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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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自然法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浅析自然法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浅析自然法思想对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作者:刘鹏程来源:《大经贸·创业圈》2020年第03期【摘要】自然法思想作为一种具有较强影响力的西方哲学理论,对我国的法治建设也具有重要借鉴作用。

自然法思想有利于增强我国公民的权利意识,增强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我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通过借鉴和吸收自然法思想的精华,可以更好的指导我国的法治建设。

本文通过分析西方自然法思想,得到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关键词】自然法法治建设启示西方自然法理论源远流长,内涵丰富。

它是许多法律派别中最持久和最重要的一种。

应该说,自然法是一种法律观念。

在几千年的发展过程中,这一理念已经融入到西方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成为一种法律意识,是西方法治的有力支撑,并延续至今。

应该说,自然法精神在欧洲和美国的法治中无处不在。

当前,为了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建设,有必要从西方自然法思想中寻找依据。

一、西方自然法思想的核心理念自然法思想经过几千年的发展,虽然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其核心观念并没有改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理性柏拉图说:"理性的命令就是法律。

"古希腊人认为自然界的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而人是一种生活在宇宙中的理性动物,其属于宇宙的一部分,故此人服从理性的过程是遵循自然规律,尊重自然规律,尊重人自身的理性。

自然法可以是永恒的,具有超越人的规律的“正义性”,这与自然法的合理性密切相关。

自然法则是一种合理的理性原则,它表明任何与我们的理性和社会性相一致的行为是道德正义的行为,反之亦然,是一种道德上邪恶的行为。

合理性是法律的基础和价值标准。

(二)人权就法律而言,权利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人权是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

如果人权失去保障,人权等权利的保护将失去其根本意义。

西塞罗认为,国家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发展人权,人权在国家的存在是毫无疑问的。

契约理论认为,人们之所以将部分权力转让给国家,是为了让国家保护其无法或难以保护的人权。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
自然法是一种法学理论,强调法律应当符合自然法则。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源于
对自然和人类本性的理解,强调道德和正义的普遍性和不可抗拒性。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律应当基于普遍适用的、抽象的原则,而不应当仅仅取决于立法者的意志或具体社会的习俗。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阐述:
1. 自然秩序
自然法的基本理念之一是自然秩序。

自然法学派认为,自然界存在着固定的秩
序和规律,这些规律超越了人类的意志和社会的变迁。

法律应当反映这种自然秩序,以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公正。

2. 自然权利
自然法强调个体的自然权利,认为这些权利是先验的、不可侵犯的。

自然法认
为每个人都有生存、自由和财产的基本权利,法律应当尊重和保护这些权利,而不应当任意剥夺。

3. 普世道德
自然法认为存在着普世的道德标准,这些道德标准适用于所有社会和时代。


律应当基于这些普世的道德标准,确保正义和公平的实现。

4. 法律的合法性
自然法强调法律的合法性应当建立在自然法的基础之上。

法律如果背离了自然
法的原则,就失去了其合法性和约束力。

因此,合法的法律应当符合自然法的基本理念。

综上所述,自然法的基本理念包括自然秩序、自然权利、普世道德和法律的合
法性。

这些理念指导着法律的创制和实施,以确保法律的正义和公平。

自然法的理念不断启示着人们对法律和社会秩序的思考,为构建一个更加公正和人性化的社会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读古希腊自然法的收获体会

读古希腊自然法的收获体会

读古希腊自然法的收获体会在当今社会,法律法规是治理社会的重要手段,它们以维护公正和公平为宗旨,但是法律法规如何产生?有一种叫做自然法的法律观,早在古希腊就已经出现,它对很多现代法学家和哲学家有着重要的启示作用。

在近年来的研究中,我学习了古希腊自然法的理论体系,对于自己对于法律法规的理解有了一些新的收获与体会。

首先,古希腊自然法对我们理解与认识自然法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古希腊自然法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提出的自然法观。

在古代希腊社会,对自然法的理念被广泛认可和奉行,同时也得到了经典的阐释和发展。

苏格拉底认为自然法是智慧、美德、哲学、美好生活的源泉。

柏拉图的自然法观强调自然法的统一性和社会的必要性,亚里士多德则系统地阐释了自然法和法律法规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这些古希腊哲学家的看法启示我们认识自然法的本质,从而更好地理解自然法与现代法律体系的关系。

