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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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第一节一般规定1.1 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 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 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 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 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 / 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 / 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 / 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 / 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 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 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 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3.1 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高层民用建筑越来越多。

这些高层建筑在为人们提供便捷和舒适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防火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显得尤为重要。

高层民用建筑的火灾特点与普通建筑有所不同。

由于其高度较高,人员疏散困难,火势蔓延迅速,救援难度大。

一旦发生火灾,很容易造成严重的后果。

因此,在设计阶段就充分考虑防火问题,是预防火灾、减少损失的关键。

首先,建筑的总体布局要合理。

高层民用建筑与周边建筑之间应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以防止火灾蔓延。

同时,要合理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确保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和展开救援。

在建筑结构方面,要选用耐火性能良好的材料。

建筑的主体结构、承重构件等应具备足够的耐火极限,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为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争取时间。

防火分区的划分是防火设计的重要环节。

根据建筑的功能和面积,合理划分防火分区,能够有效地控制火势的蔓延。

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独立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以确保人员能够安全疏散。

疏散设施的设计至关重要。

楼梯是主要的疏散通道,其数量、宽度和疏散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楼梯间应具备良好的防烟、防火性能,设置正压送风系统,防止烟雾进入。

同时,要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引导人员在黑暗和烟雾中安全疏散。

消防设施的配备是防火的重要保障。

高层民用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消防设施。

这些设施要定期维护和检测,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防烟排烟系统也是必不可少的。

火灾发生时,烟雾是导致人员伤亡的重要因素。

通过合理设置防烟分区和排烟系统,能够及时排出烟雾,为人员疏散创造有利条件。

在电气防火方面,要合理设计电气线路,避免过载和短路等情况的发生。

电气设备要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产品,配电箱、开关柜等应设置防火保护装置。

此外,对于特殊功能的房间,如消防控制室、锅炉房、配电室等,要采取特殊的防火措施,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运行。

最新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随着现代城市的不断发展,高层建筑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中。

在高层建筑设计中,防火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

为了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我国对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了多次修订,最新版的规范于2020年正式发布。

最新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对防火设计作出了更为具体和完善的规定。

其中,针对高层建筑的火灾风险进行了全面分析,对高层建筑内的防火隔离、疏散通道、火灾报警系统、防火门窗等要素做出了细致的要求。

其中,针对防火隔离,规范要求高层建筑的不同功能区域之间要具有一定的防火隔离能力,同时严格调控电梯井、通风井等建筑内部的防火结构。

此外,针对高层建筑内的防火门窗,规范也作出了更为严格和具体的规定。

例如,规范规定防火门窗的密封性能、耐久性能、烟气密封性能、强度和防火时间等。

在疏散通道方面,最新版规范也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要求,例如规范要求高层建筑内的疏散通道要足够坚固,且防火性能要符合相应规定。

此外,对于防火楼梯间、防火电梯间等特殊场所,规范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值得一提的是,与以往版本相比,最新版规范更加强调了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

例如,在高层建筑的材料选择方面,规范要求墙体、地面、天花板等建筑材料均应符合防火等级要求。

最新版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发布,为高层建筑的防火设计提供了更为全面的指导。

同时,也提示建筑设计者和业主要在高层建筑的设计、施工、使用等方面更加注重防火安全,确保高层建筑的安全稳定。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标准(doc 7页)

安全性□对信息系统安全性的威胁任一系统,不管它是手工的还是采用计算机的,都有其弱点。

所以不但在信息系统这一级而且在计算中心这一级(如果适用,也包括远程设备)都要审定并提出安全性的问题。

靠识别系统的弱点来减少侵犯安全性的危险,以及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来提供满意的安全水平,这是用户和信息服务管理部门可做得到的。

管理部门应该特别努力地去发现那些由计算机罪犯对计算中心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所造成的威胁。

白领阶层的犯罪行为是客观存在的,而且存在于某些最不可能被发觉的地方。

这是老练的罪犯所从事的需要专门技术的犯罪行为,而且这种犯罪行为之多比我们想象的还要普遍。

多数公司所存在的犯罪行为是从来不会被发觉的。

关于利用计算机进行犯罪的任何统计资料仅仅反映了那些公开报道的犯罪行为。

系统开发审查、工作审查和应用审查都能用来使这种威胁减到最小。

□计算中心的安全性计算中心在下列方面存在弱点:1.硬件。

如果硬件失效,则系统也就失效。

硬件出现一定的故障是无法避免的,但是预防性维护和提供物质上的安全预防措施,来防止未经批准人员使用机器可使这种硬件失效的威胁减到最小。

2.软件。

软件能够被修改,因而可能损害公司的利益。

严密地控制软件和软件资料将减少任何越权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但是,信息服务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由内部工作人员进行修改软件的可能性。

