或控制权。
在房地产领域,产权通常指的是房屋所有权,即房屋的所有者拥有房屋的自主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2. 什么是大产权房?大产权房指的是符合法律规定,所有权证书的登记面积等于建筑总面积的住房。
在这种情况下,居民拥有完整的房屋产权和合法的所有权证书,享受着属于自己的房屋,并有权自由买卖、抵押等等。
3. 什么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指建筑面积在三层以下(含拓宽部分),或者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
因为未经政府严格审批,没有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未能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因此也被称为产权不清的房产。
4. 小产权房的出现背景小产权房的出现起源于深圳特区的快速城市化进程。
当时,国家对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较弱,大量低收入者迫切需要住房,所以在市场上出现了许多私人以非法手段购置土地建房并出售的小产权房。
随着城市化的加快,小产权房已成为许多城市的普遍存在。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的前提下,人们对房产炒作的信仰不断加强,也有不少卖家和中介会借机高价出售小产权房,诱导购房者投资。
5. 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在目前有关房屋产权的法规规定下,小产权房是不合法的。
因为这些房屋没有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并且未经政府严格审批,没有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但是,由于历史和实际的原因,政府不得不承认小产权房的存在,并通过有关规定来管理和规范这种房屋的销售和产权转让。
例如,购买小产权房需要办理一些相关手续,才能合法购买和进行房屋买卖。
6.小产权房的优缺点6.1 优点小产权房的价格通常会比大产权房便宜不少,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显然是一种比较实惠、入手较容易的方式。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会通过夸大房屋的潜在投资价值、虚增房屋的面积、偷工减料等方式出售小产权房,从而欺骗购房者的钱财。
6.2 缺点虽然小产权房价格较便宜,但是也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这也是政府一直以来试图规范的主要方面。
“小产权房” 保护性法律法规的探讨

“小产权房” 保护性法律法规的探讨[摘要]“小产权房”有几个定义,文章所涉及的是“乡产权”,即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村委会的允许下开发建设并发放乡(镇)或村委会印发的权属证书的房屋。
因为“小产权房”并没有经过房管部门的备案,国家对此类房屋的建设又持否定的态度,所以,基本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笔者认为,单靠当地政府从行政层面来解决这个问题是不切实际的,国家应该出台针对“小产权房”的相关法律,对已有“小产权房”的归属做法律规范,对以后建设“小产权房”做法律上的条件限制。
只有将“小产权房”予以正名,才能从法律p(一)相关规定之间的矛盾《民法通则》中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4条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39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物权法》第3条第3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
依据上述法律,似乎“小产权房”是有合法地位的,事实上,“小产权房”也是当地乡镇政府同意并且发放证书的,是承认的。
然而我国《土地管理法》第43条、第44条明确规定,不论任何单位及个人进行工程建设并且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按照规定程序申请,才能合法使用国有土地;将农用土地变性为建设用地的,或者工程建设需要占用土地的,必须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要求办理变性转用手续。
以上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将“小产权房”推向了极为尴尬的境地。
对于农村集体而言,他们本身并不拥有集体土地产权,至少在完全意义上的土地产权不可能拥有,因而在土地流转市场里边是不可能存在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
“小产权”房无法进入房地产交易所办理转让、抵押、过户,是不能够得到法律保护的。
(二)住房的刚性需求与高房价之间的矛盾近十年,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即使政府针对抑制房价积极尝试着出台不同的政策,然而,房价依然是居高不下。
小产权房保障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但同时也暴露出一系列问题,其中小产权房问题尤为突出。
小产权房是指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其所有权归属、交易合法性等问题长期困扰着社会。
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小产权房进行规范和保障。
本文将对我国小产权房保障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小产权房的定义及特点1. 定义小产权房,顾名思义,是指未经政府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
其主要特点是:(1)土地来源非法:小产权房的建设用地多为非法占用土地,未取得国家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
(2)房屋所有权归属不明:小产权房的所有权归属往往存在争议,可能涉及多个主体。
(3)交易合法性存疑:小产权房的交易合法性受到质疑,存在法律风险。
