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发达国家成人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美国成人教育的发达是各国成人教育发展过程中竭力借鉴和学习的“样板”。
尽管我国与美国的社会制度不同,成人教育招生考试方式也有所不同,但通过对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的研究,可以帮助我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改革理清思路,使招生工作能够更加深入、理性的进行,从整体上推动我国成人教育的进步。
关键词: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启示美国成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比较高,在招生方面,国家给予地方政府和学校相当大的权限,使他们能够更贴近社会需求来确定招生规模、制定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工作,对成人学生入学考试不作统一要求,成人教育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开放入学的制度。
通过对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的剖析,在其具有灵活、多元和服务性招生制度中有许多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未来几十年,成人非学历教育将会成为成人教育工作的重心所在,成人教育招生制度伴随着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也日趋完善,建立一种有利于更多人接受教育的招生制度,这对提高我们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非常重要。
一、美国成人教育招生制度的优势(一)具有灵活性一方面是申报灵活。
美国不同类型的成人教育机构都根据各自不同的任务制定自己的招生制度,许多学校一年数次招生,有的学校循环滚动招生的办法,没有时间的限制。
还有一些学校实行“当场录取”的办法,学生带着申请材料到学校,招生人员审阅后,当场便告知录取结果。
此外,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后,如有特殊情况还可以申请缓期入学。
这些措施大大减少了学生因偶然因素而影响升学的情况。
另一方面是转换灵活。
各级各类培训一般是结业考核合格,大多数合格证书都是有专业组织认可,有一定的使用性。
所获得的合格证书还有另一个用途,即在修大学课程时可转换为一定的学分或免修相应的科目。
一些进入社区学院的成人学员有时并不满足于只拿到学士学位,也想通过努力到更好的大学去学习或搞研究性工作。
社区学院给这些人提供了灵活的转学机制,社区学院和州立大学建立了相互承认的转学机制。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最终定稿)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最终定稿)第一篇: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的经验与启示对美国和日本两国的教育对比,我们可以知道我国的高等教育和美国,日本还有很大的差别,对我国的高等教育具有很多借鉴的地方。
但是我们也应该认识到,我国的国情和美国,日本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不能把美国,日本的教育发展理念完全照搬过来,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其教育的经验和方法,发展适合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道路。
(一)根据发展需求,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的管理体制美国,日本是现在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两个国家,其高等教育的发展适应其经济体制的管理方式。
美国采取的是权力下放,自主经营管理,而日本则是尊重办学的自主性,强调办学民主制。
但是无论是美国还是日本都在注重加强政府对学校的宏观调控能力。
计划经济在我国长时间的推行,严重影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中央集权依然管理着我国高等院校,伴随着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建立和推进,由政府主导学校的管理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经济的发展,要借鉴美国和日本的院校管理模式,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国的高等学校的改革要做改革如下:第一,高等院校要学校自主管理,政府机构不再直接参与,而是进行宏观的调控,教育部门要搞好教育的整体规划。
第二,对高等院校实行多级化管理,实现权利的下方,实现省市各履行其责任,根据当地情况自主发展,和当地经济紧密结合。
第三,高等教育要面向市场,自由竞争,要求学校面向社会发展,面向人才市场,依法自主管理。
(二)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构建和完善我国高等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在美国和日本都受到政府的高度关注,基本格局是政府,社会,举办,民众参与的热潮,并且形成了相当完善的教育体系,因此保障了高等教育的持续性发展。
而我国由于经济欠发达,对教育资金投入不到位,相应办学资源缺乏,这严重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
