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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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一)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一)

司法考试国际法经典试题解析(一)国际法的基本理论1.甲公司是瑞士一集团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

该公司将SNS柔性防护技术引入中国,在做了大量的宣传后,开始被广大用户接受并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原甲公司员工古某利用工作之便,违反甲公司保密规定,与乙公司合作,将甲公司的14幅摄影作品制成宣传资料向外散发,乙公司还在其宣传资料中抄袭甲公司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原理、特点、说明,由此获得一定的经济利益。

甲公司起诉后,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的有关规定,判决乙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万元。

针对本案和法院的判决,下列何种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一不定项第92题)A.一切国际条约均不得直接作为国内法适用B.《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可以视为中国的法律渊源C.《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不是我国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法院的判决违反了“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D.《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分属不同的法律体系,法院在判决时不应同时适用答案:A、C、D提示:考点是国际公法——基本理论——导论当中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适用问题。

在中国适用包括:一是国际条约在国内适用,宪法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实践中有三种形式,即采纳、转化、并行;二是国际习惯在国内的适用。

本题中体现了国际条约的转化的问题。

A选项之所以错误,因为民商法领域的国际条约在我国国内可以直接优先适用。

解析:法的渊源、国际条约与国内法的适用法律渊源是指一定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地位的法律的不同表现形式,即根据法律的效力来源不同,而划分的法律的不同形式。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为依宪法为核心的各种制定法,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规章、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等。

法/律教'育.网只要我国签署生效的国际条约对我国国家机关、团体和公民就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也是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之一,在审理案件时可以直接适用。

2022国际私法形考1~5答案

2022国际私法形考1~5答案

2022国际私法形考1~5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a.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b.年《国际贸易术语表述通则》c.《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d.《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于公约》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ucp都具体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属于统一实体规范,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是对各国冲突规范的协调,属于统一冲突规范,不属于统一实体规范。

a.民商事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统辖不异议并败诉面试的,视作宣称该人民法院为存有管辖权的法院b.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c.多式中转人对全程运输拥有承运人的权利,分担承运人的义务d.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刑法习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国际私法习题经济法练习题国际法练习题正确答案:d 解题思路:a选项是民事诉讼中的程序规范,其调整的是诉讼程序关系,而非涉外民商事实体关系b项是国际公约的规定,也不是冲突规范c选项是合同法中的实体规范,特点是直接调整民商事关系d选项正确,冲突规范的特点之一是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承继适用于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非政府在我国法院控告、败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非政府存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d.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恰当答案:a 解题思路:间接调整方法又叫做冲突法调整方法,就是所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到何种法律调整和支配,而不轻易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b和d同属轻易规定当事****利义务的实体法律规范,属轻易调整的方法;c就是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外国⼈的民事诉讼地位外国⼈的民事诉讼地位是指外国⼈在内国境内享有什么样民事诉讼权利,承担什么样的民事诉讼义务,并能在多⼤程度上通过⾃⼰的⾏为⾏使民事诉讼权利和承担民事诉讼义务的法律状况。

㈠国民待遇原则:在当今的国际社会,国民待遇原则是调整外国⼈民事诉讼地位的⼀般原则,但⼀般以对等原则加以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明确规定,外国⼈、⽆国籍⼈、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国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此外,在许多双边司法协助协定中也都规定相互赋予对⽅国民待遇,但以对等原则加以限制。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明确规定,外国⼈、⽆国籍⼈、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民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国公民法⼈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此外,在许多双边司法协助协定中也都规定相互赋予对⽅国民待遇,但以对等原则加以限制。

㈡外国⼈民事诉讼权利能⼒:关于外国⼈的民事诉讼权利能⼒问题,⾸先,原则上,外国⼈的诉讼权利能⼒同外国⼈的实体民事权利能⼒⼀样,由属⼈法来决定。

其次,凡内国依据⾃⼰的法律不赋予⾃⼰国家同类当事⼈的诉讼权利,同样也拒绝给予外国⼈。

㈢外国⼈民事诉讼⾏为能⼒的法律适⽤:关于外国⼈的民事诉讼⾏为能⼒的确定,⼀般也适⽤当事⼈的属⼈法,但如果依当事⼈的属⼈法为没有⾏为能⼒,⽽依法院地法为有⾏为能⼒,应认定该外国⼈有民事诉讼⾏为能⼒。

