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行政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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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体?什么是政体?二者的关系是怎样的?

所谓国体,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即国家性质。它表明一个国家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这个阶级又联合哪些阶级,对哪些阶级实行专政。

所谓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来组织自己的政权机关。

国体决定政体,即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国体要求政体适应和服务于自己;同时政体又反作用于国体,影响国体的巩固和发展。

◆我国的政体是如何行使权力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人民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首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种代议制度。这是现代国家最普遍采用、也最有效的民主制度。

其次,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便于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宪法第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分别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的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这种体制可以有效地防止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滥用职权,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实现。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结合的制度。在我国,人民除了选举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以外,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在实践中,这些途径和形式主要包括:⑴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政治权利,管理国家;⑵人民通过村民委员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组织,实行基层直接民主,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务;⑶人民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企业民主管理;⑷人民通过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行使各项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行政公文

第一节公文概述(1课时)

一、公文的概念和特点

1、概念:详见课本

2、特点:

⑴鲜明的政治性。传达、贯彻、处理、服务。。。。。。都围绕党和国家的政策。

⑵法定的权威性。一经发布生效,必须坚决执行。

⑶效用的现实性。就是时效性,只在一定时间内产生效用。

⑷特定的程式性。(板书:公文收、制、发的流程框架图;记在课本P399)

⑸特定的作者和读者。作者和读者都是有关单位的负责人;拟稿人不一定是作者;作者发文不表示个人行为。

二、公文的作用

1、凭据和依据的作用。

2、领导和指导的作用。

3、沟通的作用。

4、宣传教育的作用。

三、公文的分类

1、根据《办法》中的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分为13种;

◎党务公文有14类:(没有:命令、公告、通告、议案)

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一)*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二)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三)*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四)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五)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则、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周知的事项。

(六)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七)*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八)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九)请示: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十)批复: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

(十一)*条例:用于制定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

(十二)*规定:用于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定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十三)函:用于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等。(十四)会议纪要:用于记载会议主要精神和议定事项。

2、按行文方向

⑴上行文:下级机关对上级机关。有议案、报告和请示等。

⑵下行文: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较多。

⑶平行文: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有函、通知等

◎⑷泛行文:指公文可以同时上行、下行或平行,并向社会公布。公告和通告就属此类。

3、按机密程度和阅读范围

⑴公布公文:对外公开公文、限国内公开公文。

⑵内部公文:限机关内部使用。

⑶机密公文:绝密>机密>秘密

◎四、行文方式

行文方式,指行文的方法和形式。

(一)从行文对象分

1. 逐级行文:向直接的上级或者直接下级行文。

2. 越级行文:越过自己的直接上级或下级行文。

3. 多级行文:向直接上级并呈非直接上级或者向直接下级并转非直接下级的一次性行文。

4. 普发行文:向所属各机关及其部门、单位一次性行文,主送机关使用泛称。

5. 通行行文:向隶属机关和非隶属机关以及社会群体一次性泛向行文。

(二)从发文机关分

1.单独行文;

2.联合行文。

(三)从对象主次分:1、主送;2、抄送。

五、公文行文的规则(见课本P27)

1、注重效用.

2、行文关系依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3、一般不得向下一级政府正式行文;经同意要注明“经政府同意”。

4、联合行文规则(见《办法》第十六条);

5、协商一致原则;

6、抄送规则(见《办法》第二十、二十三条);

7、“请示”、“报告”的注意事项:⑴请示:“一文一事”;主送一个机关。⑵报告:不要夹带请示事项。报告是“阅件”,请示是“办件”。

六、公文写作要求

1、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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