造成了我国教育体系各类型教育严重的失衡,妨碍了国民接受教育的通道。
我们应合理的借鉴美国和日本的高等教育经验,构建我国的终身教育体系和教育社会化,来构建具有我国特色的社会的高等教育体系。
德国成人教育特点对中国成人教育的启示

德国成人教育特点对中国成人教育的启示[摘要]德国是世界上成人教育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之一。
德国成人教育的主要特点包括各层面对成人教育的高度重视、社会多渠道积极参与成人教育、完善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多样化的办学形式满足不同的教育需求。
我国成人教育可以借鉴德国成人教育的优秀经验,从中不断获得前进的力量。
[关键词]德国;成人教育;特点德国经济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遭到了沉重的打击。
然而,战后德国经济能够以惊人的速度恢复和重建,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德国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一直以来良好的基础。
德国成人教育的特点有以下几点:一、各层面高度重视成人教育(一)国家对成人教育的高度重视德国政府大力投资教育,鼓励民众参加多种多样的成人学习,降低学习费用,为成人学习提供支持。
德国成人教育的场所不以营利为目的。
政府及地方的公共预算中,有相当数额的资金投入在成人教育和学习领域。
此外,国家还通过发放奖学金的方式对参加成人教育的个人给予援助。
据数据统计,2006年德国在教育中的总投入为1348亿,其中用于成人教育的费用达533亿,占教育投入的39.5%。
(二)企业重视对员工的继续教育在激烈的现代市场竞争中,企业只有掌握了最为先进的技术及生产工艺,并能够将技术和人力资本迅速转化为企业生产力,才能保证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
要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人力资本是关键。
因此,德国的企业非常重视发展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将对成人教育的投资看作和实物投资同等重要的投资。
(三)个体为适应知识的极速变革和生产生活的需要产生强烈的教育需求进入现代工业社会,伴随科学技术水平的发展,人类知识的更新速远远超过以往任何一个时代,这就使得人们必须不断学习,更新原有的知识,适应日趋激烈的时代竞争。
另一方面,经济的飞速发展会带来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生产技术、生活环境、产业结构等多方面的变革,为了适应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人们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学习、扩充知识、提高能力,因此人们对于成人教育非常重视。
瑞典成人教育特色及其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

瑞典成人教育特色及其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摘要】瑞典成人教育以其注重个性化学习、强调生活长学习和开放性学习环境而闻名。
这种教育模式对社会发展起着积极作用,提高了人们的终身学习能力和就业机会。
在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正面临现状和挑战,需借鉴瑞典成人教育经验。
为此,有必要探讨如何运用瑞典成人教育经验促进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
总结来看,瑞典成人教育为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提供了启示,未来可以通过培养终身学习意识、建立开放的学习环境、加强教育与就业的对接等措施推动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发展。
【关键词】瑞典成人教育、学习型城市建设、特色、模式、社会发展、挑战、借鉴经验、促进发展、启示、发展方向。
1. 引言1.1 介绍瑞典成人教育的基本情况瑞典成人教育是瑞典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瑞典社会发展的关键支撑。
瑞典成人教育主要包括普通成人教育、高等成人教育和职业成人教育等多种形式。
普通成人教育主要面向那些没有完成中等教育或想进一步提升知识技能的成年人,涵盖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等成人教育则是为那些已经完成学业并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成年人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包括研究生教育和职业教育。
职业成人教育主要是为了提高成人在特定领域的专业技能和能力,满足市场需求。
瑞典成人教育以其高质量、多样性和灵活性而闻名,注重实际应用和与市场接轨,培养学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瑞典政府对成人教育的支持力度也很大,通过多种形式的资助和补贴,使更多人能够参与到成人教育中来,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竞争力。
瑞典成人教育的这种开放性和包容性,为瑞典的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1.2 阐述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性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
学习型城市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必然趋势,是城市发展的重要指标之一。
