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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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商业秘密保护)

中央企业合规管理系列指南(商业秘密保护)

对商业秘mi的解mi进行分层管理 商业秘mi的降mi、解mi和销毁,根据该项商业秘mi
的保mi期限或依据已经变化的情况,经所在单位初审 后报保mi委员会审定批准,方可进行降mi解mi或销 毁。 对于事关国民经济国防安全的商业秘mi需要变更为国 家秘mi的,依法定程序将其确定为国家秘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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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mi保护合规管理 — 涉mi载体和对外合作
保护方面审查内容主要包括:涉mi人员管理审查、涉 mi信息管理审查、失泄mi应对措施审查等;风险防 范审查内容主要包括:人员引进审查、商务合同审查、 侵犯他人商业秘mi应对措施审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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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商业秘mi保护情况 — mi级及期限
mi级分类及定mi程序 核心商mi是指企业最重要的商业秘mi,泄露后会
使企业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普通商mi是指企业重要的商业秘mi,泄露后会使
企业利益遭受比较严重的损害。 定mi程序:承办人拟定,审批人(承办人所在部
门负责人)批准。对难以确定是否属于企业商业 秘mi的,报保mi委员会确定。
保mi期限 能预见解mi时间的,根据解mi时间确定保mi期限; 以某事件的发生或终止为解mi条件的,根据该事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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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mi侵权常见类型
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mi
贿赂:指通过给予有关单位或个人金 钱或其它利益而获得商业秘mi的行为
欺诈:故意使有关人员发生错误认识 而透露其掌握的商业秘mi的行为
胁迫:指用成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迫有 关人员透露其掌握的商业秘mi
其他不正当手段:如诱导他人泄mi或 用电子及其他方法进行侦探以获取他 人的商业秘mi。凡是以获取商业秘 mi为目的,违反商业道德公序良俗的 行为都属于不正当手段
不可打印、不可下载(系统改造将于2020年完成)。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的原则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的原则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的原则企业的商业秘密是一种受到保护的秘密,对于企业的商业秘密来说,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可能是企业的专利,或者是企业的一些合同,那么企业的商业秘密应该怎么样去保护呢?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的原则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的原则为制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和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激励研发与创新,维护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0年9月4日就《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向社会征求意见。

二、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有哪些规定以下法律法规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2、《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三、商业秘密保护期限1、有约定的,从约定。

没有约定的,只要商业秘密还具有秘密性,就应当保密。

2、根据《合同法》的诚实信用原则和劳动者对单位的忠实义务,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属于法定的义务,权利人与义务人即使没有约定保密期限,只要该项商业秘密未被公开,仍然具有经济价值,且权利人对其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则知悉该商业秘密的单位和个人就应当继续履行保密义务,直到该项商业秘密公开为止,即当事人保密义务的期限与商业秘密的存续期限相同。

XXXXXXXXXXXXXXX公司保密制度

XXXXXXXXXXXXXXX公司保密制度

XXXXXXXXXXXXXXX公司保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国家、企业的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政府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机构(以下统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潜在商业价值、具有实用性,并经本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以及其他内部信息。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坚持党管保密原则。

党组织须加强对保密工作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将保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工作规划,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保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五条公司实行保密工作责任制。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负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经理人员对保密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分管业务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保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部门保密工作中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实行领导人员责任追究。

第六条公司全体人员都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都必须严格遵守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保密制度。

第二章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在公司党总支的领导下,履行保密工作领导决策、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协调保障等工作职责,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开展公司的保密工作;(二)建立健全公司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监督保密工作制度的实施;(三)组织开展企业商业秘密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确定工作;负责保密要害部位、涉密岗位及涉密人员的管理;(四)加强公司保密技术防范能力建设,指导、监督、检查办公设施、通信、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五)加强公司保密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全体人员的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六)指导、监督各单位保密工作;定期组织保密检查、抽查工作;(七)组织处理失泄密事件,协助政府保密机关查处失泄密事件。

