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调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调动工作,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职工的人事调动工作,包括调动申请、审批、调动程序、调动待遇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人事调动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充分考虑教职工个人意愿和工作需要。
第二章调动申请第四条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家庭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调动工作,应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第五条教职工调动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调动原因;(二)调动方向;(三)调动时间;(四)个人基本情况。
第三章调动审批第六条教职工调动申请经所在部门审核后,报学校人事部门审批。
第七条学校人事部门对调动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调动原因是否符合实际;(二)调动方向是否合理;(三)调动时间是否适当;(四)调动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第八条学校人事部门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调动申请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予以退回,并告知教职工。
第九条学校人事部门对符合调动条件的申请,报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章调动程序第十条教职工调动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学校人事部门通知调动双方。
第十一条调动双方应在接到调动通知后,按照学校要求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二条教职工调动手续包括以下内容:(一)办理调动手续;(二)交接工作;(三)调整待遇;(四)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调动待遇第十三条教职工调动后,其工资、职务、职称等待遇按照调动后的岗位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调动后的教职工,如需调整工作内容,应经学校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七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023年学校人事管理规定

2023年学校人事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的人事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学校内所有教职工的人事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激励的原则,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学校在招聘与录用教职工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公平、竞争性考试和招聘程序。
第六条学校应该建立招聘与录用教职工的综合评价机制,注重考察教职工的专业素质、能力和道德品质。
第七条招聘与录用教职工应当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教职工录用考试的标准和程序。
第三章管理与培训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管理制度,明确教职工的权责,规范教职工的行为。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职工培训计划,提高教职工的专业水平。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为教职工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和机会,鼓励教职工参加学术交流和社会实践活动。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学术经历,制定相应的晋升评定标准和程序。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考核制度,全面评价教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评价。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奖惩制度,根据考核评价结果,及时给予表扬、奖励或纪律处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投诉与申诉机制,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七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制定教职工薪酬政策,保证教职工合理收入水平。
第十八条学校应当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建立教职工退休、离岗、离职等制度,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监督与评估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教职工监督制度,规范教职工的行为,防止教职工存在不正当行为。
学校的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人事行政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及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绩效挂钩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设立人事行政部,负责学校人事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人事行政部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学校人事编制、岗位设置、人员招聘、调配、考核、晋升、奖惩等工作;(二)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的管理;(三)负责教职工培训、继续教育、职称评定等工作;(四)负责学校劳动合同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五)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的管理和维护;(六)负责学校教职工考勤、休假、请假等日常管理工作;(七)负责学校人事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八)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招聘与调配第六条学校教职工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第七条教职工招聘程序:(一)发布招聘信息;(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三)笔试、面试;(四)体检;(五)录用。
第八条教职工调配:(一)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合理调配教职工;(二)调配过程中,充分考虑教职工个人意愿和学校实际需求;(三)调配程序公开、透明,确保教职工合法权益。
第四章考核与晋升第九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十条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教职工晋升:(一)晋升程序公开、透明,实行竞争上岗;(二)晋升条件:符合晋升岗位要求,年度考核优秀或良好,具有相关职称或资格证书。
第五章培训与继续教育第十二条学校鼓励教职工参加培训、继续教育,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三条教职工培训:(一)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培训计划;(二)教职工培训费用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教职工继续教育:(一)鼓励教职工参加在职研究生教育、进修班等继续教育;(二)学校为参加继续教育的教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学校中层领导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中层领导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层领导,包括校长、副校长、主任、副主任等。