随着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发展逐渐向知识和创新型方向转变,而学习型城市正是为了适应这种趋势而提出的。
学习型城市建设可以提升城市的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法规对我国的启示研究

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法规对我国的启示研究作者:王琼来源:《新教育时代·教师版》2016年第37期摘要: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体制不够完善,在高等教育立法方面尚且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我国高等教育各项法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差距,立法体系的不完善,导致高等教育质量不够高,全世界排名前一百名的世界一流大学,我国排名前列的高效寥寥无几。
借鉴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法规的优秀制度,指导于当前我国私立高等教育和公立高等教育制度改革,能够显著提高我国高等教育质量。
本文从西方发达国家先进教育制度进行分析,提出几点有利于实现高等教育法规系统完善的可行性措施。
关键字:发达国家;高等教育;西方教育;法律法规西方发达国家高等教育发展比较早,其发展的规模也比较大,它们拥有一套成熟而完善的法律体制,高等教育制度下的各个学科、各个专业均衡快速发展,对于壮大全国教育规模提高教育整体质量有重要意义。
西方国家高等院校在开展日常教学工作时,受到的各种阻碍比较少,基本上实现了行政管理与高校办学相脱离,这与我国当前教育环境下以行政指令管理高等院校的教学实体环境大相径庭。
一、我国高等教育办学现状与办学目标分析我国在发展高等教育的过程中,应该加强高等教育立法中公立性的设置权重,重点扶植公立性院校的发展,集中优势资源办大事。
我国目前的高等教育存在公立性院校办学质量不高的问题,推行高等教育法规合理化建设势在必行。
根据一项关于是否应该从快推行高等教育与考试法规系统改革的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网友的意见比较统一,推行教育法规体制改革很有必要。
在受调查的大学生网友中,84.9%的受访人士表示推行高等教育法规改革很有必要,有8.4%的受访人士表示推行改革比较有必要。
有4.5%的受访人士表示推行改革不太有必要。
有2.3%的受访人士表示推行改革很不必要。
在教育资源的利用过程中,显著减轻名优学府学生的学费、生活费负担,从而集中资金和教师队伍的优势,先行办出一批高质量的、享誉全球的高等学府。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特点及对我国的启示

02
市场化的挑战
03
国际化的挑战
高等教育市场的竞争日益激烈, 高校需要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 学效益,以适应市场需求。
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高等教 育需要更加积极地参与国际竞争 与合作,提高国际影响力。
03
发达国家高等教育管理特点分析
政府角色与职责
制定高等教育法规和政策
发达国家政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高等教育提供制度保障,确保高等教育 的质量和公平性。
提供经费支持
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等方式,为高等教育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持,促进高校的教 学和科研工作。
实施质量监控和评估
政府通过建立高等教育质量监控和评估机制,对高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社会服务 等方面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高等教育的质量。
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
大学自治
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机构享有校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进行灵活的管理和运营。
信息化的管理手段
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高等教育管理的信 息化、智能化,提高管理效率。
社会化的服务模式
高等教育机构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提供多 元化的社会服务,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发展。
发展趋势与挑战
01
个性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学生需求的多样化,高等教 育将更加注重个性化发展,提供 更加灵活、多样化的教育服务。
学术自由
在发达国家,高校教师和研究人员享有充分的学术自由,可以自由选择研究方向、发表学术成果、参与学术 交流等,有利于激发学术创新活力。
教授治校
许多发达国家的高校实行教授治校制度,教授在学校决策和管理中拥有重要的话语权,能够保障学术自由和 大学自治的有效实施。
社会参与和多元治理
01
社会参与
02
成人教育“北欧模式”述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111
成人教育“北欧模式”述介及其对我国的启示摘要:“北欧模式”又称“斯堪的纳维亚模式”,是北欧瑞典、芬兰、丹麦、挪威、冰岛五个国家针对于社会保障所采取的“高福利、高消费、高税收”的社会保障模式。