2. 特点(1)价格低廉:由于小产权房建设成本较低,其价格相对较低,吸引了部分低收入群体。
(2)地理位置优越:小产权房多位于城市边缘或交通便利地区,具有较好的地理位置。
(3)配套设施不完善:小产权房周边配套设施不完善,如交通、医疗、教育等。
二、小产权房保障法律规定概述1.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土地。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
2. 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用地规模和建设标准。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
3.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不得进行交易。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该规定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成员共有,未经集体成员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对于非法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依法予以拆除。
5. 地方性法规和政策部分地方政府针对小产权房问题,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对小产权房进行规范和保障。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和手续

买小产权房注意事项和手续买房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而购买小产权房则需要更加谨慎和详细的了解。
小产权房一般是指没有取得法定产权证书的住宅,它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房屋权利人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在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和手续。
首先,应该明确小产权房的产权情况。
由于小产权房没有法定产权证书,购房者应该要求开发商或房地产中介提供详细的产权证明,如土地批文、建设规划许可证等。
同时,购房者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核实房屋的合法性和产权情况。
其次,应该了解小产权房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使用是有一定限制的,购房者需要查看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和期限,以及是否存在转让或续期的可能性。
同时,应该了解土地使用权是否有纠纷或争议,以免购房后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第三,购买小产权房时需要注意产权人的身份和权益。
小产权房的房屋权利人可能是开发商、原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他个人或机构,购房者需要核实房屋权利人的身份信息,并与其进行合法的买卖交易。
同时,应该了解房屋权利人是否存在其他债务或负担,以避免购房后产生的不必要纠纷。
第四,购房者还需要了解小产权房的产权保障和权益保护情况。
一般来说,小产权房在法律保护方面相对较弱,购房者需要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并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值得购买。
在购买小产权房时,可以与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进行咨询,了解产权保障和权益保护的具体情况。
最后,购买小产权房需要办理一些相关的手续。
除了签订买卖合同和支付购房款项外,还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和相关税费的缴纳。
购房者应该认真查看合同条款和相关费用,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失。
同时,购房者还应该咨询专业人士,了解相关的法律手续和注意事项。
综上所述,购买小产权房需要注意产权证明、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益、产权保障和手续等方面的事项。
购房者应该对小产权房有充分的了解,并与专业人士进行咨询,确保自己的购房决策是明智和合法的。
只有做到认真核实,审慎购买,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和财产安全。
小产权房路在何方?——如何保护小产权房购买者的合法权益

有 多 少积 蓄 。 不求精 装修 面积 大,
你 出去 ,影 响太 大 了 !中介 的信 誓 庄 画家 村事 件 也让 购 买小 产权 房 的
人们 心存 芥 蒂 。
只 求 交通便 利上 班 方便 些 ,小路把 旦旦 给小 路 吃 了颗 定心 丸 。
目光投 到二 手 房 上 ,心理 价位 定 在
有 高房 价才 会 有 冒险 买相 对便 宜 的 : 害程度 与 所达 到 目的之 间 ,必 须 处 后 ,办理 了相 关产 权 证 ,这其 实 是
小 产权 房 的业 主们 。所 以 ,从哲 学 于一种 合 理且 适度 的关 系 ;第 三 ,
变 相 鼓励 了那 些投 机 购 买小产 权 房
角 度讲 ,小产 权房 的 存在 有其 合 理 : 适合 达 到 目的的多 种手 段 中 ,应 的人 , “ 耍坏 的孩 子 有奶 吃 ” ,这
性 但不 符合 国家政 策 和现 有 的法 律 该 选 择 对 人 民 权 利 侵 害 最 小 的 手 种 政策 行 为 同样会 引起社 会 的强 烈
一
时有些 茫 然 。
卖 转租 忙 的 不亦 乐乎 。小产 权 房 的
和 小 路 有 同 样 迷 茫 的 人 还 很 利 益链 变得 更 长 ,利 益格 局 更加 复
了一 丝希 望 :也 许 自己心 目中 的房 多 。小产 权 房究 竟合 不 合法 ?如 果 杂 化 。 子 ,就 在 不 远 处 等 着 她 呢 ! 是 , 不 合 法 , 国家是 强制 恢 复 原样还 是 可 ( )小产权 房 的合 理 性 分析 二