第三条学校中层领导人事管理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二章职责与任职条件第四条学校中层领导应具备以下职责: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2. 负责分管领域的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3. 参与学校重大决策,为学校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4. 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协调各部门关系,确保学校工作顺利进行;5. 带领和指导下属,提高下属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6. 负责本部门的党建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第五条学校中层领导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2.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3. 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较强的业务能力;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5.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6. 工作年限和年龄符合学校规定。
第三章任免与培训第六条学校中层领导任免实行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任前公示、领导审批的程序。
第七条学校中层领导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专题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管理、领导能力提升等。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八条学校中层领导考核采取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第九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十条任期考核重点考察中层领导在任期内的工作实绩、群众满意度、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第五章待遇与激励第十一条学校中层领导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执行。
第十二条对表现突出的中层领导,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并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范本(2篇)

中心学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范本随着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进一步推进全镇学校、幼儿园学领导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构建科学规范的教育人事管理体系,加强校长及领导班子建设,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形成领导能上能下,教师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根据县局有关精神指示,特制订我镇教育人事管理制度。
一、小学、幼儿园领导干部人事管理第一条。
严格规范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任职条件。
小学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小学以上教师资格,学历达专科或中级以上职称。
幼儿园领导班子必须具备幼教以上资格,学历达到幼儿师范专科以上或经过一年以上相关培训。
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如未达到以上任职条件,允许两年的时间达标,两年后仍未达标者,免去其行政职务。
新提拔的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必须符合以上任职条件。
第二条。
校(园)长任用年龄原则不超过男____周岁,女____周岁(以县局通知为准)。
第三条。
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应服从____和领导,顾全大局,团结同志,作风正派,率先垂范,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如因工作失误或决策错误,违反政策及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或结果者,除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外,同时给予停职、免职或撤职处理。
同一学校的领导干部如因工作上发生严重分歧或冲突,在学校乃至社会上造成极坏影响,遵照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免去相关人员的行政职务并予调离本单位。
第四条。
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个人申请调换单位的,____上在满足其申请时,一律不予职务考虑。
第五条。
中小学领导干部因健康原因请假一个学期以上仍不能正常工作,建议其辞去行政职务,并就近分配其工作单位。
第六条。
学年结束后,中心学校将对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进行绩效评估,对成绩较差的学校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民意测评。
如有领导班子不团结,工作拖沓,相互推诿,严重失职等现象,中心学校将报请县局免去校长或中层干部职务。
第七条。
学年绩效评估成绩较差的学校,第一年校长应作表态发言,连续两年成绩仍未进步的学校校长应接受____上的戒免谈话或换岗;连续三年成绩无进步的校长直接免职,并对该校其他领导干部戒免谈话或换岗交流。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落实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提高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学校事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人事部人事部是学校人事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人事管理政策,管理教职员工档案,监督人事行政工作的落实情况。
2.教务处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教职员工的教学工作安排,包括课程安排、考试监督等。
3.行政处行政处是学校行政管理的主要部门,负责教职员工的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办公用品的采购、车辆维护等。
三、教职员工的选拔与任用1.选拔标准教职员工的选拔应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和岗位职责,综合考虑其学历、工作经验、专业技能等因素,并通过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
2.任用程序教职员工的任用程序包括提出招聘需求、发布招聘信息、接收简历、面试选拔、签订劳动合同等环节,要有严密的流程和规范。
3.试用期新任教职员工在入职后应享有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期间学校有权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作出决定是否正式聘用。
四、教职员工的评价与奖惩1.绩效评价学校应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绩效评价,评价指标包括教学成绩、科研成果、工作态度等,评价结果作为奖惩和晋升的依据。
对于表现优秀的教职员工,学校应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奖励,包括提升工资、颁发荣誉证书等;对于违纪违法的教职员工,学校应依法进行处理。
3.晋升途径学校应建立教职员工的晋升途径,根据教师资格、工作表现、资历等因素进行评定,为优秀的教职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五、教职员工的薪酬福利1.薪酬标准学校应根据教职员工的资历和工作表现确定薪酬标准,实行差异化薪酬管理,激励教职员工的积极性。
2.福利待遇学校应为教职员工提供基本的福利待遇,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提高教职员工的生活质量。
3.职业培训学校应为教职员工提供职业培训机会,不断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为其事业发展提供支持。
六、教职员工的管理1.工作时长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长应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应建立考勤制度,监督教职员工的工作时间。
小学学校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编外人员的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编外人员,包括教师、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
第三条编外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编外人员与正式人员享有同等的待遇和权益。