其次,古希腊自然法还对我们的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的塑造具有重要作用。

在古希腊自然法的观念中,法律法规并不是凭借人的意志制定的,而是由客观自然所决定,因此,其法律法规中所包含的道德规范和价值观更加尊重个体的尊严和价值,更注重人本身的理性和自由。

这些观念使我们更加注重社会和谐与平等,并且让我们正确地认识了事物之间的关系与本质,从而塑造了我们的人生态度和情操。

最后,古希腊自然法对我们的法律思维有较好的启示意义。

在当今的社会中,科技与经济日新月异,人类社会也面临着新的挑战与问题,而作为治理社会的法律法规也必须随之产生变革。

从古希腊自然法的发展历程中我们能够发现,不同的历史条件与社会环境必然会引发对法律法规产生新的看法和观念,而只有不断地探索和创新,才能够切实应对当今世界所面临的各种挑战。

总之,古希腊自然法对我们的现代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不仅在自然法的理论体系、道德观念与价值观念的塑造,还在法律思维上对我们具有较好的启示。

古希腊自然法的发展历程也告诉我们,我们需要一直不断地创新与探索,以应对新的挑战和问题。

自然法的核心和意义

自然法的核心和意义

自然法的核心和意义1. 自然法的核心呀,那就是尊重自然规律呀!就像我们不能强迫太阳从西边升起一样,我们得顺着自然的节奏来。

比如,鸟儿天生就会飞翔,我们能强行让它不会飞吗?那肯定不行呀!自然法的意义就在于让我们明白要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不是去破坏它。

2. 嘿,自然法的核心其实就是遵循自然的指引!好比说水往低处流,这就是自然的法则呀。

想想看,如果我们非要让水往高处走,那得费多大劲呀!这就体现出自然法的意义了,它让我们顺应自然,而不是去对抗。

3. 自然法的核心不就是对自然的敬畏嘛!就像我们对长辈要有尊敬一样。

比如说森林是动物的家园,我们要是随意破坏,那不是违背自然法了嘛!它的意义就是提醒我们要保护自然,不然我们怎么生存呀!4. 自然法的核心是理解自然的运行方式呀!好比一辆汽车,你得知道怎么开它才能动起来。

比如四季更替,这就是自然法在起作用呀。

它的意义就是让我们适应自然的变化,享受自然的恩赐。

5.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认识到自然的力量呀!像风的吹拂,那是我们无法阻挡的。

比如说海啸来了,我们能跟它硬刚吗?不能呀!这就是自然法的意义,让我们尊重自然的强大。

6. 自然法的核心在于遵循自然的节奏呀!就像音乐有节拍一样。

比如植物的生长有它自己的周期,我们不能拔苗助长吧!它的意义就是告诉我们要有耐心,等待自然的馈赠。

7.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与自然共生呀!就如同鱼和水的关系。

比如说我们要是污染了河流,那鱼还怎么活呀!这就凸显了自然法的意义,让我们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一起生存发展。

8.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要顺应自然的选择呀!就好像适者生存。

比如某些动物在特定环境下进化出独特的本领,这就是自然法在起作用呀。

它的意义就是让我们明白自然的智慧。

9.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承认自然的主导地位呀!如同太阳是太阳系的中心一样。

比如说地震的发生,那是自然的力量呀。

它的意义就是让我们在自然面前保持谦逊。

10. 自然法的核心就是保护自然的完整性呀!就像保护一件珍贵的艺术品。

自然法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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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对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摘要: 本文通过介绍自然法的发展历程,总结出自然法的价值所在。

并且从我国国情出发,吸收借鉴自然法的精髓,进而促进我国法治社会建设。

关键词: 自然法; 法治建设; 影响一、自然法的特点( 一) 自然法是一种文化理念。

古希腊的哲学家从一开始就将自然中的理念以文化的形式保留下来。

例如苏格拉底的天赋自然法理念,通过探寻人性的本源即真与善,来阐述人的理性来源。

随后柏拉图在继承苏格拉底的基础上发展成为真、善、美。

并将该理论与法律理论结合,从而追求道德与法律的平衡。

此外在自然法的发展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思想家都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表达其自然法理念。

例如中世纪时期自然法被赋予神权色彩,基督教将其化为神的理念来统治二元化世界; 近代自然法时期卢梭、孟德斯鸠等从人性起源出发,提出人生而平等,天赋,极大解放的人性,将人从封建统治及神学统治之下解放出来。

