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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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法国行政法比较

中国与法国行政法比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中国与法国行政法比较篇一: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周佑勇周佑勇:《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之比较》,《环球法律评论》(京)20xx年冬期第477~486页行政法基本原则作为行政法的基本问题之一,历来为中外学者所关注。

但对什么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及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西方各国的情况不尽相同,各学者也往往有不同的概括。

在西方各国中,以法、德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和以英、美为代表的普通法系,被公认为是对世界影响最大的两大法系。

这两大法系各具特点,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认识也有各自鲜明的特色。

所以,这里主要以西方两大法系作为比较对象。

通过对西方两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深入比较,我们可以从中探寻其所遵循的普遍性规律,以为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大陆法系——以法、德为代表的分析(一)法国:行政法治与均衡原则法国素有“行政法母国”之誉,它最先从理念上承认行政法是一个独立的部门法。

法国也是欧洲大陆法系国家中的典型代表,其行政法的产生有着特殊的历史1背景。

概言之,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为法国行政法的产生提供了政治、经济、思想准备,大革命时期建立起来的独立行政法院制度直接标志着法国行政法的产生,并使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之行政法院模式与英美法系之普通法院模式形成鲜明对比。

正是伴随着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出现的法治国思想和独立行政法院制度的发展,在法国逐步产生和形成了行政法治原则和均衡原则,这两个原则被认为是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所谓行政法治原则,即政府行政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手段、方式和违法的后果。

行政法治,作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含3项内容:第一,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

第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

第三,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

(注:参见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204页以下。

简论法国行政法原则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简论法国行政法原则的发展及对我国的启示

文章 编 号 :62— 2 X(0 0 0 — 0 3— 3 17 90 2 1 ) 1 0 9 0
On he De e o t v l pm e f t e h nto he Fr nc A d i s r tv w i i l n lg e m e o Chi m nit a i e La Pr nc p e a d En i ht oa m ns ai a r c l ni u ii rc c :tepicp f hnf m dad dv l e w d ii rt el pi i e i t jdc l at e h r il o o o t v w n p s s ap i n e
王 昭
( 海市 徐 汇 区人 民 法 院 民 事 审 判 三庭 , 海 上 上 203 ) 00 0
摘 要 : 国大 革 命 后 的 社 会历 史 现 实 催 生 了行 政 法 院 。 法 国行 政 法 院 在 审 判 实 践 中形 成 并 发 展 出行 政 法 两 大 法
原 则 : 政 法 治 原 则 与行 政 均 衡 原 则 , 而 推 动 了法 国行 政 法 运 行 和 法 治 的 不 断进 步 。 法 国行 政 法 原 则 形 成 与 行 从
行政法 原 则作 为贯穿行 政法 整个 运行 过程 的具 在 国情方 面 与我 国不乏 相 通 之 处 。 由此 , 我们 可 以
有统 摄性 的基本 准 则 , 推 动行 政 法 发 展 的精 神 内 通 过对 于法 国行政 法 原 则 的 探究 , 是 寻找 解 决 上 述 问 核, 承担 了填补 行政 法规漏 洞 、 克服法 律条 文局 限 的 题 的思路 。 重要 任 务 。因 此 , 明确 、 阐述 并 发展 、 完善 行 政 法原

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则

行政法法律保留原则一、法律保留原则与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法治条件下对行政行为的最基本要求,而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则又是依法行政原则的两个最为重要的支柱性原则,这个点已经为很多国家和地区所确认。

例如法国将行政法治作为其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而行政法治原则具体又包含三项内容,即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确保法律的实施。

①德国的行政法治则奉行合法性原则和比例原则,其中的合法性原则包括法律至上和符合法律要件。

这里的所谓符合法律要件就是指一切行政行为都必须符合法律的授权,越权则无效。

日本的行政法治原则包括三项内容,即法律优位、法律保留和司法救济。

②我国台湾地区学者认为依法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即法律优位和法律保留。

③所谓法律优位,简单地讲就是指一切行政行为均不得与法律抵触,行政机关不能采取与法律相抵触的任何措施,法律与任何行政行为相比都处于最高位阶。

因为法律优位原则并不要求所有行政行为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只需要不违背现有法律规定即可,所以,法律优位原则又被称之为消极依法行政原则。