企业信息安全_保密规定(3篇)

企业信息安全_保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企业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管理秘密以及其他重要信息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临时工、实习生、外包人员以及企业合作伙伴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企业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合法、合规;(二)预防为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运用技术和管理手段,确保信息安全;(三)分级管理: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实行分级管理,确保重点信息得到重点保护;(四)责任到人: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信息安全保密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第二章信息安全保密范围第四条本企业信息安全保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企业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技术方案、客户名单、财务数据、经营策略等;(二)企业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技术、技术图纸、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等;(三)企业管理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内部流程、决策信息等;(四)企业其他重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企业战略规划、市场分析、竞争对手情报等;(五)企业合作伙伴、供应商、客户等提供的涉及企业秘密的信息。

第三章信息安全保密措施第五条保密制度:(一)企业应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保密责任等内容;(二)各部门应制定本部门的信息安全保密实施细则,确保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在本部门得到有效执行。

第六条人员管理:(一)新员工入职时,应签订保密协议,明确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二)员工离职时,应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是否掌握企业秘密,并要求员工履行保密义务;(三)对涉及企业秘密的岗位,应定期进行安全审查,确保员工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物理安全:(一)企业应加强对重要信息载体的物理保护,如计算机、服务器、存储设备等;(二)设立专门的保密室,存放涉密文件、资料等;(三)对涉密场所进行监控,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

公司技术保密法律规定(3篇)

公司技术保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技术保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技术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公司技术保密工作,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围绕公司技术保密法律规定,从保密范围、保密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保密范围1. 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公司技术保密范围主要包括:(1)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图纸、技术数据、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手册、技术报告等。

(2)经营秘密:包括经营策略、经营计划、市场分析、客户名单、合作伙伴、销售渠道、价格信息等。

2. 知识产权(1)专利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商标权:包括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等。

(3)著作权:包括软件著作权、作品著作权等。

3. 其他保密信息(1)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保密信息。

(2)涉及公司战略、经营决策的保密信息。

(3)涉及公司员工隐私的保密信息。

三、保密措施1. 制定保密制度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保密责任等。

2. 建立保密组织公司应设立保密机构,负责保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3. 签订保密协议公司与员工、合作伙伴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4. 采取技术措施(1)物理隔离:设置保密区域、保密柜等,限制人员进出。

(2)电子隔离: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设置访问权限等。

(3)网络隔离:设置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防止网络攻击。

5. 采取管理措施(1)加强保密意识教育:定期开展保密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2)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项目、文件等进行审查,确保保密措施到位。

(3)加强保密检查: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德国商业秘密法律规定(3篇)

德国商业秘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德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对德国商业秘密法律规定进行详细介绍。

二、德国商业秘密法律体系德国商业秘密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法律:1. 《德国民法典》《德国民法典》是德国法律体系的基础,其中第73条至第104条对商业秘密进行了规定。

2. 《德国著作权法》《德国著作权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有所涉及,特别是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等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进行规定。

3. 《德国不正当竞争法》《德国不正当竞争法》是德国商业秘密法律体系的核心,对商业秘密的侵犯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

4. 《德国刑法》《德国刑法》对商业秘密的犯罪行为进行了规定,如侵犯商业秘密罪、窃取商业秘密罪等。

5. 《欧盟商业秘密指令》《欧盟商业秘密指令》要求成员国制定相关法律,对商业秘密进行保护。

三、德国商业秘密法律规定1. 商业秘密的定义德国《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信息。

2.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根据德国法律,商业秘密需满足以下三个构成要件:(1)不为公众所知悉:商业秘密必须具有秘密性,即不为人所共知。

(2)具有商业价值:商业秘密应具有实际或潜在的商业利益。

(3)采取保密措施:权利人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

3.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德国《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规定,以下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1)未经权利人许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2)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披露或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3)未经权利人许可,披露商业秘密或允许他人披露商业秘密。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德国法律要求权利人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包括:(1)建立保密制度:企业应制定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措施和责任等。