再次,越来越多的国际条约,明确约定相互对缔约国地⽅的公民和法⼈的民事诉讼地位给予国民待遇。

㈣国际民事诉讼中的诉讼费⽤担保:⒈概念:通常是指外国⼈或在内国未设有住所的⼈在内国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被告的请求或依内国法律的规定,为防⽌其滥⽤诉讼权利,或防⽌其败诉后不⽀付诉讼费⽤,⽽由内国法院责令原告提供的担保。

2.我国的实践:从要求外国⼈提供担保到实⾏在互惠前提下互免担保的变迁过程。

最⾼⼈民法院于1984年发布的《民事诉讼收费办法(试⾏)》第⼗四条第⼆款特别规定:“外国⼈、⽆国籍⼈、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民法院进⾏诉讼,应当对诉讼费⽤提供担保。

2014年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2014年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

2014年国际私法复习题及答案21.中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为能⼒,如其⾏为在定居国所为,可以适⽤(定居国)法律。

22.我国法律规定,在适⽤外国法时,如经充分努⼒仍不能查明外国法内容时,适⽤(中华⼈民共和国法律)。

23.《2000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对FAS贸易术语进⾏了修改,出⼝报关⼿续由买⽅办理改为由(卖⽅)办理。

24.不动产物权,适⽤(不动产所在地)。

25.“诸化外⼈同类⾃相犯者,各⼀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这条冲突规范出⾃(《永徽律》)。

26.涉外经济合同最基本的法律适⽤原则是(意思⾃治原则)。

27.英美法系国家把外国法律看作事实,诉讼过程中由(当事⼈)举证。

28.最早提出国际私法这⼀名称的是美国法学家(斯托雷)。

29.⼴义的反致除指反致本⾝,还包括转致和(间接反致)。

30.德国法学家卡恩最先提出国际私法中的(识别)。

⼆、单项选择题1.对于国际私法的性质问题,在我国占主导地位的观点认为国际私法(A )A 既是国际法,也是国内法B 主要是国内法,也有国际法因素C 是国际法D 是国内法2.⾃法则区别说产⽣以来,最早以当事⼈的本国法作为属⼈法的是(C)A 1756年《巴伐利亚法典》B 1794年《普鲁⼠法典》C 1804年《法国民法典》D 1900年《德国民法典》3.在我国,⾃西汉到明末,对外国⼈基本上采取(D )A 特权制度B 排外制度C 平等待遇制度D 合理待遇制度4.“婚姻之权利,依当事⼈各⾃本国法”,这是⼀条(B )A 单边冲突规范B 双边冲突规范C 重叠性冲突规范D 选择性冲突规范5.最早提出识别问题的是(D )A 胡伯和巴丁B 卡恩和⾥斯C 胡伯和⾥斯D 卡恩和巴丁6.⾃1878年福果(Forgo’s case)案后,法国判例确定了(A )A 反致制度B 识别制度C 公共秩序制度D 先决问题制度7.在国际私法中被称为“安全⽹”制度的是(C)A 反致制度B 识别制度C 公共秩序制度D 先决问题制度8.依我国司法解释的规定,外国⼈在我国领域内进⾏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为⽆民事⾏为能⼒,⽽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为能⼒,则其民事⾏为能⼒的准据法应是(A )A 我国法律B 外国⼈的本国法C 外国⼈的住所地法D 外国⼈的惯常居住地9.解放初期,我国对于外国⼈在华企业国籍的认定,依照(B)A 复合标准说B 实际控制说C 法⼈住所地说D 法⼈设⽴⼈国籍说10.对于本⼈与代理⼈的关系,⾸先应适⽤(C)A 本⼈的属⼈法B 代理⼈的属⼈法C 意思⾃治原则D 最密切联系原则11.关于⾏使票据上权利的⾏为⽅式和登记⾏为⽅式,⼀般只适⽤(B )A 法院地法B ⾏为地法C 物之所在地法D 当事⼈属⼈法12.关于破产管理的法律适⽤,⼀般认为应适⽤(C)A 物之所在地法B 当事⼈属⼈法C 破产宣告国法D 意思⾃治原则13.《世界版权公约》规定,作品的保护期⼀般不得少于作者有⽣之年加死后(B)A 15年B 25年C 35年D 50年14.统⼀实体规范指的是国际条约和( A )中规定的确⽴当事⼈之间权利义务的规范。

