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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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南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4)

第一节土地利用概况 (4)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成效和问题 (5)

第三节土地利用问题和形势 (7)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规划目标 (11)

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11)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3)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方向和规模 (16)

第二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 (17)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0)

第一节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用地布局 (20)

第二节农用地布局 (22)

第三节建设用地布局 (23)

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 (28)

第一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8)

第二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3)

第七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38)

第八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42)

第一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2)

第二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政策措施 (45)

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8)

第一节中心城区用地总体安排 (48)

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管制 (50)

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58)

第一节耕地保护和建设工程 (58)

第二节建设用地节地增效工程 (59)

第三节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 (61)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62)

第一节强化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的目标责任 (62)

第二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62)

第三节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管理 (63)

附表和附图 (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保障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南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第二条指导思想

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前提,以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需求与供给、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之间的关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规划原则

本规划编制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

(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三)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和各时期用地,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四)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五)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在数量和质量上相平衡;

(六)强化规划实施保障,不断完善和创新土地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第四条规划依据

本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包括: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桂政办发[2009]209号)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

(三)《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2006~2020年)》、《南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规划;

(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3号令)、《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0—2009)等相关规范和技术性文件。

第五条规划内容

本规划在全面分析全市土地利用现状和形势的基础上,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确定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优化方案,统筹安排各类各业各区域用地,提出区域土地利用调控、土地用途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措施,制定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促进全市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规划地位

本规划是统筹全市土地利用、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

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南宁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2111.98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6476.45平方公里。

第八条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目标年为2010年,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概况

第九条土地利用现状规模和结构

2005年全市土地总面积为2211198公顷。其中:

(一)农用地:面积为161968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25%。其中:耕地面积为614128公顷(9211920亩),占农用地面积的37.92%,占土地总面积的27.77%;园地面积为76413公顷;林地面积为772758公顷;牧草地面积为39376公顷;其他农用地面积为117008公顷。

(二)建设用地:面积为13462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6.09%。其中:城镇工矿用地面积为30825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为59307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面积为44488公顷。

(三)其他土地:面积为45689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0.66%。其中:水域面积为34769公顷;自然保留地面积为422126公顷。

第十条土地利用特点

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

(一)土地利用类型构成复杂多样

全市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土地利用结构以农用地为主,占73.25%;其他土地次之,占20.66%;建设用地所占比例最小,占6.09%。农用地内部以林地、耕地为主,分别占47.71%、37.92%;其他土地内部以裸岩石砾地和荒草地比重最大,分别占54.03%、37.39%;建设用地内部以城乡建设用地比重较大,占66.95%,其中又以农村居民点面积最大,占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65.80%。从各地类占市域土地总面积的比重看,全市土地利用呈现出以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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