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通知(粤教继函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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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普通高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024广东普通高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2024广东普通高考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一、2024年高考体检时间根据通知,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4年2月23日。

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考试院)须于2024年3月1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

此外,还有以下几种特殊情况的体检时间:(1)参加2024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2月26日至28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3月3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2)高考补报名考生的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份,具体时间由各市自行确定,4月10日前完成体检数据(含复检修正数据)上报。

(3)仅参加6月份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考生,复检时间安排在6月11日至13日,复检后需修正数据的,须于6月11日至21日期间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二、2024年高考体检要求通知指出,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要求参照《关于做好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2执行。

除以下三项新增要求外,其他不变。

(1)矫正视力标准继续维持4.8。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3及近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情况,2023年起,近视考生的矫正视力标准统一调整为4.8。

2024年,继续沿用该标准不变。

(2)检查结果记录须统一规范。

考生体检结果填写内容要统一规范、清晰明确、严肃认真、准确无误(高校入学体检复查需比对),能用数据体现的要填写相关数据,并提示考生及时关注本人体检结果。

要特别注意以下问题:1.血压的测量单位统一使用Kpa(千帕斯卡)。

2.对胸部透视检查有异常的考生,要注明异常情况,比如:肺结核类型及“经治疗,已治愈”、“无传染或者继发性肺结核”、“纤维钙化肺结核”、“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等等,并提醒考生准备好医院诊疗证明备查。

3.对有轻微先天性心脏病或者心脏病已治愈的考生,要填写明确结论,如可以填写“先天性心脏病(轻微)、心功能尚可,暂不需要手术治疗(提醒考生保存好心脏B超结果报告单备查)或者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多少年,现心功能正常(尚可)(提醒考生保存好手术证明备查)”等明确结论。

教育部颁布的新高考体检标准

教育部颁布的新高考体检标准

教育部颁布的新高考体检标准篇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高考体检变化多权威发布考你检变化多发布机构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孓口互发布概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发布内容一、哪些疾病患者高校可不予录取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哪些专业限制患病考生报考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色觉异常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1)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财政(税)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

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2021广东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2021广东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2021广东高考体检时间及体检项目
高考体检是每一位考生都要经受的一个重要环节,一年一度的高考体检即将到来,考生及家长是不是开头心慌了?莫急!高考体检不行怕,乐观面对、放松心态。

广东高考体检时间
(一)2021年一般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一般高校考试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14号)执行。

(二)时间支配。

一般高考体检时间为高考报名后至2021年2月20日,各市招生办须在2021年3月15日前完成体检数据上报工作。

详细时间由各市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确定。

参与2021年春季高考高职分类招生录用的考生如需参与复检,须于3月3日-4日进行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2021年3月15日前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仅参与6月统一高考录用的考生可支配在6月12日-13日复检,复检需修正的数据须于6月12日-20日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高考体检工作是否推迟,请以考试院发布最新公告为准。

高考体检项目有什么
高考体检项目主要包括七个方面的项目,分别是眼科、内科、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胸部透视;肝功能检查,不包括乙型肝炎表
面抗原等。

1、眼科主要包括视力、色觉、眼病等项目。

2、内科主要包括血压、发育状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项目。

3、耳鼻喉科主要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项目
4、外科主要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项目。

5、口腔科主要包括包括唇腭、口吃等项目。

2024年广东事业编体检须知

2024年广东事业编体检须知

附件
体检须知
一、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请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保持通讯畅通,按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

体检当天请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体检前,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抽签序号再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

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未经许可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工作人员通知考生,考生领回代保管物品后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三、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四、体检表第2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体检表上不得填写本人姓名,其中“抽签序号”和“受检者签名”留待体检当天到医院报到时按照抽签序号牌填写。

五、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六、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七、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八、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

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招聘的聘用。

九、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十、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按有关规定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正文:----------------------------------------------------------------------------------------------------------------------------------------------------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2010年12月15日以粤人社发〔2010〕382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

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第九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将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通知应聘人员。

2021年广东高考体检工作通知_高考体检没被通知

2021年广东高考体检工作通知_高考体检没被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委,各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卫生计生局,各普通高等学校:为了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5号执行。

相关工作的要求及具体时间对应调整为2021年。

二、根据原卫生部《关于规范健康体检应用放射检查技术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21〕14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高考考生体格检查,对体检项目、检查手段、收费等问题,请各市按卫生部门的相关要求执行。

三、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录入数据的有关设备由体检医院与当地招生办公室协商解决,录入数据的准确性由体检医院和当地招生办公室共同负责。

各市招生办公室需对体检数据进行校验,重点检查漏检、漏登项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四、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时间安排在3月20日-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地级市确定。

6月16日-17日为体检复检时间。

复检结果需修正的,请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于6月20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

考生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应于接到复检结果后15日内通过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逐级向省招生办提出复检申请,由省招生办指定的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对有异议的体检结果作出最终裁定。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市应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总结材料于6月30日前上报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和省招生办公室。

各普通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严格按照体检标准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复查情况报省招生办公室。