这种模式在近些年来不断地促进者北欧五国经济的持续增长,使其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小的地区。
当然作为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成人教育在北欧也施行的相当的成功,其特点和经验也值得我国借鉴。
关键词:北欧模式;成人教育;均衡发展从上个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开始,北欧五国就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有着“从摇篮到坟墓”这样覆盖广泛,体系完备的体系。
北欧五国地处北极圈附近,环境相对恶劣,而且国土面积很大一部分都被森林和冰川所覆盖,单从外部条件来看,北欧国家要想在经济发展方面超越底蕴雄厚的西欧各国和地大物博的俄罗斯可谓是天方夜谭,但是,事实告诉我们,近些年北欧五国的经济持续增长,劳动生产率方面明显的高于其他欧洲国家,与此同时,“从摇篮都坟墓”这样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也让北欧人民没有了后顾之忧。
根据世界银行的统计,北欧国家是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小的国家,实现了对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的双赢,这就是被很多国家为之称道和模仿的“北欧模式”。
[1]与此同时,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和教育紧密联系的,北欧五国的成人教育在世界范围内还是比较成功的,在国际成人读写技巧测试中(IALS),北欧五国的平均得分达到了296.4分(所有国家平均水平261.6分),大大超过了美国(267.9分),加拿大(279.3分),英国(267.5分),澳大利亚(273.3分),这些经济强国。
那么是究竟是什么因素促成了北欧各国的这种优势呢?一、成人教育“北欧模式”述介从国际成人读写技巧测试中,我们可以看出,北欧国家的得分是非常突出的,这也引起了参加此项测试的其他国家的广泛关注,他们都想从去知晓北欧五国如此成功的原因,将其应用于自己国家,从而促进成人教育的发展。
1. “北欧均衡体”成人教育的“北欧均衡体”是指在北欧五国16—65岁成年中,他们的读写技巧和非常均衡的,没有出现某一个成员掉链子的情况。
瑞典成人教育特色及其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
瑞典成人教育特色及其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瑞典作为北欧福利国家之一,教育一直被视作国民福利的重要组成部分。
瑞典的教育制度包括早期教育、普及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四个阶段。
成人教育作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瑞典具有独特的特色。
本文将就瑞典成人教育特点和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进行探讨。
瑞典成人教育的特点1. 免费和平等瑞典的成人教育是免费的,所有国民都有机会参与其中。
瑞典政府通过拨款资助学校和开展成人教育课程,来保障所有人都能受到公平的教育。
此外,瑞典成人教育具有很高的包容性。
无论是身份、年龄、职业还是学历背景,都没有限制,任何人都可以参与该教育体系。
这种平等性的特点使得瑞典成人教育的学生具有多样化,大大丰富了教育的氛围和质量。
2. 灵活性和自主性瑞典成人教育的课程设置非常灵活,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兴趣来选择合适的课程。
同时,学生还有机会根据自己的时间和进度情况自由安排学习进度。
另外,瑞典成人教育也强调学生的自主性。
在教学过程中,学生具有更大的自主权,能够更好的体验和掌握知识,这为学生的终身学习奠定了基础。
3. 实用性和应用性瑞典成人教育注重课程的实用性和应用性。
教师注重将课程与实际经验相结合,使学生能够在课堂上学习到知识,并将其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这种实用性和应用性教育的特点使得瑞典的成人教育能够更好的服务于社会和经济发展。
瑞典成人教育对我国学习型城市建设的启示1. 重视成人教育我国现有的教育体系偏重于学历教育,而成人教育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
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和经济发展,我们应当注重发展成人教育,并重视提高成人教育的质量和水平,以适应人们持续学习、不断更新技能的需求。
2. 推广免费成人教育在我国,成人教育的学费相比高等教育普及教育较为昂贵。
通过学习瑞典的成人教育模式,我们应该考虑是否在教育上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优惠政策和机会,以提升其学习积极性和学习能力。
3. 倡导灵活性和自主性我国教育体制过于横向划分,缺乏多样化的选择和个性化的课程设置。
国外继续教育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继续教育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外继续教育已成为许多国家教育政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外的继续教育包括各种形式和途径,如成人教育、远程教育、在线教育等,为人们提供了更多学习的机会和选择,同时也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在国外,继续教育被普遍认为是人们终身学习的一部分,不仅是提高职业技能、增加就业机会的手段,更是一个个人发展和实现自我梦想的途径。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和支持人们参与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同时,一些国家还建立了“继续教育基金”,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资助,确保每个人都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与此同时,国外的继续教育注重个性化学习和灵活性。