(2)签订保密协议:与合作伙伴、员工等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正文:商业秘密是企业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市场秘密等几个方面。

技术秘密主要指的是独特的技术方案、研发成果和生产工艺等;商务秘密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市场推广策略和客户信息等;市场秘密则涵盖了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市场调研报告和营销数据等。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边界:企业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并将其列举于制度中,以免出现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2.签署保密协议:与相关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各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措施。

3.建立访问权限控制:建立适当的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获得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访问权限,以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4.加强技术安全防护:建立并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技术防护。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意识,教育员工需履行的保密义务和应遵守的规范。

三、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对于商业秘密的违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保密。

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可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禁止接触商业秘密、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是指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即商业秘密在保密期限内可以保持其保密性。

保密期限的长短应根据具体商业秘密的特性和市场竞争状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长,可以达到数年甚至十几年;而商务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短,为数个月至数年。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旨在明确公司商业秘密的定义、保护责任和措施,以确保公司的商业机密得到充分保护并防止泄露,从而维护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商业利益。

2. 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并合法持有的非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商业计划、客户信息、营销策略、销售数据、财务信息等,这些信息对于公司商业运作的成功具有重要意义。

3. 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3.1 高度保密性公司员工应认识到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其保密性。

员工不得向未经授权的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无论泄露形式为口头、书面或电子方式。

3.2 限制访问权限仅有授权人员可以访问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查阅、复制或传输商业秘密信息。

员工应遵守公司内部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并确保商业秘密信息妥善保管。

3.3 合同保密条款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应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并约定违反保密条款的惩罚措施。

员工应理解并遵守合同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3.4 安全措施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技术和物理安全措施,以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

员工应积极配合并正确使用这些安全措施,避免商业秘密泄露的风险。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教育和培训公司将定期组织商业秘密保护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以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和保护意识。

员工应积极参与培训,并将培训内容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2 保密协议公司将与涉及商业秘密的员工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义务。

保密协议应包括保密期限、保密范围、禁止行为等内容,并约定违反保密协议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4.3 访问权限管理公司将建立严格的访问权限管理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秘密。

访问权限应根据员工职责和需求进行细分,避免信息泄露的风险。

4.4 技术保护措施公司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网络安全等方式,保护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员工应正确使用这些技术手段,并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4.5 法律保护公司将依法注册和保护商业秘密,确保享有法律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 (3)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标志 (6)第五章商业秘密的变更和解除 (8)第六章保护措施 (10)第七章奖励与惩处 (14)第八章附则 (15)附件1 (17)附件2 (18)附件3 (19)附件4 (20)附件5 (21)附件6 (22)附件7 (23)附件8 (24)附件9 (26)附件10 (27)附件11 (28)附件12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是指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五条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九条公司、国内二级单位、境外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作为本级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保密办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内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保密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机密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

机密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机密和商业秘密是各个企业以及组织中至关重要的资产。

保护这些机密对于企业的成功和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机密和商业秘密不会被泄露,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的保护措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机密和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及其重要性。

一、机密与商业秘密的定义机密是指那些对企业或者组织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如果泄露给其他人可能会对企业的商业利益造成损害。

商业秘密则是一种技术、方法、流程、设计或者其他具有商业竞争优势的信息。

二、机密与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保护机密和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竞争优势至关重要。

以下是几个重要原因:1. 维持商业优势:机密和商业秘密是企业保持竞争优势的核心。

通过有效保护这些信息,企业能够确保自己在市场上的地位和竞争力。

2. 避免损失:如果机密和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可能会面临诸如商业损失、声誉损害等问题。

3. 保护创新:机密和商业秘密是企业创新的基础。

只有通过保护这些信息,企业才能够继续进行研发和创新工作。

三、机密与商业秘密保护措施为了保护机密和商业秘密,企业应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保护措施:1. 内部保密制度:企业应建立起内部的保密制度,明确员工对于机密和商业秘密的保密义务,以及泄露机密的后果。