第二章编外人员招聘第四条编外人员招聘应按照学校实际需要,结合岗位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五条招聘程序如下:1. 制定招聘方案,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职责、待遇等;2. 通过学校网站、公告栏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3.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4. 进行面试、考核,择优录取;5. 学校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编外人员岗位职责第六条编外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履行以下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2. 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完成工作任务;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贡献力量;4. 关心学生,关爱学生成长,做好教育教学工作;5. 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第四章编外人员待遇第七条编外人员待遇参照正式人员执行,包括:1. 工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定期调整;2. 奖金:按照学校规定发放,包括年终奖、绩效奖等;3.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4. 休假: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带薪年假、病假等。
第五章编外人员考核与奖惩第八条编外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1. 年度考核: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对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教学质量、师德师风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2. 平时考核: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对编外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
第九条对考核优秀的编外人员,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编外人员,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二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构建良好
教育环境和保证教学、科研工作顺利开展的基本保障。
针对这一问题,下面将详细介绍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一、教职工招聘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学校应根据招聘需求,公开招聘合格
的教职工。
在招聘过程中,学校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保障应聘者权利,并且遵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教职工任职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对于入职者,应仔细审核其技能和学历,确保其能胜任该工作。
通过检查后,应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正
式上班前进行培训。
三、教职工奖惩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教职工严守纪律、尽职尽责,可以通
过表彰和奖励鼓励其继续发挥优秀表现。
如果教职工出现管理问题
或者违反规定,学校可以采取一定的制裁措施,如停职、取消聘用
资格等。
四、教职工绩效考核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通过严格的绩效考核制度,教职工的
工作数量、进度和考勤等细节可以得到有效监督并纠正。
此外,学
校可以要求每个教职工和学生一起进行互动评价,从而实现双向评估效果。
五、教职工培训和晋升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对于那些达到某一级别的教职工,学校应根据其成就、工作经验和职业发展水平,进行晋升和评级,并在相应的机构中为其安排培训课程,帮助其实现职业生涯的良好发展。
总之,制定合理的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对于提升学校的教育质量、推动教学科研工作并维护学校的稳定运转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因此,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基石,值得大家一起共同努力来实现。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与流程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与流程一、团队组建与人事需求学校人事管理制度与流程的首要任务是有效地组建一个能够高效运作的教育团队。
在团队组建的初期阶段,学校需要明确人事需求,以确保所招募的人员能够满足学校的教育目标和战略规划。
1.1 人事需求分析学校应该首先进行人事需求分析,明确学校组织的规模、学科结构、教育特点等因素对人事需求的影响。
通过与教育专家和团队成员的研讨,学校可以识别出每个学科领域所需的核心教师以及非教学职位的需求。
1.2 招聘计划与宣传在人事需求明确之后,学校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开展相应的宣传活动。
招聘计划应考虑到招聘渠道、宣传方式以及招聘条件等因素。
通过有针对性的宣传,学校可以吸引到那些适应学校教育理念、有才华和潜力的人才。
二、人才招聘与选拔2.1 简历筛选收集到的求职者简历需要由人事部门进行筛选。
人事部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学校对人员素质的要求,综合评估求职者的个人资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等。
2.2 面试及考核对于通过简历筛选的求职者,人事部门将安排面试过程以进一步了解其能力和潜力。
面试和考核的形式可以包括个别面试、小组讨论、演讲或试讲等。
通过这一过程,学校可以筛选出最具潜力和适应性的候选人。
三、新员工入职与培训3.1 入职手续一旦确定了招聘成功的人员,学校需要与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入职手续。
这些手续包括劳动合同的签署、社保和个税的办理、员工档案的建立等。
3.2 岗位培训新员工入职后,学校应为其提供相应的培训,使其更好地融入学校的文化和工作环境。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学校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管理规定以及学科知识等。
通过培训,新员工能够快速熟悉工作,并适应学校的需求。
四、绩效考核与奖惩4.1 绩效指标制定学校需要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以便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价和考核。
绩效指标可以包括教学成绩、教师发展、学生评价以及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评价标准。
4.2 绩效评估根据绩效指标,学校应定期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估。
中小学校临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校临聘人员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临聘人员,包括教师、教辅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聘任与解聘第四条临聘人员聘任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人员编制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推荐等方式进行。
第五条临聘人员应聘具备以下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2. 具备相应的学历、职称、专业资格和教育教学能力;3. 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4. 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六条临聘人员聘任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明确招聘岗位、条件、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相关材料,参加面试、笔试或考核;3. 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聘者进行评审,确定拟聘人员;4. 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第七条临聘人员解聘应遵循以下原则:1. 因工作需要或学校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学校研究决定;2. 临聘人员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育教学纪律的行为;3. 临聘人员因健康原因无法继续履行职责;4. 临聘人员本人提出辞职。