.产权房路在何方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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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 护 小产权房购 买者 的合 法权益
◎徐炳倩
大 雨 点小 ,降价 的房 子 要么 位置 不 权 房究 竟要 路 归何 处 ?下 面我 们 分
小产权房合法性探讨

理 论 研 究
小产权房合法性探讨
黄宾王
中 国政 法 大 学研 究 生院 民商 法 专 业
摘 要 :随着 中国城市化进程加速、房地产 市场膨胀性 发展 ,城市商 品房价格 居高不下,在面对住房 需求与购房 成本之 间巨大矛盾 时,小产 权房应运 而生。但在我 国现行法律 下,小产权房无 法获得完整的产权 ,
的矛盾 ,构成本文的探讨思路 。
多缺陷 ,我 国并无 特别 法对此 进行 专 门规 定 ,健 全 的集体 土地 建设 用地 使 用权 机 制也并 未建
一
、
小 产权房 的概念
( 2 ) 农 村 宅 基 地 房 地 产 权 不 对 称 。 我 国 《土 地 管 理 法 》第 六十二 条事 实上也 没有 否认村 民在 其宅基 地上 自建 的房屋 可 以买卖 和 出租 ,制度 安排 上仍然 存在 这种房 地分 离的 困境 ,即小产 权房 的 房 屋本 身是合 法 的 ,这种 房屋 用来 与城市 市 民之间进 行交 易也 是合 法的,但由于农村土地集体产权本身的不完整性,宅基地房产交易 缺 乏现 实操作 性。 四、小产 权房 合法性 检讨 ( 一) 有 合法 性的必 要 ( 1) 财 产权 的保 护 。 《 宪 法 》第 1 3 条规 定 公民 的私 有财 产 受 法 律保护 ;我 国 《 物 权法 》第3 9 条规定 :所有 权人 对 自己的不 动产 或 者动产 ,依 法享 有 占有 、使 用 、收益 和处分 的权 利。但 是 。在我 国现有 土地 制度下 ,村 民或集 体经 济组 织拥有 房屋 的所有 权却 不 能 任 意对 其处分 ,这 无疑是 对私人财 产权 的一种 不合 理 的限制 。 ( 2) 扩大 土地 供应 的渠 道 ,: j , l p  ̄ g 房价 ,保 障 民生 。集体 土 地使 用权进 入土地 流转 市场 ,会增 加建 设用地 的数 量 ,降低 商品房 开 发 方购地 成本 ,从而 间接 抑制 商品房 价格 。 由于 小产 权房 的建筑 成本 较 低 ,其交 易价格 相 比于一般 商 品房具 有极大 的优 势 ,小产权 房 进 入 到房 地产 交易市 场 ,能够缓 解低 收入人 群 的购房压 力 ,维护 社会 稳 定 ,保障 民生 。 ( 二) 存在合 法性 的障碍 ( 1 ) 权利 障碍 。根据 《 物权 法 》第 1 5 1 条 、1 5 3 条 的规定 ,集体 所有 土 地 之建 设 用地 使 用 权 、宅 基 地 的相 关 流转 均 由 《 土地 管 理 法 》予 以规范 。 《 土地 管理 法 》第 1 1 条 第2 款规 定 :农 民集体 所 有 的土地 依 法用于 非农 业建设 的 ,由县级 人 民政府登 记造 册 ,核发 证 书 ,确 认 建设 用 地使 用权 。结 合 前文 提到 的 《 土地 管 理法 》第4 3 条 、6 2 条 、6 3 条 的分 析 ,一 旦 进入 交 易领 域 ,小 产权 房 的权 属 必 然 出现 欠缺 。 ( 2) 利 益冲 突障 碍 。在现 有土 地 流转机 制 下 ,通过 巨额 的土 地 出让 金和 高额 的房价 ,地 方政府 和房地 产 开发 商成 为城市 化过程 中 土地 增值分 配 的既得 利益 主体 。由于现 行 框架 下农村 集体 土地 和城 市 国有土 地 的不 对等 关 系 ,作 为土地所 有 者的近 郊村 镇和 土地使 用 者 的村 民无法 享受 本该 享受 的土地 增值利 益 ,在农业 收益 日益 单薄 的 年代 ,村 镇 或村 民通 过 小产 权房 的 形式 在 集体 土地 或 宅基 地 上 开发 房屋 并 出售获 利的行 为可 以看成 是在 新形 势新 环境下 的利 益诉 求。地方政府和开发商需要维护现有土地制度以确保其垄断利益, 而村 集体 或村 民则希 望对 土地 制度做 出变革 以实现 其利益 诉 求。 ( 3) 政策 障碍 。对 集体 土地 使 用权 自由流转 的限 制主 要 为政策 障碍 ,其政策考虑主要包括: ①集体土地 的使用、处分,与国家的 农 业 战略和 农业政 策 密切相 关 ,而国家 的农 业战略 和农 业政 策又 关 系到 国计 民生和社 会 发展 与稳定 。集体 土地使 用权 的流 转机 制一 旦 放开 ,商业 逐利 的本质 可能 引起 集体土 地 的过分 开发 、耕地 的急剧 减少 ,不利于国家粮食安全及社会稳定。②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基 于集体 成 员的身 份而 享有 的福利保 障 ,在我 国社 会保 障体 系 尚无法
小产权房的风险在哪

小产权房的风险在哪
小产权房的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无法获得房屋产权证: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房产证,因此无法获得房屋产权证书,不能合法转让、继承、抵押等。
这意味着购房者无法获得房屋产权,无法真正拥有房屋。
2、法律纠纷风险: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因此可能存在法律纠纷风险。
例如,房屋可能会被其他人强制拆迁,或者被政府认定为违法建筑而被拆除。
3、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由于小产权房没有合法的产权证,银行无法对其进行评估和贷款。
因此,购房者需要一次性付清房款,这可能对一些经济实力有限的购房者造成压力。
4、物业服务不完善:由于小产权房的物业服务一般不完善,甚至没有物业服务,因此购房者可能需要自己承担房屋维修、保洁等费用。
5、未来升值潜力较小:小产权房的升值潜力相对较小,因为其缺乏合法产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难以获得市场认可和升值空间。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存在无法获得房屋产权证、法律纠纷风险、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物业服务不完善和未来升值潜力较小等风险。
因此,在购买小产权房之前,购房者需要谨慎考虑自身经济实力、购房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
小产权房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男,40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乙,男,45岁,汉族,某市居民。