因此从自然法的起源及发展历程来看,自然法一直是以一种文化理念而存在。

( 二) 自然法具有社会历史性。

自然法所体现的理念是当时社会的写照,反映了特定时空的文化环境、体制、经济结构和社会制度。

例如古希腊罗马时期,自然法以自然本性为其观念的基础,先后出现水本源说、火本源说等。

这一时期的思想家认为世界是由金、木、水、火、土元素构成。

产生这一认识与当时人们能力有限相关,所以无法解释的东西就从自然中去探寻。

到了中世纪,宗教迅速发展,神学成为二元化世界的永恒标准。

奥古斯丁将基督教教义原有理性,使其等同于自然法,享有至高无上的地位。

教会高于世俗权利,教会教义就等同于法律。

随着资本主义发展到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新兴资产阶级,迫切需要从宗教与王权的牢笼中解放出来。

伴随着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和启蒙运动的兴起,以理性为核心的自然法走上舞台。

洛克说自然法就是理性,它天然合理,教导着遵从理性的人类。

自然法的三个原则

自然法的三个原则

自然法的三个原则自然法是指以大自然法则和人类理性为基础的一种法律观念。

在法学领域,自然法理论一直具有重要的地位,它强调通过理性思考和对人类本质的认识,建立公正、合理的法律体系。

自然法的核心是其三个原则,它们为法律的发展和实践提供了基本指导。

1. 不可违背的原则自然法的第一个原则是不可违背的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人类内在的道德感和理性思维能力,认为存在一种普遍的、不可违背的道德规范,这种规范超越了人类的主观意志和社会习俗,是理性和道德观念的体现。

根据这一原则,法律应当遵循普遍适用的道德规范,而且任何法律规定都不得违背这种道德规范。

2. 合理性原则自然法的第二个原则是合理性原则。

这一原则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认为法律应当基于理性思考和客观事实,体现公平和正义。

合理性原则要求法律不仅要符合普遍的道德规范,还要考虑社会实际和人类本性的需求,确保法律能够维护公共利益、保护个人权利和促进社会发展。

3. 永恒性原则自然法的第三个原则是永恒性原则。

这一原则认为法律不应受时代和地域限制,而应具有永恒性和普遍性。

永恒性原则要求法律规范应当具有持久的道德和客观价值,能够适用于不同的历史时期和文化背景。

同时,法律也应当能够不断适应社会变革和人类进步的需求,保持其活力和适用性。

自然法的三个原则共同构成了自然法的理论基础,旨在确保法律体系的公正性、合理性和永恒性。

这些原则不仅为法律的立法和实践提供了指导,也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了有益的思考和启示。

在现代社会,自然法的理念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启示我们应当注重法律的道德价值、公正性和适用性,不断完善法律制度,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对自然法的理解

对自然法的理解

对自然法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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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法是一种以“自然的抚育和细心的引导”为核心的教育方法。

作为法国学者雷·特里斯蒂的社会学派的总称,它以“安置”和“抚育”两大原则为基石,分为必要的教导、规范的影响、自由的环境和自律的训练4大要素,试图把教育融入自然环境中,引用自然事物创造一个和谐的、自律的社会环境,以便保护待抚育者的自由和安全。

自然法认为,孩子性格的形成并不只要靠教育者的引导,而是要受到亲情、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共同影响。

孩子最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个教育者真正要做的,不是强迫他们屈从于让自己的意愿,而是通过良好的教育、引导和训练,使他们回归起更真实的自我,把真正的意志解放出来。

自然法的核心思想是倡导“自然”的教育。

它的基本理念是,孩子的自然能力是无限的,不受教育者的正当引导,他们就可以从自身的体验中探索世界,并从中获取良好的道德修养。

孩子们可以在自身游离的情境中根据自己的意愿而行,在自己的探索中获取真正的自我意识。

自然法认为,要做到良好的教育,教育者的责任是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社会环境,给孩子们最大的自主权力来发掘内在的能力、推动进步。

它提倡家长有责任适时引导和担任模范,使子女跟随自然而发展,通过观察和理解去自然涤除孩子的错误。

大自然的启示内容

大自然的启示内容

大自然的启示内容大自然的启示内容大自然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给予我们生命的空气和水源,还教会了我们许多珍贵的启示。