2014年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题目解析

2014年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答案 题目解析

国际私法形成性考核(一)一、不定项选择题1、国际私法上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ABD ):A、对同一民事关系,相关国家的法律作出了不同的规定B、一国法律的域内效力与另一国法律的域外同时作用于同一民事关系,法律的域内效力与法律的域外效力产生冲突C、对同一法律概念,相关国家作出了不同的法律解释D、受案法院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法律的域外效力2、统一实体规范是指在( CD )中规定的用来确定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的规范。

A.国内立法 B.国内判例 C.国际条约 D.国际惯例3、在判例法国家,权威学者的著作是解决国际私法纠纷的依据。

在英国,可以作为解决涉外民事争议的权威著作是( A )。

A、戴西和莫里斯的《冲突法论》B、戚希尔和诺思的《国际私法》C、巴蒂福尔的《国际私法总论》D、萨维尼的《现代罗马法体系》4、从自然法的角度对国际私法进行研究,认为整个世界是一个共同体,存在着约束各个国家的统一法律,这一学派称之为( C )。

A.二元论学派 B.民族主义学派 C.国际法学派 D.国内法学派5、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这条冲突规范是( A )A.单边冲突规范 B.双边冲突规范 C.选择型冲突规范 D.重叠型冲突规范6、法院地法这一系属公式主要解决( D )。

A. 有关人的能力、身份、婚姻家庭和财产继承方面的法律冲突B. 不动产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C. 行为方式有效性方面的法律冲突D.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方面的法律冲突7、识别的依据是国际私法学者争论不休的问题.依何种法律进行识别,学者们的主张主要有( ABCD)。

A:依法院地法识别B:依准据法识别C:用分析法学和比较法的方法识别D:按不同的情况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识别8、经冲突规范援引某国法律作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准据法,而该国是一个多法域国家,存在区际法律冲突。

各国一般采取( ABD )方法确定准据法,解决区际法律冲突。

A.以法院地冲突规范中的连接点确定准据法B.按多法域国家的区际私法确定准据法C.当事人协商确定准据法D.法院地冲突规范专门针对多法域国家的法律适用规定了应以哪一法域的法律作为准据法9、国际私法对反致问题进行研究并逐渐形成一种制度,始于( C )。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真题及详解[视频讲解]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薛某驾车撞死一行人,交警大队确定薛某负全责。

鉴于找不到死者亲属,交警大队调处后代权利人向薛某预收了6万元赔偿费,商定待找到权利人后再行转交。

因一直未找到权利人,薛某诉请交警大队返还6万元。

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公平正义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薛某是义务人,但无对应权利人,让薛某承担赔偿义务,违反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B.交警大队未受损失而保有6万元,形成不当得利,应予退还C.交警大队代收6万元,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与薛某形成合法有效的行政法律关系,无须退还D.如确实未找到权利人,交警大队代收的6万元为无主财产,应收归国库【答案】D【考点】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行政法律关系;无主财产的归属【解析】D项,《民事诉讼法》第19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

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A项,有两点错误:①6万元赔偿费的依法享有继承权利的继承人,本案中虽然未找到权利人,但并不意味着权利人缺失;②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是指权利与义务是对等的,权利人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应承担相应的义务,而与是否有对应权利人无关。

