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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
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农业管理
【发文字号】湘科计字[2012]135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2.09.18
【实施日期】2012.09.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科计字〔2012〕13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湖南省科技专家库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要求,现将修订后的《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9月18日
附件:
湖南省科技专家库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专家分类
第一条战略研究专家。

主要职责是参加我省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问题咨询和论证。

遴选条件:
1、在湘两院院士;
2、国家层面的战略研究专家;
3、获国家突出贡献奖的科技专家;
4、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及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任;
5、行业管理部门、大学、各科研院所主管科研的负责人;
6、大中型企业负责人。

第二条领域研究专家。

主要职责是参加我省科技重大专项、重点项目、科技奖励评审。

遴选条件:
1、国家重点学科、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术带头人;
2、国家科技重大项目(课题)的负责人;
3、省级科技领军人才、重点学科带头人、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主任;
4、行业管理专家;
5、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政府采购【发文字号】深财购[2005]6号【发布部门】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布日期】2005.03.28【实施日期】2005.03.28【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深财购〔2005〕6号)各区财政局,各区政府采购中心: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评标活动有序规范,实现市、区两级政府采购专家库信息和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附件: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抽取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深圳市本级及区级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所需评审专家,应从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抽取,并按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经审核批准进入深圳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为市、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提供评审及咨询服务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有关专家管理具体事项按《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委员会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深财购[2004]2号)执行。

第四条专家库本着统一条件、资源共享、随机抽取、有序使用、安全保密的原则,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运作方式明确责任和义务。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环办秘[2021]95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皖环办秘[2021]95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修订)》经2021年第11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环境保护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废止。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2021年6月17日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规范统一的安徽省生态环境专家库,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家库,是指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审批、决策提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的专家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专家库由省生态环境厅科技外事与财务处负责管理,厅机关相关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按职责配合,省环境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第四条专家库专家(以下简称“专家”)主要由省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具有较强专业知识和丰富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

第五条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提供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提出评价意见;(二)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两院院士除外),且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审技术服务工作;(三)技术专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国家认可的环保相关资质,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有关政策规定、评价标准和技术最新发展状况,具有5年以上相关行业从业经验;(四)财务专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五)咨询评审技术服务、法律、纪律方面无不良记录。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工程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关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工程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关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工程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宁建规字[2009]2号【发布部门】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11.03【实施日期】2010.0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市建筑工程局、市市政公用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建规字[2009]2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全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确保专项施工方案具有可行性、针对性和科学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设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结合本市实际,市建委、市建工局、市市政公用局和市房产局联合制定了《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南京市建筑工程局南京市市政公用局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二○○九年十一月三日附件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确保安全专项方案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和针对性,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轨道交通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施工过程中,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要求建立的专项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和专家论证活动的管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苏政办发[2017]38号【发布部门】江苏省政府【发布日期】2017.03.13【实施日期】2017.03.1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3日江苏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的管理,规范专家行为,保证评标(评审)活动公平公正,促进专家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综合专家库)是省政府依法组建的跨行业、跨地区的综合性评标(评审)专家库,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等活动提供评标(评审)专家服务;本办法所称评标(评审)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由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选聘并纳入省综合专家库管理,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评审)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省政府委托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省综合专家库,负责制定统一制度规则,组织统一考核培训,并做好与国家综合专家库及其他省部级综合专家库的互联互通,实现资源共享。

第四条省综合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以及专家的选聘、考核、培训、注销、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综合专家库的建立第五条省综合专家库的专家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进行设置。

关于下发专家库的通知

关于下发专家库的通知

关于建立###公司招标工作
专家库的通知
公司各矿、各部室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健全评标机制,提高评标质量,确保招标工作公平、公正开展。

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建立###公司招标专家库。

将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从事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专业人员推荐为公司评标专家。

评标专家将负责公司基本建设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施工估价在5万-100万元,设备、材料和勘察、设计、监理等有关服务采购估价在5万-50万元项目招标及采购的评标工作。

要求被推荐的专家,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素质,并在评审活动中能够客观公正、坚持廉洁自律原则,合法有效推进公司招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被推荐入库的专家,将在招标前10分钟随机抽取。