银行的程序员可能通过修改程序,从自己的帐户中取款时漏记帐或者把别的帐户中的少量存款存到自己的帐户上,这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了。

其它行业里的另外一些大胆的程序员同样会挖空心思去作案。

3.文件和数据库。

公司数据库是信息资源管理的原始材料。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文件和数据库可以说是公司的命根子。

例如,有多少公司能经受得起丢失他们的收帐文件呢?大多数机构都具有后备措施,这些后备措施可以保证,如果正在工作的公司数据库被破坏,则能重新激活该数据库,使其继续工作。

某些文件具有一定的价值并能出售。

例如,政治运动的损助者名单被认为是有价值的,所以它可能被偷走,而且以后还能被出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旨在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防火要求。

以下是该标准的部分修订条文。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是本标准的基础。

根据建筑的用途和高度,将其分为不同的建筑分类,并规定了相应的耐火等级。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是建筑设计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本标准规定了一些基本要求,包括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设置等。

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也是本标准关注的重点。

为了确保人员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安全疏散,本标准规定了相关要求,包括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独立设置等。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是防火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外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和消防水箱等设备的要求,以及灭火设备的种类和数量等。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也是本标准要求的内容。

为了减少火灾时的烟雾和有害气体对人员造成的伤害,本标准规定了相应的防烟、排烟和通风要求。

电气设备在防火工作中也有着重要的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应急广播和消防操纵室等电气设备的要求。

商业服务网点是本标准中的一个术语,指的是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

为了确保其防火安全,该用房的建筑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采用耐火极限大于1.50小时的楼板和耐火极限大于2.00小时且不开门窗洞口的隔墙与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该用房和住宅的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

商业服务网点规范是指在住宅底部(地上)设置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包括百货店、副食店、粮店、邮政所、储蓄所、理发店等。

这些用房的层数不得超过二层,建筑面积也不能超过300平方米。

如果地上二层是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则地上一层必须也是小型商业服务用房。

一层和二层的小型商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之和不能超过300平方米。

此外,这些用房的楼板应该具备耐火极限大于1.50小时的特性,隔墙应该具备耐火极限大于2.00小时、不开门窗洞口的特性,以确保住宅和其他用房完全分隔,同时,这些用房和安全出口应分别独立设置,不能交叉或直接连通。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完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条文说明[4]8 防烟、排烟和通风、空气调节8.1 一般规定8.1.1、8.1.2 规定了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和排烟设施的组成部分。

一、设置防、排烟设施的理由:当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烟楼梯间是高层建筑内部人员唯一的垂直疏散通道,消防电梯是消防队员进行扑救的主要垂直运输工具(国外一般要求是当发生火灾后,普通客梯的轿厢全部迅速落到底层。

电梯厅一般用防火卷帘或防火门封隔起来。

为了疏散和扑救的需要,必须确保在疏散和扑救过程中防烟楼梯间和消防电梯井内无烟,首先在建筑布局上按本规范第 6.2.1条及第 6.3.3条的规定,对防烟楼梯间及消防电梯设置独立的前室或两者合用前室。

设置前室的作用:(1可作为着火时的临时避难场所;(2阻挡烟气直接进入防烟楼梯间或消防电梯井;(3作为消防队员到达着火层进行扑救工作的起始点和安全区;(4降低建筑本身由热压差产生的所谓“烟囱效应”。

特别是在冬天北方地区,室内温度高于室外温度,由于空气的容量不同而产生很大的热压差,在建筑比较密封的情况下,中和面在建筑高度1/2处,室外空气经低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渗入室内,室内热空气经过高于中和面的门、窗缝漏出,这就是“烟囱效应”。