第八条临聘人员解聘程序:1. 学校提出解聘意见,经学校领导批准;2. 向临聘人员下达解聘通知书;3. 学校与临聘人员办理解聘手续。
第三章工作与考核第九条临聘人员应按照学校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临聘人员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十一条年度考核内容:1. 工作态度、职业道德;2. 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能力;3. 工作业绩、团队协作;4. 个人发展、终身学习。
第十二条任期考核内容:1. 工作表现、教学质量;2. 工作业绩、团队协作;3. 个人发展、终身学习;4. 学校工作需要。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四章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临聘人员待遇参照学校正式在编人员执行,包括工资、奖金、补贴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教师人事管理是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
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
师队伍。
一、人事
1、凡本校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未经学校许可,不准搞第二
职业。
2、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
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
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3、学校内部教师人事调整,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根据教师的专长
和表现,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讨论决定,人事调配实行一次性讨论,一
经讨论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要经过学校领导
班子集体讨论决定。
4、实行教师人事考评和末位淘汰制,每学期对教师的各方面表现
进行一次业绩考评,考评结果由高分到低分排队,末位的实行待岗;
考评结果作为教师评聘、评优、评先、考核的重要依据。
5、实行教师聘任制,学校根据教师的平时的表现和业绩考评结果,
由领导班子根据核定编制员额和岗位的需要,确定聘任教师的名单,
各教师与学校签定聘任协议。
6、全体教师必须从大局出发,服从学校分工,按学校分工认真搞
好本职工作,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如不服从分工的,视情节轻重,
在学年度业绩考评“思想表现”和“工作态度”中扣分。
7、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健全教师业务检查评比制度,学校领导班
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进行检查,
并作好记录,对教师各方面的表现每学期由学校考评小组作出公平的
评价。
8、各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
履行岗位职责,树立高尚的师德师风,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和教研教改
活动,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认真总结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撰写
教育教学论文,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想方设法在各自的岗位上
做出成绩,为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而努力奋斗。
二、考勤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校委会负责考勤工
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
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
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
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
常的考勤之列。
6、本校教职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校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
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
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
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
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时间在1—2节课以内,本人空课者,由教务处主任批准;
一天副校长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由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
签注意见后,报教委批准;中层以上干部,一律由校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考
勤奖;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考
勤奖;事假在一个月,病假两个月以上者,停发请假期间的职务工资。
4、请长期病假者,从第三个月起,按社会发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5、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
10—15天。
6、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7、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8、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未经续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
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校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校长授予荣誉称号。单
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先
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群众评议推荐,组室申报,
校长审批。
3、给予教职工处分,必须慎重,应由学校组织调查,取得确凿证
据后,根据错误程度和本人认识态度,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讨论,形成
初步意见后,由学校校委会决定。记过以上处分,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4、奖励以精神为主,物质为辅。
5、所有奖励和警告以上的处分,均记入个人和学校档案。
6、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
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善于创新试验,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校学生,对后进学生加倍爱护,在帮助后进学生转化
方面卓有成效者。
(6)参加竞赛获奖学生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8)服务及时周到,态度和蔼可亲,质量令人满意,效益好者。
(9)在其它方面有特殊贡献和先进行为者。
7、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玩乎失职,造成损失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使学生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3)违法乱纪,赌博成性,酗酒成风,打仗,挑拨是非造成不良
影响者。
8、依据上述情形轻重与认识态度,可分别给予口头批评,公开检
查,通报批评,扣发奖金或工资、赔偿损失、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降职、降薪、开除留用、开除等处分,触犯刑律者,由司法机关处理。
学校人事管理制度
微山经济开发区春蕾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