B项,《民法通则》第92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有四:①一方取得财产利益;②一方受有损失;③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本题中,交警大队只是代收6万元,并未取得财产利益,赔偿费权利人未受损失,因此不构成不当得利。

C项,行政法律关系,是指受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因行政行为而形成或产生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往往以行政主体通过行政程序所作出的单方面的行政行为。

2014年司考国际法第二章知识点:国际法主体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国际法主体的⼀般条件国际法主体是指具有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上义务能⼒的国际法律关系参加者,或称为国际法律⼈格者。

国际法主体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第⼀,具有独⽴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

独⽴是国际法主体的⾸要条件。

作为国际法主体⾸先必须能够完全⾃主地平等参与国际关系。

第⼆,具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

国际法主体必须能够以⾃⼰的名义,直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

包括平等权、缔约权、使节权、诉讼权、求偿权等。

第三,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

包括履⾏国际法⼀般义务的能⼒、履⾏条约的能⼒、保护外国使馆和外交代表的能⼒等。

(⼆)国际法主体的范围1.主权国家。

主权国家是国际法的基本主体。

在很长⼀段时间,国家被认为是国际法的主体,⾄今国家仍然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和基本的构成单位,也是国际法最主要的主体。

国家也被称为原始和完全的国际法主体。

当代国际法是以规范国家关系作为主要对象的。

2.国际组织。

作为国际法主体的国际组织主要是政府间的国际组织。

“⼆战”以后,国际组织⼤量的出现和其在当代国际关系中的不可替代作⽤,使其被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国际组织作为国际法的主体是派⽣性的,其权利能⼒和⾏为能⼒是由成员国通过作为国际组织章程的国际协定赋予和限定的。

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只能在此限度之内。

3.其他。

某些特定的民族解放组织或民族解放运动,是在殖民地民族争取民族独⽴的过程中,作为其未来民族国家的过渡性实体,参与某些国际关系,从⽽被国际社会接受为国际法的主体。

但是其作为国际法主体,是有条件和不完全的。

并且,随着全球⾮殖民化的基本完成,现在这样的实体已为数极少。

4.个⼈作为国际法主体。

这是⼀个存在争论的问题,典型的观点有三种: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第⼆种认为个⼈是国际法的主体之⼀;第三种认为个⼈不是国际法的主体。

现在⼤多数学者持后两种观点。

认为个⼈已经是国际法主体的根据主要在于:在现代国际法中,个⼈可以享有国际法上的权利或承担某些义务或责任。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国际试题真题司法考试国际私法历年真题

<国际私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第一章国际私法概述1. 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是。

A.国际条约B.国际惯例C.国内立法D.国内判例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本题考点是国际私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是指国际私法的存在及其表现形式。

国际私法的渊源具有双重性,其国内法渊源包括国内立法和判例,国际法渊源包括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其中,国内立法是国际私法渊源的最早形式,也是现今国际私法的主要渊源之一。

故选C。

2. 下列法律关系中,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是:A.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因离婚而产生的有关法律关系B. 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某国海运公司约定由海运公司在指定港口装货运至指定港口而发生的有关法律关系C. 某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的分支机构与我国某一大型国有企业就购销合同产生争议的法律关系D. 我国某大型国有企业为完成股份制的改造,通过政府接受某国际组织的大额贷款而产生的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答案解析:一般认为,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国际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或称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ABC三项均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范畴,但D项系政府间贷款,不属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

3. 下列关于国际私法的表述,哪些是正确的?A.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是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不包括涉外商事法律关系B. 1947年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和1980年的《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均属于国际私法的范围C. 国际私法的中心内容是统一实体法规范D. 国际私法的范围包括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参考答案:B,D答案解析: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是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国际私法是以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为调整对象,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的规范,同时包括统一实体规范、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规范及国际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规范等在内的独立的法律部门。