由于设有前室,把楼梯间、电梯井与走道前室的两道门隔开,这样楼梯间及电梯的烟囱效应减弱,可以减缓火、烟垂直蔓延的速度;其次是按第8.1.1条、第8.1.2条的规定设置防、排烟设施,当发生火灾时,烟气水平方向流动速度为每秒0.3~ 0.8m,垂直方向扩散速度为每秒3~4m,即当烟气流动无阻挡时,只需1min左右就可以扩散到几十层高的大楼,烟气流动速度大大超过了人的疏散速度。

楼梯间、电梯井又是高层建筑火灾时垂直方向蔓延的重要途径。

因此,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两者合用前室设置防排烟设施,是阻止烟气进入该部位或把进入该部位的烟气排出高层建筑外,从而保证人员安全疏散和扑救。

二、设置防、排烟设施的方式。

高层建筑的防火排烟完整版

高层建筑的防火排烟完整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这些高层建筑在为人们提供便捷和舒适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其中防火排烟问题尤为重要。

一旦发生火灾,烟雾迅速蔓延,不仅会影响人员的疏散和逃生,还可能导致火势的扩大,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因此,做好高层建筑的防火排烟工作至关重要。

高层建筑火灾的特点使得防火排烟面临巨大挑战。

首先,火势蔓延迅速。

高层建筑内部通常有大量的垂直通道,如楼梯间、电梯井、通风管等,这些通道就像一个个“烟囱”,为火势和烟雾的快速传播提供了便利条件。

其次,人员疏散困难。

高层建筑中人员众多,疏散距离长,疏散时间也相应增加。

在烟雾弥漫的情况下,人们容易迷失方向,增加了逃生的难度。

再者,灭火救援难度大。

消防车的登高能力有限,难以到达较高楼层进行灭火救援,这就对建筑内部的防火排烟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防火排烟系统是高层建筑防火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见的防火排烟设施包括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自然排烟系统等。

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主要用于楼梯间、前室等部位,通过向这些区域送风,使其保持正压,防止烟雾侵入。

机械排烟系统则用于排除火灾时产生的烟雾,通常设置在房间、走廊等部位。

自然排烟系统则利用建筑物的窗户、阳台等自然开口进行排烟。

在设计防火排烟系统时,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

首先是建筑的用途和功能。

不同用途的高层建筑,如住宅、商业、办公等,其人员密度、火灾危险性等都有所不同,因此防火排烟系统的设计也应有所区别。

其次是建筑的高度和面积。

高层建筑越高、面积越大,火灾时烟雾的蔓延速度和范围就越大,对防火排烟系统的性能要求也就越高。

此外,还需要考虑建筑的结构形式、通风条件等因素。

为了确保防火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在施工和安装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在施工过程中,要对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设计要求。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扑救难度等进行分类。

并应符合表3.0.1的规定。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3.0.2的规定。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 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3.0.5 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 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 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建筑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3.0.8.1窗槛墙、窗间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

当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槛墙或窗槛墙高度小于0.80m的'建筑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体裙墙或防火玻璃裙墙。

3.0.8.3建筑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

3.0.9 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构造防火和防烟5.1.1 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过表5.1.1的规定。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最新版你是否知道呢?就跟随店铺一起去了解下吧,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店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基础上,经整合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深刻吸取近年来我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总结国内外建筑防火设计实践经验和消防科技成果,深入调研工程建设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规范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认真研究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开展了大量课题研究、技术研讨和必要的试验,广泛征求了有关设计、生产、建设、科研、教学和消防监督等单位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有:生产和储存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高层建筑的分类要求,厂房、仓库、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等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耐火等级分级及其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平面布置、防火分区、防火分隔、建筑防火构造、防火间距和消防设施设置的基本要求,工业建筑防爆的基本措施与要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疏散距离、疏散宽度、疏散楼梯设置形式、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及安全出口和疏散门设置的基本要求;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的防火间距、成组布置和储量的基本要求;木结构建筑和城市交通隧道工程防火设计的基本要求;满足灭火救援要求设置的救援场地、消防车道、消防电梯等设施的基本要求;建筑供暖、通风、空气调节和电气等方面的防火要求以及消防用电设备的电源与配电线路等基本要求。

1.合并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调整了两项标准间不协调的要求。

将住宅建筑统一按照建筑高度进行分类。

2.增加了灭火救援设施和木结构建筑两章,完善了有关灭火救援的要求,系统规定了木结构建筑的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高层建筑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

这些高耸的建筑在为人们提供更多生活和工作空间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消防安全问题。