2. 物理安全措施:企业应加强对于机密信息的物理安全措施,如设置安全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

3. 数据加密:企业应采用数据加密技术,确保机密信息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得到保护。

4. 人员培训: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机密保护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机密和商业秘密的认知和保密能力。

5. 合同和协议:企业应与相关合作方、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明确双方对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和责任。

6. 访客管理:企业应加强对访客的管理,限制其接触机密信息的能力。

7. 网络安全:企业应加强对网络安全的保护,防止黑客攻击和数据泄露。

四、违反机密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后果违反机密与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可能会导致一系列的法律后果和商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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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办法
第一条 为保护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持竞争力,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广东省技术秘
密保护条例》、《珠海市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 为对商业秘密进行有效管理,成立保密组织机构,设立商业秘密
管理办公室。保密组织机构由总经理办、办公室、管理部、生产部、技术部、供
应部、营销部、财务部等主要部门领导组成,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公
司办公室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商业秘密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
护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保密组织,确定和修改商业秘密范围,对日常工作进行
指导。
第三条 凡本企业(包括企业总部、分公司及各地的分支机构,下同)的员
工(含合同制员工、临时工,下同)、股东以及涉及到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以
下简称“涉密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企业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本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具有实用性并经本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技术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生产有关的设计、技术方案或技术决窍、计算机
源程序、计算机程序文档、关键数据、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等技术知
识、经验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含草图)、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工
艺配方、样品、产品模型、数据、计算机程序等。
经营信息,是指一切与企业管理营销有关的管理策略、管理方法、管理制
度、管理经验、人事任免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计划、产销策略、销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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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战略、经营计划、销售渠道、客户名单、财务资料、货源情报、招投标中的
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以下各项均列入本企业的商业秘密范围:1.计算机程序、源程序、可执行
程序;2.开发文档、工程文档、技术建议书﹑技术诀窍、技术方案、设计构想;
3.生产产品的工艺程序、生产操作的知识和经验、产品的测试方法等;4.科研技
术参数、方法、产品技术性能、鉴定结果,科研成果和阶段性成果;5.重大技术
的研究报告、分析报告;6.研发、测试及其实验网、生产、工程阶段的各类硬件
板材;7.因企业特殊需要而经过改进的机器设备;8.记录新技术研制开发活动内
容的各类文件,包括会议纪要、实验结果、仿真结果、技术改进通知等;9.工业
配方、化学配方、药品配方、化妆品配方等;10.企业开发的新产品,在既没有
申请专利,又未投放市场之前,是企业的商业秘密;11.客户情报,包括客户名
单;12.产品图纸、模具图纸以及设计草图等;13.其他与竞争和效益有关的商业
信息。
第四条 其他需要列入本企业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确
定。
第五条 企业的商业秘密分“AAA”、“AA”、“A”三个等级。
AAA级,为企业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旦泄露,就会导致灭顶之灾的商业秘密;
AAA材料的保密期为永久。
AA级,为对企业有重大价值,泄露后会使企业大伤元气的商业秘密;AA材
料的保密期为十年。
A级,为企业其他具备商业秘密要件的情报资料;A材料的保密期为五年。
企业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各类商业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或者在具体的
商业秘密保密期限届满前重新界定该商业秘密的等级和保密期限。
3