法律优位原则的目的在于防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时违背法律,而要达到这个目的,首先必须严格确立法规范之间的等级,也即法规范之间的位阶;其次法律规范本身必须具体明确,切忌内容的空洞。

这就是法律优位原则的两个基本前提。

因为法律优位原则的根本目的就是要禁止违法的行政行为,所以法律优位原则无论就其行为不得违法的内容,还是其无条件地适用于所有行政行为的要求,都容易为人们所理解。

所谓法律保留原则,简单地讲就是指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的依据,也即行政机关只有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才能作出积极的行政行为,否则就构成违法。

法律保留原则依其适用范围,具体又可分为“侵害保留说”、“全面保留说”、“重要事项保留说”、“机关功能说”、“权力行政保留说”等。

所谓侵害保留说,简单地讲就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侵害”相对人权利或者课予相对人义务等不利行政行为或称“负担行政”的情形下,必须有法律的根据。

外国法制史自考题-8

外国法制史自考题-8

外国法制史自考题-8(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25,分数:25.00)1.迄今为止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法典是______∙ A.《乌尔纳姆法典》∙ B.《汉穆拉比法典》∙ C.《赫梯法典》∙ D.《俾拉拉马法典》(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这部法典曾长期失传,1902年被法国考古队于伊朗古城苏萨所发现,虽有少数条文被磨损。

但已由后来发现的以及亚述图书馆保存的泥版抄本所补充,因而成为流传至今的楔形文字法中最完整的一部成文法典。

2.《汉穆拉比法典》对债务奴隶制的规定是______∙ A.废除终身债务奴隶制度∙ B.实行终身债务奴隶制度∙ C.没有相关规定∙ D.无力偿债而在债权人家里服役不得超过5年(分数:1.00)A. √B.C.D.解析:[解析] 汉穆拉比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在《汉穆拉比法典》中废除了终身债务奴役制度,将债务奴役的期限定为3年,“至第4年就恢复其自由”。

3.约成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2世纪,古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是______∙ A.《述祀氏法典》∙ B.《那罗陀法典》∙ C.《摩奴法典》∙ D.《布里哈斯帕提法典》(分数:1.00)A.B.C. √D.解析:[解析] 婆罗门教中最为著名的法典即《摩奴法典》(又译《摩奴法论》),是印度法制史上第一部较为正规的法律典籍,具有相当大的权威性。

4.为了维护种姓的纯洁,古印度法规定原则上不同种姓不得通婚,但种姓间的通婚并非绝对不可能,允许高等种姓男子与低等种姓女子结婚,此种婚姻被视为______∙ A.逆婚∙ B.顺婚∙ C.旃陀罗∙ D.神婚(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严格维护种姓内婚制对于高等种姓男子与低等种姓女子间的婚姻称为“顺婚”,是被允许的。

5.雅典第一部成文法是______∙ A.提秀斯立法∙ B.德拉古立法∙ C.梭伦立法∙ D.克里斯提尼立法(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公元前621年德拉古当选为执政官,迫于平民的压力,他将雅典的习惯法加以整理汇编,制成雅典第一部成文法。

行政读书笔记

行政读书笔记

行政读书笔记篇一:行政法读书笔记第一节行政法的界定和功能一.行政1行政从方法上归为四类学说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是一个相对于立法、司法的概念:专指国家行政和公共行政。

其一、除外说:认为行政是除了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或其他公权力主体的活动其二、积极说:日本学者田中二郎认为:“行政是依据法律、在法律的约束下,现实中为积极实现国家目的进行的,整体上的具有统一性的,连续的形成性国家活动。

其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说。

形式意义的行政,实质行政机关所做的行为或活动都是行政,而不论它在实质上是“准立法行为”或“准司法行为”实质意义上的行政则着眼于职能及其活动,只要是国家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组织管理活动,不论是由何种组织实施,都属于行政的范畴。