在大自然的怀抱中,我们能够感受到生命的伟大和无尽的智慧。

以下是几个关于大自然启示内容的重要方面。

1. 坚韧不拔与毅力:大自然中的植物和动物都经历了种种困难和挑战,但它们仍然坚持生存下来。

树木在大风中低头,但从不放弃;小草在人们的脚下被践踏,但总能顽强地重新抬头。

动物们在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猎食者时,通过适应和求生本能,展示出了无比的毅力和坚韧不拔的品质。

这些都是我们身上可以学习和运用的优秀特质。

2. 相互依存与合作:大自然中的生物们彼此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和合作的关系。

例如,蜜蜂通过采集花蜜而传粉,帮助植物繁衍和生长;小鸟在清晨鸣叫,提醒其他动物新一天的开始;狼群中的成员互相支持和保护。

这些相互依存的关系教会了我们珍惜与他人的合作,懂得尊重和帮助他人,实现共同的目标。

3. 循环与恢复能力:大自然中的循环过程使得资源能够得到合理利用,并且能够迅速恢复和更新。

例如,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二氧化碳转化为氧气,并且净化大气;风和水的运动使得大气和环境中的污染物被清洗和分解。

大自然的恢复能力教会了我们珍惜资源,提倡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4. 平衡与多样性:大自然中的生态系统保持着一个精妙而又复杂的平衡状态,每个物种都在生态链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这个平衡被打破时,整个生态系统都会受到影响。

例如,过度砍伐森林导致生态系统的崩溃,气候变化引起物种灭绝。

大自然的平衡教会了我们尊重和保护生命的多样性,认识到每一个物种的重要性和存在的价值。

5. 季节变化与转变:大自然中的季节变化和转变不仅给予我们美丽的景色,而且告诉了我们生命的不断变化。

春天的花朵绽放,夏天的阳光明媚,秋天的果实丰收,冬天的雪花飘然。

大自然的转变启发了我们去接受和欣赏生命中的变化,放下过去,积极面对未来。

总而言之,大自然是一部世界上最伟大的教科书,它的启示内容广阔而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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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自然法的启示【摘要】自然法是西方一个重要的法学流派,从起源到现在已经历经了数千年的历史,其思想和内容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自然法所提倡的自由、平等、公平和正义直到现代对各国的法治仍然具有深远的影响。

本文介绍了自然法的起源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对古典自然法和现代自然法产生的原因、特点和作用及缺陷作了简要的评析。

【关键词】自然法;古典自然法;现代自然法自然法从字面看是一种法,不同于国家的制定法,是一种对自然规律的总结和认同,但是又不仅仅是一种法,它的内涵包罗很多对世界的观点和法律无法包括的方面,远远比国家的制定法更丰富。

我认为,自然法是国家制定法的基础,也是成文法律发展的原则和依据,是人们最初的一种行为准则。

一、古代的自然法观念(一)自然法的起源和发展自然法概念最初是希腊哲学的创造,起源于古希腊人长期社会生活和实践经验的总结,随后,智者派也对自然法的思想做了初步总结,认为“习俗和法律都是约定的、随意的、可变的,而在这些多样的习俗与法律之上,存在着某种永恒的自然,便是人的自然本能①”。

古罗马奠定了以自然法为核心的理论,其中以西塞罗的自然法思想最为重要,他也成为自然法思想的先驱。

斯多噶学派的自然法思想是对古希腊和古罗马思想的总结和继承,但是,其提出的“顺应自然”的观点,至今仍影响深刻。

随后,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分别对自然法作出了自己的诠释,苏格拉底认为“个人的行为必须以客观的理性及正义为标准②”。

自然法在中世纪和神学结合下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奥古斯丁提出了神学自然法,人类在来世之前,自然就是存在的,但人类来世之后,本性被原罪所破坏,善良被没有消失,但是容易受到邪恶的控制,要靠自然法的指引。

其后,阿奎那认为自然法是永恒法的一部分,是一种基本的原则。

(二)对古代自然法的评析1.自然法产生的原因希腊拥有特殊优越的地理位置,“海洋文化提供给他们更多的冒险和创新精神”,就是这样的精神要求希腊人去探索许多未知的事物,他们凭借自己的力量,发展商品经济和交换贸易,加速了与原始氏族社会的分离,形成了独特的价值观和法律观,也就形成了他们重视立法,重视权利,追求公平和正义等最基本的自然法精神。