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科学合理的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至关重要。

高层建筑由于其高度和复杂的结构,一旦发生火灾,火势蔓延迅速,人员疏散困难,救援难度大。

因此,防火设计必须从建筑的规划、设计阶段就开始考虑,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

首先,在建筑总体布局方面,高层建筑应与周边建筑保持足够的防火间距。

防火间距的设置能够有效防止火灾从一栋建筑蔓延到另一栋建筑,为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争取时间。

同时,高层建筑的周围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保消防车能够顺利通行和展开作业。

消防车道的宽度、坡度和转弯半径等都有严格的规定,以满足消防车的通行要求。

建筑的防火分区划分是防火设计的重要环节。

防火分区是指采用防火分隔设施划分出的、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建筑的其余部分蔓延的局部区域。

根据不同的使用功能和火灾危险性,高层建筑应合理划分防火分区。

例如,商业区域、办公区域、住宅区域等应分别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都应有独立的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防火分区之间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进行分隔,确保火灾不会轻易跨越分区蔓延。

安全疏散设施是高层建筑防火设计的核心内容之一。

楼梯间是人员疏散的主要通道,应设计为封闭楼梯间或防烟楼梯间。

封闭楼梯间要求楼梯间与其他部位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 小时的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楼梯间。

防烟楼梯间则要求在楼梯间入口处设置防烟前室,通过机械加压送风等方式防止烟雾进入楼梯间,为人员疏散提供更好的条件。

疏散楼梯的宽度和数量应根据建筑的使用人数、疏散距离等因素确定,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地疏散。

此外,还应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引导人员在黑暗和烟雾环境中找到疏散通道。

高层建筑的消防设施配备也不容忽视。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能够在火灾初期迅速扑灭火灾,有效控制火势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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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最新版)高层建筑防火排烟设计规范(最新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

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第一节一般规定1.1高层建筑的防烟设施应分为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2高层建筑的排烟设施应分为机械排烟设施和可开启外窗的自然排烟设施。

1.3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排烟设施:(1)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房间。

(3)高层建筑中的中庭和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4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应采取防火、防烟措施。

1.5机械加压送风和机械排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风道时,不应大于20m/s。

(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泥土等非金属材料风道时,不应大于15m/s。

(3)送风口的风速不应大于7m/s;排烟口的风速不应大于10m/s。

第二节自然排烟2.1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 的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

2.2采用自然排烟的开窗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1)防烟楼梯间闪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2.00m2,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0m2(2)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2.00m2(3)长度不超过60m的内走道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走道面积的2%(4)需要排烟的房间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该房间面积的2%。

(5)净空高度小于12m的中庭可开启的天窗或高侧窗的面积不应小于该中庭地面积的5%。

2.3防烟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利用敞开的阳台、凹廊或前室内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自然排烟时,该楼梯间可不设防烟措施。

2.4排烟窗宜设置在上方,并应有方便开启的装置。

第三节机械防烟3.1下列部位应设置独立的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设施:(1)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

(2)采用自然排烟措施的防烟楼梯间,其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的前室。

(3)封闭避难层(间)。

3.2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消防楼梯间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由计算确定,或按表3.2-1至表3.2-4的规定确定。

当计算值和本表不一致时,应按两者中较大值确定。

防烟楼梯间(前室不送风)的加压送风量表3.2-1系统负担层数加压送风量(m3/h)<20层25000~3000020层~32层35000~40000防烟楼梯间及其合用前室的分别加压送风量表3.2-2系统负担层数送风部位加压送风量(m3/h)<20层防烟楼梯间16000~20000合用前室12000~1600020层~32层防烟楼梯间20000~25000合用前室18000~22000防烟楼梯间采用自然排烟,前室或用前室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时的送风量表3.2-4系统负担层数回压送风量(m3/h)<20层22000~2700020层~32层28000~32000注:①表3.2-1至表3.2-4的风量按开启2.00m×1.60m的双扇门确定。

当采用单扇门时,其风量可乘以0.75系数计算;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出入口时,其风量应乘以1.50~1.75系数计算。