五、体检医院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落实责任制,组织好高校招生体检工作。

体检医生必须实事求是、认真细致对考生进行体检,如实记录考生体检情况,不得漏检、错检体检项目,更不得故意隐瞒考生身体真实情况。

对在高校招生体检中因不负责任造成考生体检信息重大失误的医院、医生,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2.31•【字号】•【施行日期】201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的通知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有关单位(学校):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中共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粤发〔2008〕2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全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1〕81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2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项目规则及评分标准2.2012年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身体异常学生择考标准3.深圳市具备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场地条件的学校名单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深圳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学生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深圳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在市招生委员会、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办公室统筹,德育与体卫艺处、局办公室、基础教育一处、基础教育二处、工委办、政策法规处、教科院等部门共同参与组织实施。

三、考试对象:2012年所有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具有我市户籍现在就读于外地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四、考试时间:2012年5月5日至5月20日。

具体考试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

五、考试办法:采用“1+1”方式,即1个必考科目加1个选考科目。

广东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体检及考察标准对照表


12
视力
13 14 15 16
听力障碍 色觉检查 口吃 兜底条款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 况下,双耳 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没提及 没提及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 病,不合格。
广东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对照表
项目 适用规定
公务员 (粤公局发[2013]1号)转发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 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
没提及
对决定为不宜聘用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应在 决定作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人并说明理 由,同时告知考察对象如对考察结论有异议,可按 管理权限分工向本级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 行政部门提起申诉。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力资源 行政部门应在接到申诉人的书面材料后二十个工作 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照表
实地考察: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等,也可以 考察对象面谈 考察组组成 2名以上 考察工作应当在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期 考察期限 限内完成。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或涉嫌违法犯罪且司 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可暂缓作出考察结论。自暂缓 暂缓考察 作出考察结论之日起90日内,上述调查或司法程序 仍未终结的,一般应终止录用程序。必要时,经省 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延长30日。 考察方式
救济

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的,考察工作的组织实 施部门(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教师体检要求及考察标准对照表
事业单位
(粤人社发〔2010〕38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 知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 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地中海贫 血,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合格。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 全,不合格。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 者,合格。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 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 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颅骨缺损经修复大于2平方厘米的、颅内异物存留 、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除肝内小胆管结石外,有梗阻的胆结石、胆囊结石 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 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政府财政(税)局(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人事)局、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现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新的问题和情况,请及时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六处)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保障公开招聘人员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省各类事业单位,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见附件一)执行。

教师岗位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07年修订)》(见附件二)执行。

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

体检所需费用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年度经费预算中支出。

第五条体检对象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第二章工作要求和程序第六条体检工作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第七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体检医院应当指定专人负责体检组织工作。

第八条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体检医院范围内安排体检医院和体检时间。

如果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较多,可按照招聘岗位和体检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分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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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教继函〔2012〕10号
关于调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
权利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33号)的精神,我省教师资
格认定体检标准取消有关乙肝项目的检查,并调整相关的体检项
目。现将《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修
订)》印发给你们,从发文之日起我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
均按此标准和项目执行,并启用新的体格检查表。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2年
修订)
2.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2年修
订)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 2 —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2年3月26日印发
— 3 —

附件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2年修订)

第一条 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
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
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
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
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
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
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
— 4 —

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 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
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条 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
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
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
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
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
不合格。
第十一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
尿,不合格。
第十二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
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 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第十四条 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
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五条 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
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七条 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经手
术治愈者除外)。
— 5 —

第十八条 颈椎病、腰椎间盘突出症、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严重
的骨关节疾病反复发作,引起功能障碍、关节畸形等合并症,不合
格。
第十九条 严重跛行步态,着装后脊柱严重侧弯、驼背,脊柱、
四肢有显著残疾及先天或后天因素造成的肢体残缺、畸形致功能障
碍,不合格。脊柱侧弯大于4厘米,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厘米、显
著胸廓畸形、主要脏器(心、肺、肝、脾、肾、胃肠等)做过较大
手术,不宜从事体育类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 面部有较大面积(3×3厘米)疤痕、血管瘤、白癜
风、色素痣或严重影响面容(如斜颈、面瘫、唇腭裂及其手术后遗
症及一眼失明五官先天或后天性残缺、畸形等),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
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
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
胸片检查项目。
第二十二条 本体检标准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原体检
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 6 —

附件2: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012年修订)
市 县(区) 申请资格种类
姓 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籍 贯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 业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既往病史 (项目见说明)

本人签名:
(以上空白处由申请人如实填写)

五官科 裸眼视力 右 矫正 视力 右 矫正度数 右 医师意见:
签名:

左 左 左
辨色力 眼病
听力 左耳 米 右耳 米
鼻 嗅觉 鼻及鼻窦
面部 咽喉
口腔唇腭 齿
其他

外科 身高 厘米 体重 千克 医师意见:
签名:

淋巴 脊柱

四肢 关节
皮肤 颈部
其他
— 7 —


血压
医师意见:

签名:
营养状况

心脏及血管
呼吸系统
神经系统

腹部器官


其他

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血常规 肝功五项 (谷草、谷丙转氨酶、胆红素三项) 肾功三项

血糖 类风湿因子 尿常规

仅限申请
幼儿教师
资格

淋球菌
医师意见:

签名:
梅毒螺旋体

妇科
检查

滴虫

念球菌

胸部透视
医师签名:

体检结论 主检医生签名:
年 月 日

体检医院
意 见
体检医院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既往病史指心脏病、肝炎、哮喘、精神病、癫痫、结核、皮肤病、性传播性疾病等病史。
本人应如实填写患病时间、治愈等情况,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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