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条形码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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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文

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文

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条形码管理工作,保障商品流通的安全、便捷和高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从事条形码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条形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商品流通环节的合法合规。

第四条条形码管理工作应当与国际条码标准相符合,便于国内外商品交流和互通。

第五条条形码管理工作应当注重技术和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泄漏和滥用。

第六条条形码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市场规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第二章条形码申请与分配第七条企业或单位在销售商品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商品条形码。

第八条条形码的申请和分配应当由国家权威机构负责,确保申请和分配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第九条企业在申请条形码时,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和商品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条条形码分配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分配合格的条形码给申请单位,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分配单位要求的方式使用和管理所获得的条形码,不得私自转让或乱用。

第十二条分配单位应当定期检查申请单位的条形码使用情况,确保其合规和规范。

第十三条分配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条形码申请和分配记录,备查和核对。

第三章条形码使用第十四条使用条形码的商品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商品包装上清晰、准确地标注条形码。

第十五条条形码应当与商品信息相匹配,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六条使用条形码的商品应当及时更新商品信息,确保条形码的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在商品流通环节中,各个环节应当合理使用和管理条形码,不得私自更改、删除或篡改。

第十八条使用条形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和使用条形码设备,防止损坏或丢失。

第十九条监管机构有权对使用条形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和整改。

第四章条形码违规处罚第二十条对于违规使用或管理条形码的单位和个人,监管机构有权采取以下措施:(一)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二)限期整改;(三)暂停使用条形码;(四)吊销条形码使用权限;(五)罚款;(六)追究法律责任。

条形码管理规定

条形码管理规定

条形码管理规定为加强条形码的管理,《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条形码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条形码管理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加快商品条码在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领域的应用,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商品流通信息化的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包括零售商品、非零售商品、物流单元、位置的代码和条码标识。

我国采用国际通用的商品代码及条码标识体系,推广应用商品条码,建立我国的商品标识系统。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应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标准委)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管理全国商品条码工作。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以下简称编码中心)是全国商品条码工作机构,负责全国商品条码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五条厂商识别代码是商品条码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商品条码必须按照本办法核准注册,获得厂商识别代码。

第二章注册第六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可以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集团公司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需要使用商品条码时,应当按规定单独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七条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到所在地的编码中心地方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编码分支机构)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申请人应当填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注册登记表》,出示营业执照或相关合法经营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第八条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资料,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

对初审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签署意见并报送编码中心审批;对初审不合格的,编码分支机构应当将申请资料退给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九条对初审合格的申请资料,编码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人交纳的有关费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程序。

超市条码管理制度

超市条码管理制度

超市条码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超市商品管理,提高商品管理效率,保障商品质量,制定本条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条码管理制度适用于超市内所有商品的条码管理工作。

三、条形码管理责任1. 超市经理负责全面监督条码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合理使用条码并确保其准确性。

2. 商品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商品条码管理工作,包括新商品的条码建档、旧商品条码的修订等工作。

3. 仓储管理部门负责商品进货验收、出库等环节的条码管理工作。

4. 财务部门负责对进货、销售等环节的条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

四、条码管理流程1. 商品进货阶段(1)采购人员在对商品进行选购时,应仔细核对商品的条码信息,确保与进货单的信息一致。

(2)仓储管理人员在收到商品后,应对商品的条码进行检查和扫描,确保进货信息的准确性,将进货信息录入系统。

(3)采购部门根据进货情况对条码进行及时建档,确保商品的条码信息准确无误。

2. 商品销售阶段(1)收银员在进行商品结账时,应对商品的条码进行扫描,确保商品的售出信息准确记录。

(2)销售信息将实时录入系统,财务部门可据此进行销售统计分析。

3. 商品管理阶段(1)商品部门经理负责商品的条码信息的维护和管理,对新商品进行条码建档,对旧商品进行条码的修订和更新。

(2)确保商品信息与条码信息一致,保证商品的管理准确性。

五、条码管理规定1. 条码的使用(1)商品的条码应与商品本身进行严格绑定,不得随意更改或篡改。

(2)每款商品应具有独立的条码,不得使用重叠、重复的条码信息。

2. 条码的管理(1)商品进货后,应立即进行条码的扫描和建档,确保进货信息准确无误。

(2)销售时,应对商品进行条码扫描,并将销售信息实时录入系统。

3. 条码的维护(1)商品部门负责商品条码信息的维护和管理,对新商品进行条码建档,对旧商品进行条码的修订和更新。

(2)应及时处理商品条码的变更信息,确保商品与条码信息一致。

4. 信息的准确性(1)商品的条码信息必须与实际商品信息一致,不得存在任何错误。

条形码的规定

条形码的规定

条形码的规定条形码是一种用于快速识别商品等信息的编码标识符,是现代商业运作不可缺少的工具之一。

条形码的规定包括条码的结构、编码方式、格式和标准等方面。

1.条码结构:条形码通常由一组纵向的黑色和白色线条组成。

其结构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起始字符、数据字符和终止字符。

起始字符用于表示标准化的条码格式,数据字符用于表示国际商品编号(International Article Number, EAN)或其他相关信息,终止字符用于标志条码的结束。