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需求和时间安排参加相应的课程和培训,不受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和远程教育系统,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行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和技能。
这种灵活的学习方式不仅方便了人们的学习,也促进了知识和信息的交流和传播。
另外,国外的继续教育注重实践和应用,致力于培养人们的实际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许多课程和培训项目都采用项目制教学和实践性教学,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学习和提高。
这种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学方法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动力,提高了学习效果和应用能力。
国外继续教育的发展和经验对我国的教育事业也有一定的启示。
首先,我国应加大对继续教育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完善相关政策和法规,鼓励和引导人们积极参与继续教育。
其次,我国应推动教育,建立灵活多样的学习途径和机制,让每个人都有机会获得高质量的教育。
再者,我国应注重教育质量和教学方法的改进,提高教育的实效性和适用性,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总的来说,国外继续教育的研究和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们应借鉴和吸收国外的优秀经验,不断完善我国的教育体系,促进人才的培养和社会的进步发展。
最新 美国成人高等教育对中国成人高等教育的启示-精品
美国成人高等教育对中国成人高等教育的启示美国成人高等对中国成人的启示摘要:成人高等教育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人高等教育的目的在于为在职人员提供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为他们未来的职业发展不断充电。
为了更好地发挥和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的作用和目的,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教育经验以改善自身的不足。
成人高等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中坚力量,在建设学习型社会的过程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成人高等教育的目的在于帮助成人挖掘他们的潜力,使其成为适应变化、适应终身教育的人;力争自我实现的人;能与他人共存、充分发挥作用的人。
为了更好地发挥和实现成人高等教育的作用和目的,我国成人高等教育工作者需要不断调整工作方法,借鉴其他国家成功的教育经验以改善自身的不足。
中国成人高等教育的现状从招生来看,我国成人高等教育采取的是“严进宽出”的教育制度。
理论上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入学需要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入学考试,学校择优录取。
学生入学后,由学校组织日常教学,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毕业证书。
但在现阶段,由于成人高等教育管理机制尚不够健全,许多学校将成人高等教育作为创收的基本途径,因而学生入校注册后,学业考察相对宽松,学生很容易毕业。
从培养目标来说,我国成人高等教育以学历为本位,基本上沿袭了普通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也大致是普通高等教育的缩略版。
也就是说,在教学的过程中重知识储备轻能力培养,重考试轻思维创新。
事实上,学历型的人才培养模式往往忽视成人学习者的知识结构拓展、思维创新和实践能力培养。
而现代社会所需要的人才恰恰是具备上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目前的用人机制和评价体系也已经从原来的纯粹以“学历”为核心过渡到以“能力”为核心。
因此,现在的一些课程设置往往不能非常好地满足成人学习者的实际需求。
综上所述,虽然众多普通高校纷纷建立继续教育学院,而事实上多数高校设立继续教育学院的目的已经偏离了继续教育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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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发达国家成人教育立法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发达国家成人教育的立法研究起步较早,而我国则相对落后,成人教育也是世界各国比较重视的一种教育形式,而且目前在全球发展终身教育的大背景下,我们有必要借鉴国外在发展成人教育中的一些立法、政策法规,挖掘共同经验,推动我国的成人教育立法进程。 