古希腊时期并没有统一的国家,而是由众多的城邦构成的,由于各个城邦的学者都有其独立的哲学观点和自然法观念,经过交流和不断借鉴,促使古希腊时期的自然法得到了不断发展和繁荣的机会。

2.哲学对自然法的影响“人类早期的法思想尚未独立,往往同宗教、哲学、伦理、甚至文学结合在一起,而古希腊的自然哲学是指存在于公元前6世纪到公元前4世纪以研究自然为主的许多哲学流派和哲学家”,介于当时的哲学家往往都是社会最博学的人,最初自然法也就由这些哲学家来提出和阐释,所以自然法的思想中会有哲学的观点。

而哲学的研究并不是孤立的,它需要在其它学科的基础上做一个宏观统一的概括,也就是用哲学的方法来阐释现实的问题,也包括自然法的相关问题。

二、古典自然法古典自然法是指17到19世纪西方自由资本主义阶段所产生的一种世俗的自然法学,是在批判中世纪神学的基础上产生的,也是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产物,古典自然法是西方自然法学发展的一个阶段,因此也把这一时期的自然法成为古典自然法派③。

(一)古典自然法的发展古典自然法学产生的标志是1625年格老秀斯《战争与和平法》的发表,把自然法学推入到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使之非神学化。

霍布斯是最早提出自然法思想三个自然的理论,并且对此作出了详尽的论述。

孟德斯鸠所著的《论法的精神》是人类法律的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他认为广义上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总称,这一观点与我们所说的自然法观念是相似的。

卢梭的自然法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法律与自由、平等的关系上,他的社会契约论和人民主权说对西方的民主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此外,美国独立战争时期的自然法思想是古典自然法的发展在实践中的体现。

(二)对古典自然法思想的评析1.古典自然法形成的原因分析中世纪末期,资产阶级作为一种政治力量登上了历史舞台,这些新兴的资本家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爆发了一系列的反封建斗争,他们再也不能容忍基督教神学观点作为思想的统治,因此理论界也展开了反对神学观点的运动,开始创设属于资产阶级自己的理论。

他们用文艺复兴运动逐渐发展起来的人文主义思想来联系古代的自然法学,从而形成了一种新的自然法学,即古典自然法学。

“这种新的自然法学是中世纪神学的自然法的世俗化,在其中代替教条和神学的是人权,代替教会的是国家,代替神意的是理性。

”其总的特点是个人主义和理性主义,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2.古典自然法的特点古典自然法不同于古希腊和古罗马的自然法观点,其主要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点:第一,不再以最初的正义和神学来作为基础,而是以人作为出发点,以人的理性作为法律的基础和衡量的尺度;第二,强调个人的权利,这里的权利不是哲学意义上的,而是个人所拥有的实实在在的权利;第三,比以往自然法的观点具有更加丰富的内涵,以往古代的自然法思想强调正义,而古典自然法比较注重自由和平等。

3.古典自然法思想的延伸古典自然法学家除了平等自由等自然法的基本观点以外,还提出了许多于此相关的理论,这是对自然法思想的进一步延伸,对人类的民主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是对于国家和实在法起源的理论,由于人类要由自然状态过渡到社会状态,对于这一转变自然法有一定的缺陷,不能够完全适应和满足社会状态下的生活,就需要社会成员通过协商和自愿达成协议,把自己的一部分权利交出来成立国家。

“这是个体的自然权利的让渡给社会利益和政治组织安全,由这些组织来保护个人的利益,是一种无条件的转让”。

(2)人民主权说。

人民主权说是社会契约论的逻辑推理,是洛克和卢梭的民主思想的发展。

国家是由于人民的权利让渡而成的,所以其权利仍然属于人民,国家的法律应该由人民制定或认可,人民才是国家真正的主人,人民主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既不可以转让也不可以分割,这一理论成为以后美国等众多国家宪政思想的基础。

(3)分权制衡理论。

分权思想是民主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洛克首先提出,经过孟德斯鸠和汉密尔顿的不断完善形成的,这一观点主要是指国家权力由立法、司法和行政权组成,这三种权力应该分别交由三个不同的机关来行使,并且相互牵制和对立,防治某一权利扩大而侵害到人民的利益,是保证人民民主的有效形式。