2.编码方式:常见的条形码编码方式有EAN-13、UPC、Code 39、Code 128等。

其中,EAN-13是全球通用的标准条形码编码方式,主要用于商品标识;UPC是美国的通用商品代码,用于北美地区商品的扫码识别;Code 39是一种常用的字符编码方式,适用于字母、数字和一些特殊字符的编码;Code 128是一种高密度条码编码方式,适用于大量数据的编码。

3.格式规范:条形码的格式规范包括条码的大小、尺寸、颜色和打印质量等要求。

一般情况下,条码应具有一定的宽度比例,以确保扫码设备的识别能力。

条码的颜色应为明亮的黑色和白色,以确保光学设备能够准确读取条码信息。

同时,条码在打印过程中应保持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以确保识别率和可靠性。

4.标准化和认证:为了确保条形码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和国际电信联盟(ITU)等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的条形码标准和规定。

如ISO/IEC 15416、ISO/IEC 15420、GS1等标准和认证体系,用于规范条形码的生成、使用和识别。

总的来说,条形码的规定包括条码的结构、编码方式、格式和标准等方面。

这些规定的遵循和标准化,有助于提高条码的识别率和可靠性,进而提高商业运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因此,合理制定和遵守条形码的规范,对于现代商业运作是非常重要的。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本文是关于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浙江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质量,推广商品条码使用,促进商品条码的商业信息化应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品条码,是指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统一商品标识,包括零售商品代码、非零售商品代码、物流单元代码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注册、编码、印制、使用及其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并将推广应用商品条码纳入当地信息化建设内容。

第五条省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主管全省商品条码工作。

市、县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条码的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商品条码应用的宣传、推广工作,建立并实施有效的产品跟踪与追溯系统。

第六条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设在本省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物品编码分支机构)按照其规定的职责范围开展工作,提供商品条码的技术服务。

第七条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在生产、销售、运输、仓储和物流单元管理时使用商品条码; 鼓励商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出口有预包装的产品上使用商品条码。

第二章注册、变更、续展和注销第八条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的生产者、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使用商品条码,应当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经注册成为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以下简称系统成员)后,可以使用商品条码。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厂商识别代码,应当向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办理有关注册手续,填写厂商识别代码注册申请书,出示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合法资质证明并提供复印件。

物品编码分支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报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注册厂商识别代码。

第十条申请人获准注册厂商识别代码的,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发给《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以下简称《系统成员证书》)。

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本

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本

条形码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条形码是商业交易中广泛使用的一种标识符号,为了规范条形码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商品流通的顺畅和信息的准确性,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条形码的企业和机构。

三、条形码的生成和使用1. 条形码的生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相关资质认证的机构进行生成和颁发;2. 企业和机构应按照商品的不同类型和特点进行条形码的生成;3. 条形码应与商品属性相对应,确保唯一性;4. 条形码应清晰可见,不得有模糊、扭曲等情况;5. 条形码不得随意修改、涂改或篡改。

四、条形码管理1. 企业和机构应建立条形码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管理程序;2. 条形码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档管理,确保易查找和使用;3. 条形码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4. 条形码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有效性和准确性;5. 企业和机构应定期进行条形码库存清点,及时补充或调整条形码的使用;6. 对于不再使用的条形码,应进行注销处理,防止被他人恶意使用。

五、条形码的维护和更新1. 企业和机构应定期对条形码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与商品信息相符;2. 条形码维护和更新应由专人负责,确保及时性和准确性;3. 对于因商品信息变更而需要更新条形码的情况,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更新,并及时通知相关销售渠道和客户。

六、条形码的使用守则1. 企业和机构应正确使用条形码,保证商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2. 不得将同一条形码用于不同的商品;3. 条形码不得随意更换或重复使用;4. 对于已经使用的条形码,应确保其与商品一致并进行记录;5. 企业和机构应确保销售渠道和客户能够准确扫描和读取条形码。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企业和机构,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2. 违规情节严重的,可采取警告、罚款、暂停使用条形码等措施;3. 对于恶意篡改或造假的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4. 违规行为应通知相关部门进行记录和处理,保证信息的畅通和监管的顺利进行。