对于已经确定为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在其载体上(特别是文字资料的封
面上)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同时标识秘密等级(“AAA
级商业秘密”、“AA级商业秘密”、“A级商业秘密”)和保密期限,秘密等
级和保密期限之间用“★”隔开。AAA级的文件资料使用红色封面,AA级的文
件资料使用紫色封面,A级的文件资料使用黄色封面。
第六条 本企业对商业秘密采取以下合理的、具体的、有效的保密措施:
(一)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
(二)对于信息载体加锁或者采取其他物理防范措施,以使该信息在正常
情况下不易被他人获得或者接触;
(三)在记录有相关保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等级和期限标志;
(四)在配方含量和程序步骤上使用代码;
(五)对于保密信息使用密码;
(六)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七)对于含有保密信息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对他
们提出保密要求;
(八)会议或者其他工作需要,借用涉及商业秘密资料的,使用后必须交
回统一保管,不得擅自带离。
第七条 企业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合同》,企业可以根据需要与相关人
员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涉密人员应当遵守本企业的规章制度、保守本企业
的商业秘密。员工在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保留商业秘密资料。员工不得
在公共场合谈论企业的商业秘密,不得以电话、传真、网络邮件等非保密方式
传递商业秘密信息,不得与无关人员讨论企业的商业秘密事项。
4

无论任何原因,员工离开本单位,均有义务移交与其工作有关的全部涉及
商业秘密的资料(含原件及复印件)和物品。员工离开本企业后,均有依法继
续保守本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不得利用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为新雇佣的企业服
务。
第八条 企业确定商业秘密的管理人员,集中保管涉及到商业秘密的资料、
物品等。对于清退或销毁商业秘密资料和物品时,须经审批并按照有关程序,
在专人监督下进行,并形成历史记录,永久保存。
第九条 企业划定商业秘密的场地范围,并在相应位置设置“商业秘密重地,
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的警示标志,可设置相应的门禁。无关人员应主动回避,未
经许可不得擅入。
企业无关人员不得处理涉密资料及物品。企业员工不得未经批准带领无关人
员进入涉密场所或者为其进入涉密场所提供便利。
第十条 企业建立商业秘密资料交接制度。商业秘密资料档案中保留信息
卡,内容包括:标号、商业秘密确定的时间、等级、保密期限,份数、制作日期、
接触资料的信息(签领时间和交还时间、用途、批准人)。
凡召开的会议涉及商业秘密时,实施会议到会人员登记签名手续,有关的商
业秘密资料会后交回,不得带离会场。
第十一条 根据企业发展要求,需要对外披露商业秘密的,应经本企业审
批程序后,与相对人(组织)签订保密协议,以确定秘密资料的交接、保密的范
围和期间、方式以及失密责任追究等。
在对外合作中,不得在合同正式签订前披露本企业的商业秘密。交接商业
秘密资料及物品时,应附商业秘密清单,收领者应在清单上签名,并保留交接资
料的复印件(复印件上须有收取人的签名确认)。
5

在对外合作中,接触到相关企业商业秘密的涉密人员,应依法交接商业秘密
资料,并依法负有保密义务。
第十二条 因对外合作需要,以商业秘密作为合作条件或者投资时,应经过
董事会研究决定。接受对方以商业秘密作为合作条件或投资时,应委托中介机构
对其商业秘密加以评估,为客观确定价格提供根据。
第十三条 因行政管理检查、诉讼等实际需要,必须提交商业秘密资料或物
品时,应明确告知相关人员并作出警示、提出保密要求,派出专人提交和回收相
关的资料及物品并加以登记。
第十四条 当发生泄密事件后,责任人应在发觉后立即采取相应的紧急措
施,并同时报告本企业的商业秘密管理者和相关领导。
第十五条 发生泄密事件,采取紧急措施后仍无法阻止损失发生的,责任人
应当依法承担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企业内部处分等责任;造成企业重大损失
的,企业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企业对商业秘密管理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的制度。除加强日
常管理外,每季度由管理人员进行一次专门的检查,各部门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每半年对全企业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对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作
出总结并报董事会备案。对董事会提出的疑问给予回答并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有效
的整改。
第十七条 企业对保守企业商业秘密和管理商业秘密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者,给予相应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涉及本规定未详尽明确的情形,应以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商业秘
密的原则进行处理。本企业董事会有权对具体的规定作出解释或者对本办法加以
补充。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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