其四:综合说,从结构、实质和功能三个方面对行政的含义做总结性说明。

2书上的归纳:行政是国家通过一定的组织为实现国家职能而进行的公共管理活动及其过程。

3行政的特征:1行政的主体具有特定性。

行政的主体是一定的国家组织和或社会组织。

具体而言表现为行政机关,即从事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国家组织。

除了行政机关外,非行政机关的特定组织也可以根据法律或法规的授权从事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因而也成为行政的主体。

2行政的目的具有公益性。

行政应以追求公共利益或社会福祉为目的。

行政的这种公益性除了表现为行政的事务而非私人的事物,更主要的目的在于实现国家和社会的职能。

这些职能至少包括建设、保卫、服务等职能。

行政的最终目的应该是“为人民服务”应该注意的问题:并不是与个人私益有关的就不属于公益。

公益和私益有可能部分重叠,也可能相互冲突。

因此,行政在追求公益时,也要对私益加以保护。

3行政活动具有整体性和能动性。

虽表现为若干个单独的行动,但是这种具体的活动与国家职能和政策的整体相关联,必须始终一贯,在整体上保持统一性和连续性。

行政具有能动性,它可以根据实事的需要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个人利益的实现。

具有能动性,可以主动出击,以保护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实现不同于司法的不告不理的被动性4行政不仅是一种实体活动的过程,而且是一种程序的过程,它具有实体与程序的统一性。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

比较宪法与行政法第一课1.什么是2.比较什么3.怎么比较仅研究外国的法律不是比较法法律是规范人们的行为规范,是统治者的治理工具西方:形而上学,社会契约,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比较:找到不同制度中规律性的东西,可以作为普适性的朗贝尔:基本学科,解释文明中各国立法的基本制度和总的趋势萨法地:独立、、、使得各国联系起来,从各种法律找到共同东西。

政党:西方组织选举,成为执政党我国社会统治者防止:单纯比较脱离了制度所依存的政治主管比较,比较方法上不能过于主观。

不要先入为主。

目的在于寻找差异,促进制度完善。

制度观念的路径依赖英国越权无效原则美国正当程序原则日本信赖利益保护德国比例原则勿以大炮轰小鸟美国独立监管机构美联储洲际贸易委员会香港廉政公署法国行政法院公务法人中国行政复议英国行政裁判第二课:1.宪法具有法律特征,其次具有宪法特征2.社会效力:法律建立以后,命令与服从机制未必就此建立需要认同、信念。

庞德3.实证规范主义(法条主义):价值中立4.体现主权者的意志,法律就是主权者的命令。

法国行政法一、法国行政法概述(一)法国行政法的概念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国内公法。

(二)总体特点1.具有独立的行政法体系2.具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3.行政判例法发达(引用弗雷尔的名言)二、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行政法治原则所谓行政法治原则,即政府行政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规定行政机关的组织、权限、手段、方式和违法的后果。

行政法治作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包含三项内容:第一,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第二,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第三,行政机关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保证法律的实施。

(二)均衡原则在法国,均衡原则是为了控制行政自由裁量权而出现的。

均衡原则是行政法院在行政机关具有自由裁量权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在无法依据法律条文或其他原则对行政行为进行裁决的情况下,监督、审查、决定是否撤销一定行政行为的法律手段。