一、欧美主要国家的成人教育立法 (一)英国成人教育立法 英国被称为“世界继续教育之乡”,其成人教育对西方及世界各地的成人教育发展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英国成人教育体制与设施都有法规基础,各种成人教育政策的贯彻执行,都以立法为依据。 1919年,英国成人教育复兴委员会通过的《史密斯报告》不仅论证了成人有接受教育的可能性,而且还提出对每个人的教育应该予以重视,从而使英国成人教育作为制度得到确认。 1924年,英国教育部颁发了《成人教育章程》,该章程主要强调了申请政府经补助的成人教育课程的主办单位必须是经过政府批准认可的单位;成人教育课程的学习者必须是年满18岁的成人,而课程的学习内容应以人文教育为主,强调其非职业性的特征。虽然该章程仅仅是有关申请政府成人教育课程经费补助文件,但它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成人教育的认识和发展意向,也对英国成人教育的价值取向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944年,英国颁布了《1944年教育法案》。该法案第7条规定公共教育体系分为三个连续的阶段,即初等、中等与扩充教育(指16岁以上者的教育,但不含高等教育),要求各地方教育当局确实有效地提供各阶段的教育以应民众所需,并负责促进社区各方面的发展。该法案第41条、第42条要求各地方教育当局提供足够的扩充教育设施。该法案第53条规定,地方教育当局必须与志愿团体合作提供各教育阶段足够的娱乐、社交和身体训练设施,因而经部长同意可设立或维持野营娱乐场地,以及支付办理比赛等活动费用。可以说,这是英国成人教育史上一部重要的法案,其后英国成人教育就是依据该法案而具体展开的。 1988年的《教育改革法案》重新界定了地方当局在义务教育阶段后教育的角色与责任,继续以扩充教育涵盖所有非高等教育领域的成人教育活动,并首次从法律上区分了高等教育与扩充教育的不同。 1992年的《扩充与高等教育法案》解除了地方教育当局必须确实提供16岁到19岁以充分的全市教育的法定责任;解除了地方教育当局必须确保充足的扩充教育有关设施,以供16岁以上的部分学习时间学习者及19岁以上全市学习者教育的法定责任;将补助扩充与高等教育的公共部门划分为扩充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高等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以及地方教育当局三种管理机关。 自1993年起,负责成人教育经费维持责任由各地方教育当局改为由新成立的扩充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各地方教育当局共同承担。此外,英国1964年的《工业培训法》和1973年的《就业与培训法》两部法案,也对英国成人教育及培训进行了规定和要求[2]。正是通过上法案,英国从法律上确立了成人教育的地位和作用,规定了政府及各部门对成人教育应承担的责任与职责,保证了成人教育的财政拨款,从而使英国成人教育得以顺利发展。 (二)德国成人教育立法 在德国,早在1876年的《工业法典》中就有了关于职工教育的规定。德国十分重视成人教育,把继续教育(成人教育)与幼儿教育、义务教育、高等教育一起视为人生的四个教育时期。其种类包括:为获得学校毕业证书的学校补充教育;为获得职业上的各种资格的职业进修、晋升、改行转业教育以及企业、工会等对个人进行的各种教育;对大学毕业生进行再教育的学术教育等等。正如原联邦德国教育委员会在它的教育体制计划中所说:“如果不是继续教育的话,那么第一教育阶段(10年义务教育)依然是不完整的。继续教育的全部领域是整个教育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高级职业培训、重新定向的专业进修以及其他各类成人教育都在这一范畴之内。” 德国实行地方分权的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使国家不直接管理地方的成人教育事务,联邦只通过立法、拨款、规划等手段进行宏观调控。联邦及各州为成人教育颁布了上百部相关法令,主要有《劳工促进法》、《职业教育法》、《联邦职业培训促进法》、《高校常规法》、《远距离教育保护法》、《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法》、《教育假期法》等。1990年在德意志联邦中前西德11个州已有8个州制定了有关法律,完成了成人教育法制化的过程。各种成人教育法案基础是联邦基本法和各州宪法的有关条款。 1969年的《劳工促进法》规定了联邦劳工局要为成年人和青年人的职业进修提供补助;每个雇员有参加进修的权利以及学习期间的收入、补助等。同年出台的《职业教育法》和1973年《职业教育法》修正案规定了职业教育的组织条件和经费;学徒与企业培训合同的有关事宜;培训的管理、监督、监察以及职工再教育问题等。 实际上,自20世纪80年代来,德国通过立法逐步形成和完善了一种兼容并包的成人教育管理体制,即一方面确定联邦教育委员会有权制定统一的成人教育政策和教育法;另一方面又鼓励私人创办成人教育,保证成人教育的自由性。虽然德国成人教育较之其他发达国家的成人教育历史较短,但是,在近年来获得了极大发展,表现在成人教育资金投入和成人教育参加人数都呈强势增长。因此,德国提出要“让成人教育为每一个德国人创造终身受教育的机会,并以国际性、创造性和终身学习三大原则构建德国成人教育体系”。 (三)法国成人教育立法 “法国是世界上进行成人教育立法最早的国家。”法国内阁中专设职业教育部,负责成人教育的规划、立法、经费的分配和组织重大计划的实施。成人教育立法的内容也比较健全。1919年法国政府就颁布《阿斯杰法》,开始注意成人的初等教育,并使之得到逐步发展。1971年7月法国颁布了《继续教育法》、《职业训练法》、《技术教育法》和《企业主承担初等阶段职业技术教育经费法》,1971年统称四法为继续职业教育法。该法使1963年以来的有关成人教育法律条文系统化,是法国成人教育史上的一个里程碑。1978年、1984年法国政府又两度颁布法律,对该法作了补充修改,使其更加详尽、完善。 1971年,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职业继续教育法》明确将个人的学习意愿作为一项权利,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该法规定:“继续教育是劳动者的权利,所有劳动者都应均等地享有继续教育的机会。