4. 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包括哪些?A. 民事法律关系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B.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C. 产生、变更、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于外国的D. 具有涉外因素的广义的民商事法律关系参考答案:A,B,C,D答案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30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民商事关系的法律适用1、单项选择题(江南博哥)中国某工人王某在中国某港口使用某外国公司的工具进行正常作业时,因工具的设计原因使甲受伤害,甲向法院起诉,则法院()A.可以适用外国法律判决外国公司赔偿损失B.选择对受害人有利的法律判决外国公司赔偿损失C.应适用中国法律判决外国公司赔偿损失D.应适用外国法律判决外国公司赔偿损失本题答案:C2、单项选择题巴西公民汉森(男)在中国投资期间于2000年2月认识中国公民王赛男(女),后携王赛男至巴拉圭结婚并定居巴拿马,2003年1月,汉森又另有新欢,要与王赛男离婚,汉森与王赛男协商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那么我国法院应以哪一国法为准据法?A.巴拉圭B.中国C.巴西D.巴拿马本题答案:B3、单项选择题俄罗斯公民伊凡·诺夫先生今年21周岁,他在我国境内准备登记结婚,依照俄国法律规定其男性公民年满16周岁即可结婚。

关于我国民政机关认定其结婚的行为能力问题,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B.不具有行为能力C.具有部分行为能力D.不具部分行为能力本题答案:B4、单项选择题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已(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

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

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A.美国法B.中国法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本题答案:B5、多项选择题根据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下列选项中,应适用物之所在地法的有()。

A.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B.动产的租赁和抵押C.不动产的所有权和买卖D.不动产的租赁和抵押本题答案:C, D6、单项选择题中国公民张某加入英国国籍后与美国公民爱里丝结婚,并在美国有住所。

1993年,张某夫妇定居中国。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真题解析

2014年司法考试国际私法真题解析一、单项选择题35.德国甲公司与中国乙公司在中国共同设立了某合资有限责任公司,后甲公司以确认其在合资公司的股东权利为由向中国某法院提起诉讼。

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35—单选)A.因合资公司登记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B.因侵权行为地在中国,故应适用中国法C.因争议与中国的联系更密切,故应适用中国法D.当事人可协议选择纠纷应适用的法律【考点】法人股东权利义务的法律适用【解析】《法律适用法》第十四条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

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

本题中合资公司的登记地在中国,故其股东权利义务事项应适用中国法。

【答案】A36.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

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4-1-36—单选)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考点】宣告死亡的法律适用【解析】《法律适用法》第十三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本案中当事人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国,故答案应为A。

(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答案】A37.经常居住于英国的法国籍夫妇甲和乙,想来华共同收养某儿童。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4-1-37—单选)A.甲、乙必须共同来华办理收养手续B.甲、乙应与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C.收养的条件应重叠适用中国法和法国法D.若发生收养效力纠纷,应适用中国法【考点】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及外国人在中国收养的手续【解析】(详细解析请参照独角兽网校2014年真题解析班视频及讲义)【答案】B38.甲国公民大卫被乙国某公司雇佣,该公司主营业地在丙国,大卫工作内容为巡回于东亚地区进行产品售后服务,后双方因劳动合同纠纷诉诸中国某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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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国际法》:外国人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一、概述
一国赋予外国人在内国一定的民商事法律地位是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即国际私法调整对象
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国家元首、外交官员、领事官员、国际组织官员等具有与一般外国人不同的特殊民商事法律
地位
二、制度
1、国民待遇:不包括政治待遇和不允许外国人享有的特定权利;是互惠并有所限制的国民
待遇
2、最惠国待遇:互惠
不属于最惠国待遇的例外:
A.一国给予邻国的特权与优惠
B.边境贸易和运输方面的特权与优惠
C.有特殊历史、政治、经济关系的国家之间形成的特定特权与优惠
D.经济集团内部各成员国互相给对方的特权与优惠 法律 教育 网
3、优惠待遇:是最惠国待遇待遇借以发生效果的事实根据
三、外国人在中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外国人基于我国国内法、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以及互惠或对待原则,在我国享有国民待遇、
最惠国待遇或优惠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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