它根据具体情况审查行政行为是否合理、行政决定是否适度,审查事实与法律适用是否一致。

法国的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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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国封建法概述 1、封建割据时期(9-13世纪) 两个法区 2、等级代表君主制时期(13-16世纪) 3、君主专制时期(16-18世纪) 路易十四的立法:1667年的民事诉讼法, 1670年的刑事诉讼法,1673年商法, 1681年海商法,1685年“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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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封建法的内容 1.封建等级制 2.土地所有权制度 3.婚姻家庭继承法 4.刑法 5.司法制度
• 四、法国近代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创建 • 1804年《法国民法典》颁布施行 • 与1806年《法国民事诉讼法典》,1807 《法国商法典》,1808《法国形式诉讼法 典》,1810《法国刑法典》,统称《拿破 仑法典》,加上拿破仑的宪法,称为“法 国六法”,称为一个完备的成文法体系。
• (二)1946年宪法的缺陷 • 1.国民议会权力过大:修宪、立法、财 政、任免、外交、倒阁(过半数) • 2.总统任期7年,只是名义上的元首 • 3.实施结果:在第四共和国时期,内阁频 繁更替,平均任期为6个月,最长的也 只有15个月,最短的只有两天
• (三)1958年宪法 “戴高乐宪法” • 1、扩大总统权力:总统通过公民直接普选的方 式产生,任期7年,可以连选连任 • 2000年6月开始,总统任期缩为5年 • 2、稳定政府和总理的地位 • 3、缩减了议会的权利 • 4、完善设置宪法委员会并赋予违宪审查的职能 • 宪法委员会由9名经任命产生的有任期限制的委 员和若干名无须任命的当然的终身委员组成。共 和国的各前任总统为宪法委员会的当然终身委员
• 卢梭(Rousseau, 1712-1778) • 出身工人家庭,长期生活贫困,当过学徒、仆 役,幼年随父亲从瑞士移居巴黎 • 主要著作:《论科学与艺术》(1750) •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1755) • 《社会契约论》(1762) • 《忏悔录》 • 主要理论思想: • 1、社会契约理论 • 2、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 • 3、法律是公意,立法的目的是自由和平等

法国行政法

法国实行的是双轨审判制。 • 法国行政法院经过两百多年的发展,渐趋完善, 形成了相对完整的行政法院体系。 • 具体包括最高行政法院、上诉行政法院、行政法 庭三级。
四、行政法院的审判权范围。
• 根据判例中的原则和法律关亍行政审判的特别规 定,法国行政法划分行政审判权限的标准有两个: 一个是形式的或机关的标准,根据这个标准,行政 审判只限亍行政机关的行为,丌属亍行政机关的 行为,丌在行政审判范围之内; 另一个是实质的标准,即在行政机关范围之内,进 一步确定哪些行为属亍行政审判范围,哪些属亍 司法审判范围。
五、行政诉讼的管辖
• 第一、级层管辖
1、行政法庭 2、行政上诉法院
3、最高行政法院
• 第二、地域管辖 法国是中央集权国家,诸多行政机关设在巴黎,为 避免巴黎的行政案件积压,法典规定了些例外: 1、丌动产的诉讼 2、行政合同的诉讼 3、行政机关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之诉 4、一定的身份有关的诉讼 5、职业立法的诉讼 6、具有公法地位的职业团体选丼的诉讼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第九、行政诉讼是主要的救济手段,但丌是唯一 的救济手段。 1、议会救济 2、行政机关监督 3、调节与员制度 4、调停 5、和解 6、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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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政府与员原则。 7、秘密评议原则。 8、说明理由原则。 9、判决公开并注明审理案件法官姓名原则。 10、判决具有执行性原则。
三、行政审判组织。
• 第三、裁定管辖
主要包括有管辖的合并、管辖的指定、管辖的移送 管辖的合并:两个行政诉讼案件分别属亍两个行政法院管辖, 然而两个诉讼相互牵连,其中一个诉讼的解决取决亍另一 个诉讼的结果,这种情况下把两个诉讼合并由一个法院审 理。 管辖的指定:对亍普通法院和行政法院之间管辖权的争议, 由权限争议法庭裁决。对亍行政法院系统内部的管辖权争 议,有最高行政法院裁决。 管辖的移送:对丌属亍自己管辖权范围的案件移送给相关对 应的地方行政法庭、特别行政法院或最高行政法院受理。

行政合法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每一个部门法都有其基本原则,作为一部法律的基本原则应该要能做到统领、指导这部法律的作用。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也应该能够统领、指导行政法。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中最重要的就是行政合法性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又称依法行政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之职权的产生、行使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也就是说行政主体的产生以及行政主体对行政职权的拥有和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规定并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行政机关的法律能力和职权应当源自于法律的授权。

任何违法行政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行政合法性原则最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国家权力,其精神是保障公民权利。

通过法律规定约束、控制行政权的运行,以此保障行政职权的正常行使和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行政合法性原则所谓的“合法”不仅要求遵循宪法、法律,此处的法还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以及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

合法不仅要合乎实体法的规定,也要合乎程序法的规定。

行政合法性原则对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和行政执法活动具体有两个要求:第一,法律优先。