开启门时,通过门的风速不宜小于0.70m/s。

②风量上下限选取应按层数、风道材料、防火门漏风量等因素综合比较确定。

3.3层数超过三十二层的高层建筑,其送风系统及送风量应分段设计。

3.4剪力楼梯间可合用一个风道,其风量应按两个楼梯间风量计算,送风口应分别设置。

3.5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30m3/h计算。

3.6机械加压送风的防烟楼梯间和合用前室,宜分别独立设置送风系统,当必须共用一个系统时,应在通向合用前室的支风管上设置压差自动调节装置。

3.7机械加压送风机的全压,除计算最不利环管道压头损失外,尚应有余压。

其余压值应符合下列要求:(1)防烟楼梯间为50Pa。

(2)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为25Pa。

3.8楼梯间宜每隔二到三层设一个加压送风口;前室的加压送风口应每层设一个。

3.9机械加压送风机可采用轴流风机或中、低压离心风机,风机位置应根据供电条件、风量分配均衡、新风入口不受火、烟威胁等因素确定。

第四节机械排风4.1一类高层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建筑的下列部位,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1)无直接自然通风,且长度超过20m的内走道或虽有直接自然通风,但长度超过60m的内走道。

(2)面积超过1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无窗房间或设固定窗的房间。

(3)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净空高度超过12m的中庭。

(4)除利用窗井等开窗进行自然排烟的房间外,各房间总面积超过200m2或一个房间面积超过5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4.2设置机械排烟设施的部位,其排烟风机的风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担负一个防烟分区排烟或净空高度大于6.00m的不划防烟分区的房间时,应按每平方米面积不小于60m3/h计算(单台风机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7200m3/h)。

(2)负担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烟分区排烟时,应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0m3/h计算。

(3)中庭体积小于1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6次/h换气计算;中庭体积大于7000m3时,其排烟量按其体积的4次/h换气计算;但最小排烟量不应小于102000m3/h。

4.3带裙房的高层建筑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当裙房以上部分利用可开启外窗进行自然排烟,裙房部分不具备自然国条件时,其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局部机械排烟设施,其排烟量按前室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

4.4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

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1.00m。

排烟口平时应关闭,并应设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

4.5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30m。

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

4.6走道的机械排烟系统宜竖向设置;房间的机械排烟系统宜按防烟分区设置。

4.7排烟风机可采用离心风机或采用排烟轴流风机,并应在其机房入口处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280℃时能自动关闭的防烟防火阀。

排烟风机应保证在280℃时能连续工作30min。

4.8机械排烟系统中,当任一排烟口或排烟阀开启时,排烟风机应能自行启动。

4.9排烟管道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

安装在吊顶内的排烟管道,其隔热层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并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150mm的距离。

4.10机械排烟系统与通风、空气调节系统宜分开设置。

若合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并应符合排烟系统要求。

4.11设置机械排烟的地下室,应同时设置送风系统,且送风量不宜小于排烟量的50%。

4.12排烟风机的全压应按排烟系统最不利环管道进行计算,其排烟量应增加漏风系数。

第五节通风和空气调节5.1空气中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其送、排风系统应采用相应的防爆型通风设备;当送风机设在单独隔开的通风机房内且送风干管上设有止回阀时,可采用普通型通风设备,其空气不应循环使用。

5.2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横向应按每个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五层,当排风管道设有防止回流设施且各层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进风和排风管道可不受此限制。

垂直风管应设在管井内。

5.3下列情况之一的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风管道应设防火阀:安全技术 | DOCUMENT TEMPLATYK-AQ-0524(1)管道穿越防火分区的隔墙处。

(2)穿越通风、空气调节机房及重要的或火灾危险性大的房间隔墙和楼板处。

(3)垂直风管与每层水平风管交接处的水平管段上。

(4)穿越变形缝处的两侧。

5.4防火阀的动作温度宜为70℃。

5.5厨房、浴室、厕所等的垂直排风管道,应采取防止回流的措施或在支管上设置防火阀。

5.6通风、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等,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制作,但接触腐蚀性介质的风管和柔性接头,可采用难燃烧材料制作。

5.7管道和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和粘结剂应为不燃烧材料或难燃烧材料。

穿过防火墙和变形缝的风管两侧各2.00m范围内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及其粘结剂。

5.8风管内设有电加热器时,风机应与电加热器联锁。

电加热器前后各800mm范围内的风管和穿过设有火源等容易起火部位的管道,均必须采用不燃保温材料。

XX设计有限公司Your Name Design Co., Ltd.第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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