三、近代自然法(一)现代自然法的发展马里旦是新托马斯主义法学的主要代表,他认为现代社会存在着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人们虽然受制于成文法,但是这种法律只能约束人们的一定行为,而不能约束人们的良知、精神和感情,而这些因素都需要自然法的约束。

菲尼斯认为自然法是从人的本性中产生的,是关于人类和自然的体验,是关于人类追求幸福的基本原则,及人类共同的“善”。

富勒的自然法思想主要表现在他对法律和道德的关系的看法上,他认为法律和道德相互作用,法律以最高的道德——正义,作为追求的目标,法律自身的制定和实施,及内容和形式都要符合道德的要求。

罗尔斯是新自然法的代表人,他认为自由和平等是最重要的价值,而且二者具有内在的联系,他提出了正义二原则,而且把正义区分为实质正义、形式正义和程序正义。

德沃金提出了一系列十分有价值的观点,其中包括认真对待权利和发的整体性,这些都为现代自然法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内涵。

(二)近代自然法的评析1.近代自然法产生的原因分析第一,由于分析法学等其他法学学派的发展,古典自然法学受到了很大的挑战,许多学者甚至提出了用第三途径来解决自然法和实证法的矛盾,但是,自然法学既然可以作为一种延续几千年的学说,必然有其合理的地方,抛弃自然法的思想将会使人类迷失方向,失去了人类正义的依据和本源,值得许多法学家借鉴。

第二,西方进入帝国主义以后,经济和政治面临着新情况,法律作为被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当然要做出新的价值判断来适应新的挑战。

第三,一些西方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出现了法西斯主义的倾向,他们在国内制定了一系列反人道主义的措施,这就需要自然法学家们重新提出自然法的基本含义,即正义、平等及人权,这些思想可以从精神上遏制法西斯主义的猖狂措施。

2.现代自然法的新特点第一,对自然法的概念作了新的分析,不再认为自然法是与制定法相平行的一种法律,而是存在于制定法背后的一种精神,是一种内在的要求,对制定法有着指导作用。

第二,对自然法作了新的分类,如马里旦分为本体论的自然法和认识论的自然法,富勒将自然法分为实体的自然法和程序的自然法。

这些分类都为自然法提供了新鲜的血液。

第三,注意吸收和借鉴其他法学流派的观点,采用了新的研究方法,使自然法能够适应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

四、自然法对我国法治的影响(一)自然法思想与我国的法律思想我国传统的法律思想认为,法律是社会统治的工具,是封建集权下的产物,而且我国古代比较崇尚严刑酷法,这与西方的自然法思想是不同的,西方的自然法思想追求正义与平等,而我国古代的法律思想目的是要维护社会的稳定,是为了保证封建统治的秩序,其追求的价值是不同的。

但是近代以来,我国的法制现代化逐步展开,特别是辛亥革命以后,孙中山先生借鉴西方的分权思想想要建立统一的共和国,我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指导思想便是西方的自然法思想,随着西方文化的不断传入,我国先进的知识分子认识到西方自然法思想的重要价值,他们学习和运用这一思想,为我国法律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的内容。

改革开放后,我国积极借鉴和吸收西方优秀的思想,再与我国的国情相结合,制定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发展规律的成文法律,不仅如此,以后法律的制定过程中也将不断学习西方的自然法思想。

如我国宪法中私有财产的保护和人权的保护就是最好的例证。

(二)自然法思想和我国的法治自然法思想在西方有其深厚的历史背景,其内容非常丰富,由最初的正义和公平理论发展到人权,从而延伸出了法治的相关思想,即社会契约、人民民主说和分权制衡理论,这些思想都构成了现代法治的基本内容,我国的法治建设也会借鉴其中的观点。

1.自然法基本原则的影响古典自然法时期形成了许多有关于公平正义的原则,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公开审判原则等都为我国的刑事审判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作用,其后的现代自然法学派所倡导的程序正义更是我国目前法治建设需要改进的重要内容,程序的公正甚至比实体公正更为重要。

2.自然法对我国法律思想的影响自然法中的一些经典的观点对我国逐渐形成的法律思想有重要的影响,如法律和自由关系的观点,自然法认为法律的价值之一是自由,但是自由要受到法律的制约,没有法律的自由是不实际的,只有受到法律保证的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我国目前对法律和自由的定义就是采用了这一观点。

还有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也受到自然法思想的影响,自然法思想认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法律的制定离不开道德的要求,两者是相互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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