医药产品条形码管理规范

医药产品条形码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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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医药产品的代码涉及制造商、批发商、配送、零售商以及消费者等医药产品供需链各环节,是医药产品流通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基本的编码体系。本章就零售医药产品的编码进行详细说明。
零售医药产品的代码结构
通常,零售的医药产品只需标识代码及相应的条码符号表示即可满足零售扫描结算的要求。当零售端有特殊要求时,也可编制附加属性代码。
医药产品代码与医药产品信息的关系见下图:
2.3
医药产品商品条码是医药产品流通过程统一的医药产品代码和条码符号表示的总称,具有以下特点
(1)科学性
医药产品标识代码长度固定,结构确切,分层管理,可操作性强,具有科学性。
(2)全球统一性
医药产品商品条码统一于国际通用的物品标识系统(即EAN•UCC系统),其管理纳入全球物品标识代码体系,具有全球统一性。
医药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早已被纳入EAN•UCC系统之内。2000年国际EAN组织对其成员国医疗产品编码状况的调查报告显示,在被调查的53个国家中,包括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部分国家在内的49个国家在医疗领域采用了EAN•UCC系统。只有采用统一的医药产品商品条码,才能实现医药产品的全球贸易流通,实现医药产品从制造商、批发商、配送、零售直至消费者的全供应链高效管理。
在载体上以GS1推荐的条码族为主体,比如EAN/UCC-128条码等。
医药产品物流编码数据应由基本数据结构或基本数据结构加上扩展数据结构(以下简称综合数据结构)两种方式表示。其中基本数据结构给出了唯一标识到医药产品的单品或批次的编码数据结构与标识方法,扩展数据结构给出了对医药产品进一步描述的资料性数据部分的数据结构与标识方法。
医药产品标识代码的选择
医药产品标识代码的选择通常应根据应用环境(零售或非零售)、医药产品包装类型等因素,确定选用三种结构之一,基本原则见下图。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商品条码管理办法.一、定义商品条码,是指在商品上印有一定规格的字母、数字和符号的编码,由商品制造商印在货物、包装、说明书或其他相关物品上,主要用于商品辨识、清点、统计。

二、使用范围1、商品条码的使用范围,不限于特定的行业和品牌,可用于生产、流通、客服管理等范围内的售后处理,及商品交易结算、技术管理等。

2、商品条码编号的组成格式,分成大小二部分,以“数字+字母”的形式组成,其中前缀(“001、002、003”等)为国家统一编号,后缀属于商品厂家固定的唯一编码;3、商品的条码编号规范,编号前缀最多有13位编号,采用宽幅打印,较为清晰,并且对打印要求比较高,并备有一定质量保证期;4、使用商品条码编号的商家,需要经过流通协会的申报和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商家将获得使用该项商品条码编号的合法权利。

三、发放规则1、商品条码编号由流通协会统一发放,并年度检查维护;2、商品条码编号的发放由流通协会制定条规,统一申请流程,按照商家申报的规定,按照能够使用本项条码编号的产品分类索取;3、商家仅能申请基于国家和地方条例和规范许可之下,符合既定标准的商品,及其他满足商品检测和质量管理要求的半成品和未完成产品;4、商品条码编号的分配规则需一定字符限定,最多不能超过13位英文字母或数字,必须经过检验确认质量强度合格。

四、实施管理1、商品条码的运用,应当按照技术标准管理,确保运用的严格度,防止不当使用、改动或清洗;2、对商品进行检测识别时,应当采用条形码和/或二维码,以确保准确录入;3、商品条码使用期限,一般视商品的制造日期和保质期为准,当商品到达保质期时,条码失效或变动,需要重新申请;4、商品条码信息存储,一般商家都要进行长期存储,以便用于检查,所有关联的重要信息(比如经销商、制造等)都应进行清晰的记录;5、商品条码信息的安全性,商家需要自行确保信息的安全,禁止外泄,不允许权限以外的人员访问使用;6、打印商品条码,商家需按照流通协会的要求组织质量检验,格式完整,细节处理精致,按照最高标准完成商品条码的生产检测与打印要求,以确保真实有效商品条码的工作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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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条形码管理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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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3 50 010-
商品条形码管理规定
(D版)
发布日期: 03月11日实施日期: 03月11日
1 目的
为了规范商品条码管理,保证商品条码的编码、设计及印刷等符合标准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商品条形码编制、应用、管理。

3职责
3.1市场部
负责申请商品条形码,提供设计商品条形码的实际尺寸。

3.2技术研发中心
负责对商品条形码编制、维护、管理。

3.3调度中心
负责包装产品中商品条形码印刷实物的检验。

4 引用文件
4.1 《GB 12904-商品条码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4.2 《GB/T 16830-商品条码储运包装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
4.3 《GB/T 18805-商品条码印刷适性试验》
5 术语和定义
5.1 商品条码
是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表示商品代码的条码符号,包括零售商品、储运包装商品、物流单元、参与方位置等等的代码与条码标识。

5.2 唯一性原则
5.2.1 相同的商品分配相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相同的商品视为相同的商品。

5.2.2不同的商品应分配不同的商品代码,基本特征不同的商品视为不同的商品。

5.3 稳定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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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19日
零售商品代码一旦分配,若商品的基本特征没有发生变化,就应保持不变。

5.4新品:即该商品名以前从未使用过,属新开发的商品名。

6 工作流程(见后页)
商品条形码管理工作流程、商品条形码管理工作流程说明
7 修改记录页
2
2020年4月19日
商品条形码管理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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