被告丙,男,50岁,汉族,某市居民。
2015年,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购房协议,约定由原告甲购买被告乙名下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处房产,总价款为100万元。
被告丙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上签字确认。
协议签订后,原告甲按照约定支付了全部房款,但被告乙未将房产过户至原告甲名下。
随后,原告甲发现被告乙出售的房产为小产权房,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原告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乙返还购房款100万元,并要求被告丙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法院审理本案经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认为:1. 关于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的购房协议,法院认为该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 关于被告乙出售的小产权房,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因此,被告乙出售小产权房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
3. 关于被告丙的担保责任,法院认为,被告丙在购房协议上签字,表明其愿意为被告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因此,被告丙应当对被告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综上所述,法院判决如下:1. 被告乙返还原告甲购房款100万元。
2. 被告丙对被告乙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小产权房引起的法律纠纷。
以下是本案的几个关键点:1. 小产权房的法律地位小产权房是指未经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私自占用土地建设的房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属于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小产权房的所有权无法得到法律确认,也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 购买小产权房的法律风险购买小产权房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无法享有房屋所有权。
(2)房屋可能被拆除,造成经济损失。
(3)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3. 案例启示本案给我们的启示如下:(1)在购买房产时,一定要核实房屋产权情况,避免购买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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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
小产权房,通常是指在农村和城市郊区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用于销售的住房。
由于集体土地在使用权转让时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因此这类住房无法得到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因而只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产权证,所以也称乡产权房。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小产权房即使有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近年来,国家多次下发相关通知,坚决遏制违法建造和出售“小产权房”行为。
目前,“小产权房”、“乡产权房”有两种:一种是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只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外村农民根本不能够购买;另一种是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
与一般意义上的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土地出让金概念,也没有开发商疯狂的利润攫取,所以,“小产权房”的价格,一般仅是同地区商品房价格的三分之一甚至更低。
“廉价”是大量城镇居民顶着产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的根本原因。
小产权房之所以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是因为,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
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局、房管局对小产权房购房合同也不会给予备案。
因此,小产权房即使有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此外,小产权房只有经过政府批准、有正规建设手续的新立户民居,才可以合法享有长久居住使用权。
对没有合法建设手续的小产权房,因它不合法而随时都会被强制拆除。
法律法规对商品房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对乡产权房是无效的,人民法院也不会适用商品房买卖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处理涉及乡产权房的案件,购房人的权益不会得到维护。
所以说,“小产权房”、“乡产权房”,均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