国家、公共机构、公立及私立教育机构、协会、职业组织、工会以及企业都有义务从事这类教育。”1984年法国修订后的《职业继续教育法》明文规定:职业继续教育“经费由国家认可的机构负责筹集,并根据参加培训的人数、时间、培训内容、水平等标准分配”;“企业主要交纳职工教育税,但如果自己实施国家规定的继续教育或对公、私立继续教育机构提供一定的资助,则可以全部或部分免交税金”。最重要的是,该法明确规定:“凡在职职工如愿意接受国家认可的职业培训,均有权向雇主提出要求,享受假期。”“每一位劳动者在职业生涯中,除了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培训外,还可以根据本人的需求选择其它旨在提高知识和技术水平的学习。即使这种选择不符合企业的需要,也照旧可享有有薪培训假。”这就是有名的“有薪学习假”,也是“法国职业教育法的最大特色”。 1978年,法国通过的《培训假期》补充法令规定了职业培训的具体期限。1984年法国议会又通过了以职工培训和青年职业教育为重点的立法,列为《劳动法典》第九篇。其主要内容是:雇主应为本行业工作至少24个月,在本企业至少工作6个月的职工提供带薪培训假。受训者参加全日制培训不超过一年,部分时间不超过1200小时。法国对各种培训形式都订有规章制度,国家负责检查,违者受行政乃至刑事处分。该法规还对各部门,各成人教育机构的职能和活动范围、业余教育、广播电视教育、函授教育、培训班、学制、大学和培训中心的选择、考试等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定。 (四)美国的成人教育立法 美国政府非常重视成人教育立法,成人教育的每一步发展都与立法息息相关。美国是世界上成人教育立法最多的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成人教育法规。其中有1914年的《史密斯—莱文法案》;1917年的《史密斯—休斯法案》;1961年的《地区再发展法案》;1962年的《人力开发与培训法案》;1963年的《职业教育法案》;1964年的《经济机会法案》;1965年的《高等教育法案》;1966年的《成人教育法案》;1973年的《全面就业与培训法案》;1977年的《青年就业与示范教育计划法案》;1982年的《职业培训合作法案》。这些法案的实施极大地推动了美国成人教育的发展。美国教育法律体系主要由四大块组成:初等和中等教育立法、高等教育立法、职业教育立法和成人教育立法。特别是1966年颁布的《成人教育法》是成人教育立法体系中的基本大法,它主要规范成人基本教育(即中学毕业程度以下的教育)和基本的工作培训,以及对特殊人群成人的教育。其目的是:“扩大成年人受教育的机会,鼓励制定成人教育计划,以使所有成人学到为社会服务所需的基本技能;使希望继续受教育的成年人能至少提高到中等教育的毕业水平;(3)使成年人有受培训和教育的机会,以便使他们成为更能受雇用、更有才能、更负责任的公民。”《成人教育法》规定,各州推行成人教育主要依靠企业、工会、图书馆、高等院校、公立保健机构以及贫困计划和社区组织等机构;志愿组织、州和地方劳动培训机构、互助组织等等都可以举办成人教育活动。为了指导全国和各州的成人教育活动,该法还规定成立“国家成人教育咨询委员会”和“州咨询委员会”。此外,该法规定,由州推行拨款计划,授权联邦政府教育总署署长拨款个各州以开展成人教育,实现《成人教育法》确定的目标。为了适应不同时期社会和成人教育发展的需要,自1966年该法颁布以来,1968年、1970年、1972年、1974年、1976年、1978年、1984年又多次对该法进行修改,从而使该法更具有针对性,更加详细和规范。除此之外,初等和中等教育立法、高等教育立法和职业教育立法中也都不同程度地涉及对成人参加特定领域内各种教育活动的规范。例如,以改革美国基础教育为主旨的《公元2000年目标:美国教育法》(1994)中就有关于成人学习的内容。推动美国高等教育发展的《高等教育法》其第一条款主要涉及高中后各种教育计划的开展,实际上也是规范成人继续教育活动的一个大法。《职业教育法》以学校本位的职业和技术教育活动为主,但也涉及到成人职业培训。此外,美国劳工部针对劳工培训的相关立法如《劳动力投资合作法》(1998)等,也毫无疑问地成为成人教育立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对我国成人教育立法的启示 1.树立依法治教的观念,大力发展成人教育 成人教育立法是成人教育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各国政府干预、管理和控制成人教育的一个重要手段,可以说,成人教育的发展史也是一部成人教育立法的历史。纵观欧美各国成人教育发展历程可以看到,欧美发达国家法治观念十分浓厚,重视成人教育立法是这些国家的共同特点。当今世界,衡量一个国家民主先进与否,最重要的是看这个国家法制化建设和完善的程度,发达国家成人教育发达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重视成人教育立法。反观我国成人教育现状,虽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已经意识到成人教育立法的重要性,但依法治教的观念还有不足之处。在当前形势下,我们一方面要加快成人教育的立法步伐,完善成人教育法律体系,做到有法可依;另一方面,我们要大力开展成人教育的科学研究,从理论层面对成人教育立法予以指导,从实践层面对全体人民进行成人法制教育,在全社会形成依法治教的观念,从而促进成人教育的快速发展。 2.完善我国的教育法律体系,尽早制定《成人教育法》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相继出台了《学位条例》、《义务教育条例》、《教师法》、《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但是在中国划分的四大教育体系(基础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中惟独没有成人教育法。关于成人教育的内容也大多散见于政府文件或相关法律之中。《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指出:“成人教育是传统学校向终身教育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