首先,从行政立法方面而言,行政立法不得超越法律之上,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这也就意味着,对于法律尚未规定的事项行政立法可以进行规定,但是法律一旦作出规定,行政立法就必须与法律规定一致,并且只能是对其细化规定。

其次,从行政执法方面而言,行政机关必须积极行使法定职权,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并且不得违法法律规定。

第二,法律保留。

行政机关的活动应当以明确的法律授权为前提和基础,法无授权即禁止。

在行政立法方面,立法机关保留对某些事项的立法权限,行政立法不能以消极的不抵触法律为满足,还需法律的明确授权。

依法只能由法律规定的事项,行政机关除非获得授权,否则不得作出任何规定和决定;在行政执法方面,如果没有立法文件进行规定,行政机关不得做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把握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内容的钥匙在于把握行政法的核心问题。

行政管理行政法基础知识

行政法基础知识一、行政法起源行政法起源于法国,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

行政法起源的立法目的是限制政府权力,使政府的行政行为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使,政府行使权力时不侵害老百姓权益。

二、行政的分类及我国行政的含义行政的字面含义是指组织的执行、管理。

现代行政分为公共行政和普通行政。

公共行政是指公权力主体的行政活动,包括国家行政、公共事业组织行政、基层自治组织行政等。

当前我国在行政法上的行政仍然是指国家行政。

国家行政具有以下几个特征:法治化、公益性、职权职责一致性、积极性。

国家行政可分为:负担行政和授益行政、形式行政和实质行政、秩序行政和给付行政、羁束行政和裁量行政。

三、行政法概念行政法是我国重要的部门法之一,它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关系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

四、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合法原则、合理原则、程序正当原则、高效便民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权责统一原则。

五、行政组织概念行政组织是由各类行政机关和其他享有行政职权的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

行政机关是由权力机关产生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行使国家行政管理权,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实施行政管理的非政府组织是指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行政机关委托,行使部分公共管理职能的组织。

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若干人、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署署长、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行政机构: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宗教局)、国务院办事机构(如台办、法制办)、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如商标局、专利局)、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如参事室、顾问室)七、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省、市(设区的市)、县、乡(镇)组成。

八、实施行政职能的非政府组织授权组织、委托组织。

九、行政行为分类行政行为大的分类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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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法国行政法中最重要的部分。

这些原则包括平等原则、权利原则、法定原则、分权原则和责任原则。

这些原则对于确保公民的利益和维护法律秩序至关重要。

1.平等原则:法国行政法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是平等原则。

这个原则旨在保护每个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这个原则的存在保证了没有人因为种族、财务状况、社会地位和性别等因素而受到不平等的待遇。

因此,在法国行政法的实施过程中,必须确保每个人得到公正待遇,而无论他们的社会背景和身份。

2.权利原则:法国行政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是权利原则。

这个原则确保了公民在行政法中能够保护自己的权利。

如果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则他们应该有机会寻求救济和补偿。

法国行政机关必须保证公民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3.法定原则:法国行政法的另一个基本原则是法定原则。

这个原则确保了法律必须是明确的、可预见的和公正的,而且只有在正式规定的情况下才可以干预个人自由。

这个原则的存在也确保了行政机关不能随意侵犯公民权利,而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

4.分权原则:法国行政法的另一个重要原则是分权原则。

在法国行政法中,行政权力分散在多个机构中,而非集中在一
处。

这个原则确保了每个行政机构都对其被授予的权利和责任负责。

分权机构之间的平衡关系确保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得到保护。

5.责任原则:法国行政法最后一个重要的原则是责任原则。

根据这个原则,行政机关必须对其行为负责,并确保其他机构和公民的权利受到尊重。

如果行政机关没有遵守法律,他们应该接受制度化的处罚以确保他们改变行为。

责任原则在确保每个机构和公民都有机会维权的同时,也确保了行政机关的职能得到保护和维护。

在法国行政法的实施中,这五个基本原则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这些原则确保了行政机关不会随意侵犯公民权利,而他们的权利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

这些原则还为公民提供了救济和补偿机制,以便在法律侵权时维权。

此外,这些原则也确保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得到保护。

因此,这些原则是法国行政法的基础和核心部分,在实践中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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