###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30日
宁夏王洼煤业有限公司办公室 2015年5月13日印发
校对:韩鹏。

成立专家库的公告

成立专家库的公告

成立专家库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专家:
为了更好地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高效、权威的咨询服务,我公司决定成立专家库,汇集各领域的专家资源。

现公告如下:
一、目的:
通过成立专家库,旨在整合各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我公司及合作伙伴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促进技术创新与知识共享。

二、领域范围:
本专家库将覆盖多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科学技术、经济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医药卫生、环境生态等。

三、招募方式:
1. 任何具有专业背景和相关经验的个人均可报名参与。

2. 请将个人简历和所属领域的专业背景发送至我公司邮箱[email protected],并注明“专家库报名”。

3. 报名截止日期为XX年XX月XX日。

四、专家评选:
1. 我公司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合格者将成为本专家库的成员。

2. 成员名单将公布在我公司官方网站和企业平台上,供社会各界参考。

五、权益与义务:
1. 本专家库成员享有提供专业咨询与技术支持的权益,并可获得相应的酬劳或知识产权收益。

2. 成员需遵守相关纪律和规定,保护机密信息,尊重诚信道德规范。

3. 成员有权随时退出专家库,但应提前书面告知我公司,以便进行相关处理。

六、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通过邮箱[email protected]与我公司联系。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
日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
全监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知
【法规类别】交通安全管理
【发文字号】交办安监函[2017]1125号
【发布部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7.08.04
【实施日期】2017.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专家名单的通

(交办安监函〔2017〕1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长江航务管理局: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双随机”抽查力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充分发挥专家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督查、质量事故调查、质量举报投诉调查和施工安全应急等方面的作用,经推荐、审核、筛选、公示,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已建立(名单见附件),经部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可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库选请专家,参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和施工安全应急等工作。

附件:1.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名单
2.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名单
3.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应急专家名单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8月4日
附件1
公路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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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聪

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42
陈庆华

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科长
43
陈军

辽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科长
44
周国文

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45
吴海阳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总工办主任
46
冀全利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科长
21
陈刚

辽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长
22
张振

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23
孙宏伟

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长
24
赵建

朝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站长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大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科长
57
于晓辉

大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科长
58
屈浩

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科长
59
段会友

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60
庞国良

锦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站长
61
杨莉娜

锦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16
王闯

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级高工
副站长
17
王洪波

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18
吕宁

阜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19
高喜东

阜新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20
从林起

辽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站长
36
张志立

昌图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站长
37
李铁军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分站长
38
许传军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39
李艳华

抚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科长
40
孙广义

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水暖
高级工程师
站长
41
市政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67
陈本成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电气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47
席红军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主任科员
48
承琍

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49
张辉

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副科长
50
田峰

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51
高发

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附件: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专业
技术职称
职务
1
丁玉松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2
马强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分站长
3
孙敬权

沈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分站长
4
徐波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31
白剑峰

辽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32
刘锦华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33
徐宏南

葫芦岛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34
刘利民

绥中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35
王海泉

辽宁东戴河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专业
技术职称
职务
25
蒋立珍

朝阳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站长
26
孙玉清

喀左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站长
27
张莉莉

朝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监督员
28
张希刚

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员
29
刘广武

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员
30
刘中伟

辽河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张飒

抚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科长
11
王宏力

本溪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12
李道珠

丹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13
李犀

丹东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14
宋卓

锦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15
赵东升
市政
工程师
监督员
62
杨铁宏

锦州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站长
63
洪雅铎

锦州市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64
宋立民

营口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科长
65
游君

辽阳市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科长
66
陈国文

铁岭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总工程师
5
孙烈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长
6
郝东辉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科长
7
唐志明

鞍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站长
8
朱恩东

鞍山市建设工科长
9
时爱民

抚顺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土建
高级工程师
科长
10
52
曹宝山

盘锦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电气
高级工程师
科员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专家库成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专业
技术职称
职务
53
武旭东

沈阳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副总工程师
54
李震

沈阳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科长
55
阎永鹏

大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政
高级工程师
副站长
56
李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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